第三章 白骨遍野

第三章 白骨遍野

潼关虽小,但形势险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城墙高大坚固,箭楼巍峨壮观,这里自古就是关东的东大门。秦末纷争之际,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关者为王矣。这个关就是潼关。

李英杰带着曹姐母女趁着夜色来到潼关外,在天朦朦亮之际,混入城中。就如史书上记载的一样,潼关的洪承畴和孙传庭果然已经撤了,率人马北上勤王去了。所以虽然还留有官军,但盘查已经不怎么严了。

李英杰在城中找了一家老字号的客栈,开了了两间房。草草用过早饭后,便各自回房补觉。

一场好睡,李英杰醒来已近申时,隔壁房间静悄悄的,看来母女俩还在安睡。李英杰便起床离了客栈,到城中走走。

街道上最多的是面带菜色的乞丐,市面极其萧条,毫无生气。李英杰随意逛了逛,最后找了家成衣铺,给自己买了两身书生服饰,又给曹姐母女买了几身像样一点的衣服,便回到了客栈。

此刻,已是黄昏时分。母女俩已经起床,见李英杰给她们买了新衣,那个开心劲,简直难以描述。她们有些年头没有穿过新衣服了。

晚饭摆在了李英杰的房中,有鸡有鸭,有鱼有肉,还一瓶黄酒。苦难时期,弄这些菜已属不易,足足花了李英杰二两银子。

俗话道:人靠衣裳马靠鞍。这母女俩洗过澡,换上新衣过后,马上就大变样了,让人眼前一亮,果真是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儿。

鸡鸭鱼肉对这对母女来说,已经忘了它们的味道了。一见之下,两双凤眼放出贪婪之光,起初还顾及一点形象,后来就顾不上了,甩开了玉臂,大吃起来。

李英杰咪一口酒,吃几粒花生,欣赏着她们的吃相,心中满足异常。

这种满足感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在他原来的那个年代,如果和哪个女人有了关系,那请她吃饭,送她衣服,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可能让对方如此喜悦,更不可能让对方如此感激。

曹姐吃着吃着,一抬头,见李英杰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忽然意识到有些丢人,脸一红:“公子,让你看笑话了。”对于这个年轻男人,曹姐有些看不懂。原来以为他不过是一个英俊的土匪,委身与他,一来是为了女儿有口饭吃,二来也是自己身体的需要。何况在此乱世,除非不拍死,否则自己的身子自己就根本做不了主,与其被那些猥琐粗鲁的男人糟蹋,还不如找个自己顺眼一点的。谁知,这个男人不但在床上花样百出,让自己欲仙欲死,而且一招一式都透着温柔和体贴。原来那个死鬼丈夫和他一比,简直给他提鞋也不配。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会带自己和女儿一起出来,说是要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自己开始还有点怀疑,怕他有歹意,会不会想把自己尤其是女儿卖到青楼一类的地方去。可现在看来显然是多心了,这些新衣服,这顿饭,把自己母女卖了也不值啊。自己真是遇上贵人了。

“叔叔,你真好!”茵儿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感激地说。

“没事,你们接着吃。”李英杰在母女俩感激万分的目光有些熏熏欲醉……

茵儿吃饱之后回房去睡了。曹姐陪着李英杰喝酒,陪着陪着自然就陪到了床上。一个是心存感恩,一个是酒后欲焰高涨,加上客栈中的雕花大床岂是窑洞中的土炕所能比拟?好一场厮杀……

第二天,李英杰找来客栈老板,关照他要好好照顾曹姐母女,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多则一月,少则半月。随后给了他十两银子。给他的时候,运劲在银锭上留下了一个大拇指印,吓得老板老脸煞白。这下,不怕他动歹念了。在乱世,还是要想周些许。

母女俩自然是恋恋不舍,要跟他一起去。但李英杰此去是寻找高桂英,那里还有个小梅,带着这母女算是怎么一回事?

李英杰告别了母女俩,从潼关转至河南地界,来到了豫南的崤山之中。而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也令李英杰触目惊心。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

这是郭沫若在他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中引用的明马懋才的《备陈大饥疏》,李英杰当时读来就感到不寒而栗,如今亲眼得见,个中滋味已不是笔墨所能形容。

他不由的想起穿越前所经历不久的那场大地震以及由此带来的感动和振奋,二者是多么的不同啊!

既然穿越来此,我一定要为这些苦难的人们做些什么。我要改变这一切,让这种惨象从此不在神州的大地上发生!

李英杰在心中呐喊。这一切更坚定了他要改变历史的决心。

潼关虽小,但形势险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城墙高大坚固,箭楼巍峨壮观,这里自古就是关东的东大门。秦末纷争之际,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关者为王矣。这个关就是潼关。

李英杰带着曹姐母女趁着夜色来到潼关外,在天朦朦亮之际,混入城中。就如史书上记载的一样,潼关的洪承畴和孙传庭果然已经撤了,率人马北上勤王去了。所以虽然还留有官军,但盘查已经不怎么严了。

李英杰在城中找了一家老字号的客栈,开了了两间房。草草用过早饭后,便各自回房补觉。

一场好睡,李英杰醒来已近申时,隔壁房间静悄悄的,看来母女俩还在安睡。李英杰便起床离了客栈,到城中走走。

街道上最多的是面带菜色的乞丐,市面极其萧条,毫无生气。李英杰随意逛了逛,最后找了家成衣铺,给自己买了两身书生服饰,又给曹姐母女买了几身像样一点的衣服,便回到了客栈。

此刻,已是黄昏时分。母女俩已经起床,见李英杰给她们买了新衣,那个开心劲,简直难以描述。她们有些年头没有穿过新衣服了。

晚饭摆在了李英杰的房中,有鸡有鸭,有鱼有肉,还一瓶黄酒。苦难时期,弄这些菜已属不易,足足花了李英杰二两银子。

俗话道:人靠衣裳马靠鞍。这母女俩洗过澡,换上新衣过后,马上就大变样了,让人眼前一亮,果真是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儿。

鸡鸭鱼肉对这对母女来说,已经忘了它们的味道了。一见之下,两双凤眼放出贪婪之光,起初还顾及一点形象,后来就顾不上了,甩开了玉臂,大吃起来。

李英杰咪一口酒,吃几粒花生,欣赏着她们的吃相,心中满足异常。

这种满足感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在他原来的那个年代,如果和哪个女人有了关系,那请她吃饭,送她衣服,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可能让对方如此喜悦,更不可能让对方如此感激。

曹姐吃着吃着,一抬头,见李英杰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忽然意识到有些丢人,脸一红:“公子,让你看笑话了。”对于这个年轻男人,曹姐有些看不懂。原来以为他不过是一个英俊的土匪,委身与他,一来是为了女儿有口饭吃,二来也是自己身体的需要。何况在此乱世,除非不拍死,否则自己的身子自己就根本做不了主,与其被那些猥琐粗鲁的男人糟蹋,还不如找个自己顺眼一点的。谁知,这个男人不但在床上花样百出,让自己欲仙欲死,而且一招一式都透着温柔和体贴。原来那个死鬼丈夫和他一比,简直给他提鞋也不配。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会带自己和女儿一起出来,说是要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自己开始还有点怀疑,怕他有歹意,会不会想把自己尤其是女儿卖到青楼一类的地方去。可现在看来显然是多心了,这些新衣服,这顿饭,把自己母女卖了也不值啊。自己真是遇上贵人了。

“叔叔,你真好!”茵儿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感激地说。

“没事,你们接着吃。”李英杰在母女俩感激万分的目光有些熏熏欲醉……

茵儿吃饱之后回房去睡了。曹姐陪着李英杰喝酒,陪着陪着自然就陪到了床上。一个是心存感恩,一个是酒后欲焰高涨,加上客栈中的雕花大床岂是窑洞中的土炕所能比拟?好一场厮杀……

第二天,李英杰找来客栈老板,关照他要好好照顾曹姐母女,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多则一月,少则半月。随后给了他十两银子。给他的时候,运劲在银锭上留下了一个大拇指印,吓得老板老脸煞白。这下,不怕他动歹念了。在乱世,还是要想周些许。

母女俩自然是恋恋不舍,要跟他一起去。但李英杰此去是寻找高桂英,那里还有个小梅,带着这母女算是怎么一回事?

李英杰告别了母女俩,从潼关转至河南地界,来到了豫南的崤山之中。而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也令李英杰触目惊心。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

这是郭沫若在他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中引用的明马懋才的《备陈大饥疏》,李英杰当时读来就感到不寒而栗,如今亲眼得见,个中滋味已不是笔墨所能形容。

他不由的想起穿越前所经历不久的那场大地震以及由此带来的感动和振奋,二者是多么的不同啊!

既然穿越来此,我一定要为这些苦难的人们做些什么。我要改变这一切,让这种惨象从此不在神州的大地上发生!

李英杰在心中呐喊。这一切更坚定了他要改变历史的决心。

潼关虽小,但形势险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城墙高大坚固,箭楼巍峨壮观,这里自古就是关东的东大门。秦末纷争之际,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关者为王矣。这个关就是潼关。

李英杰带着曹姐母女趁着夜色来到潼关外,在天朦朦亮之际,混入城中。就如史书上记载的一样,潼关的洪承畴和孙传庭果然已经撤了,率人马北上勤王去了。所以虽然还留有官军,但盘查已经不怎么严了。

李英杰在城中找了一家老字号的客栈,开了了两间房。草草用过早饭后,便各自回房补觉。

一场好睡,李英杰醒来已近申时,隔壁房间静悄悄的,看来母女俩还在安睡。李英杰便起床离了客栈,到城中走走。

街道上最多的是面带菜色的乞丐,市面极其萧条,毫无生气。李英杰随意逛了逛,最后找了家成衣铺,给自己买了两身书生服饰,又给曹姐母女买了几身像样一点的衣服,便回到了客栈。

此刻,已是黄昏时分。母女俩已经起床,见李英杰给她们买了新衣,那个开心劲,简直难以描述。她们有些年头没有穿过新衣服了。

晚饭摆在了李英杰的房中,有鸡有鸭,有鱼有肉,还一瓶黄酒。苦难时期,弄这些菜已属不易,足足花了李英杰二两银子。

俗话道:人靠衣裳马靠鞍。这母女俩洗过澡,换上新衣过后,马上就大变样了,让人眼前一亮,果真是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儿。

鸡鸭鱼肉对这对母女来说,已经忘了它们的味道了。一见之下,两双凤眼放出贪婪之光,起初还顾及一点形象,后来就顾不上了,甩开了玉臂,大吃起来。

李英杰咪一口酒,吃几粒花生,欣赏着她们的吃相,心中满足异常。

这种满足感是他从来没有过的,在他原来的那个年代,如果和哪个女人有了关系,那请她吃饭,送她衣服,那是理所当然的事。不可能让对方如此喜悦,更不可能让对方如此感激。

曹姐吃着吃着,一抬头,见李英杰笑吟吟的看着自己,忽然意识到有些丢人,脸一红:“公子,让你看笑话了。”对于这个年轻男人,曹姐有些看不懂。原来以为他不过是一个英俊的土匪,委身与他,一来是为了女儿有口饭吃,二来也是自己身体的需要。何况在此乱世,除非不拍死,否则自己的身子自己就根本做不了主,与其被那些猥琐粗鲁的男人糟蹋,还不如找个自己顺眼一点的。谁知,这个男人不但在床上花样百出,让自己欲仙欲死,而且一招一式都透着温柔和体贴。原来那个死鬼丈夫和他一比,简直给他提鞋也不配。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会带自己和女儿一起出来,说是要让自己过上好日子。

自己开始还有点怀疑,怕他有歹意,会不会想把自己尤其是女儿卖到青楼一类的地方去。可现在看来显然是多心了,这些新衣服,这顿饭,把自己母女卖了也不值啊。自己真是遇上贵人了。

“叔叔,你真好!”茵儿一边啃着鸡腿,一边感激地说。

“没事,你们接着吃。”李英杰在母女俩感激万分的目光有些熏熏欲醉……

茵儿吃饱之后回房去睡了。曹姐陪着李英杰喝酒,陪着陪着自然就陪到了床上。一个是心存感恩,一个是酒后欲焰高涨,加上客栈中的雕花大床岂是窑洞中的土炕所能比拟?好一场厮杀……

第二天,李英杰找来客栈老板,关照他要好好照顾曹姐母女,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多则一月,少则半月。随后给了他十两银子。给他的时候,运劲在银锭上留下了一个大拇指印,吓得老板老脸煞白。这下,不怕他动歹念了。在乱世,还是要想周些许。

母女俩自然是恋恋不舍,要跟他一起去。但李英杰此去是寻找高桂英,那里还有个小梅,带着这母女算是怎么一回事?

李英杰告别了母女俩,从潼关转至河南地界,来到了豫南的崤山之中。而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也令李英杰触目惊心。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

这是郭沫若在他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中引用的明马懋才的《备陈大饥疏》,李英杰当时读来就感到不寒而栗,如今亲眼得见,个中滋味已不是笔墨所能形容。

他不由的想起穿越前所经历不久的那场大地震以及由此带来的感动和振奋,二者是多么的不同啊!

既然穿越来此,我一定要为这些苦难的人们做些什么。我要改变这一切,让这种惨象从此不在神州的大地上发生!

李英杰在心中呐喊。这一切更坚定了他要改变历史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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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明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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