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妙人
第11章妙人
林耿提着布袋进了府里,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很重。
打开一看,每个布袋里面都有用绳子套起来的铜贯,足足十个,每一个有一百枚。
不亏是长安四害,家里都是有钱人,现在长安的物价,五六个铜板就能买一袋米,够一家人吃上大半个月的。
他简单的对比了一下唐朝铜板的购买力,现在的一文钱大概相当于二十一世纪的四五块钱。
也就是说,他这一下敲诈了长安四害将近二十万的软妹币。
放在二十一世纪,估计屁股还没坐热,他家外面就响起碧波碧波的警车声,但放到现在这个环境,他这个身份,除了程明玉来找他麻烦外,完全就没人管他。
“亏了二十万啊。”林耿回到自己房间把布袋放好,坐下来后突然笑了起来,他这时才反应过来,他醒过来的那个房间,应该是杜玲的闺房。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关系更近了一步总归是好的。
走到庭院,雪大了一些,林耿却感觉不到寒冷,呢喃道:“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的精悍,比起跟高矮两个刺客打的时候更加强壮,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他说不定会发展成超越人类的极限。
超人?
自嘲的笑了一下,他开始活动身体,在庭院打起了拳。
说是打拳,可是他哪里懂的这些招式,根本就是乱挥,将自己在电视上看到的拳击知识加上平时打架的基础,练习一下。
经过刺客的事,他已经明白,不是靠力气大就可以摆平一切的,如果不是他够狠,身体素质强悍,挨了一刀,又中了毒,恐怕已经交代了。
随意的练了一会儿,林耿捡起一根树枝,静静的站在雪中,脑里回忆那晚两个刺客招式。
快,准,狠。
按照这三个点去挥动,模仿着记忆里的动作。
半个小时过去,林耿身体散发着热气,额头上也起了汗珠,他身体周围一圈都没有雪的痕迹。
将树枝抛去,练了这么久,他总感觉差点意思。
“什么时候得找个人教一下。”
林耿说着回屋更换了衣服,又装上了一小袋的铜钱,出了杜府。
唐朝现在流行一天两餐,杜府不管饭,林耿是受不了的,身体强大后,他感觉自己越发能吃。
带够了钱,林耿没去路边摊,而是选择登天楼。
长安分以朱雀街道分为两县,西边长安县和动边万年县,街又分一百零八坊,左右都是五十来坊。
期间东市的平康坊便是大家嘴里的烟花之地,勾栏之所。
登天楼便在这平康坊内,那是出了名的行头,比起其他的上档次一点的青楼,登天楼更具雅兴,犹如女子穿纱,最为吸引人。
其实林耿选择这里,还是离杜府近,只有几个坊的距离,里面鱼龙混杂,能够听得到在外边听不到的东西,也是林耿记忆里,为数不多吃的东西还算可以地方。
还未进登天楼的大门,就有一道身影从里扔了出来,披头散发的,身上还穿着单薄睡衣,嘴里还在高声嚷嚷。
“别打,我有钱我有钱。”
里面追出来一人,林耿眼熟,正是王小二,王小二凶神恶煞,身后跟个两个壮汉,“敢在登天楼骗吃骗喝,不打断你第三条腿我王小二三个字倒着写。”
那人眼尖,看到站到一旁的林耿,立马站了起来,一波撩自己的散乱头发,跑到林耿的面前,“林公子,帮帮忙,江湖救急,相遇就是缘分。”
“林公子,你来了。”王小二连忙也凑了上来,一把推开那人,笑道:“林公子里面进,今日是去后院还是上楼坐坐?”
“上楼坐坐吧,给我安排一些吃食。”林耿背着手,面无表情的朝着登天楼里面走去。
“好嘞。”王小二朝那边两个汉子使了个眼神,点头哈腰的跟在林耿的身后道:“听说林公子你在长安县衙打死两个刺客,不亏是你。”
“……”林耿脚步一停,回头看了眼王小二,问道:“你也知道这事儿?”
“谁不知道啊,长安城现在都传遍了。”王小二伸手挡住嘴,小声道:“还有程公子他们,好几天都没来这登天楼了,而且别说登天楼,连平康坊好久都没进了。”
“坊间都在传些什么。”林耿问道。
“林公子,我知道,我知道,我比他知道的多,林公子。”被两个汉子架住那人疯狂的喊着。
王小二飞朝两汉子快的挥了挥手,“林公子别理他,一个落魄人,还充大头,这种人嘴上没毛,话不可信。”
“让他进来吧,我跟他聊聊。”林耿说完转身朝登天楼里面走去。
“算你运气好,放开他。”王小二对着两个汉子道。
“听见没,放开我。”那人挣脱了两个汉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又打了个寒颤,朝里快步走去,想要追上林耿。
王小二摇了摇头,也跟了上去,林耿最近是出了名的狠人,这人不怕死还往上凑,要是惹得林耿不开心了,估计小命都得丢掉。
给林耿在三楼找了个空的包厢,询问了是否需要姑娘后,王小二就退了出去。
林耿没要姑娘,那人却似乎有些失落,不过也只是眼里失落一闪即逝,接着又说了起来。
他发现对方是个话痨,从外面追进来开始,就不断的说着话。
“你叫什么名字?”林耿出声打断了对方。
那人嘿嘿一笑,“小人王玄策,洛阳人士。”
“你到长安来干嘛?”
“讨口饭吃。”
“讨到登天楼来了?”
“路上盘缠花光了,这登天楼不用先给钱,可以吃上两顿好的,要不是这登天楼的姑娘翻我行礼,发现我没钱,我还能再吃上两天。”
林耿笑了笑,王玄策还真是一个妙人,树活皮人要脸,不要脸到了一定的境界,心理强大,一般事情根本冲击不了他的内心。
这种人要么能发家致富,要么就是市井里遭人嫌弃的泼皮无赖。
这其中的关键点就在于这人有没有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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