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穷追不舍
银术可和他的三百骑兵,追了整整半个多时辰才追上那匹吃痛狂奔的战马,而空无一人的马背,却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i。com
“将军,我们上了那宋狗的当,咱们追了匹空马,他定是走了小道。”巴古尔将那匹受伤的战马牵了过来。此马乃是粘罕亲自为真珠挑选的上等好马,若非是伤痛过度放慢了度,他们还不知道多久才能追得上。
银可术铁青着脸,死死盯着那淌血嘶鸣的战马,目光中充斥着恼羞成怒之色,他陡然间一声长啸,马刀奋然而出,斜劈而下,却听一声惨嘶,那战马的头已被斩落于地。失了头的躯体原地乱蹦了几下,轰然倒地。
众金兵见银可术震怒,均是心中一寒,低头不敢正视。
“狡猾的宋狗,竟然骗我中了他的诡计,不将他碎尸万段,实难泄我心头之恨!”银术可恨得咬牙欲碎。
巴克尔深吸一口气,扬起手中狼牙棒,叫道:“将军,咱们折回去从小路追吧,那宋狗无马,跑不了多远的。”
银可术凝眉沉思了片刻,却道:“这宋狗有些小聪明,小路树木丛生,他要藏起来,咱们寻之不易。你把地图拿出来。”
巴古尔忙叫手下将地图拿出来,银可术略扫了一眼,脸上又现志在必得之色,指道:“你看,这白沙镇是这两条道的必经之路,那小子如果想逃往开封府,那他就必须经白沙镇渡往金水河北岸。巴古尔,你带二十人沿原路返回,从小路追击,我带大队人马先抢占了白沙镇,封死河桥,我们前后夹击,料他插翅难飞。”
巴古尔面露敬仰之色:“将军神机妙算,那宋狗这回一定逃不脱。”
巴克尔遂领命,选了二十多个精锐手下,返身杀回。银可术则带大队人马,沿大道马不停蹄望白沙镇奔去。
————
韩怀秋不敢稍有停歇,整整赶了半天的路,黄昏时分,他已经是累得筋疲力尽,不得不坐下来休息片刻。
韩怀秋卸下了背上的蓝色阿迪包,扯开拉锁,从中取出了一根“芙蓉王”点了。这时一个月以来,他抽的第一根烟,吞云吐烟之间,那久违了的惬意驱散了些许疲惫。
望着渐渐浓浓的青烟,韩怀秋眼神恍惚,过往那三个月的经历,一幕幕的浮现在眼前。
三个月了,这已经是他穿越之后的整整三个月。
一场车祸,将他这个退役的射箭运动员带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宋朝。不幸的是,这是一个动乱的时代,靖康之难刚刚生不久,风雨飘摇的南宋王朝刚刚建立,来自北方的女真人依旧在疯狂的扩张,中原大地,狼烟四起。
金兵的凶残勇猛,宋军的软弱怯懦,大宋在两河地区的一次次溃败,山河沦丧,人民饱受战乱之苦,除了北方民众自组织起的义军,偶尔能给金人制造点麻烦之外,自建炎元年以来,金人几乎是百战百胜。
在这样一个充满了痛苦的时代,韩怀秋除了他背包里的那几样现代零碎之外,还有些许肤浅的历史知识之外,他一无所有。
但这种巨变并没有令韩怀秋畏惧和彷徨,相反,他的内心之中,甚至还有几分狂喜。
正是这样的乱世,解放了韩怀秋封锁在灵魂深处的躁动。
枯燥无味的大学生活,死气沉沉的社会,虚伪软弱、行尸走肉般的人群,吃不完的河蟹,听不尽的假大空……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韩怀秋厌恶之极。
而现在,一场意外让他摆脱了那令人压抑窒息的时代,他的血液中天生存在着蠢蠢欲动的基因,而眼前这个惊心动魄的时代,对许多人而言是地狱,但对他韩怀秋来说,却是一片世外桃源。
乱世出英雄!
所以,在迅的适应了这个新时代之后,韩怀秋毅然选择了加入宋军,在这样的战争年代,对于他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甚至连繁体字还看不太懂的人来说,只有成为一名军人,才是往上爬的最快途径。
然而,让韩怀秋失望的是,宋军的软弱无能比他想象中的还严重,他所加入的那支部队是屡战屡败,一路被金兵从河北撵到河南,好容易喘了口气,但郑州一战,又几乎全军覆没,他不得不再次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心中空有抱负,却不知,这逃亡之路,何时才是尽头。
山风吹散了烟气,韩怀秋从恍惚中清醒过来,耳边,隐约听到了异常的动静。
战争磨练出来的意识,使得韩怀秋立刻警觉起来,他趴在地上,将耳朵贴近地面细听,阵阵有节奏的隆隆声越来越响,他脸色立时一变,经验告诉他,这时马蹄的声音。
莫非,那伙金人又追上来了?
韩怀秋一跃而起,选了一处高势之地,从背包中取出他的军用望远镜,向西面细细搜索。果然,一队金人骑兵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距此约有三里多里,正沿着林中山路飞奔不停。
“妈的,真是阴魂不散啊。”韩怀秋骂了一句,刚刚放松的神经立刻又紧绷起来。
他第一个念头是先躲起来,避过这帮金兵再说,但转念一想,对方人多势众,又有战马之利,若是寻他不见,必是来来回回的在这山道附近搜寻,又或者堵在前边山口守株等兔,那自己又怎么逃往东京。
看来,若是想顺利脱身,必须得想办法做掉这帮金狗不可。只是,即使一对一单挑,身强力壮,视死如归的女真战士也难以应对,更何况对方还有二十多人。正面交战,必死无疑,若想取胜,必须出奇计方可。
韩怀秋脑子飞快的运转,无数条作战计划从他脑海闪过,却又一一被筛选而过。
蓦的,他的精神一振。
他手伸进背包中,搜寻片刻,从最下边取出一物,嘴角微扬,诡异的笑容形于色:“嘿嘿,既然这么看得起你二大爷,那就别怪爷爷我不客气了。”
自语间,他已是利索的收拾起东西,又望林子里飞奔而去。
巴古尔率领着他的二十多个弟兄飞奔于山道之间,追了这么久,这些女真人丝毫不感到疲倦,相反,他的精神反倒是越来越兴奋。
巴古尔自信的判断,他们离那宋狗越来越近了。这就像是一场他们女真人习以为常的狩猎游戏,像他这样天生的猎手,可以很轻松的从猎物留下的任何痕迹做出准确的判断。
比如,山道上的那些脚印越来越密,这说明猎物随着其体力的下降,所能迈开的步子幅度越来越小。再比猎物口渴了就会喝水,而他近几次留下的水迹的距离在逐渐缩断,这同样说明猎物的体力在下降,而水迹的痕迹越明显,就说明猎物离开的时间越短。
巴古尔确信,那宋狗就在前边不出二三里的地方,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追上去,将那家伙剁成肉酱。
“弟兄们,宋狗离咱们不远了,再加快点度,为真珠小将军报仇的时候到了!”巴克尔大叫着鼓舞士气。
二十多个金兵士气为之一振,这不仅仅因为他们能够为同胞报仇,同样也意味着大功即将到手。
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功劳永远是激励士兵勇敢作战的最根本手段。
十几分钟后,这伙金兵穿过了韩怀秋刚才休息的那片开阔地,然后,他们在另一面的林子道口猛然停了一下。
一马当先的巴古尔第一个收住了马蹄,手一挥,挡住了身后紧跟着的手下。
所有人的脸上都浮现出疑惑的神色,他们的目光不约而同的集中在了道路中央,在这一片松林之间,在那遍地枯枝,落满了松子的道路上,赫然竖着一块三尺长的木板,正这个突兀的东西,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是什么鬼东西?”
金人们满脸疑色,缓缓驱马上前。眼尖的一人指着那木板叫道:“队长,你瞧,上面好像刻着字。”
巴古尔驱马更近一步,仔细看起,却见那上面歪歪斜斜的刻着一排子——金狗完颜吴乞买之位。
瞬时间,巴古尔勃然大怒,而那些看清楚了的金兵,同样是怒形于色,恶骂不止。
完颜吴乞买,正是现在金国皇帝的名字,这木板上刻着的字,分明是在诅咒他们最最景仰,在他们心中,如神一般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皇帝。
“该死的宋狗,定是他刻的这东西辱没我们的皇帝,老子非生吃了他的肉不可。”巴古尔厉声怒骂,马鞭狠狠一挥,将那木板鞭倒于地。
异变突生,就在那木板倒地的同时,压在其下边的一根藤条也从土中窜出,沿着道边的一颗树而上,瞬间,一物从天而降,只听呯的一声,裂成了碎片,从中而出的水飞浅一地,二十多个金兵,倒有一半被溅湿了一身。
这突然的变化,金兵们莫名其妙,巴古尔从地上捡起一片碎片,那是一种透明的物体,如同水晶一般,他生平从未曾见过。而此时,一种奇怪而难闻的味道窜入了鼻子,这种味道,似乎正是从这透明容器中溅出来的水状液体中散出来的。
“这是怎么会事,这水的气味怎么这般奇怪?”巴古尔皱眉自语。
就在这伙金兵还在惊与疑中摸不清头脑之时,十米之外的一棵大树之后,韩怀秋却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那一块木板正是他所立,上面的女真文也是他所刻。他与那些鼠目寸光的宋人不同,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他一有时间就学习那些所谓的‘蛮夷之文’,在他看来,要想击败女真这个敌人,就必须先了解他们。
他料定金人看了那样辱没性的字,必会被愤怒冲昏头脑踢翻那木板,而那木板上的藤条却一直延伸到他们头顶近十米高的置位,在藤条的尽头,拴着他用来喝水的玻璃杯,而那里面装的却不什么水,而是——汽油。
汽油,这个时代所不存在的东西,自然而然就是无价之宝,至少韩怀秋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在车祸之后,他就用自己的喝水杯从油箱里倒了一杯,却不曾想到,会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哼,用老子的无价之宝换你们这帮畜生的命,还真是有点可惜了。”不屑间,箭矢头上包裹的沾过汽油的布条已经被点着。韩怀秋猛一闪身,抬手开弓,那火箭破空而出,正中一名金兵脚下。
在那金兵的下方,聚集着最多的汽油,火箭一触,呼的便燃着,那金兵腿上沾了汽油,瞬间便被点着了半条腿。
与此同时,火焰迅顺着油迹往四周扩散,片刻之间,已将周围五六米统统点着。但凡被汽油溅到的金兵,无不是见火就着。
那些着火的金兵,立时失去了理智,不是驱马乱奔,便是跳下来在地上打滚,如此一来,反将身上的火传给了那些未曾沾有汽油的同伴身上。
而这一片林子大多是多油的松树,加上地面又有不少枯草,无不是易燃之物,实何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转眼之间,火势便熊熊而起,四面八方蔓延开来。
巴古尔和他的二十多个弟兄,大部分人很快陷入了骤起的火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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