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
棒球帽,遮阳镜,掩住了女人脸上的大半风光。秦绶第一眼就意识到了这也是个祸国殃民的货色,有些桀骜不驯的小嘴轻轻翘起,脸蛋够细润白嫩,典型那种让人有扑上去啃一口的冲动的上等货。
宝蓝长款修身皮草,藏青色铅笔裤,把主人的身材衬托的无疑很完美,前挺后翘,尤其是胸前的那一抹惊艳,更是整个不速之客身上的最大亮点。系在粉嫩颈脖处的猩红丝巾,提在手里爱马仕纪念款凯丽包,无疑又在向目瞪口呆的秦绶宣告,它们的女主人不差钱。唯独让人觉得格格不入的打扮就是女人脚下蹬着的那双黑亮军靴。
秦绶的确是目瞪口呆,就比如他不明白这个陌生女人是如何让古无锋乖乖的放她进门的。毫无忌惮的上下打量了一阵这个闯上门来的女人,反正不看白不看,打量完毕,秦绶就问了一个让女人十分惊讶的问题。
秦绶说,全套多少money?
“什么?”女人有些懵。
“你难道不是提供上门保健服务的么?”秦绶笑得有些玩味,因为他此刻多半已经猜到这位似乎不太喜欢曝光的女人是谁了。
“我从燕京来。”女人明白之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是莞尔笑道。
“什么?”秦绶惊讶道,“这么远你们也提供上门服务?”
“少跟我装蒜。”见到面前相貌平常的家伙丝毫没有觉悟,女人冷哼了一句。说实话,见到这家伙的第一眼真的是很失望,就像一群萌动期的小女生好不容易偷偷摸摸的从网上下载了一部名为“一女御七男”的黄漫到最后却发现它只是万恶的标题党拿着灰姑娘制造的一个恶作剧罢了一样失望。不过,女人同时又感到莫名的庆幸,虽然带着些许心虚。
秦绶也是发出了一声冷哼,“是长得奇丑无比见不得光,还是因为害怕本少爷禽兽起来圈圈叉叉了你?大阴天的戴着一副太阳镜,整个跟个偷情母明星似地。”
虽然这家伙出言不逊,但是女人莫名的开心,妩媚的笑了两声之后,举起玉手摘下了那遮住半张脸的太阳镜。稍纵即逝的惊艳感,虽然某人很快就把视线移开,但是还是被精明的女人捕捉到了。
“少爷,小女子拿得出手不?”女人很妖娆得摆了个pose,嗲声嗲气的问道。
秦绶彻底被干败了,不过某人很快蛋定下来。街头小巷都能听到她那首《傻傻等待》的林雨希,林家的天之骄女,他的钦定老婆?这个女人就是传说中的林雨希?秦绶虽然不确定,但也有六七成的把握她就是她。自从某个晚上苏舜钦告诉他有个林家女人等他之后,秦绶并没有刻意去搜集她的信息,甚至刻意去远离有林雨希气息的地方,尤其是音像店这种地方。在此之前,他有过惊鸿一瞥,到底是通过报纸还是杂志或者电视,秦绶想不起来了,唯一记得的是,模糊的印象中,那个叫林雨希的女人很祸水,而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女人,明显也很祸水。
棒球帽,遮阳镜,这是个细节,军靴更是个吸引眼球的线索,加上知道女人来自燕京之后,秦绶就大致能想到这个女人是谁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果林雨希就是现在这幅德行,秦绶还真没太多兴趣,如果非要说有兴趣,那就只能限定在生理方面。看得出来,这有些妖精潜质的女人剥光了扔在床上会是一具极品皮囊,极品到让雄性牲口嗷嗷叫,高呼大战到天亮的境界。
大凡男女之间,总有个规律,男人喜欢攻克难度系数较大的女人,而对主动送上门来的女人表现的就要意兴阑珊一点。马诺说,她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笑。其实好多有点野心的癞蛤蟆也跟她一样,他们宁愿趴在池塘边流着口水看十年二十年的天鹅从头顶上飞过,也不愿正眼瞧一眼身边有着数量优势的母蛤蟆。秦绶向来喜欢以癞蛤蟆的身份自居,所以,他对这位不速之客的热情不到三分钟时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所以他直接无视掉了女人那个风情万种的骚姿,继续埋头研究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日K线。
见到某位牲口极不给面子的冷落了自己,女人也恢复到了真实的一面,发了疯的女人,偶尔做出一两件反常的事情是可以理解的。来到淮北一探究竟,耗费了周礼一晚上时间来做决定。她没有撬人墙角的恶趣味,虽然偶尔会喜欢生的唇红齿白的小男孩儿,但她也不是正太控或者伪正太控,何况这位林雨希的未来老公跟正太二字无缘四五年了。
“我叫周礼。”女人自我介绍道。
哦。秦绶连头都没抬,冷冷的答了一声,甚至连半点惊讶的语气都没有。
女人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继续问道,“你不好奇?比如说我的来历,以及我跑来淮北的原因?抑或我是如何进到你病房的?”
“没必要,好奇是你的权利,而不是我的义务。你是林雨希的探路先锋也好,单纯的脑袋被门夹了大老远跑来瞧一眼我这只癞蛤蟆也罢,我不欢迎,也不拒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咱一小老百姓没必要跟您这种天子脚下长大的官家子女一般见识。您看够了就请移驾,恕咱不能起身相送。”秦绶依旧是头也不抬,继续说道。
周礼嘴角翘起一个弧度,不过没有笑出声来,虽然有些惊讶这家伙的敏锐洞察力,但她也不至于腆着脸继续找些话题跟他搭话。她在原地站了将近一分钟,似乎在天人交战,到底是走还是留,这期间那只牲口依旧是埋头于电脑屏幕上。一分钟之后,出乎某人的预料,周礼竟然自来熟的坐到了床边的单座沙发上,还不顾某位伤患的感想变戏法的掏出一支烟,自己点燃,然后坐在那里吞云吐雾。
姐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某位目瞪口呆的童鞋此刻很想来这么一句感慨。他不得不佩服这位不速之客,看样子,沉默的女人真的是林雨希那个圈子里的人。她抽着烟,他就坐在床上抱着笔记本电脑面无表情的打量着她。
等到她起身将烟头扔出窗外,某人继续冷眼旁观。
“你跟她一面都没有见过?”周礼率先开口。
秦绶点了点头,目光不躲闪,也不太肆虐,总之跟女人的眼神交锋着。
“一对可怜虫。”周礼冷笑道,继续坐回到了沙发上。
秦绶微微一笑,不赞同,也不否认。真要计较起来,林家那位金枝玉叶似乎更可怜一些。不是秦绶自我贬低,而是因为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对于男人来说,无爱的婚姻得过且过,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革命壮志不是不能实现,而女人不一样,尤其对于那位林家公主,秦绶不相信她能做出红杏出墙包养小白脸之类的事情。无论是现在,还是在将来,秦绶自认为输的不是自己。
“我跟她一起长大,从来都是她第一,我第二,类似既生瑜何生亮的悲哀我不是没有体验过。我心有芥蒂,但我的确佩服她。红楼梦读过吧?我们身边的长辈眼中,她就是名副其实的薛宝钗,知性,贤淑,温良谦恭这些字眼用在她身上一点也不过分。不过你也别沾沾自喜,她的上述性格,只适用于部分人,亲人跟朋友。如果你们将来真的走进了婚姻殿堂,恐怕你也拿不下她,她也是一个偏执狂,或许她自己都没有认识到。你想一想,一个到了二十五岁还始傻傻把初恋留给她老公的女人,到底是为了什么。见到你,我都有些替她不平了,在我看来,你跟她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秦绶笑了,没有生气,也没有皱眉,“继续说,总不能让你白跑一趟,推销你的姐妹也好,发泄你心中的怨念也罢,我都听着呢。”
“庸俗。”听到某人口中蹦出推销二字,周礼不禁皱了皱柳眉,冷笑道。
“庸俗不正好满足了你的好奇心么?”秦绶笑道。
“阴险。”女人莫名的没好气,又补充了一句评价。
“何以见得?”秦绶敛起笑容,这还是头一次有人说自己阴险,而且还是个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漂亮妞。
“来淮北之前,我查了你的一点资料。”
“我理解,不然你也不敢只身跑到淮北来。”秦绶淡淡点头道。
“冉小影死了,你就没一丁点动作,还能在一个陌生女人面前绽放笑颜?我想了想,你要么是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要么就是在打你的小算盘,等待机会疯狂的报复。当然,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二种。”周礼微笑道,似乎根本不介意揭面前这个人的伤疤。
“是么?”秦绶依旧没有半点怒气,微笑着反问道。
周礼再次冷笑,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推断。
秦绶垂下头,继续看向电脑屏幕,脸上闪过一丝阴郁的笑意。
女人略微有些失望,轻轻的叹息了一声,然后坐起身来,翩翩走出了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