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霸刀玄鬼

第178章 ——霸刀玄鬼

“风叔。”

一个声音募地从身后响起,老者一听,身子微微一僵。

‘风叔’这个称呼如今已经没几个人知道了,附近街坊邻居都喊他老头,稍微熟捻一点的,也只知道他姓胡。

大家都知道他是外地人,几年前来的清水城,在一条深僻小巷内租了个小院,平时替人修修农具,偶尔打点小铁器,由于手艺好,人也热心,在这一块也算小有名气,人送外号铁匠胡。

风叔陡然转过身来,面色一惊,躬身道:“少爷。”

大汉连忙过去扶起风叔,轻声道:“我早已不是墨家的少爷,风叔非要如此可真是折煞我了,以后还是直接唤我阿城吧。”

墨云城,江州刀兵城墨家墨仲坤之子,家中排行第三,江湖人称一声墨三公子。

当年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的世家公子如今沦落至此,纵是看尽人生百态望穿世道沧桑的风叔也忍不住在心中一阵感叹。

风叔轻叹道:“那好吧,少……,阿城。”他眼神上下一扫,将墨云城仔细打量了一番,“最近有些日子没来了,可还好?白均月他……”

风叔尚未说完便被墨云城打断了,“风叔,有活儿计上门了,你先忙,我去后堂打个水先清洗一下。”

不多时,便响起了“叩叩”的敲门声,墨云城转身去了里屋,风叔冲院子口吆喝道:“正忙着呐,门没栓,自个儿推了进来便是。”

门外的人一听,也不客气,立刻推开了院门。

来者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人,手里拿着个脱了把的锅铲,急急忙忙走了过来,边走边道:

“胡铁匠!快帮个忙,家里锅铲又脱把了,锅里还炒着菜呢,怎么都弄不好,这可把我整的一年的火气全都上来了。”

“哟,这还不到正午呢,就做饭呐!”

妇人脆声道:“二闺女好不容易回娘家一趟,我这不急着给她整一顿好的嘛。”

风叔接过妇人手中的锅铲头和木把手,合了合,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柴刀削了几刀,又摸来一颗铜钉对准扣眼敲打进去,三两下便接好了,再用力一拔,纹丝不动。

妇人接过接好的锅铲,啧啧赞道:“手艺人这手就是不一样,一下就给整治好了,我自个儿怎么弄都不成,这可真是多谢胡师傅嘞。”

风叔笑着摆摆手道:“嘿嘿,都是街坊邻居,客气啥,赶紧走吧,回头锅里菜该糊喽!”

妇人仿佛这才想起自己正做着菜,一拍大腿,赶紧转身朝门外奔去,一边走一边道:“晚上包饺子回头我让大牛给您老送一碗来!”

风叔高兴的应道:“好嘞,记得多放辣子和葱。”

对于这种时常上门来叨扰的街坊邻居,风叔向来是来者不拒。

随手就能做好的小活儿一向不收钱,街坊邻居也不跟他客气,家里时常做了什么好的总不忘给他也送上一份。

风叔掩好院门,转身朝里屋走去。

院子后面,墨云城已经简单梳洗一翻,换了身简洁的灰布短衫,被削去了一半的头发左右长短不一,他也不在意,用一根灰色布条拢成一束绑在脑后,。

额前垂下的发丝遮挡了眼睛,青髯满脸,模样依然落拓,却挡不住一股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惊人气势。

他的左手掌心结满了老茧,左手明显要比右手更宽大些,这是长年握刀所致。

正是因为这个特征,即使他远离江南千里,来到这个闭塞的小城,衣衫褴褛与街头乞丐无异,白均月也能从人群里一眼就认出他来。

风叔走来时,墨云城正用一根布条缠绑手掌。

不等他问,他便先开口了,“风叔,我知道你要问什么。”

风叔默然不语。

墨云城又道:“前几天的比武风叔大概也知晓细节了,我与白均月的私人恩怨且先放下不提,如今玄鬼落入白家人手里,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

风叔神色凝重起来,“玄鬼固然要夺回,可眼下你的身体……”

墨云城转过身,轻笑道:“风叔不必担心,我不会乱来。”

说完,又扯来另一根布条开始缠右手。

“我虽然并不在意名声,更不把天‘天下第一刀’这个称号放在心上,但是玄鬼我一定要拿回来,这是我墨家开山立业创建刀兵城之前,祖上打造的第一把刀,且定下非刀不铸的规矩,虽然如今的墨家为追名逐利已不再尊从祖训,这把刀也早已不受重视,但我绝不能让这把刀落入旁人之手。”

霸刀玄鬼,在江湖上众多神兵利器中并不那么有名,甚至除了墨家以外,无人知晓。

这把刀真正被人津津乐道时是因为当年金陵柳家举办的一场比武大会。

彼时墨家三公子墨云城才十五岁,受家族之命前往金陵柳家送上重金打造好的一柄宝剑。

墨云城接到这个重任时,心里并不怎么高兴。

江州墨家,历代家主以铸造兵器闻名,且祖上留有非刀不铸的规矩,但墨家家业传到墨仲坤手中时,他不顾祖训,打破了这个禁制。

墨家独门锻造兵器的手艺一直以来无人能出其右,口碑摆在这,很多人不惜委以重金只求打造一把绝世神兵利器,但墨家非刀不铸这个规矩曾让不少江湖中人望而兴叹,这个禁制甫一打破,从此江湖上请墨家打造兵器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

自此之后,势头一发不可收拾,十年不到,墨家便从一间小小的铁器铺子发展成了如今天下人人皆知的刀兵城墨家,所铸兵器更是被流转至全国各地,且享有天下兵器多半出自墨家的美喻。

墨云城一向不耻父亲为求名利而不顾祖训的做法。

将装剑的锦盒打开一看,是一柄通体银白的长剑。

剑身通体长三尺六寸,暗合三百六十周天,剑宽一寸八分,合天罡半数,柄长二寸三分,以银丝缠之,剑身上精铸了细细的鳞纹,柄端末尾处还镶嵌着一颗硕大清透的蓝色宝石。

墨云城对此不屑一顾,只稍稍看了一眼就合上了。

对他来说这不过是再普通的一把剑而已,即使噱头做足了,也不过是徒有一个光鲜的外表,真正的宝剑可不仅仅是如此。

而此次,墨云城受父亲所托,要将新铸的这柄宝剑送往金陵柳家。

此行路途不近,家中原是派了随行的护卫,墨云城拒绝了,独自一人孤身前往金陵。

一半是为了堵气,一半也是为了想要一个人出去走走,静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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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骨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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