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一触即发
这老头子传闻早已经被朱元璋斩首示众,他的巅峰时刻,曾位居明朝洪武左丞相之职,可谓百官之首。骄纵跋扈,生杀废黜大事,径直执行,风头一时无两。此人后脑生反骨,一众开国文臣武将,莫不受过其害,其中首当者,便是大将徐达,密谋告破,反心不改,内结近臣,外勾奸党,死后,罪证告白天下,连坐之人无数,实在是百死不足惜。
但现在,胡惟庸却还活的好好的,朱元璋的尸骨却早已化了。
胡惟庸踏空而立,冷笑连连,却不说话,脚步一跨。
这一跨,实在是宛如看到了神话时代的诸神降临,在虚空中跨出一步,人已到了三千米的高空,又跨一步,居然就来到高岳的头顶。他依然是负手而立,但双脚却是一并,狠狠地朝高岳的天灵盖踩了下来。
这样的姿态,真真是将胡惟庸的乖张和骄纵展现的淋漓尽致,任你说的天花乱坠,我不屑答言,且一脚踩死你!
高岳虽然冷漠惯了,但涵养功夫可不见得比普通人高多少,人敬我一尺,我还敬人一丈,反之亦然。高岳成长到这一步,心志之坚,可比金石,这样的人物,尊严受到挑衅时,若还讲究“忍”字诀,那么高岳早已经泯灭众人矣,或许连才子都比不上。
每位大高手,都有自己的行事作风,高岳如此,胡惟庸岂能例外?若胡惟庸已不再骄纵跋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已经因为修为不能寸进而老死了,要么就是有了仙佛的成就。
这两种可能显然胡惟庸一种都没有。
“回去!”眼看一脚就要踩实,高岳寒声开口,身形却率先动了。
他没有闪避,也无法闪避,双手一撑,使的是一招“霸王举鼎”。要知道,胡惟庸从接近大气层的高度降临下来,即便他没有动用任何劲力,只是单独的体重,砸落下来,也足够将一座高楼大厦砸出一个透底窟窿,什么钢筋水泥顷刻间成为豆腐做的。
更何况,胡惟庸作风骄纵乖张,有处借力,哪能摒弃不用?他之所以敢以这样的高姿态对付高岳,正是看中了自己这一脚,无异一颗远程导弹,便是个金石铁人,被踩中,也要成为一块铁饼。
但随着一声“回去”,他却陡然大吃一惊。这个年轻人,竟用刚猛硬功将他双脚撑起,脚步丝毫不动,只是塌陷数尺的地面却说明了高岳这“一举”究竟承受了多大的力道,这还是大半力道都被高岳硬受下来,如若不然,地面恐怕会出现一个“炮坑”。而同时间,高岳化掌为爪,这对爪子,力道大得惊人,爪尖也尖锐无比,十指指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深深陷入胡惟庸的脚踝中,竟然让他摆脱不掉。随即胡惟庸几乎是应声飞上了高空,至少百米高度。
胡惟庸咆哮一声,双手张开,溅血的双脚一钩,是一式“潭底捞月”,隔空倒拍数掌,随即在空中摆了个“铁板桥”,定住了身形。
“你……”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刚刚定住身形,一道人影一闪,却是高岳双脚猛踏地面,十跟脚趾头一抠,腿部肌肉骤然鼓胀,腾空百米高。没等胡惟庸开口,脚底板已踩了下来,踩的是胡惟庸的面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胡惟庸哪里不知道高岳这是明着打脸,可是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为之气结,他像块石头一般在空中三百六十度旋转着,又像个风车一般,狠狠地砸落地面,哪里容他稳身定形?
“噗……”
一口鲜血狂喷,胡惟庸面色惨白的仰望着高空,他虽然受了伤,却还没有重伤到狂喷鲜血的地步,实在是被气的。
高岳并没有停留在高空中,其实他也无法长时间停留在高空。他并没有追杀过来,而是在胡惟庸落地的时候,他也稳稳踏在地面,背对着胡惟庸。
“墨家的传承倒是没有埋没,可惜……”高岳淡漠开口,心里却是凝重了一分。
适才他用的虽是“霸王举鼎”的功夫,其实已经用上了八九分功力,便是十个霸王再生,也是大为不如,如若不然,哪里能够硬扛下来。不过接着他用的功夫却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擒龙大力手”,可惜作用却不大。以他的八九分功力,莫说是人的血肉之躯,即便是一块生铁,也捏泥一般容易。但胡惟庸的脚踝虽被抠伤,却连筋骨都没有过多损伤。
这是胡惟庸脚上所穿的鞋子起了保护作用。
胡惟庸虽然派头不小,其实却是个极度惜命的角色。他穿着明朝的左丞相朝服,头戴朱元璋才能顶戴的燕弁冠,但他的鞋子却不再是明朝大臣穿的鞋子,而是一双紫金发亮的长靴,包括他披的麒麟刺绣的披风,和这双长靴正是一套同期产物,不但能够护主,防御力极佳,而且有辅助飞行的功能。
这样的技术,即便是今天的科技也远远达不到,毕竟当今所有可以飞行的产物,莫不是依靠能源的损耗,才能达到各种目的。试问一件披风和一双靴子,外表上看起来和普通物品一般无两,但偏偏能让人翱翔天际,飞到接近大气层的高度,能让胡惟庸这等级别的高手,像是“瞬移”一般,两步就能脚踩高岳的头顶,这是何等高明的发明?
可以说,胡惟庸在虚空中的每一步行动,有一大半的功劳都得归功于这简简单单的披风和靴子,这是何等不可思议的事情?
倘若高岳有这样的法宝,攻守兼备,战斗力何止倍增?
不过,这样的法宝既然在胡惟庸这样的角色身上,高岳也唯有道一声“可惜”罢了。武道的真谛,倘若连移动和飞纵之间都要依靠外物,虽然不离“道”字,却偏离出去,也不过小道尔,更违背“武”字的本义。
所谓“万道,不离其宗”,百家归宗,如当年的诸子,无外乎只是“近道”的程度。而墨家子弟,向来崇守,极少出世,故而当今流传下来的“墨子《守城》二十一篇”,虽然高明,寓意深远,但离“道”字还差得远了,本义的东西或许有载,却没有真正流传出来。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墨子为木,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也就是说,墨子虽有匠心,也并非完人,至少公输子鲁班在这一方面尤胜一筹。
只不过墨子和公输子,渊源流长,若说墨家至少还流传下来一些皮毛,那么公输子却连皮毛的东西都没有流传下来,只是让后人徒然喟叹而已。
不过,以高岳的眼力看来,站在诸子的高度,万道不离其宗,让他拿一块三寸之木像墨子一样,在顷刻间削成可载300公斤重的轴承,他是万万做不到,他虽然是门外汉,但大致原理却也能够管中窥豹,知晓一二。
只一抓,他已然知晓,胡惟庸的靴子,所用的材料,绝不是地球上任何一种矿物。其坚硬程度,超越了钨钢。要知道,钨钢号称“工业的牙齿”,但一双靴子能有多厚?高岳一爪“擒龙大力手”下去,居然只是多了十个手指洞,并没有变形。
这样的技艺,也只有达到“法宝”或者“法器”级别,才能做到这一步,凡夫神兵利器,在高岳爪下,和抓碎木头竹片般容易。
此时高岳背对胡惟庸,没有进一步行动。这绝非他不屑将这个老家伙格杀当场,而是这时候,虚空中的“乌云”已经降临下来,距离高岳差不多十丈高度,居高临下,俯视下方,一览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