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李诺的分析
俗话说新婚燕尔,初尝了吕姬之后,接下来的几天,李诺几乎什么事情都没干,只顾着与吕姬探讨人生,当然他也不会忽视了后宫中的另两位绝世美女。好在这里是游戏中,这要是现实中的话,旦旦而伐的李诺恐怕会死在这三个女人手上。
就算李诺沉寂宫中,诺国也在继续向前前进着。这个月的耕种,战马的配种,新增流民的安置,城镇各类建筑的修建,以及特殊兵种和这次大扩招的士兵招募,都有专人去负责,无需李诺一一去关注。
而李存孝四人挑选特殊兵种之后的最终结果,也已经出来了。飞虎军新增了677人,达到了2700人;而陷阵营则新增了1124人,达到了2493人;兵车营和俞家军已经达到了三千上限,并州狼骑自然也是如此。
不仅如此,兵车营和俞家军两支特殊兵种还有近千的预备军,而并州狼骑的预备军则达到了一千五百人,只是因为这三支特殊兵种,已经达到了军团上限,哪怕有合格的兵源,也只能当做预备役,后续如果有折损,就可以直接从预备军中补充了。
就连最高等级的飞虎军,距离达到上限,也不过是只有三百人的差距,而后来的陷阵营,也不过是再增加500余人,就再也增无可增了。
对于绝大部分玩家来说,无比稀少的特殊兵种兵源,就这样被李诺东拼西凑,给全部凑齐了!
可惜,差一点飞虎军就达到三千人了,不然的话,直接就可以以飞虎军全阵容参加“逐鹿之战”副本任务了,现在看来还需要从其他特殊兵种调人了。
飞虎军是全能兵种,但是理论上来说,还是归属于骑兵序列。所以剩下的三百人,为了保持三千人的统一性,自然是从兵车营和并州狼骑中调人,才是最合适不过的,毕竟他们都是骑兵。
不过,考虑到副本任务的难度,或许剩下的三百人,从陷阵营之中调取,才是最合适的。作为和飞虎军等级相差无几的特殊兵种,陷阵营的攻击一向犀利无比。
虽然陷阵营算是属于步兵序列,但是骑术对于他们来说不是难事,行军的时候,化身骑兵,战斗的时候,恢复本来面目参与战斗即可。
而且,这三百人可以作为李诺的亲卫军,专门负责保护李诺就好了。谁也不知道,孱弱的李诺,如果在任务中死亡的话,会不会导致该次任务失败。
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带陷阵营吧。高顺接下来还要参与接下来的军事行动,算是湖西军团的重要人物,就不需要他亲自参与了,只要派一员转职武将就好了。
而且除了陷阵营,李诺肯定还要带上自己的亲卫,大将军恶来。除了他,李诺还准备带上蜚廉,以及张无忌和韦一笑,还可以再带上一些猫头鹰的高级武师。
带上蜚廉,自然是需要他发挥他善走和信使的作用了,要知道在副本之中,可就没办法借助自由玩家来传递消息了,蜚廉的作用就可以发挥出来了。
至于张无忌和韦一笑二人,自然是想借助他们二人宗师级的身手,带上一些高级武师,也是想借助武师与军队的不同特性,可以适应不同的环境。
有了这么多人,就需要减少一些陷阵营的数量了。而李诺带走了这些以武力见长之人,再加上三方出击的众武将,诺城留下的高手就不多了。
不过,这个自然是与现在的诺城相比较的,如果相对于其他的玩家,留守诺城的武将团依旧是华丽无比。
A级武力的白乙丙、B级武力的唐伯虎,彭莹玉领衔的五散人,就连后宫之中,都有吕姬这个武力值已经达到A级级别的小飞将!
有这些人在诺城,就算来了什么高手,也讨不了好,而且还有暂时未离开的黄忠。之前黄忠派回去通知消息的人已经回来了,黄忠的妻子已经快要到诺城了,只是她们走的比较慢,暂时未到而已,所以黄忠离去的日期,也就在这几日而已。
不过,李诺已经提前给黄忠打了招呼,要他一定等到他回来才能走,黄忠不好拒绝,就答应了李诺。李诺的打算自然是尽可能的将黄忠留在诺城,拖延他回去的时间。
要是刘备误会黄忠,那就再好不过了,反正黄忠的妻子一到,蜀国就没有任何他牵挂的人了,如果不是出以古人本性上的忠诚,黄忠回不回去,影响都不大了。
而在这一段时间,诺国又有了几人上去摘星楼修炼,那就是萧绰、和珅和陈宫三人,而且三人都取得了突破。不知道是不是三人属于同一批修炼的结果,三人突破的结果都是一致的,都是政治属性+1。
三人的四维属性也跟着发生了变化,萧绰的属性变为了:统率85,武力68,智力93,政治97;和珅则是:统率53,武力52,智力91,政治90;陈宫的属性变为了:统率83,武力57,智力91,政治84。
萧绰的政治属性,本就仅次于蹇叔和百里奚,现在加了一点,更是与百里奚只有一点的差距,就连智力也是只差距一点。这样的属性别说做吏部尚书了,就算宰执一国也没问题啊!
陈宫增加一点政治属性,改变不是太大,但是和珅加了一点之后,政治属性就跨越了一个等级,由B级变成了A级,倒算是一个不小的收获。
马上就要去参加“逐鹿之战”的副本了,李诺专门去搜集了一些关于这场大战的资料。不过这一段历史,毕竟太过久远,可以找到的有关这一战的资料非常少。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
《逸周书·尝麦》:“昔天之初,诞作二后,乃设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宇于少昊,以临四方,……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以甲兵释怒,用大正顺天思序,纪于大帝,用名之曰绝辔之野。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师,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质。天用大成,至于今不乱”。
《逸周书》关于涿鹿之战的追述,虽然掺进了后人的思想和理解,仍是研究涿鹿之战难得的重要历史文献,由这段记载可知,战争起于蚩尤西向侵掠,炎帝大败,疆土全无,转向黄帝求助,引起黄帝、蚩尤的涿鹿之战。
传说“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威震天下”、“蚩尤作冶”、“以金作兵”。
而其实这所谓的兄弟八十一人,不过是根据九黎演化出来的。相传蚩尤是九黎之君,九黎即九夷,属东夷集团。九黎有九个部落,每个部落有九个氏族,以蚩尤为首,共八十一个兄弟,都是酋长,蚩尤是大酋长。
《后汉书·东夷传》云:“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论语》、《春秋左氏传》、《战国策》等书中也均提及九夷。“九”并非具体数目,只表示众多之义,如《尔雅·释地》中有“九夷、八狄、七戎、六蛮”之说。郭璞《尔雅注》云:“九夷在东”,泛指华夏东部夷人。
九黎信奉巫教,杂拜鬼神。掌握文化的人称为“巫”,能用铜或者竹木制造兵器善射,有刑法。这些文化对于后来的华夏族有深刻的影响,有人认为五刑即由此而来。
九黎势力很大,上古传说中三皇五帝中的天皇伏羲、地皇女娲、人皇神农皆从东夷九黎出。后羿、帝俊、羲和等神话体系亦出自东夷九黎。
阪泉之战,炎帝败于黄帝之手,不过黄帝并未杀被俘的炎帝,依旧任命炎帝统治炎帝部落,由此,炎帝部落正式归属黄帝部落。这个炎帝,可不是神农,而是神农的后裔。
阪泉之战后,繁荣昌盛、有81个氏族的九黎诸部落在蚩尤率领下西向进入华夏集团分布地区,首当其冲的是居于豫东的炎帝,相传他都于陈。
蚩尤率领的部落联盟由于生产力水平较华夏集团略高一筹,武器制作精良又勇猛善战,于是所向披靡,因而留下“铜头铁额”、“威震天下”的英名。
炎帝部落无法抵挡、节节败退,在蚩尤大军的扫荡下,居地全失,连一个角落也没留下,本着同一联合体应互相救助的原则,炎帝求救于黄帝,从而引发了涿鹿之战。
蚩尤的脚步止步于涿鹿城,就迎来了炎黄联盟的反击。在战争初期,黄帝由于兵力不足,又对地形气候不了解和不习惯,因而“黄帝与蚩尤九战九不胜”。
蚩尤作大雾弥漫三天三夜,黄帝之臣风后在北斗星座的启示下,发明了指南车,才冲出大雾。还传说黄帝在困境中得到玄女的帮助,制作了80面夔皮鼓,夔是东海中的神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黄帝用其皮蒙鼓,用雷兽之骨作鼓槌,“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
在这之后,黄帝与蚩尤的战争又延续了不少时日,最后的决战进行于冀州之野。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呼唤有翼的应龙畜水,要以水攻淹没蚩尤军队,蚩尤则请天神风伯、雨师相助,一时风雨大作。
黄帝军队再次陷入困境,危急中,黄帝只得请下天女女妭阻止风雨,天气突然晴霁,蚩尤军队惊诧万分,黄帝乘机指挥大军掩杀过去,取得了最后胜利。九黎被打败,其首领蚩尤也被擒杀。
纵观这场战争,因为生产力的领先,再加上九黎族不仅英勇善战,而且擅长冶炼技术,所以他们的武器装备也比炎黄部落先进。所以,除了最后的失利,在这整个战争中,蚩尤军团都是压着黄帝打的。但是就是因为最后的措手不及,就导致了蚩尤被杀,九黎战败。
而如果李诺参加这个副本的话,要肯定是奔着胜利去的,哪怕是沿着历史的轨迹正常发展,对于诺国来说也是意味着失败了,“涿鹿之战”这个副本就不会对外开放了。
这场战争,李诺认为,基本上是分为四个阶段,前期蚩尤攻占炎帝地盘,应该不算,涿鹿之战是从炎帝向黄帝求援,大军杀到涿鹿之后开始的。
第一阶段,就是双方的初次接触,“九战九不胜”,应该是说的前面试探性的战争,发生了差不多九次,而这九次都是以黄帝失利而告终。
第二阶段,就是蚩尤作大雾弥漫三天三夜,困住炎黄大军,不过黄帝在风后和玄女的帮助下,制作了指南车和80面夔皮鼓,得以脱困。
第三阶段,就是双方的相持阶段,毕竟经过前两个阶段的接触,双方对于对方的底细都基本上了解的都差不多了,一时之间虽然互有攻伐,但都拿对方没有办法。
第四阶段就是最后的决战,蚩尤首先出兵攻打黄帝,黄帝命应龙蓄水,准备水淹蚩尤。结果蚩尤请风伯雨师出手,反而用风雨困住了黄帝。最后是女魃出手,才在蚩尤大军的意外之下,取得了胜利。
而要逆转战局的结果,只需要盯住第二和第四阶段就可以了。如果在第二阶段,提前破坏或者提前准备好应对黄帝的突围而出,说不定可以将他们全部留下,至不济也可以给他们以重创。
在第四阶段,哪怕其他的都不做,只需要能对女魃的出现早有准备,蚩尤大军就不会被黄帝大军的突然袭击,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说不定还可以彻底就可以逆转战局,结束这场战争。
至于李诺的分析,到底准不准确,或者说可不可行,就需要等进入副本之后,试验之后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