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热心肠的女房管
“啊,是,是……你是?”
“啊,我是这栋楼的楼管,我叫余丽,听说3203刚住进来一个名牌大学的硕士生,就是你吧?”
“啊,是,是……我叫路阳,大路的路”,我连忙伸出手笑道,现在我正在考硕士。
“陆阳?大陆的陆?”她拧起眉头。
“啊,道路的路,不是那个软耳刀的,就是走路的那个路!”我连忙是笑道。
她抿嘴笑了笑,伸出手和我握了下,手真白,特软,我心道,这触感,真的很不错。
“大清早的抱歉打扰您了,是这样,二楼的下水管道堵塞了,今天一天可能都会停水,我就是来提前告诉你一声,今天,那个,不要用卫生间”,她大眼睛瞥了下,可爱的朝我房间里的卫生间指了指。
“啊,知道了,好的,谢谢!”我连忙是礼貌的微笑道。
她扑哧一笑,看了看我房间:“不请我进去坐一坐吗?”
我看看自己上身没穿衣服,连忙是打开门笑道:“请进,我,我去换上衣服!”连忙是又冲进了卧室。
连续两天这样,难道我的桃花运真的来了?
拾掇好走出卧室,我一看她走去了阳台,便也连忙跟了过去。
“你是新住户,我要告诉你一下,这个阳台的这个护栏啊,不是太结实,所以你可不要用力推它,小心连你一起掉下去了!”她用手抓了抓护栏,手真的很白!
我连忙点点头:“哦,知道了!”
“还有,这个升降晾衣架也经常坏,没事不要乱动,这里的房子都是有主人的,你们租客弄坏了东西是要自己赔的,这个东西啊,都一千块呢!”她摸了摸升降晾衣架的旋转把手。
“谢谢,楼管都像您这么细心吗?”我呵呵笑道。
“当然不是了!我是为你好,你是我们这栋大楼里唯一一个名牌大学硕士生,我说出去了也很光荣啊!”她转过身扑哧笑道。
我挠了挠头道:“其实也没什么的,还有我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嗯”,她点点头,又走到了大厅,指着插座:“这些插座,千万不要用湿手去碰,去年就有一个租客不小心被电给打死了,闹了好大的官司呢,电是电老虎,可千万要当心,而且,手机充完电一定要把充电头拔下来,失了火责任可就大了!”
我笑看着她在大厅里指指点点,一会不要乱搬大桌子,一会不要晚上忘记关灯,一会又是早上出门时一定要把总电闸给关了……
“美女,还有吗?”我有点不耐烦,不过碍于她真的很漂亮,我还是耐心的听着她“训导”。
“还有,晚上睡觉时最好把窗户关上,夏天会有蚊子!”
“……”
“晚上空调开到25度就好,太低了会感冒的!”
“……”
“如果你要带女朋友回来……”
“我……我没女朋友”,我看着她,无语的笑道,要不是她长的漂亮,我早把她踢出去了!
“啊?”她转过头来,大眼睛扑闪了下,顿时跑到我眼前笑起来:“你真的没女朋友啊?”
“……这,这和楼管你有什么关系吗?”我看着她,离我这么近干嘛?
“那……我可不可以做你女朋友啊?”她突然微微的低下头,脸上红了起来。
我倒吸一口凉气,一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皱眉看着她笑道:“你别开玩笑啊楼管,你这么美,这玩笑我可承担不起!”
“我是说真的,就一天也行!”她伸出一根手指,有些期盼地大眼睛看着我。
我真的是笑了,心道我这两天我艳遇是不是太多了,才三天,就遇上了两个早上敲门的极品美女,而且对面楼上傍晚还时不时走出来一个全身光光的裸女?
难道这段时间是我的桃花泛滥期?我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到大街上去找个算命先生算算!
“一天?”我也伸出根手指,有点不可思议的看着她。
一个女生得有多美,以至于让你相隔三十厘米去看,在她脸上都找不出任何的瑕疵!
羊脂玉一般的肌肤,吹弹可破,圆圆的鹅蛋脸,甚至比刘亦菲还要好看,大眼睛,淡眉梢,樱桃小口,琼鼻桃腮,我真的是无法形容,这个美女楼管,实在是太美了!
“我是说,我们可以先做一天的男女朋友,试试感觉嘛”,她突然脸红着一笑,“你觉得如何啊?”却是离得稍远了一点,询求的看着我。
我脸也有点红了,这么近的看着她,这样一个绝对可以打十分的美女,我想任何一个有理智的男人都无法拒绝的吧。
“好……好吧”,我点头道,笑了笑:“那个,那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有点尴尬的笑道,刚才开门时她说名字,我没怎么听清楚。
“余丽!剩余的,美丽的丽!”她高兴的笑起来,显然很高兴我答应了她的“请求”。
“啊……好美的名字”,我笑道,“不过‘余’这个姓,倒是挺少见的。”我伸出手,想去拉她的手,但是最终还是没伸出来。
她却是主动的拉住了我手,一起走到了客厅沙发上坐下来,然后又直接是脱了高跟鞋,躺在沙发上,头枕在我的大腿上,仰着头笑道:“前些天不还演了个《余罪》的电视剧吗,余罪的余,其实也是个姓啊。对啦,你知道‘余罪’是什么意思吗?”她大眼睛眨巴眨的看着我。
我还是有点不太习惯,这刚刚见面,就试做恋人的感觉,真的是挺奇怪的,虽然她很漂亮,不过毕竟还是“陌生人”。
“一天恋人”,这种游戏规则我大略懂一点,就是在这一天内,男女双方要把恋爱的羞涩、热恋、高潮、分手,整个过程全部做完,而且“正规”的,还要对对方毫无保留的付出!
我伸出手,有点生涩的朝她下巴和白皙如玉的脖子上摸去,她微笑着,却是任由我的手摸到了她光滑的脸颊。
“好像意思是说,大罪主罪承认了,已经付诸法律了,但还剩余一些边边角角的小罪,没有向警察或者法官交代,是这个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