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1章【138号盒子】博得同情
证监会迫于舆论,勒令万家地产停牌退市。
停牌的意思是:涉及万家地产股票的一切交易暂停,同时,巨盈系公司股权变动手续暂停办理。
目前,我和万家地产接受证监会调查,同时,应对检察机关的起诉和蜂涌而来的社会舆论。
但既然蒋雍的股权变动手续,迟迟办不下来,那我就依然是万家地产的董事长,万家地产也因此争取到了一丝喘·息之机。
换句话说,这一局,我们谁都没有赢。
……
再次被陈法官通知开庭应诉,已是在三个月后。
经法医解剖,殷萍的死因,是心脏病突发。
密切接触者,经过执法机关排查,均无谋杀可能,于是,执法者宣布以意外事故结案。
结案后,我涉嫌侵占万家地产财产一案,重启审理。
这时候,社会公众对上次股市风波的热情,早已淡去。
兴趣点,转至最近娱乐圈的花边新闻,听说某流量小生官宣结婚了,引来一众“女友粉”的凄惨哀嚎。
在此期间,万家地产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霖通证券迅速组织34.5亿元,举牌万家——恰在证监会勒令停牌的前一天。
众皆哗然。
财经专家分析说,霖通证券想要趁火打劫,在万家地产股价式微的当口,插上一刀——我和霖通证券姜达关系密切人尽皆知,他这明显是要来分一杯羹的意思。
再加上,这回又是姜达,向执法机关举报了我。
网上有人说他大义灭亲,有人说他贪得无厌、私德有欠,褒贬不一。
但对我来说,这是赤裸裸的背叛。
依照钱静律师的精心策划,我昨天晚上,特地熬了个夜。
今天早饭都没吃,一直饿到中午,才以虚弱之姿,颤巍巍出庭——果然,博得了媒体上的一片同情。
法庭之上,举目望去,依然是暗红色的一片肃穆。
巨大的金色国徽,高悬于顶,无不象征着公平、公义。
陈法官“笃”地一声法槌落下:“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公·诉人顾建站起身来:“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下午好。就被告人宫杉,侵占万家地产财产一案,我的法庭辩论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系般萍女士,生前关系密切之人,从我先前在法庭调查时,提交的视听资料,就可以看出。同时,从对被告人住所地调取的监控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出,殷萍女士曾数次出入被告人住处,且被告人从前经常前往殷萍女士所开设的孤儿院处慰问。”
“二、春翼公司系皮包公司,其所有财产,均来源于对万家地产的股权投资。”
“三、殷萍女士以春翼公司的名义,每年从股市中套现200余万,并以现金方式,从中国银行提出。现春翼公司资产仅剩股市中的10余万元,但殷萍女士的生活水平并未提高。”
“据此可以推定,截止目前,春翼公司有1000多万元的资产,不知所踪。综上,可以推定春翼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被告人宫杉。她采用为关系密切之人设立公司的方式,侵吞万家地产的资产。”
“下面,由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论意见。”
钱律师将话筒挪到自己面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下午好。针对公·诉人刚才的发言,我的辩论意见只有一句——”
“您所说的一切皆是推理,根本无法形成证据链。刑法不支持有罪推定,所有证据的证明效力,必须强到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方能入罪。”
“综上,我的被告人无罪。同时,我将申请法庭出具一些万家地产中相对密度较高的文件,作为书证,来印证我的上述观点。这些文件都已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过。”
“新证据?”陈法官皱了皱眉头,“为什么不早些提交上来?”
钱律师略带歉意地弓了弓身子:“抱歉,一来,我的当事人有着自己的考量;二来,这些文件系多年前的旧物,比较难收集。”
法槌沉闷“咚”地敲了一声,略带不满:“既然有新证据提交,那现在依照法律规定,我们重新回到法庭调查阶段。”
钱律师将手中一沓资料,交给书记员,那里包含着一份许多年前的董事会决议。
内容是,万家地产所有董事一致决定,每年向星光希望工程,秘密捐款200万元,以资助孤儿成长。
当时的董事长还是宫先生。
董事会成员,是一批现在已离职的老员工。
钱律师同时提交了,万家地产向星光希望工程,这15年来的转账流水,而这流水却在8年前断掉了。
“审判长,您从证据材料中应该可以看到,万家集团已故前董事长宫晏先生,曾经对星光希望工程有过每年捐款200万元的承诺。”
“但这项承诺,在8年前看似中止了。可是事情真是这样的吗?不,8年前,宫杉女士做主将那年的捐赠金钱,折算成200万元的股权,无偿赠送给了星光希望工程。”
“后来,因为万家地产形势大好,那笔初始股权,每年都会有200万的新增收益,于是,万家地产便也不再重新捐赠了。”
“当时为了便于操作,我的当事人帮助殷萍女士,开立了春翼公司,具体的捐赠事宜,由殷萍女士负责。”
“审判长您也知道,殷萍女士晚年负责星光希望工程的募款工作。如果要追问殷萍女士,从中国银行提出的那1000多万元的去处,那么,现在星光希望工程的负责人许钟凯先生,可以予以答复。”
“我这里有一份,许先生表示星光希望工程已经收到捐款的口述。刚才已经提交给了审判长,就在第24页,请查阅。必要时,我们也可以申请许钟凯先生出庭。”
陈法官翻了翻材料,眉头紧蹙。
我想,那些证据材料上,都加盖了公证机关的印章,证明效力他应该清楚。
陈法官看了一会儿,有点诧异:“既然事情是这样,那为什么被告人之前不提交证据呢?”
顷刻之间,整整八台摄像机,同时聚焦,对准了我的脸。
我能想象到,此刻的庭审直播中,无数观众的视线,定然已集中到电视屏幕上——我赫然放大的、疲惫不堪的面容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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