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好汉留步
西北地荒僻,多见戈壁与光秃秃的石滩。此地少见的青山细水环绕的小镇,江湖名门有喜事,此地人来人往,叙旧之声络绎不绝。
小镇街尾饭馆,客落满座,吆喝声二五六七杂乱一片。
百忙之中,伙计喜笑接住十余枚铜钱。
一磨烂边的草帽正正落到马头上。
“小哥,给我伙计上点嫩草,要是它缺了牙,小心我找你。”
看着手里牵着的这匹缺牙老马,伙计笑容热切讨好的笑容凝滞。
二楼,一络腮胡子大汉倚着木栏笑看下方,开嗓震锣响:“哟,真稀罕,你个老小子十多年不出门,今儿怎么来了?”
“看个球,你老子想你了,来看看你不行?”看见楼上许久不见的老伙计,本是杵着棍走路的中年人立马健步如飞,一瘸一拐跨那台阶就跟飞一样,眨眼间就蹿不见影儿。
随即,二楼传来讶异声,“呀,你这腿咋瘸了?”
“甭提了,”说着别提,这人立马又说道:“……被狗追了。”
江湖人这里的“狗”往往不是一般的狗,闻言,问话的人了然于心“哦”了一声儿。
但,这回是完全是听者想多了。
说话的人嫌弃,“哦哦个什么,就是被狗追了,”顿了一会儿,这人顺带提及了一件最近发生的江湖人人都知的事,“那胡疯子不是藏这附近的山,前些日子死了嘛。”
“听说他那里有很多秘籍,我就想着去看看,哪知他养的小黄狗凶得很,还没得入门的法子,我就被咬了一口。”
旁桌轻敲的手滞住,一粒豆大黑丸从手中弹出,无声来,于酒杯上空倏然化为粉末,轻飘飘入了叙旧二江湖人的酒杯。
瞧一眼这人的伤势不像狗咬一口成这样,大汉好奇,“然后呢?”
“咳,那这种情况下我当然得跑啊,然后……”
“我就摔坑里了。”
七拐八拐说完自己的糗事,瘸腿男人一口仰下杯中酒。
泛油光的黑漆桌面上,手轻轻敲落,一下,两下,三下……
喝了酒的男人讶异:“咦,我这肚子怎么在呱呱响。”
而后,那人便立马倒抽一口凉气,哀嚎,“哈,哎哟,疼疼疼……谁他娘,给老子下药了!!”
满身怒气在看见旁边桌饶有兴致看着自己的小女娃后尽数收了回去。
这人吹牛倒没那么不靠谱,只是,不凑巧碰到主角了而已。
酒楼里的江湖客哄笑看那瘸腿老兄憋红脸一溜烟跑下了楼。
而后,另一桌笑谈:“真没想到,当诀会与六剑阁联姻,原以为当诀门主的女儿是要送进宫去给太子当侧妃的,毕竟,当诀和朝廷的关系不一般。”
人多杂乱之地,话说到后半段变得隐秘起来,虽声音小了许多,但旁两桌的人,只要想听的都能听得差不多。
边上两桌的人瞟了一眼说闲话的客人,隔着中间这桌客人,彼此霍然对上了眼。
再次感叹,缘分一事巧,江湖不算大,来日也不长。
与主子同坐一桌的车夫叼着烟杆,把烟一口闷下了肚。
瞧见小白脸公子哥一脸惊然,被人骂小黄狗的燕君莱露出一个阴恻恻地笑,无声做口语:缘分啊,打架吗,兄弟!!
全身忽地蹿凉,公子哥拿着筷子的手在颤抖。不敢絮絮叨叨嫌弃此地粗陋寒酸,他悻悻然放下筷子,留了车夫一人惶惶面对这局面,自己个儿从最边上溜开。尿急,粗野茅坑去也。
“诶,我听说,那六剑阁阁主的公子不是和胡疯子的徒弟定的娃娃亲嘛。”
“切,都是往事了,胡疯子再厉害又怎样,那不都死了,那这事儿还不是杨家说没有那就没有。没了胡疯子一身武力庇佑,那孤苦流浪儿出身的小女娃拿什么和名门女比?再有,你们自己个想想,胡疯子这么一个邋遢鬼,教出来的女徒弟能是个什么样子。”
“诶,江湖都知这胡疯子和六剑阁关系好得很,哪知胡疯子死后……”
不知胡疯子死因细情,旁人只是唏嘘不已。
生前搭肩勾背是好兄弟,好酒好菜奉上,死后啥也不是。末了,唯一的徒弟竟被故人拿婚姻大事如此戏弄,也不知胡疯子知道这事,会不会恨得抠棺材板,从里面蹦出来。
“听说这镇子离胡疯子那地只有一天的脚程,那胡疯子年轻时的性子你们又不是没听说过,狂得很……你们说,他那徒弟会不会杀来?”
旁人谈论的主角,正低头看着自己的草鞋,并且,自我感觉良好。
燕君莱觉得,她的样子不错,虽然看着有点像男人,至少有鼻子有眼,五官都在该在的位置。
她的性子也不错,虽然有点懒散、暴躁,还爱瞪人。连脚趾头也很好看,虽然现在有点脏。
而后,她又很无奈,未入江湖,江湖当真有她的传说?她会来喜宴的事,人人都猜得到。
不过,可能令人失望,她与六剑阁的故事没他们说得那么复杂。
定亲一事只怪胡疯子酒喝多了随意订下,口头承诺,没有信物。
现如今,他们之间仅剩的脸面已经撕破,那喜当名门贵婿的六剑阁公子和她这个粗鄙女压根不会有什么关系,她今儿来,只是为要回一样东西。
旁桌闲话继续说。
“听说胡疯子老了性格好得多,敦厚了,但依他年轻时混江湖的性子,很有可能……”
话未说完,一阵争执声传来打断了几人闲谈。
楼梯口处有一群人紧紧围着,人群堆最里隐约有人在推搡谩骂,毕竟,骂娘的声音都这么响亮了,这听不见的怕是聋子。
而这闹剧的主角,是留言茅厕去也的小白脸公子哥。这小子慌慌张张从人群中挤出来,身后紧跟一拿刀的粗莽大汉对他怒喝:“你小子站住!!”
刀很亮,刃口幽幽泛冷光。
自此以后,若问公子,世上什么最白?
公子定会答——
不是那美女的白腿,不是女人胸脯香肉,也不是凌霄宝殿前的白玉石,而是那日拿刀撵我大兄弟手里的刀。
生命之危,剁头之险,此生难忘。
刀嚯嚯挥凉风,公子一张脸白得不能再白,莽撞后退,一个趔趄他跌倒在地,躲不了了,便下意识抱住了头。
大汉手中刀挥起又落下,却不见血光。旁边看客顿时哗然,几声叹畏惊呼之后,饭馆安静下来,没人发出声音。
瑟瑟发抖久久没等到刀落下,公子困惑抬起头,惊畏看着自己头顶未落下的刀,顺着刀刃看下去,他的视线停在那只纤细但粗糙布满裂口的手上。
一位被他看不起的女侠,出手相助。就是这瞬间,燕君莱凶恶女匪的形象在小白脸心中不复存在,反之高大起来。
江湖是什么样子?她是什么样子,江湖就是什么样子。
“入江湖时,前辈告诫,刀不向弱根。”
燕君莱姑娘性子粗野,声音也合了性子是哑哑的,带些历经沧桑的沉稳,不似别的姑娘那么清脆娇气,这,就要怪她是从小被胡疯子打到大的了。
说来惹人笑,江湖卖艺的用粗木棍敲身吆喝生意,而燕君莱,山上烧的柴全是胡疯子在她身上敲断的。
“那里来的小黄狗,竟敢多管闲事,看我……”
燕君莱懒得听废话。豪言未放完,这八尺大汉便被一脚踹飞,撞破木栏,轰然落到楼下去,惊得底下的人四散躲避。
一个人小女娃,究竟有多大的力气,不见提起内息,一刹那间,竟然轻轻一脚就踹飞了一个身材壮硕的男人!!
不止楼下的人被吓到,目睹这一幕,许多人几乎惊掉下巴,纵然,这里面多是江湖人。
他们在想,这个黑皮小丫头是什么来历,小小年纪如此修为,江湖上好像没人能对上号。
依旧淡然如常,燕君莱抬起脚看了看,见草鞋没绷坏,在周围江湖人惊避下,她拿了旁桌不知谁的草帽,信步走到木栏破口处。
穿着一身粗劣布衣,烂絮处还沾了鬼针草草刺的少女站俯视下方,她居高,下方的人自然而然是仰望她。
燕君莱几乎没打过人,但经常被胡疯子打。这第一回她下脚力道控得刚刚好,性格暴躁的汉子身材壮硕,换句话说就是肉多,从二楼落下去,结实砸破一方桌在落地上,疼是疼了些,但没添骨伤。
“你骂我,我大气量点儿就不计较了,但,前辈说过,刀不向弱根,这是几百年的规矩了,可不能破。你可以挑战高手,输赢是你本事,但你不能抓住弱的耍威风。”
“信义,亦是如此。”
最后这句话,不合时宜没人会懂,但燕君莱是说给自己听的,时间太过久远,她需得不时提醒自己记得一些事情。
圣人也要吃饭、拉屎,只是眼下,她有比信义尊严更紧要的事……
宣扬正义理念后,燕君莱转身,板着脸对小白脸说:“一事儿抵一事儿,帮我把钱付了。”
说完,她抓了桌上的两个馒头,啃着便下楼离开。胡疯子的家当全是被那些江湖人当作秘籍的破书,对燕君莱毛用都没有,钱也不知道是花完还是藏起来了。她穷,选择能省则省。
胡疯子生前时常在她面前念叨,说江湖上最厌烦那种行事高调,一分本身牛皮哄哄吹出十分来,还有不问是非多管闲事的人,前者他见一次收拾一次,后者,不少被惹入斗争归为仇家。
燕君莱向来沉默寡言,不傻,清楚依这小白脸的性子说不定是他先惹的事,一面之缘不知人好坏,可她一时手快,出手也就出手了。
就是吃完东西没钱确实臊皮。
江湖有言:
为武者,拜师入门稽首誓义,行正道始一从一。
刀不向弱根,不殃及无辜,决斗不埋仇。
燕君莱说,规矩不能破,信义亦是如此。
这十六岁的小姑娘,旁人不知是何来历,一举一动颇有久经江湖的那种不羁侠气,淡然处事几句言语便震慑了在场的江湖前辈。
被美女救下的公子,坐在地上,惊怔望着燕君莱离去,直至她身影消失在楼梯口。主子遇到危险,依旧自在倚墙啜烟的车夫走过去扶起他,小白脸公子哥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该去追!
“好汉请留步!!”
话音将将落下,一石子从外面飞弹进来,射入公子脚尖的木楼板,止了他追逐的脚步。
抬起作呼唤动作的手僵住,低头望着脚尖石子打出的洞,思量片刻,公子边小跑下楼,口里急呼喊。
“美女请留步!!”
毛头小子总是不消停。车夫叹气,往桌沿上敲了敲烟杆,从烟锅头里抖落些许烟草灰,慢悠悠也跟了上去。
目送几人先后离去,伙计愣了一会儿,随后反应过来赶忙追了上去:“几位贵客,茶水钱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