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3章,咸淡不相容
老爷子首先是无人领路,没有稳固的基础,全靠自己瞎琢磨,容易在练习此术的过程中插气。
其二是身体已经不能够承受这本秘术前期所带来的伤害,他选择将这本秘术送给林思珩,而不是当做传家宝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便是因为他年轻的时候做军阀,已经败光了子孙后代的气运,一代不如一代,他本是督军,而现在儿子仅仅只是混到一个镇守使的位置,至于孙子,就更别提了,没出息的家伙。
子孙后代没有守住《藏龙经》的能力,反而会招来灾祸。《藏龙经》在手已经不是宝贝了,而是一颗烫手山芋。老爷子一辈子观鹰,看人眼光毒辣,料想眼前这个小伙子不是一般人。
《藏龙经》本就是抢来的,终南山迟早是要回去的,他不想让子孙后代和那个圈子的人沾上关系,因为他的子孙后代根本就斗不过人家那群修士。
林思珩正色说道:“老先生,你跟我说实话,现在除了终南山,还有谁知道《藏龙经》在你的手里?”
老爷子虽年老,但意识清醒,一点也不糊涂,他说道:“你放心,《藏龙经》是一本奇书,即便如他们那些精通奇门卜算的修士也算不出今后《藏龙经》会落入谁手,他们只知道这本书已经不再我们范家了。”
林思珩一对丹凤眼望向地面,微微抿起淡薄嘴唇,他缓缓点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收下。
他一直渴望向大师兄一样可以修炼体魄,然后一步一步提升自己,但是上面的神秘势力盯得紧,就连雷龙宗师都只敢教他一些治病救人的医术,一旦发现林思珩有开始修炼的迹象,便要立刻将他扼杀在摇篮之中。
犹豫再三,他认为老爷子没有理由骗他,暂且便先收下,等回去以后让雷龙宗师瞧瞧门道,看师傅怎么说。
给范老爷子配了些药方之后,林思珩便告辞下楼。
一下楼,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便是之前被林思珩推倒的范建,范建这家伙的肺都要气炸了,林思珩居然敢跑到他家里来嚣张来了!
“林思珩,老子弄死你!”范建怒不可遏,提起铁棒就朝着林思珩冲去。
林思珩冷眼含笑,不动如山。
忽然啪的一耳光,镇守使大人在范建的脸上拍出了一个巴掌印,“丢人现眼的东西,滚出去。”
范建捂着被扇了巴掌的脸,咬牙怒道:“林思珩,你给我记住,此仇不报,非君子!”
紧接着,那范建又被他爹一顿暴打,“林思珩是咱家的恩人,你要是再敢这样对他说话,就滚出镇守府。”
范建他妈出来劝解道:“当家的,你就知道打儿子,怎么没见你在外面嘚瑟?就知道打家里人。”
林思珩不愧是与范建旗鼓相当的嚣张跋扈,因为林思珩是当着他们一家人的面,对范建说道:“贱人,不服气,随时可以来报仇,等你哦。”
顺便呢,林思珩在不知不觉间将那本《到发廊去》塞到了范建的大衣兜里。
林思珩道:“哟,范建,你兜里的是什么书啊?”
范建脸色难看至极。
镇守使大人抢过《到发廊去》,随便翻了两页打开一看,差点气得当场昏厥,颤声骂道:“范建,你个没出息的东西,居然看这种淫秽的东西,我今天非扒了你的皮!”
仅此一事,这九曲小镇方圆境内,从此再无人敢说年轻一辈之中,林思珩和范建最嚣张,而是只有林思珩一人最嚣张。.
他林思珩可从来不怕惹事,恨不得整天往自己身上泼脏水才睡得安稳,若是哪一天没有了雷龙宗师这个保护伞,也不至于整天担心有人会来杀他。
他知道自己得藏拙,表面上可以是一个懂点医术的泼皮,实际上若真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医者,那可绝对不行。
镇守使要给林思珩一些钱作为报答,林思珩摆手说不用了,治病救人乃是医者风范。
直到出了镇守府,崔南飞才说道:“老大,你傻啦吧唧的,你是大少爷不缺钱,那你就不知道给我啊,我缺钱啊。”
这小兄弟两个走在皑皑白雪的街道上,林思珩呵呵一笑,伸手搭在崔南飞的肩膀上,“南飞啊,别老提钱这个东西,俗气,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不能够收钱的,收了钱就要出事,尤其是医者,绝不能够被金钱所控制。”
崔南飞摇摇头,心想饱汉不知饿汉饥,算了,这种能吃苦耐劳的大少爷也是世间罕见的一朵奇葩。
林思珩忽然想了起来,崔南飞的姐姐现在应该在镇上的“文坛大杂烩”上,与那些个来自十里八村的自称小文豪,准文豪的诗人小说家谈论古今文学艺术。
林思珩道:“南飞啊,你不是也想成为一个大文豪吗?走,咱去瞧瞧你姐去。”
崔南飞的姐姐,那可真是个大美女,高中毕业之后便从事文学创作,只不过此文学非彼文学,此文学乃是性情文学,一度被传统文学作家们攻击得体无完肤,如南海水域刚刚涌入的黄河之水,黄蓝不相容,咸淡有分界。
崔南飞也想成为大文豪,但却与姐姐截然相反,他喜欢传统文学,甚至就连他这个还没有正式步入作家行列的小白,都鄙视她姐姐写的性情小说,简直伤风败俗,有辱斯文。
竟没曾想,还没到文坛大杂烩,却在一家摩托车店里,看见了崔柠的影子。
崔柠,崔南飞的姐姐。
摩托车店门口是围满了一群人,全部都是年轻人,男女皆有,尽数是十里八村的准文豪以及准诗人,崔柠也是其中一个。
他们围着看一辆进口的摩托车,不断地观摩和谈论。
林思珩走在前面,一把搂住了崔柠的小蛮腰,凑近她耳边问道:“大牛姐姐,是打算给摩托车量身制定一套诗词歌赋?”
崔柠的小名叫做大牛,按农村的说法就是起个贱名好养活。她身高一米七几,只比林思珩稍稍矮一点,瑞凤眼秋波眉,活灵活现,一张精致白皙小巧的鹅蛋脸,棱圆皆有,穿衣风格是正儿八经的女诗人主流风格,宽袍大袖。
崔柠一看是林思珩,手也很主动地抱住林思珩,开始跟林思珩夸赞这台进口的摩托车又多么多么厉害。
却不料,崔柠又有了新的男朋友,而且就在身边,见到林思珩和崔柠抱在一起,亲密无间,于是崔柠的这位文豪男友不爽了,直接把林思珩推开,“你谁啊你?对我女朋友动手动脚的。”
林思珩呵呵一笑,“我是她弟弟,怎么了?有问题吗?”
那文豪男友才稍微尴尬,笑了笑,“兄弟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流氓呢。”
崔南飞在一旁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他随时有可能要揍姐姐的新男友,因为姐姐的新男友推了林思珩一把。
林思珩故作没事,他也笑问道:“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这辆摩托车,怎么不买回家啊?”
崔柠闻言来了精神,她看向自己的新男友,收起了笑容,质问道:“对啊,这么喜欢怎么不买啊?”
谁不知这是限量版的川崎H2?机械增压的四缸机,要说这九曲小镇上的年轻人中,除了范建大公子,谁有这个财力和魄力啊?
崔柠的文豪男友道:“买,指定是要买的,只不过最近手头有点紧,等过几天我的新书发布,很快就能买了。”
林思珩只觉得好笑,就他们这些水平,能不能顺利出书都是一回事,还买H2?
那林思珩就又问崔柠道:“大牛姐,你喜欢啊?”
崔柠听林思珩的这个语气,瞬间眼睛就放光了,她瞪着一对水汪汪的秋水眸子,笑嘻嘻地看着林思珩,然后嗯嗯点头,“喜欢啊。”
她知道林思珩的身份不简单,是一位在梨花寨历练了十八年的富二代。
林思珩又问:“你喜欢这个车哪一点?”
崔柠想了想,说道:“我喜欢它的声浪,四缸机的声浪特得劲。”
林思珩点点头,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将目光投放过来的话,“那我让你亲自体验到它的声浪如何啊?”
面对着一双双鄙夷和不带怀疑的质疑目光,崔柠男友不悦道:“别说没用的,你有能耐买下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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