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隐于市(1)
凌晨两点半。
一家名叫幻梦的高级酒吧也已打烊,顾客和员工陆续离开,被人唤作杰哥的调酒师兼酒吧的管理人,约莫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留到了最后。他此时已经收拾停当,正准备离开,忽瞥见昏暗的角落里竟还落下个人,脸朝下趴伏在角落的卡座上。还未走到近旁,就已闻到一身的酒味儿,已然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
“不好意思,这位客人,我们打烊了。”
杰哥过去拍拍那人的肩背,完全没有反应,心想谁特么那么缺德,竟撇下喝醉的同伴自己离开,这位也是,肚里没量还喝什么喝!
酒吧里这种事时有发生,而来这儿消费的人大多非富即贵,杰哥也不好过于随便打发,想着先从对方兜里找手机,好帮他叫人来接,不料刚一扳过对方肩头,这人身子一颤清醒过来,如惊弓之鸟迅速从杰哥近前退开,警惕地打量眼前的人。
杰哥在他抬头的刹那瞬间惊呆了,尽管对方面色惨白,痛苦地扭曲着脸,但仍就能看出他那俊秀得无以伦比的面容,稚气未脱的面颊和少年单薄的身板看上去大约十七八的模样,精致得像一件顶级的艺术品,超凡脱俗,仿佛给人一种非人类的感觉。
两人对视片刻,最终由少年率先打破沉默,“抱歉,我刚才睡着了。”
杰哥看他状况不对,关切探询是否需要帮忙叫车,少年眸光黯然,木然摇头。杰哥这才注意到他衣着褴褛,制式古怪,衣料上斑斑驳驳地残留着已经发黑的血迹,神态看上去有些迷惘和无助,仿佛一只无处可归的小狮子。
也许是他那张过于漂亮的脸上一个微小的情绪都能轻易牵动别人共情,又或者是少年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形迹可疑的坏人,倒有点叛逆期离家出走的味道,杰哥鬼使神差地收留了少年,将他暂时安置在幻梦附近的老板的一处住宅。
幻梦的老板姓王,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人称小王总,他父亲是网络科技巨头企业的创始人,家境富裕,且三代单传,小王总可说是老王总夫妇宠坏了的掌上明珠,放着厚实的家业不顾,非要自个儿捣腾怎么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场所,高档酒吧、高级酒店,都在同一条街,几乎是一条龙服务,那些在酒吧这边醉生梦死的二世祖或狐朋狗友尽兴之后,顺道就到酒店那边开个房,还可安排专车接送。
小王总的事业之所以能办得风生水起,原因不外两个。
其一,相貌英俊,潇洒多金,又酷又拽,对谁都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还别说,许多女性顾客就吃他这套,上酒吧消费就冲着他那张脸来的,而且这当中也不乏有男性顾客,总之,小王总一张男女通杀的脸确实为他带来不少客源;
其二,小王总背靠着老王总这条商界巨鳄,掌握了大量的优质人脉资源,在酒店商务会场和休闲招待这一块也赚得个盆满钵满。
所以,小王总表面上看起来年少有为,帅且成功,实际上也只有关系好的那么几个才晓得他一心只想恣意享乐,赚钱不过是副业而已,好在老王总正当壮年,自己还能顶着,所以也就放任宝贝儿子再玩儿个几年。
小王总狡兔三窟,杰哥带少年去的那一处不过是他偶尔带女人回来行乐的临时住所,除此之外,他本人几乎不住这边。
杰哥原以为少年只是在这里借住一宿,不料借住变小住,小住变不确定的暂住。少年甚至还在店里谋了份工作,显然是有长期留下的打算。
起先杰哥并不答应,毕竟少年人叛逆期,偶尔思想会有那么点偏激,但看他谈吐有度,行止得体,诚然是个具备良好教养的孩子,好言劝说还是能听得进去的,然而当他提到回家二字,少年眼眶发红,神色黯然,似乎被牵动了愁绪,整个人看起来精神萎靡,低着头杵在那儿不声不响。
杰哥见不得这漂亮的孩子受委屈,最终还是点头了。
照说像少年这般令人惊为天人的长相,不安排在吧台调酒或者做销售简直是暴殄天物,不过杰哥和他本人都没这个想法,一来不为钱,二来酒吧里龙蛇混杂,双方都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选择了尽量不用同客人打交道的清洁工。可饶是如此,他的到来很快就受到万众瞩目,各种别人羡慕的嫉妒的甚至了畏惧的麻烦随之接踵而至。
少年名叫林向宇。杰哥起初问起他名字的时候,回答得支支吾吾,说了名字,略有些迟疑后又加上了姓,这让人不得不怀疑林向宇是否是他真实的姓名,填写的入职资料,除了姓名性别和年龄,其他一律空白,连最基本的身份证复印件都没有,就更别说籍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学历等基本信息了。
也亏得杰哥的无条件信任,在酒吧员工的聘用上又一定的决定权,林向宇这才得以顺利入职。
不过,他这名字向店里其他员工自我介绍时还闹了个笑话,一个叫大成的调酒师听说了他的名字,便开起了玩笑。
“什么,你叫项羽?那我叫刘备好了。”
他话音刚落,就被店里几个驻唱姐姐和服务生七嘴八舌一通怼。
“不懂不要装懂好不好?”
“你丢不丢人?”
“刘备跟项羽有毛线关系啊?”
“打败西楚霸王的那个叫刘邦,刘备,备你麻痹,没文化真可怕!”
店里的员工都挺和善,美中不足就是话多,男男女女缠着林向宇问东问西,然而除了年龄,其他的都答不上来,就连个微信号也没有。
所幸他长着一张惹人喜爱的脸,众人这才没往心里去。在接下来几天的相处中,这位美少年的身份越发令人起疑,他似乎不太擅长做粗重活,就连擦桌子拧毛巾都狠起来有点笨拙,普通的外卖好像也吃不惯,皱着眉头,仿佛在努力克制住泛起的恶心才勉强把食物咽下,说白了就是靠理智吃饭。
显然是个没吃过苦的富家少爷。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位少爷好像非常喜欢喝酒,几乎每天每时每刻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儿。明明就一张十六七岁稚气未脱的脸,却硬说自己二十,想来是为了过足自己的酒瘾才谎报年龄。
对于在酒吧工作的人来说,有个每日喜欢小酌几杯的同事也无可厚非,直到两星期之后的某一天,杰哥接到从国外参加完婚礼回国的小王总的电话,挨了一通臭骂众人才得知,这漂亮小子的怪异嗜好,不只是喜欢喝酒,还喜欢闻酒的味道,他现在暂住栖身的那套小王总的住所里,到处都充斥着浓烈的酒味,小王总存放在那儿的佳酿几乎被这小子霍霍个精光。
敢情这小子是拿酒当香水用了。
用上百万的老饕级别的佳酿代替香水确实奢侈了点儿,不过以小王总的财力倒也不至于心疼,但把整套高档住宅搞得酒气熏天这一点着实令人忍无可忍。
林向宇刚要入住的时候,小王总看了杰哥发来的微信就不太乐意,但出于交情又不好驳了杰哥的面子,当时也就没多说什么,可现在置身在几乎能将人熏醉的高浓度空气里,便忍不住大发雷霆,让那小子赶紧另寻住所搬出去,他这儿不提供住宿。
还好小王总也并非完全不近人情的人,没让人当天就搬走,再加上杰哥帮忙讨价还价,总算为林向宇多争取了半个月的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