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案中案?

第三十七章 案中案?

还在金镇,那件外商的案子基本接近尾声的时候,沈老被召回了部里。

有一个案子,都惊动了部长和相关领导了。

难道是什么重大杀人案?涉H案件?或者金融方面的案子?

等听到部长说的话,连沈老都觉得无语了。

这能算一件案子吗?

这个案子,还能到部里这个级别?

听到部长的一番话,看来有难言之隐啊。

说是热心群众举报,上当受骗。

上当受骗,该找消保委,消费者保护协会,找工商行Z部门,或者当地的公安部门都可以了。

说是受骗,那金额并不是达到了天量。

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

而是,部长说出来了苦衷,因为热心群众当中,有老人【老干部,或者家属,亲戚】。

但是这还不是重点。

第一个重点,牵涉到了旅行社。说旅行社跟商家串通,坑害消费者。

第二个重点,被骗者要投诉的对象,是当地一家非常出名的实业集团,豆汤实业公司,旗下有多个品牌,连锁机构。

有关这两个重点,当地的公安都派人核实过相关信息,最后的结论是大跌眼镜的。

先来说说这个旅行社,多年来,一直信誉很好。即使有误导消费,也没有发生过强制消费的情况。其次,所谓的上当受骗,根本和旅行社无关。而且据调查的结果,比对的结果。在旅行线路,住宿,景点等等安排上,旅行社没有推销任何非法,不符合旅行规定的事情。而且上当受骗的人,并非是在合理时间内,也并非是旅行社导游安排下去制定的地方,商店购物。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上当了。

而且询问了一些当事人,他们的证词有矛盾的地方。

有人在旅游景点,就是导游,旅行社安排的,可以拿回扣。

有人说是导游带他们去了景点,他们听了景点某一个摊位的介绍,然后购买了。这出来旅游,导游是有责任的。旅行社也是有责任的、

也有人不记得整个过程了。

第二个重点,他们投诉的对象,豆汤集团,严格说某一家养生保健美容机构,会所。那个会所是一个高档会所,从来不在外面摆摊,还搞什么免费使用,免费体验,购物抽奖活动之类的、

更加奇怪的事情是那些上当受骗者领着记者,带着警察跑到了那家养生保健美容机构。当时是气S汹汹,好像已经跑不掉了,就是这一家。

其中一些人看到那家店,非常肯定,就是这家。

等进去,营业员自然要拦住,然后记者就是一顿猛拍。

因为通常这种情况,大家心知肚明,基本跑不出误导消费【购买产品,充值,过高收费等等,对吧?】。还有可能,有后台背景之类、

记者,警察也是看了受害人提供的产品,上面写着豆汤公司的名字。

不过,这里面误会很大。

首先,这里基本没有大厅服务,都是内部,而且又是女宾为主的私密服务,保养,精油,美容等等。

而营业员一栏,记者,尤其是记者,以为里面有非法勾当,SQ服务。

警察自然也要查的。

这不是记者,警察想象的那样。

后来,经理来了,豆汤集团派来了女秘书,便于沟通,问清缘由。

然后还给受害者问清楚了真实情况。

当时受害者在景区,有一个摊位,说是免费品尝,免费使用等等。那一般碰到这种,又不花钱,自然有人会上去。就捕捉评判了。

重点不在这里,而是摊位后面是巨大的广告,还有代言人之类的,就是豆汤集团。

豆汤集团有很多项目,也的确有食品,洗漱用品,护肤品等等。

第一,豆汤集团,从来没有在外面摆摊。做广告,也是在媒体上,广告上。

第二,这个景点,其实豆汤集团并没有做过广告,而是曾经资助过什么古建筑修复之类。景点出于感谢,所以主动给做了广告。

第三,景点核实,那个摊位,并没有宣传自己是豆汤集团。

还有更搞笑的,再仔细看外包装。那上面不是豆汤,而是豆杨集团,或者三点水,成了四点水。

还有受害人提到了,去的那个地方,外观很像这家养生保健美容机构。有人回来说了,就跟外面的那种养生保健课程的那种会场很像。

只是由于离开这个养生保健美容机构很近,好像就是在这附近,但是他们都记不清楚到底在哪里了。

所以就买了这些。

本来是一件很容易搞清楚的事情,或者很简单的事情。

但是事情后来戏剧化了,复杂化了。

因为有人怀疑警察,工商,甚至当地ZF部门都被豆汤集团收买了,所以才编造出来了这一堆谎言来掩盖豆汤集团这家养生保健美容机构,欺骗顾客,误导消费的丑闻,违法犯罪事实。

然后新闻媒体,电视台都进行了曝光。

这件事还惊动了省厅。

不过省厅经过谨慎仔细的调查研究,还是跟市里,当地调查的结果一致,并不是媒体,报纸,网络上曝光的那样,官商勾结,坑害消费者。

事情就是这样发酵起来的,再经过某些同志的不懈努力,热心市民的举报,还是惊动了上面,到了部里。

这是非要定一个H恶S力保护伞,不良商人坑害消费者,要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部里当然派人下去暗访过,查过有没有徇私舞弊,包庇不良商人;当然暗中查过这家豆汤集团。

当然你要说一点问题都没有,那也做不到。

或者没有被投诉过?

也不可能。

但是没有网络上说的那么严重。

也不存在所谓的包庇,以及店大欺客,宰客,坑害消费者的现象。

当时的那些人,摆摊的早就跑路了。

那些受害人在某一个地方,还是查到了,但是早就人去楼空了。

更为奇怪的事情,金额,按照一般老百姓来说很大。但是作为诈骗,误导消费。欺诈等等,最后核实,就几万元。要说犯罪,是够判刑了。

但是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冒充别家,就为了这区区几万元?

还是连房租都欠着,就跑路了。

这都不算什么。

最奇葩的事情是,这是这个地方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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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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