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6 章
1.
我第一眼就看上了陆晏的二哥哥陆攸。
那时候我才不过十二岁,随着我家老头子忠武将军沈凉刚从鹿城回长安城没几天,整日里在家里无所事事,嚷嚷着要回鹿城。
可是老头子嫌我常年在鹿城跟一帮大老爷们厮混在一起,说话走路半点儿没有贵女的模样,以后还怎么嫁人,硬是叫我在家学学礼仪。
我嗤之以鼻,开什么玩笑,现在嫌我我像个女子,早干嘛去了。
我两岁的时候便与哥哥一起被他带到鹿城那鸟不拉屎的地方,一直待到十二岁。脸皮被鹿城的风沙都给磨得粗粝,骨子里的血液流出来都带着鹿城常年风沙吹来的味儿,现如今想要矫正,早就来不及了。
还好老头子实在太忙,说了三五次之后见我左耳朵出有耳朵进,也就由着我去,只是嘱咐我收起自己的野性,不要惹是生非。
我表面应和,心中却想,若是旁人不来欺负我,我自然是不会欺负旁人,若是旁人先动的手,那可不关我的事儿。毕竟站在那儿被人打,那可不是我沈靖的作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是我自幼学会的道理。
因为我一直在偏远贫穷的鹿城长大,从会说话起,手里的玩具都是沾过血的兵器,初回长安,自然是对长安城的一切都感到新奇有趣,成日在长安城内买买买,恨不得将长安城搬回我府里去。
这一日我出门逛街街,在一间古玩铺子淘到一串银色的小铃铛。那铃铛十分小巧别致,中间串了一粒翠玉色的翡翠珠子,刻了一串我看不懂的铭文。东西其实比起皇宫里的赏赐并不十分名贵,但是胜在有趣儿,只要轻轻一晃,里面的铃铛声串联在一起,清脆好听。
我玩的有些入了迷,一不小心撞在了一面墙上,撞得头疼。
我抬头一看,竟然看见三个满脸横肉的人堵在面前。
“小妹妹,不如把你手中的铃铛给哥哥们玩玩,如何?”
见他们眼神直勾勾的看着手中的铃铛,我突然就悟了。
哟,这是碰见打劫的了。
刺激啊!
要知道我回来已经半月有余了,很久没有人跟我过招,早就手痒的厉害,乍一见眼前这三个打劫的,激动坏了。
我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三个人,只觉得自己的笑容亲切又和蔼,举着手里的铃铛在他们面前晃了晃,“想要吗?”
他们的眼神随着我手里的铃铛晃了晃,其中一个个子最高的忙不迭的点头,“想要想要,哥哥们就是借来玩一玩,一会儿就还你。”
他说着一把抢走了我手中的银铃铛。
一个铃铛而已,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是有架可打,真是让人愉悦的狠。
我兴奋的磨搓着手掌,心想,这可不是我主动招惹是非,是别人先动的手。
我正要动手,突然背后有人一把将我拉至身后,声音清亮正直,“光天化日之子欺负一个柔弱小姑娘,成何体统!”
我骤然被人拉了一把,心中不爽快,只觉得他挡了我要揍人的道。只是他声音好听,带着少年的爽朗,与西北鹿城那些粗粝的嗓音完全不同。
“柔弱?不会说的是我吧?”
我心中实在好奇,连打人的性质缺失了些,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个子极高,生的眉目俊朗人的少年一脸正气的看着眼前的三个流氓,将我护在身后。
那是我与陆攸的初见。
也不知是因为陆攸那张太过于白皙好看的脸庞,还是我这个土包子见识的少,总之就是被迷住了,以至于后来再见到长安城第一美少年陆晏的时候,都觉得不如陆攸好看。
这大抵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
只可惜,那时陆攸并不是我的情人。我不过是一个在外人眼里乳臭未干,需要保护的柔弱小妹妹,就连英雄救美都牵强的很。
而已是半大英雄的陆攸这时回头看我,微微蹙眉,“小妹妹,你没事吧?”
我一脸呆滞的点点头,由着他将铃铛塞到我手里,温柔的摸摸我的头。
我自幼在鹿城长大,从小到大从来都是我护着别人的份,就连我那个身体一向柔弱的哥哥,也需要我好好庇护,何曾被人这样护着过。
人嘛,总是对自己不曾拥有过的东西动心,以至于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心心念念了许多年。
直到十五岁的某一个星辰漫天的晚上,我守营时枕着手臂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繁星发呆的时候才想明白,原本,我之所以对那个少年念念不忘,是因为喜欢。
我倏地一下起身,激动的不得了:我沈靖居然也有喜欢的人了!
我在军营里待了十几年,自幼熏陶的都是糙老爷们的直来直去,黄段子都听的津津有味,浑然不知娇羞为何物,心里美滋滋的,恨不得广而告之。
于是后来当老头子说要带我回长安说亲的时候,立马应下,耳朵里只听见“回长安”三个字,将“说亲”二字撇得干干净净。
我当即决定,我要立刻回长安城找陆攸,我要问一问他,还记不记得当年那个被人抢了铃铛的小姑娘。
我怀着这种激动的心情回了长安城,心里面准备了一箩筐的话,一路上翻来覆去的琢磨,究竟要怎样才能理所应该的出现在他面前,要如何得体的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
我盘算的好极了,就连第一次见面说什么话,做什么表情都想的好好的,甚至,为了这次相见,我还特地叫人给我做了几身新衣裳。
只是,我什么都想到了,唯一没有想到的是陆攸定亲了。
我当时整个人都傻掉了。整个人浑浑噩噩在家呆了好几天,怎么也没想明白,我怎么就回来晚了,让旁人捷足先登,心里悔得肠子都青了。
我不甘心,一个人跑去当时长安城里酒水最出名的明月楼里喝闷酒,这一喝,就喝出了大事。
我跟人打架了。
也不知怎么就跑出来一堆纨绔子弟,非说我占了他们的位置,让我赶紧滚蛋。
他娘的,老子当年十三岁上阵杀敌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躲在哪儿吃奶,如今竟然敢招惹你沈爷,吓了你的狗眼!
老子如今心上人都没了,就连出来吃个酒还非得给我找不自在。我醉醺醺的看着眼前几个锦衣华服的纨绔子弟,喷洒着酒气,“这桌子上写你们名字了?”
其中一个月白色瘦高个跟个竹竿似的少年怒道:“怎么说话呢,知道咱们是谁吗?”
我正想找个人出出气,十分不屑的瞥了他们一眼,“毛都没长齐的东西,在你沈爷面前胡咧咧!”
果然,我话音一落,另外几个便将我团团围了起来。其中一个生的十极为漂亮,穿的骚气又招摇的少年则坐在一旁的桌子上,浑没把我放在眼里,“待会儿下手注意些,别把人打死了,我可罩不住你们!”
“打个架废话真多!”我抬腿就将堵在面前的一个略微肥胖些的少年一脚踹到一边去,其余的见状嗷嗷大叫扑了上去。
我这个人,一喝醉酒下起手来没轻没重,一会儿的功夫地上躺了一地哀嚎的人。
“还有人吗?”我冷冷看着眼前漂亮招摇的少年,一副还没有打够的模样。
那少年一双漂亮的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我,正要动手,只见,楼梯口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男子,他扫了一眼地上给的狼藉,皱眉:“阿晏,你又胡闹。”
那漂亮少年回头一看,连忙收起了自己的拳头,笑嘻嘻上前,“二哥哥,你怎么来了,我们正跟这个小兄弟切磋呢,你说是不是啊?”
他说完,冲我使了个眼神。可我眼里压根看不见他,直愣愣的看着那长相俊朗的男子,脸一下子就热了,眼前的人不是陆攸是谁?
距离第一次遇见他已经过去了三年,也不知他还记不记得我。
陆攸走上前去,看了看我,道:“小郎君,你没事吧?”
2.
这是我与陆攸的第二次见面,我却不合时宜的想起了我家老头子的至理名言:看上了就抢,管他娘的。
我家老头子沈凉是个粗人,一生除了打仗以外,最大的爱好就是我娘跟酒。只是可惜,我娘去的早,他做了半辈子的鳏夫,以至于我一个好好的姑娘家被养成了这个模样,被自己喜欢的人直接当成了爷们。
我一向觉得我家老头子说的话糙理不糙,所以我看见陆攸之后最直观的想法就是,这个男人我要抢过来,管他娘的!
为了接近陆攸,我借着自己远在鹿城哥哥的名号,凭着雌雄难辨的外形,千杯不醉的酒量,以及打架时那张誓不罢休的劲头,很快混入陆晏为首的纨绔子弟的内部,与他们成日里厮混。
慢慢地,我凭着与陆晏日渐深厚的兄弟情谊,成功的打进了靖国公府的内部,然后开始找各种理由往靖国公府里跑,一步一步的接近陆攸。
我觉得当时的自己已经疯魔了。我不知到底喜欢陆攸哪里,也不知道他哪里好,可人就是这样,喜欢就是喜欢了,他的优点,他的缺点……
我甚至觉得陆攸除了不爱说话以外,简直就是个没有缺点的人。
他品性端方,他从不热衷于风月,他待朋友亲和。
他能有什么缺点呢?
也许是有的,他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喜欢我。
可仔细一想,这也不能怪陆攸,谁会喜欢一个男人呢,还是自家弟弟的好兄弟,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更何况,陆攸已经定了亲。
陆晏是怎么说他的未婚妻的?
“那是一个极其温柔的姑娘,笑起来的样子很可爱,我二哥哥最喜欢那样的姑娘。”
我听了心里很酸,还偷偷的跑去看过。
如陆晏所说,那真是一个极其温柔的小姑娘,长得天真无害,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兔子,笑起来柔柔弱弱,惹人怜爱。
我看过之后心里更酸了。
除非重新投胎,不然就是我就是把我这一身皮扒下来重铸,也不可能会有这种温柔无害的模样。
我的哥哥时常说我是鹿城后山理的野狼,骨子里透着野性。我能够一拳打死一头野猪,可是我布满茧子用来握刀剑的手却抱不了那只小兔子。
我怕不小心把它掐死。
我看完小姑娘的当天晚上跑去找陆攸了。
那时候我们已经很熟悉了。他将我当成陆晏最好的兄弟,不仅如此,连他母亲都喜欢我,所以,他看到我时也是开心,道:“阿晏今日出去了,并不在府中。”
我自然知道陆晏不在府中。他一颗心都挂在忠义侯家那个生的艳绝长安的大姑娘身上,已经好久没空搭理我们这群狐朋狗友了。
他不知道我每次来府里找陆晏玩,实际上不过是想看看他。
我看着那张风神俊朗的脸,就觉得自己的心思龌龊的很,为了得到他,不惜欺骗陆家一家的人。
“这么不巧,我前日得了一坛好酒,今日腹中酒虫不安,须得找人吃两杯解解馋,没想到晏哥出去了,真是可惜,据说,是二十多年的女儿红……”
说这话的时候,我忍不住想,父亲为我埋在地窖里的女儿红,才不知几时才能拿出来。
如我所料,陆攸的眼神微微有些闪动,有些意动。这段时日我将他了解的透彻,他旁的爱好没有,唯独爱酒。
我趁热打铁,“反正今日闲着也是闲着,不若二哥哥与我同去,也免得辜负了这酒。”
我知道他不会拒绝,方才进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向他身旁的小厮打听好了,他今日无事,并无出门的打算。
果然,陆攸点点头,“如此也好。”
我既不想去陆晏家里,又不可能去自己家喝酒,酒楼又吵闹,于是乎,将位置定在了平康坊。那里只要钱出的够多,你想要怎样安静的去处都有。
陆攸原本不想去平康坊,他一向不喜欢这种风月场,可架不住我实在太热情,只得跟着去了。
我其实没有旁的意思,今晚之所以将陆攸叫道这里来,就是想问问,他到底喜不喜欢那小兔子一样可爱柔弱的小姑娘,若是真喜欢,我就收了这份心回鹿城。
陆攸不知我布了这么一个小小的局,他一掀开桌子上那坛酒,闻着香味眼睛都直了,直道:“好酒。”
酒当然好,那是我不知跑了多少趟城东酒铺,斥了巨资,嘴皮子都磨破了才从老板娘手里求了这坛货真价实的二十年多年的女儿红。
俏丽的老板娘将这坛酒给我的时候,十分不舍的抚摸着酒坛子,幽幽叹道:“这是我阿耶在我出生时为我准备的出嫁酒,只是可惜了,便宜你小子了!”
我为了不辜负老板娘父亲对女儿浓醇的爱意,决定好好的拿这坛子酒来成全我自己。
酒桌上我拉着陆攸东拉西扯,酒一杯又一杯的往肚子灌,几次看着他想要开口,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眼睛都有些涩意。
陆攸兴许是看出点什么了,一把将酒杯从我手里夺过来,皱眉,“你怎么了,可是有心事?这么好的酒被你这么喝,都糟蹋了。”
你瞧瞧,他倒是心疼酒多过我。我看着那张脸,心说当然有,我最大的心事可不就是你?
可话到了嘴边,却成了旁的话。
“二哥哥喜欢赵御史家的千金吗?”
陆攸的脸也不知是不是被酒意醺的,微微有些红,垂下眼睫,十分惆怅,“你怎么好端端问起这个来?”
我觉得他害羞了,心里的酸意浓烈的将自己给淹没了,“我觉得那赵家姑娘甚好,若是二哥哥喜欢,何不早些娶回来?”
陆攸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总觉得好像是被他看透了似的,有些紧张,故作轻松的笑,“二哥哥与我还有什么不好说的,我前两日撞见了那赵家姑娘,人生的好看,性子也好,与二哥哥极为相配。”
“是吗?”陆攸叹息,“那真是可惜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可惜什么?”
陆攸将方才从我手中抢来的酒一饮而尽,“我与她已经解除毁约。”
“为何?”我诧异。我怎么不知道。不过仔细一想,这么隐私的事儿自然是不可对人言。
他轻轻叹气,瞥了我一眼,“赵家姑娘心有所属,是某配不上她。”
我一听就火了,“噌地”站起,一脸愤恨,“我找她去!”
我瞧上的人,居然被人退了婚,简直是岂有此理!
陆攸一把拉住我。
我低头看了一眼他宽厚的手掌,一时挪不动步,若是他愿意这样一直牵着我,该多好。
陆攸这时好像已经有些醉了,手没有松开也就罢了,居然在我的手腕上轻轻摩挲了一下,仰头看着我,眼神有些湿润:“这样不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