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遇

第一章 遇

1,每一次想起那个叫林雨君的人来,心里都会浮现起那一首叫做《遇》的歌曲,还记得歌词是这样的,“都怪雨下得那么急,都怪没有地方躲雨,才会一头撞进你的怀里,跨进你深深的眼里;都怪梦境太过迷离,都怪你身影太清晰,总是听见雨水耳边滴答滴,忘不了你温柔表情。自从遇见你的那天起,我的心就不再属于我自己;不管上天下地都看见你,想念如影随形;猜不透这是什么道理,怎会想你到昏天暗地,难道这就是他们说的爱情,已悄悄闯进心里…………”

虽然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心里没有歌词所说的那样已有一种悸动之心。可是找不到理由的,每当那首旋律熟悉的歌曲想起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他。

现在想来,我们的相遇很平凡,平凡到根本不值得一提。只是每一份平凡对人一定有了回忆意义的时候,都会觉得它竟是如此的特殊。

在2007年那个初秋的九月,我正式升为了高二。选择了读文科,虽然我高一所在的班级是一个典型的理科班,教理科的物理、数学、化学、生物等这些老师都是学校里十分优秀的高级教师。

但是由于我的理科即使是华罗庚在世来教我,我也只能跳边疆舞,勉勉强强的及格。再加上原来那个高一(1)班高手如云,自己要是继续待下去就只能给别人垫背了。

这个活儿我干不来,也极其的不愿意。并且从我上小学一年级那天起,我就对文字无限喜爱,对数字没多大兴趣。所以即使那时候同学说文科读出来不好找工作,叫我好好考虑。我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文科,我一直到现在都未曾后悔过,因为在那里我遇见了一个喜欢的人。

选择了文科班后,我被分在了学校的文科重点班——(4)班。在那个班级里,我一点也不觉得陌生,因为和我一起分去那班的还有我们(1)班的五六个同学,再加上(4)班里也有一些我以前初中的同学,所以两个星期后我们就都像曾经那般嘻嘻闹闹。

那个时候林雨君还没有出现,直到有一天,班主任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个男生。那时候他身上背着一个斜肩的挎包,垂着头,手里搬着一张桌子。

(4)班由于是文科重点班,所以很多原本不是分在本班的人,都通过层层关系的往里挤。所以班里已经有了70来人,原本不宽敞的教室显得更加局促。教室最后一排的同学背都已经靠墙壁了,因此没办法老师只好让他将桌子搬在我旁边。

我是单独的一个人坐在最前面,也是因为正式开学上课的那天早上,我由于起晚了,迟到了,到了教室发现连自己的位置都没有了。

只好去一间废弃教室搬了一张布满灰尘的课桌,也是同样地无可选择,再加上我又有近视,于是只好坐在了讲台斜对面1.5米左右的左手边。他把桌子放在我右边后,又离开了教室,因为没凳子。

过了几分钟,老师已经开始讲课,他才不慌不忙地提着一张凳子走进来。班主任看了他一眼,啥也没说,继续上课。其实我们都知道,他似乎有些无视老师的存在了。

下了课,班里一片寂静,大家都正在补觉呢?我当然也不例外,困得要命。趴在课桌上开始闭目养神,他倒是不困,用手肘轻轻碰了碰我:“你叫什么名字?”我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着他,“许子琪,你呢?”“林雨君”。我哦了一声继续补觉,可是脑子里不知为何竟是一片欣喜。

2,年轻时所经历的爱恋是幸福的;即使结局最终不是童话里的完美,可是那种纯真、奋不顾身,不带任何利益色彩的爱,才是最为真诚的,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爱情。

后来的日子里,我们因为同桌的关系,对彼此都有了最初步的了解。林雨君其实是比我们大两级的学生,并且是学绘画的,但是由于文化分太少,所以没有考上他所填的那所艺术院校。

他说我们那该死的班主任之所以愿意收留他在我们班复读,却要他放弃考取艺术院校,让他一心一意像我们这样老实学习,考取综合型大学。没有拒绝的余地,他答应了。

对此,我一直对我们班主任“怀恨”在心,总觉得就是她破坏了林雨君追求艺术的道路。

想起那个带着眼镜,皮肤黑黑,嘴唇有些厚厚的女班主任来,我心里就是一片纠结。因为她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是“丽”,所以我们背地里都叫她“丽姐”。

三十岁左右的模样,听班里人说,她有个当医生的老公,但两人已经离婚了,有个三岁的女儿,女儿归她。她女儿跟她一样皮肤黑黑的,是个小黑妹。

有一次我和林雨君聊到这些的时候,他对此嗤之以鼻,讽刺我说:“你们女生就是好八卦。”我瞪他一眼,“和你资源分享呢?你也太没幽默感了吧。”他变化的速度不是一般地快,朝我咧嘴一笑,“呵呵,开个玩笑,其实俺也挺八卦的。”他特意把那个“俺”字拖得老长,还抑扬顿挫的,逗得我哈哈大笑。

晚上,上完晚自习,我和余哲一起回家。余哲是和我一起长大的邻居,一直以来我们都读同一所学校,但是除了小学同班过,后来初中高中都在不同的班级里。

但我们俩经常一起上学放学,他选择了读理科,在(2)班,这也是一个理科重点班。余哲是那种乖乖学生,学习成绩好、性格好、人品好的“三好生”。

他只比我大一个星期,但我从来不叫他一声哥,都是直呼其名。虽然曾经他曾无数次“威胁”我,让我叫他一声哥哥。但我死倔,硬是不会投降。

我们刚出学校大门没多远,我就看见林雨君和一个漂亮女生走在一起,距离我和余哲不过两米的距离。我刻意放慢了脚步,想要偷听他俩在说什么,可是什么都没听到。到了十字路口后,他们向右走了去,那条街大都是出租房。

我心里暗想,莫非他没住学校宿舍,在外面租房子吗?那女生难道是他女朋友?这些怎么没听他提起过。

转念一想,人家凭什么向你说那么多,你们不过是认识了两周的同桌而已,虽然比起班上其他同学,你们关系要好些,但是别人也不至于对你掏出一切吧。

心里虽然这么想,可是不免竟有些难过起来。所以余哲和我说话,我虽然嗯嗯哦哦地应答着,其实压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3,隔天早上去上学的时候,走到半路的时候看了下时间才发现就剩十分钟就上课了。拼了命了的跑起来,因为根据“丽姐”的规定,只要是迟到就得罚扫地。那我下午大好的时光岂不就要浪费一部分,这样的事情谁愿意啊。

虽说和班里的劳动委员李浩是初中同学,并且关系也还不错,但是也不能让他以权谋私啊。这样想来的时候,我不免觉得自己竟有几分高尚情操了。所以,用尽力来向学校冲吧,那才是实在的。

气喘吁吁,眼看着学校就在眼前了。却发现不远处一个熟悉的奔跑身影,没错,就是林雨君。

我大声喊了起来,“喂,林雨君,等等我。”他转过头来,朝我大声道:“跑快点,要上课了。”我加快了奔跑步伐,和他并肩而跑。我有些奇怪地问:“难不成你也起晚了?”他言简意赅:“闹钟坏了。”

我心里本想问他昨晚和她一起的那女孩是谁,但又不便直接问,况且现在累得不行,心跳那是一个快字了得。所以在心里搁浅着,想着反正他和我同桌,这些问题我有的是时间问他。不过我有时候会想,我干嘛要知道他的那么多事呢?

即便我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在拼命往教室跑,但是奈何我们班教室在五楼,等我们从一楼刚爬到三楼的时候,第二道上课铃声已经响起了。

再努力都不可能在铃声停下时到达教室,我索性停了下来。对还在往上冲林雨君说:“喂,干脆我们去吃早餐。反正都迟到了,去了下午还是一样被罚扫地。”林雨君同意了我的提议,我们俩朝学校内的小吃店走去。

一楼的小吃店我一般都不会去的,因为我上高一那会儿,一楼是两间男女厕所。后来学校不知道咋想的,竟然把改成了一个小食堂。因为大食堂在宿舍区那边,距离太远,不太方便。

但是每次想起那地儿曾经是堆放屎尿的地儿,我就压根吃不下去,觉得恶心,所以我从来都不会去一楼解决我的早餐问题。林雨君问我,去一楼还是而楼时,我毫不犹豫选择了二楼。

他说:“我猜你是忌讳那里曾经是厕所,对不?”我说:“Yes,youareright。”“哎呀,别给我来英文,我一个纯正的中国人,为了表达我对祖国的衷心热爱,我的英语成绩几乎都是三十四十分的水准。”我开玩笑道:“不好就是不好嘛,还找那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们一人要了一碗混沌,服务员端上来的时候,我看见满满的一大碗。就夹了三四个给他,“来来,给你几个,我吃不完的。”他看着我笑笑,“哟,那么好心啊,难不成你是想减肥吧。”

我笑言,“我需要减肥吗?我除了这脸看上去有些肉肉的外,其他地方可都是骨头。”他打量了我一下,“恩,好像是。”

趁此时机,我问道:“昨晚下晚自习后,我看见你了。”他咬着半个混沌,“哦,在哪里?”

“就是学校出去第一个十字路口那里。”他说道:“额,我租的房子在那边。”

我假装不经意地继续问,“和你女朋友?”他笑道:“我还没那么大的胆。”我打量着他,“我觉得你有。”

他坚定地说:“我真没有。”我索性一问到底,“那昨晚和你一起的那女生是谁啊。”“我妹啊,她今年刚上高一。”我突然觉得心里豁然开朗。

快要结账时,他玩笑着说:“今天的早餐,你请我吧。”我满脸疑问,眼神里透露着十万个为什么。他笑道:“我原本不会迟到的,都是因为你托我后腿,我才跑得比较慢点。”

这次我没有和他争论,一口答应了。正准备掏钱时,他却已经走上前去把钱都付了,朝我回眸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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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青春,错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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