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第156章

第156章

依着原先的计划,郝新明是打算学他表哥表嫂,毕业先订婚,跟着就是结婚,最晚不要拖过国庆节。再接下来,就是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了。

计划有多美好,现实就有多操蛋。

毓秀倒是同意了毕业后订婚的事儿,可因为他本人工作较忙,毓秀又要接受留校任教的考核,笔试面试一通下来,哪怕一帆风顺,等忙完了也已经是八月里了。

好容易忙过一个段落了,他俩又急急的赶回毓秀老家,将苗家人接到了京市。又要安顿苗家人,又要安排订婚宴诸事,偏生毓秀帮不上什么忙,郝新明愣是把自己逼成了个陀螺,连轴转。

郝妈看着心痛不已,劝不了儿子,只能折腾老公和女儿。

比起工作忙碌的郝爸,郝妹就……比较惨了。

她跟毓秀是同一届毕业的,毓秀是留校任了老师,她则在家里人的安排下,进了机关单位,先实习积累经验,随后再看适合哪方面的工作。

其实,如果没有郝新明这一出,郝妹估计会跟她大姐一个路子。

当初,郝大姐没能考上大学,只读了个大专后,就分配到了事业单位里。不过,工作却不是首要的,她几乎才上班,家里就开始给她安排相亲了。工作还没干熟呢,对象倒是谈熟了。

本来郝妹也会跟她大姐一样,可谁让郝新明不按牌理出牌呢?

家里人为了郝新明的婚事,这两三年里就没一天安生过。

郝妈是反应最大的那个,她无论如何都不想同意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事,哪怕被儿子气愤的指责说她这是封建思想,她也坚持己见。

相对而言,郝爸要宽容一些,可他也仅仅是最开始比较淡定,想着儿子正在兴头上,当爸妈的能怎么办?就这么先看着,横竖人家女孩子还在上学,等大学毕业起码也得有两年光景。

两年啊!

啥事儿都有可能发生的,哪怕现在瞧着是热火朝天的,可谁知道过阵子会怎样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郝爸最开始没什么反应,就这么一派淡定的观望着。

结果,半年过去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

郝爸郝妈望眼欲穿的等着儿子跟他对象分手,等来的却是俩人要订婚的消息。

这就很尴尬了。

到了这一步,事情其实已经成为定局了。

说白了,郝爸郝妈并不是那种格外严厉的独.裁式家长。看郝新明的性子就知道了,他从小的家庭环境还是很开放的,父母长辈都很尊重的他的意见。

只这般,面对儿子提出要订婚的要求,郝爸郝妈……

面面相觑后,夫妻俩愣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郝新明工作才两年,他工资不低,可办一场盛大的酒席所要花费的钱远不是他一个才工作两年的人能够承担得起的。郝新明盘算着,实在不行就订婚稍微简单点儿,到时候结婚搞得热闹一些就行了,相信毓秀会理解的。

毓秀肯定能理解啊,她又没参加过京市里的订婚宴。

在乡下老家,订婚酒本来就很简单,两边的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吃一顿就成,通常也就办个两三桌。要准备的也就是一些米面蔬菜鸡蛋禽肉,再就是多买一些花生瓜子糖块,当然还有大好几斤的散装白酒。

基本上,花费不会超过一百块的。

遇到惯会精打细算的人家,米面蔬菜鸡蛋禽肉都会提前就准备好,到时候只要请几个本家的嫂子婶子过来帮厨就成了。有时候连花生瓜子都是自家炒的,真正要花钱买的也就只有酒了。

可郝新明肯定不能同意这种“简办”法。

“订婚的事儿你别管了,你照顾好奶奶他们就成了,这些事儿我来搞定。”

毓秀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下来了。

南北风俗差异问题,她压根就没放在心上。有这个工夫想这些琐碎的事情,她还不如多看两页书呢。

不过,她也没能看成书,因为她要照顾奶奶他们。

当初说是毕业后要接奶奶来京市过好日子,可眼下不是搬家的问题,首先要面对是毓秀的订婚和结婚。

毓秀跟奶奶关系好是一回事儿,可也没有当闺女的结婚,当爹的不来的。

因此,真正来到京市的人挺多的。

李桂芳和苗解放,还有甄美和苗飞跃,以及盼娣。

这么多人肯定不能都住到郝家去,毓秀虽说已经入职了,在她表嫂的帮助下,也申请到了一个单身宿舍。可单身宿舍啊,其实就是毓秀以前住过的女生宿舍一样的,只不过以前是八个人住一间,如今是一个人住一间。

毓秀犯了难。

“奶,学校分给我的单身宿舍太小了,里头只有一张高低床,没办法住……”

李桂芳一听就明白了:“那我跟你住一屋,其他人自个儿想法子去。”

一旁的盼娣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她奶啊,许久未见还是这么的真实不做作。

没想到,苗解放还觉得这话很在理:“咱们不是坐火车来的吗?那个火车站大厅里有好多人睡着,干脆我跟飞跃就去那头挤一挤,也没多少日子。”

“那我呢?”甄美傻眼了。

李桂芳扭头就开始喷她:“谁让你跟过来的?谁让你来的!你都嫁出去了,你还跑回娘家来干啥?就你事儿多!我才不管你!”

“我姐结婚,我不来?”甄美好气啊,插着腰跟李桂芳对骂,“我说我要晚点儿结婚,等三姐放暑假刚好,你非要急赶着叫我嫁出去,还说错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好容易逮着个傻子,不赶紧嫁了就嫁不出去了!”

“对!就是我说的啊!咋的?”

“反正我三姐结婚,我就可以来喝酒!你说破天去,也是你不讲道理!”

“你嫁出去了!你已经不是咱们老苗家的人了!”

“我姓苗!我户口上写的就是苗美丽!”

“噫……还美丽呢,你这就叫丑人多作怪!!”

眼瞅着祖孙俩当街开始吵架,毓秀完全傻眼了,她下意识的看向她爸,想让她爸上前劝劝,哪知她爸已经拽过苗飞跃,父子俩在那儿研究怎么去火车站蹭住。

关键时刻,还得靠盼娣。

只见盼娣深呼吸一口气,随后气沉丹田:“都给我闭嘴!!”

李桂芳和甄美同时闭了嘴,还齐齐的回头看过来。

盼娣头疼不已:“毓秀,你能不能借到空的宿舍?这都八月了,大学按理说没啥人了。实在不行,你借两张高低床来,一屋子放三张高低床应该没问题的,住咱们六人完全行。

行吗?

毓秀有些犯怵,她压根就没跟后勤处打过交道,更不知道该跟谁借这个。

半晌,她才想起来一个人。

“要不我去问问宋讲师吧,兴许她有办法。”

“那是谁?”

“我的学姐,现在是同事了,她也是郝新明的表嫂。”毓秀简单的解释了一番,去外头找公用电话打了过去。

半晌,毓秀高兴的宣布:“宋讲师果然有办法!她说她在学校附近有个小院子,应该够住了。要是还不够的话,旁边的院子是她大哥的,可以暂时借用一下!”

李桂芳也高兴了,她自个儿倒是无所谓,可想着毓秀是个金贵的大学生,还要跟苗解放和苗飞跃这俩乡下泥腿子住一屋……

眼下还是大夏天的,那俩人身上的味道别提有多浓郁了,反正这一路上的火车过来,连她这个亲妈和亲奶奶,都嫌弃那俩人。

这要是住一屋……想想就感觉无比窒息。

幸好,借到了屋子。

等他们去了那边小院子后,李桂芳前后左右转了一圈不说,还踩着凳子透过围墙把旁边的院子也打量了一遍,末了才砸吧砸嘴,感概道:“这才是人家城里人过得日子。”

顿了顿,李桂芳才想起来:“秀儿你说这院子是你那个表嫂的?”

“郝新明的表嫂,我平常还是习惯叫她宋讲师。”

“这院子是她的?隔壁的是她哥的?”

“是她大哥的。”

李桂芳转了转眼珠子,开口使唤盼娣去收拾院子。虽说这院子看着很新,可要入住肯定还是要打扫一番的,还得归整行李什么的,要忙活的事情可不少。别的不说,回头还得做饭呢,他们这几天在路上,就算有郝新明一路买单,那也不能说是舒坦。

“记得,里里外外都要擦洗一遍,人家把屋子白借给咱们使,可得爱惜一点儿,弄得干净点儿。”

盼娣翻着白眼去干活了。

“哦,这灶屋还有烧柴禾的啊!这个好,这个我会使!”李桂芳嘴上说着会使,实际上却不打算伸手,她喊来了甄美,“你去生火做饭,别废话,不然你自个儿出去买吃的,也住外头去。没的给你占便宜,丁点儿力气都不出的。”

甄美想了想,这话还是挺有道理的,包吃包住,干点儿活不吃亏。

被说服了的甄美进了灶屋。

毓秀还在后面喊:“宋讲师说,灶屋里的米面柴禾随便用,调味料也是,就是没新鲜的菜了,出了院门拐两个弯儿有个菜市场。”

甄美实力拒绝:“让我干活行,但我没钱!”

李桂芳嫌弃的直瞪眼,随后拉上了毓秀:“咱俩去菜市场买菜。对了,解放、飞跃,你俩去劈柴,把旮旯里的柴禾全劈了!”

灶屋里现成的柴禾不算多,烧两三顿饭肯定是够了的,再多却是没有了。好在院子角落里有不少木柴,也有一把略旧的斧头。

给家里人都安排好差事后,李桂芳本来都要出门了,想了想,还是很不放心的回来,在一堆行李里抠啊抠,最终抠出了一个小布包,仔细的揣好后才走了。

临走前,她还任命了临时主管。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几个都听盼娣的话,不然回头没饭吃,饿着!!”

撂下这句几乎没什么威胁力的话后,李桂芳雄赳赳气昂昂的拽上毓秀出门去了。

没多久,她就怂了。

别看李桂芳在村里那么横,可实际上她见过的世面真没她吹的牛那么多。别的就不说了,在这之前,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里了。他们那个县城只是个很偏远的小县城,直到现在,县城里也只有一个商场两个不大不小的菜场。

来到京市后,发生的这一切都远远的超过了李桂芳的想象能力,她刚开始还绷得住,主要是郝新明在跟前,为了不让宝贝孙女跟着她一起丢人,她说什么都要憋住!

可眼下,郝新明回去了,就只剩下她和毓秀了,瞅着这四通八达的马路,以及沿街上大大小小的商铺,还有就是隔着老远就看到的大菜市场。

如今已经是九十年代了,票证已成了过去式。

京市又是格外得热闹繁华,都不用去商场,光一个菜市场就足以让李桂芳目瞪口呆了。

其实,要是李桂芳提前个五六年来这边,京大附近还是比较荒凉的,肯定没有二环内来得热闹。可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京大附近多了不少生活区。尤其是最近这一两年里,随着大力开发商品房,光新建小区就不下七八个。

小区建起来了,配套设施肯定少不了。

原先的小菜场经过不断的扩充,又在去年间重新修整了一番,成了吓死李桂芳的庞然大物。

一眼望不到头的菜场,一排排整齐排列的石砌柜台,还有品种繁多琳琅满目的各色蔬菜肉类,看得李桂芳彻底没了言语。

“奶,咱们要买什么?”

毓秀也是懵的,她跟李桂芳还不同。起码,来了京市这么多年,她见了不少世面,也跟着郝新明逛了很多的商场。

可不得不说,这菜市场确实是她头一次来。

于是,她求助了她万能的奶。

结果李桂芳用事实证明了,她其实也不是万能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她努力绷住了面上的表情,走到靠角落里的一个摊位上,问人家:“这葱多少一根?蒜呢?多钱一头蒜?”

摊主:……

瞅了瞅眼前这个满身土气的老太婆,摊主又瞧了瞧她身畔长相秀气的小姑娘,最终还是忍下了脾气,当了个好人:“不卖!”

“为啥不卖?”李桂芳脸色不好看了,她以为人家是嫌她穷。

那摊主就当时日行一善了:“你要几根葱?你自个儿拿吧。蒜也送你一头!”

这下李桂芳乐了,虽然还是逃不掉被人嫌弃穷抠的命运,可起码她落了实惠啊!

“那怎么好意思呢!”

李桂芳嘴上一面说着不好意思,手上的动作却是不停。麻利的抓了三四根葱和一头蒜,她还生怕摊主反悔,拽着毓秀就走了。

然后,她就开始了碰壁之旅。

上哪儿买东西人家都不卖,后来她就不自己问了,而是让毓秀出面问。这下好了,问题的症结终于找到了。

那蒜啊,要一提一提的买,基本上一提的份量都在十斤以上。白菜不是论斤卖的,是十颗二十颗,甚至论车卖的。

最可怕的还是大冬瓜,李桂芳啊,她真的是长见识了,原来真有人论个买冬瓜。在他们那边的县城了,都是买家用手指头比划一下,摊主给切一圈下来的。

最终,俩人兜兜转转,好歹买了十棵大白菜。

“瞧这白菜多水灵呢!”李桂芳还是挺满意的,她都做好准备,京市的消费水平高得吓人了,毕竟在她看来,县城里的东西卖的就比他们乡下自由集市的贵。那京市是首都,东西卖得贵还不得是理所当然的?

结果,贵肯定还是贵的,再便宜也不能跟地头上比。不过,那价格居然比县城里还便宜了两分钱。这就很划算了,而且从这一点上,李桂芳觉得在京市过日子应该也不难。

她不知道,国家严格控制菜价,尤其像大白菜一类的蔬菜,价格本身就不高。至于贵的东西……她还没见过,不过肯定是有机会看到的。

费劲巴拉的把白菜运回了家,李桂芳很快就重新安排了差事,以后苗解放和苗飞跃不光要帮着劈柴,还要跟她一起去买菜,当免费的搬运工。盼娣还是收拾家里,甄美生火做饭,毓秀就……

“秀儿累了吧,你回屋看书去吧。我刚才瞅过了,那个堂屋旁边的房间有张铺,还有另一边的有桌子架子,你就住那头。我还是住东屋,让你爹和你弟住西屋去。”

这院子其实不大的,堂屋两边是耳房,一间是卧室一间是书房。然后就是东西厢房了,旁边还有杂物间和灶屋,靠大门的那一排没盖倒座房,只是简单的搭了个棚子,搁了一些柴禾。这就是个典型的京市风格小四合院。

“那我呢?我呢?”甄美举着锅铲子就出来了。

“盼娣跟我住,你打地铺!”李桂芳一点儿也不掩饰对甄美的不喜,“你说你都嫁出去了,你还回来干啥?哭死哭活的非要跟着一道儿回来!你是疯了还是傻了?见过谁家嫁出去的闺女老往娘家跑的?你还真就跟着一起上京市了……哎哟我脑壳疼!”

提起这事儿,李桂芳就是一肚子的气。

诚然,没的说不让妹妹参加姐姐婚礼的道理。可这事儿也得看具体情况的,要是在一个村子里,或者路途不算太远的邻村之类的,去也就去了,没啥的。嫁出去了,的确不是一家人了,那也还是亲戚,平常也该走动一番。

可毓秀这不是嫁到京市来了吗?

李桂芳咋都想不通,甄美怎么就能在短时间内打听到消息,同时安顿好婆家人,包袱款款的非要跟着他们一起上京市。

不让她去,她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开始嚎丧。

好几年过去了,甄美的脾气是一点儿没变,只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她的嗓门愈发大了,哭嚎起来的声音异常得嘹亮。以前哭起来,半个村子的人都听得到,现在却是整个村子都能被她搞得鸡飞狗跳。

实在是没了奈何,李桂芳只能带她上京。

“怪我啊?你要是给我选一门好婚事,我至于天天跑回娘家吗?他家那么穷,一两个月都见不到丁点儿荤腥,脾气还不好,喝醉了酒就打我。我能咋办啊?我当然要回娘家找你们啊!”甄美恨恨的跺了跺脚,又返身回去继续炒菜。

还真别说,嫁了人的就是不一样了。

以前的甄美,就算会生火做饭,但炒菜却是难为她了。如今的她,却是样样活计都拿得出手。哪怕原材料有限,她还是努力做出了一个辣炒白菜、醋溜白菜,以及一大碗的白菜汤。

折腾了一整个白日,到了晚间,总算能够歇一口气了。

李桂芳不稀罕搭理其他人,只拽着毓秀往耳房里去,祖孙俩说悄悄话。

先前在路上,虽说有不少时间可以交谈,可因为当时郝新明在场,很多话李桂芳实在是不好当着郝新明的面说。这路上走了多长时间,李桂芳就憋了多久的话,可好悬没把她给直接憋死了。

眼下,终于得了空,她可是要仔细问问看了。

“我看小明那孩子是真的喜欢你,这桩婚事咱们家肯定是同意的,那边呢?你去过郝家,那头对你是个啥态度?提没提过订婚的事儿?”

毓秀笑得一脸灿烂:“奶你放心吧,郝爸郝妈都是很好的人,他们对我特别客气,总是让我多吃多喝,还让我去看书学习。小文……就是郝新明的妹妹,她也是个大学生,上个月就去机关单位上班了,她人特别好,很勤快的,我不会干的活儿,都是她帮我干的。”

李桂芳这一路上提心吊胆的,在这一刻总算是彻底安心了。

“那就好,那就好。我就怕让你摊上个难弄的婆婆,你性子直,又没啥心眼子,万一被恶婆婆蹉跎就不好了。”

说着,李桂芳还一脸的心有余悸:“我命不好,年轻那会儿就是摊上了一个恶婆婆,幸好她死得早……算了算了,过去的事情不说了,我就问你,你跟郝家那头的人说了没?就是那个……”

“说了!”毓秀一脸的自豪!

……

早一个月前,毓秀就提过到时候要接她奶奶过来。当时,郝妈还没反应过来,一则在她看来,这婚事最后能不能成还是个问题,二则就算真的成了,结婚邀请奶奶过来也是正常的。

结果,毓秀还认真的给她解释了起来。

毓秀说,她奶将来要跟她一起住,由她来给奶奶养老!

郝妈就有点儿不好了,哪怕当时婚事还没完全定下来,她也已经很不好了,毕竟所谓的“能不能还是个问题”仅仅只是她的自我安慰。儿子的态度她一早就看在眼里了,哪怕再怎么自欺欺人,也不能闭着眼睛说瞎话。

愣了一下后,郝妈还是笑得一脸端庄。

“接奶奶上京市一起过日子啊……虽然各家都没有这种事儿,不过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儿,你跟奶奶感情好,接过来就接过来吧。”

这话的重点呢,肯定是在前面的。

换个人就该明白了,郝妈是想说“各家都没有这种事情”,潜台词是,没的人家有亲儿子亲孙子在,却要跟孙女过日子,还要孙女养老的。

前面半句才是特地说给毓秀听的。

然而,毓秀直接没听懂。

她还很高兴,就觉得郝妈真的是个好人,跟郝新明一样,心地善良温柔体贴。她特别赞同郝妈的话,不就是添双筷子的事情吗?没毛病,完全同意!

郝妈的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

事实上,毓秀根本就不需要郝妈接话,她自个儿就开开心心的搭了话,开始说起了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还说她老早就打算出息以后要将奶奶从乡下农村里接出来一起过,奶奶辛苦了大半辈子,是该叫她老人家好好享享清福了。

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错。

反正,要是郝妈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一定会对这份祖孙情所感动的。

可她不是啊!!

她不是什么旁观者,她是郝新明的亲妈啊!!

早先她就觉得这桩婚事门不当户不对的,本来还只是觉得,儿子娶了这么个媳妇后,将来亲家那头是丁点儿忙都帮不上,别扯后腿就算是好的了。

结果呢?!

全都叫她给猜着了。

哪怕还没会亲家,郝妈就已经心生绝望,觉得自己要不好了。

亲家奶奶啊!居然也要跟过来一起过日子。

诚然,毓秀是个大学生,还是名校毕业的。可说实话,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能挣到多少钱?她儿子也是名校毕业的,已经工作两年了,工资也不算低,而且家里有房子住,吃喝也不要他的钱。就算这样,两年时间也没攒下几个钱,全都花用了。

假如说,毓秀是一个人,她凭借自己的本事挣到了大钱买了大房子让奶奶住,那当然是没问题的。可眼下,她靠的是郝新明啊!

郝妈真的好难受。

尤其听着毓秀面上带着幸福的笑容,给她讲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说她跟奶奶的感情有多好,说奶奶有多疼爱她,还说她非常得想念奶奶……

郝妈宛若吃了屎,只能干笑一声。

毓秀是快乐的,郝家那边的整体素质都很高。别管他们背着人叨叨什么,反正当面是肯定不会说什么的。

就跟毓秀以前接触到类似于她奶这种乡下农村泼妇不同,哪怕郝妈心里再怎么不得劲儿,就算是有天大的意见,她也只会客气委婉的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万万不会直接说出来。事实上,更多的时候,她连委婉的说都不会,她是用暗示,让你自己去体会,去细细品味。

可毓秀她真的听不懂啊!

郝妈就好似红楼梦里贾府那一大家子人,变着法子的暗暗酸林黛玉。

林黛玉全部get了,毓秀完全get不到。

这就很尴尬了。

……

毓秀高高兴兴的告诉李桂芳,郝新明的妈妈完全赞同她跟自己一起过。

李桂芳隐约觉得有些不太对,但因为毓秀用是总结概括式的讲法,并不是原原本本的将两人的对话全文背诵说出来的。也因此,李桂芳就算依稀感觉到了一些,可最终她还是没能抓到终点。

她只满脸的庆幸,庆幸孙女遇到了好人家。

这一点,在之后的会亲家上完全体现了出来。

会亲家是在订婚的前两天,参加的人不多。

郝家那边是郝爸郝妈郝新明以及郝妹,原本郝大姐也是要过来的,临时有事就没来。反正这事儿能成她反对也没用,成不了她赞同也一样没用,就不来凑这个热闹了。

苗家这边,李桂芳和苗解放肯定是要在的,本来李桂芳还想喊上苗飞跃一起去的,毕竟是苗家唯一的金孙孙。结果苗飞跃被甄美拖住了,意思是,要么两人一起去,要么都不去。

李桂芳是谁啊?她还能被这么个小毛孩子给威胁到了?她直接大手一挥,谁都别去,然后转身把盼娣给拽去了。

盼娣这些年来,一起在南方打工。钱挣得倒是不算多,不过好歹是见过世面了。事实上,在九十年代初期,京市这边远不如南方几个城市来得繁华兴盛。

“咱们家也得出个能耐的,不能让人觉得全家没一个聪明蛋!”李桂芳如实说。

盼娣真的要谢谢她了,没想到啊,被伤害了这么多年,今个儿居然能得她的一句夸。不过话说回来,聪明蛋是啥玩意儿?!

“唉,你说要是当初没换孩子多好啊!来弟可聪明了,听说她在县高中里都是回回考第一名的。”

因为毓秀是提前被郝新明接去的,在会亲家的路上,李桂芳可劲儿的跟盼娣吐槽着。说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桩事儿,就是让老甄家的把来弟给抢走了。

来弟啊,小时候看着是傻乎乎的一个,长得也不好看,黑黑瘦瘦的,关键是整个人都是木呆呆的。别家孩子两三岁就闹个不停了,养到四五岁不是上房揭瓦就是下河抓鱼,一天到晚没个安生,唯独来弟那孩子,啥事儿都不做,成天就坐在门槛上托着腮帮子发呆。

“……我那时候还担心呢,来弟那孩子长得不好看脑子又不聪明,长大以后可咋办呢?一小傻子,嫁都嫁不出去,估计也就只能找老鳏夫、瘸子瞎子傻子这种的。”

“谁知道那娃儿越长越聪明了,你这回没瞧见她吧?她还不光脑袋瓜子灵光了不少,人也抽条了,是没毓秀好看,可比你强多了。”

盼娣:………………

讲道理,苗家的娃儿都不咋好看。

这是遗传基因所决定的,哪怕何小红年轻时候还算是个美人,可家里的孩子却几乎没有哪个是长得像何小红的。

确切的说,老大招娣和老幺飞跃是最像苗解放的,无论是性子还是长相,都很是相像。老二盼娣性子随了她爷,模样小时候是不显,越长大越是显棱角,用后世的审美来看,就是飒得很,能往英气那边靠,但跟传统的柔美完全不搭边。

老三毓秀就别提,她之所以长得好看,不就是因为她不是苗家亲孙女吗?

以前的来弟也不好看,但主要是营养不良,加上她的童年里,几乎都是以小光头形象出现的,及至上了小学,也是剃得板寸。

摸着良心说,绝大多数的人剃光头或者板寸都不会好看到哪里去的。人靠衣装啊!反正如今的来弟长开以后,加上梳了马尾辫,穿上小裙子,整个人的颜值高了不止一筹。

至于甄珠甄美……

别提了,提就是后悔!

李桂芳恨不得回到从前,在何小红生完了招娣盼娣后,直接给她掐死,这样那俩倒霉孙女就不会出生了。

她啊!她宁可没孙子,也不想要那俩倒霉蛋!

去的路上,李桂芳只顾着吐槽了。好在等到了目的地,瞅着这明显非同一般的大饭馆,她……可耻的怂了。

李桂芳啊,她这辈子唯一吃过的外食,还是前几天从乡下老家到京市,在中途转车时,由郝新明领着去下了馆子。可这年头的汽车站、火车站附近可没什么好饭馆,几乎都是苍蝇馆子。就这样,李桂芳都是大开眼界了。

可谁能告诉她,为啥区区一个会亲家,竟是约到了这么高大上的饭馆子里?

盼娣努力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她这几年一直跟甄珠混在一起,再加上两个姑娘家出门在外,温柔肯定是行不通的,强硬才是最重要的。以至于到了如今,她已经完全柔不起来了,要不是强忍住,只怕她从第一天就想跟她奶叫板了。

“这是大饭店,不是饭馆子。”

略解释了一句,盼娣就一马当先走在前面,领着她奶和她爸去了约好的包厢里。

尽管中途还问了服务员,不过最终他们一行人还是到了。

郝家一家四口已经坐下了,郝爸郝妈坐在上首处,郝爸旁边是郝新明,毓秀紧挨着郝新明坐,而郝妹则是一脸麻木的坐在她妈身边。

“好了,人都到齐了。”

郝新明很热情的帮着介绍着,说这位是毓秀的奶奶,说那位是毓秀的爸爸,还有这个是姐姐。

上首处,郝爸还能勉强保持住笑容,郝妈已经放弃了,她板着脸审视的看向这群人,差点儿没忍住泪奔。

她的儿子啊!

她唯一的儿子啊!

怎么就非要娶乡下泥腿子家的姑娘呢?

是京市里没好姑娘吗?还是她儿子就是天生的眼瘸?

想到这里,郝妈悄悄瞪了闺女一眼。郝妹接收到了这记眼刀子,内心委屈得不得了,几乎在心里哭得捶胸顿足。

郝妹才是最惨的那个。

她以前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沦落到这份上。

遥想早些年,她哥是有个青梅竹马的。可这青梅竹马吧,说实话,当妹妹的肯定不会喜欢哥哥的青梅竹马。试想想,本来哥哥是她一个人的,忽的又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了一个人,她能高兴?

所以一直以来,郝妹都很不喜欢杨家千金,中二期的时候,甚至还变着法子的说那人的坏话,试图将哥哥夺回来。

本来,就算郝妹曾经做过一些小手段,但其实那都不是什么大事儿。就以郝妹那个段数,想要拆散人家还是太嫩了点儿。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了这个事儿,虽说两边都没有挑明,可不否认本身就代表了默认的态度。尤其随着他俩都考上了大学,基本上不出意外的话,就是等大学毕业后订婚再结婚的。

谁也没想到,这桩众人眼里的好姻缘,愣是在大学里劈叉了。

郝新明啊,真是个负心汉,他明明默许了两人的恋爱状态,结果一转身就喜欢上了毓秀。好在,他还是有良知的,在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后,他就明确的表态了,也好让对方趁早死心,别扑在自己身上浪费时间了。

对方确实没有浪费时间,只是抽空去瞅了一眼毓秀。本是想着,就算自己得不到,也要……咳咳,当然不是毁掉,就是想让毓秀跟自己一样不高兴。

然后杨家千金就被毓秀那土得掉渣的打扮给劝退了。

那会儿,人家还在一个圈子里共同的熟人处吐槽,说认识了那么多年,她才知道郝新明原来是个瞎的。

再之后,毓秀跟着郝新明登门拜访,见了不少亲戚朋友,还收了红包一波肥。

也是因为这个,大家都说郝新明的女朋友也不是那么糟糕,是没京市人这么洋气,可这不是也穿着羽绒服吗?可以了,还成吧。

杨家千金这才意识到自己很有可能被蒙骗了。

终日大雁却被雁啄了眼。她当然是满心满眼的不服气,找了个机会又去京市寻了毓秀,当着毓秀的面说了不少关于郝新明的事情。

她啊,真情实感的讲述了那些年青梅竹马的友情和趣事,毓秀听得别提有多认真了,听完了之后还真诚的感谢了她,谢谢她跟自己分享了那么多……

“谢谢你,我太高兴了,我都不知道他以前是这样的。”

杨家千金:……

搞不动搞不动。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郝新明确实是瞎的,不光瞎还是傻。

那次事情之后,杨家千金麻利的听从家里安排出国留学镀金去了,这一走就是两年,直到上个月才回国。

她一回国,就被郝妹骂了个狗血淋头。

郝妹气啊,郝妹真的气坏了。

“要不是你没能耐,我至于受这罪?这都多少年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啊!你还比不上一个农村来的乡下土妞!你倒是好,一走了之,我呢?我呢?我完蛋了!”

杨家千金特地挪出了半天时间听郝妹的哭诉,她喝着咖啡吃着巧克力千层,笑得一脸志得意满:“我就知道你哥是个傻的,才不陪他浪费时间。”

“那我呢?”

“你可以嫁出去啊,赶紧找个好人家把自己嫁了,最好嫁得远一点儿。南方就很不错啊,那个沪市,发展得极好。还有海市和圳市,都很不错。你家本来就是做生意的,干嘛想不开非要杵在京市里头?去南方发展吧,这里是政治文化中心,南方才是走经济路线的。”

郝妹叫她给说蒙了,仔细想想还挺有道理的:“嗯,那我等我哥嫂的婚礼结束再想想。”

“也对,婚礼总是要参加的。”

杨家作为郝家的世交以及生意合作伙伴,肯定是要参加婚礼的。不过他们并没有参加订婚宴,相对于婚礼本身,订婚宴还是偏自家亲戚的。

在会亲家后不久,订婚宴如期举行。

郝大姐这回倒是过来了,郝爸郝妈的亲戚几乎也全到了,至少长辈是到了的。

订婚宴,毓秀告诉郝新明一个特大好消息,明天她要跟表嫂一起跟团出国访问。

郝新明差点儿没吐血了,好在毓秀接下来就告诉她,婚礼的事情她完全没有任何意见,新娘衣服也容易,她的尺寸告诉她奶和她姐的,反正也就出国半个月,很快就回来了。

“那我这边先准备好,等你回来就办婚礼?”这么一想,倒是挺不错的。

“不行,太快了,回国后肯定要写报告的。”毓秀想了想,准备去问问表嫂,“你等等我,我问完就回来。”

还等啥啊,一起去啊!

很快,郝新明就知道了,他还不如不去。亲耳听到的伤害远比转达严重得多。

他表嫂啊,一脸的不敢置信:“你才订婚就要结婚了?不着急啊,晚点儿好了。不然等结婚了,很快就会怀孕的,你不是打算边进修边上班吗?搞不好就跟我那时候一样,被迫休学一学期了。”

毓秀一听,深觉有道理:“嗯,那我晚点儿结婚。”

郝新明杀气腾腾的看向他表哥。

他表哥:……

沉默了半晌后,他表哥认命的过来劝媳妇当个好人:“早晚都要结婚的,早晚都要生孩子的。反正现在都计划生育了,早生早了事。休学一学期总好过于以后工作最繁忙的时候,被迫休息待产吧?你想想,要是正好国家需要人才的时候……”

“对对,那还是早点儿结婚吧。结完婚赶紧怀,现在怀孕,明年暑假生孩子,坐完月子正好不耽搁进修和上班。”

毓秀一口答应:“好!”

郝新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心说,回头得找个机会好好说说表哥。表嫂这也太想当然了,结婚可以安排,怀孕也可以吗?连预产期都帮你算得明明白白的,咋可能呢?

——她以为她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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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非日更,随机掉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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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又名《史上最惨男主》、《本宫灭他一整个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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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错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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