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第164章
老话说的好,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善恶有报。
要说郝新明以前也没做错什么事儿,他喜欢毓秀当然不算错,因为毓秀当时是明确的单身,至于他在明知道甄卓凡对毓秀的心意之后,还果断出手……
这个顶多也就是涉及到道德层面的问题,再说了,在郝新明第一次亲眼看到毓秀后,也就是毓秀刚来到京市上大学时,他陪着毓秀去京大报道,顺便也就打听清楚了毓秀对甄卓凡完全没有男女之情。
那当然是没有的。
先不说本来毓秀就是拿甄卓凡当成了好朋友的哥哥来看待的,就算有好了,在真相曝光之后,也铁定什么都不剩下了。就好比盼娣,她暗恋甄卓凡好多年,然而就在那一年的暑假之后,她也彻底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没可能了。
甭管怎么说,郝新明也不觉得自己对不起他哥们。不过,那是在之前了。
事实上,就在那一年的六月里,郝新明和甄卓凡大学毕业了。其实以甄卓凡的成绩来说,留校对于他不算难事儿,再一个,就算没办法留在京大当老师,他也可以选择读研的,或者再退一步,他可以去别的高校当老师。
八十年代末,老师的地位愈发高了,相较而言,在九十年代越来越能耐的暴发户,在八十年代完全是个贬义词。
反正以当时的情况来看,甄卓凡想要留在京市是非常容易的。
但他最终却没能留下来。
他去了陇省那边,研究航天技术。
当然,福利待遇肯定是最好的,一到地方就给分房子,两室一厅朝南的房子,而且包吃包住,工资全可以存下来。讲道理,甄卓凡的成绩是相当不错的,但其实以他本人的能耐,是去不了那边的,因为他不会宣传自己,也压根就没有这么好的途径。
可他就是成功的去了陇省,直接就安顿了下来。
他不会知道,这里头有郝新明的手笔。
在刚大学毕业那会儿,毓秀连大二都还没读完,都没到即将升大三的暑假里。那个时候,别说身世真相了,毓秀都还没跟郝新明正式处对象。
所以郝新明担心啊!
他非常担心身为毓秀竹马的甄卓凡,万一留在京市里,万一留校成功了,以京大和清大的距离,那不是分分钟竹马上位吗?
好在,郝新明也没干缺德事儿,他是暗中动了手脚,但总得来说,还是为了甄卓凡好的。以甄卓凡本人的能耐,留在京市不难,但真要找到好工作,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更别提像这种国家级别的研究中心了。
在郝新明的人为干预下,甄卓凡离开了京市。
当然,他们之间还是有联系的。
虽说这年头联络起来很是不方便,但那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的。像郝家这样的,家里电话是早就装好的,而甄卓凡去了陇省后,是有单位接收的,像这种地方,进入是不可能的,连打电话都要提前申请,信件更是要审核的,但总的来说,还是能够联系上的,顶多也就是略费些时间。
郝新明没跟甄卓凡断了联系,他们就按照一年两三封信的频率,一直保持着联系。
直到毓秀大学毕业,俩人订了婚后,郝新明左思右想,还是得跟甄卓凡说一声的,甭管是出于炫耀,还是说跟老对手打个招呼让对方死心,总归应该是要打声招呼的。
但他很有心计的选了个恰好的时间点。
这不是通讯要审核吗?但毓秀和郝新明的订婚和结婚差得日子并不算多,当然足够甄卓凡从陇省快速赶来了,可要是中途审核耽搁了一点儿时间呢?
郝新明选了个恰好的时间,等于说,除非甄卓凡一拿到信,二话不说丢下一切工作立马坐车赶往陇省省会城市的火车站,那兴许还能赶上,但凡他需要打报告请假什么的,那就绝对赶不及了。
这还不算,郝新明还在信里明示暗示,毓秀要跟我结婚了,你可以来观礼,但最好还是继续忙活你的事业,别来啊!
甄卓凡真的没来。
郝新明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想的,是彻底放下了,还是真的工作太忙丢不开手,反正在他和毓秀结婚时,当年同宿舍的人里头,来了多半,甚至同班同学但凡有空的都过来了,唯独没见着甄卓凡。
那时候,郝新明是长出了一口气。
青梅竹马这玩意儿,他本人是不信的,但他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信。总之甄卓凡没出现,于他而言是件天大的好事儿。
可他怎么会知道呢?
谁能想到甄卓凡竟然不是他的情敌,而是他的大舅哥!
等婚后,孩子都生出来了,他才愕然得知了真相后……
他就更不敢说出当年的真相了。
甚至因为心中有愧,他渐渐的跟甄卓凡那头断了联系。甄卓凡本来就不是那种乐于交际的人,以前是出于礼貌,人家郝新明给他写信了,那他肯定是要回信的,哪怕没话找话也必须写一封信。等他发现,郝新明不给他写信了,哦,那就简单多了,他也不写了。
一晃,好几年过去了,郝新明的儿子都快小学毕业了。
看着儿子长得越来越像自己当年的“情敌”,郝新明的内心是崩溃的。
他是真的没办法对顶着一张情敌脸的儿子展现父爱,做不到啊!不单自己做不到,看到毓秀对儿子展现母爱,他一颗心就跟泡在了柠檬水里一般,又酸又涩的难受得很。
不得已,他又搞了个骚操作。
去求了他表嫂,拜托他表嫂多帮毓秀一些,给毓秀安排一些好机会,让毓秀在事业上能更上一层楼。
这个想法也没错,毕竟人不能单单只关注婚后生活,哪怕是女人好了,女人就不能有自己的事业?关键吧,郝新明他求的是他表嫂,换个人或许就劝他了,不能当爹妈的都跑去忙活事业不管孩子,毕竟都结婚了都有孩子了,铁定是需要分一些精力在家庭里的。
但他表嫂啊……
这就不太好说了。
他表嫂的脑回路跟多数人是不同的,听着郝新明的话,她觉得没毛病啊,谁说的女人结婚后就必须回归家庭的?忙活自己的事业怎么了?况且,毓秀那是一般的女人吗?她是从偏远的乡下农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京大的,像这样优秀的人,能被柴米油盐困住一生吗?
那必须是不能的。
你说家里怎么办?
没听郝新明说吗?家务活儿有其他人做的,教育孩子,也可以夫妻一起来,反正当丈夫都说了要全力以赴的支持妻子的工作和事业,他表嫂左思右想都没品出问题来,于是也选择了全力支持。
只这般,一切都按照郝新明的计划走,毓秀忙于事业无暇分心照顾家庭,不光是儿子没法照顾,奶奶也一样。
可李桂芳是不会责怪毓秀的,在她看来,她的秀儿哪哪儿都是完美的。没空照顾家里对吧?她的秀儿天生就不是做家务的,那一双手用来炒菜烧饭太浪费了,再说了,这不是有甄美吗?
先有甄美,后有飞跃媳妇,李桂芳把小孙女和孙媳妇提溜得团团转,全力支持孙女婿的想法。
于是,多年以后,后果就出来了。
郝新明和毓秀的儿子啊,他跟父母没什么感情。
最多一周见一次面,甚至多数时候都是父母刚回家,就又出去约会逛街了,连面都见不着,能有什么感情呢?
能记得父母的音容笑貌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郝家小子跟他的阿太亲近,也跟小姨亲近,更是对小姨生的表哥感情极好。至于后来才出现的舅舅、舅妈等人,就感情略浅一些了,毕竟之后他自己也忙的,忙于学业嘛。
倒是有一个人,郝家小子很是喜欢,那就是他表姐,也就是郝新明表哥表嫂家的胖闺女。
这不,一看到自己的“亲爹”来了,他二话不说先给表姐报信。
这可是他的亲爸爸啊!
他的亲爸爸终于过来接他了啊!
甄卓凡难得上首都来开个会,就被个小孩子抱住了大腿,非管他叫爸爸,无论他怎么讲道理,对方都不听不理会,反正哭着喊着就是要跟爸爸走。
无奈之下,甄卓凡选择了报警。
不报警怎么办?他又不想当人贩子。
然而,等警察来了,事情并没有明朗,因为警察教育他,不能抛弃自己的亲骨肉,一定要当一个好爸爸。
如果说警察同志的话还是相当委婉的,那么朝阳区的大爷大妈们就直接开启了□□模式。
可怜甄卓凡原本就极为不擅长言语,再说了,他是大人,郝家小子就算很快就要小学毕业了,那也是个小孩子啊!绝大多数人都是同情弱者的,甚至包括了他亲妈。
跟他一起上首都,只是刚才稍稍离开一会儿去上厕所的周萍回来了,一看到这情况,直接就倒戈了。
“卓凡啊!卓凡你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大的一个儿子?孩子妈呢?你可不能当抛妻弃子的陈世美啊!卓凡,你怎么能这样呢?告诉妈,跟妈说实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周萍瞬间倒戈,让甄卓凡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
他要是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好了。
万幸的是,跟自己极像的那个小男孩身边略大几岁的女孩子,打电话通知了家里的大人。
甄卓凡以为,等大人来了就真相大白了吧?别人是不知道,可他还能不知道自己吗?他没儿子,他都没交过女朋友,哪里来的儿子啊?
又一会儿,郝新明和他表哥匆匆赶来,他表哥立马拽走了自家的胖闺女,独留郝新明看着甄卓凡那张熟悉的脸庞发呆。
甄卓凡也愣住了。
郝新明很快就缓过来了,毕竟切断联系是一回事儿,但他又不是失忆了,像这种突发情况吧,早在他意识到儿子越长越像曾经的情敌后,就已经在潜意识里料到了。
以前他是没多想,但在看到甄卓凡的那一刻,他就……
只想叹气。
然后打死这个蠢儿子。
“那是你舅!你亲舅舅!你个笨蛋!”郝新明一巴掌拍在蠢儿子的脑壳壳上,怒吼着教训道。
甄卓凡其实是不清楚毓秀怎么跟夫家人讲当年抱错的事情,他虽说不擅长人际交往,但跟毓秀那种情商超低还是有区别的。也因此,他虽然在看到郝新明的那一瞬间就顿悟了,但他不能强先开口,试想想,万一毓秀没说呢?抱错这个事儿,终究谈不上是个好事儿。
幸好,毓秀说了。
甄卓凡略松了一口气,扭头冲着周萍解释道:“他是我大学同学,也是……毓秀的老公。”
虽然没参加婚礼,但当年郝新明给他写的那封信他还是收到了。那会儿,他确实工作很忙,但更多的则是不知道怎么面对曾经暗恋的女孩现在的亲妹妹。所以,他没有请假,就这样顺着郝新明的意思,不曾再出现在毓秀面前。
在甄卓凡的解释下,周萍又听到了先前郝新明冲着孩子吼的那句“亲舅舅”,终于略慢了一拍,明白了过来。
“毓秀的儿子?毓秀啊……”周萍忍不住眼圈一红,盯着那孩子上上下下的看了起来,一副怎么看都看不够的样子。
甭管怎么说,人都到了,还是真正的大舅哥和丈母娘,郝新明就算再怎么介意当年的事情,也不能把人往外轰。
当然,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他儿子不相信。
“什么舅舅?我又不是不认识我舅,我舅是长那个样子吗?你别想忽悠我,我又不傻!”别说郝家小子了,连他表姐都不相信。
苗飞跃啊,来京市也有些年头了,两边又是亲戚,怎么着都会走动一二的。哪怕再怎么不熟悉,那也肯定是认识的。
再说了,两者之间的差别略有些大哦。
看看甄卓凡,个头高身材消瘦,整个人看着虽然也年岁不轻了,三十几岁了嘛,但看着就是个知性大帅哥。再回想一下苗飞跃……
呃,一个农民,那种特别典型的农民大兄弟!
这就不可能搞混淆的嘛!
**
“所以,毓秀她老公被气死了?被自己儿子给气死了?哈哈哈哈……”
南方的鹏城,盼娣一边听着电话一边笑得前俯后仰。
电话那头,甄美一个劲儿的吐槽着:“别提了,三姐夫要气死了都!谁让他自个儿亲手掐断了两边的联系的?我都好久好久没有堂哥的消息了。”
“喂喂,你现在是咱们老苗家的娃儿了,甄卓凡可不是你堂哥。再说了,你要是真想知道他的消息,问我啊,我都知道啊!”
甄美本来是坐在沙发上煲电话粥的,冷不丁的听到盼娣这么一说,顿时她就炸毛了:“你为啥会知道?难不成你偷偷的在跟堂哥联系?你还不死心呢你!”
“切。”盼娣嫌弃的撇了撇嘴,“我怎么会知道的?胖珠跟我说的呗。”
“噢……”
甄美想起来了,她那个曾经的堂姐、后来的亲姐,但最终认回来的那个胖墩子姐姐,这些年一直都跟盼娣在一起。
事实上,自从好多年以前,其实差不多就是换孩子的事情曝光以后的次日开春,她俩就离开了村子,去了南方。
那时候没有拼事业的想法,其实就是奔着挣钱去的。
甄珠是因为继续留下来太尴尬了,哪怕是毓秀坚定的说不愿意交换的,她还是觉得自己亏欠了毓秀太多太多。不过,真正让她无法留下来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她亲手将亲妈和亲姨送到监狱里这个事儿。
人心真的很奇怪,明明做错事情的人是何小红和何小梅姐妹俩,但仿佛只要她们被抓起来了,曾经的过错就一瞬间清零了。
但真的是这样吗?
在甄珠看来,并没有。
何家姐妹改变了毓秀和甄珠的命运,这是不争的事实。哪怕在所有人看来,甄珠都是那个受益者,但她本人却不是那么认为的。
怀她的时候,有跟她说吗?
生她的时候,有跟商量吗?
那么在换孩子的时候,又有问过她的意见吗?
人最可悲的就是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在整个事情里,甄珠兴许是真实的受益者,但她本人是没有错的。但最终,所有的指责都冲着她过来了,又是说她占了便宜的,又是说她忘本不肯回到苗家的,最严重的控诉就是她害惨了她亲妈和亲姨。
“你妈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啊!!”
这是甄珠曾经听过的最多的话。
对此,她的回应特别简单。
我呸——
但那个充满了回忆的小村子,她却再也回不去了。在确定她爸身子骨已经好起来了,能够继续开车挣钱养家后,她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村子。
跟盼娣一起。
这俩,兴许真的是命运吧,从一开始她们就应该是亲姐妹的,却因为何小红和何小梅的错误举动,失去了姐妹缘分,却也误打误撞的成为了好朋友。
哪怕最初,甄珠其实是毓秀的朋友,是李桂芳给毓秀找到的适龄玩伴,但事实上到了后来,甄珠和盼娣才是最要好的朋友。
俩人一起离开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偏僻小山村。
再一起来到了南方鹏城。
也不是一开始就到了这里的,她们也没什么目标的,最初是跟着其他老乡一起往南边走。坐的是火车,但也没确切的目的地,听说哪里工厂多,就在那一站下了车。
到了南方后,也不是立马就落脚的,而是开始了艰难的打工求生之旅。
在改革开放之后,南方的机遇确实很多,说是遍地黄金都不为过。但就算地上满是黄金,你就一定能捡起来吗?就算捡到了金子,你就一定能护住吗?
尤其是两个年岁不大的姑娘家。
在那个年代里,很多南下打工的,其实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小伙儿,也不是一个人过来的,人家都是兄弟几个,或者堂兄弟、其他熟人亲戚家的孩子一起。少则七八人,多则十几人,这样出门在外,互相有个照应,也可以预防被当地人欺负。
但盼娣和甄珠却是两个十几岁的姑娘家。
当毓秀在京大里认真学习时,她们正在艰难的求生。
打工真没那么容易的,如果是各项法律规范都健全的后世,那兴许还可以,辛苦是肯定的,但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但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南方很多沿海城市都是一团混乱的,国家都在摸索阶段,这就导致很多事情没办法考虑得太过于周祥。
她俩睡过车站,睡过菜市场,甚至睡过垃圾堆。
直到两三个月后,才终于找到了一处妥当的安生处,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的小隔间。
就不提光线啊、空气流通什么的,单说小隔间的面积就小得可怜,放下一张床,几乎就只剩下了走道。
好在,盼娣能吃苦,她从小就是被亲妈使唤着长大的,什么苦活儿累活儿都难不倒她。
至于甄珠,虽说她打小就是生活在福窝窝里的,可她终究是个农村姑娘,该学的活儿还是会做的。再一个,她跟盼娣是不同的,盼娣若是真的熬不下去了,还可以回家,她却是不行的。
那个家。
那个曾经充满了欢声笑语和温馨幸福的家,从真相曝光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复存在了。
甄珠是很努力的告诉自己,这一切的错都是起源于何家姐妹的,但没用的,她还是无法说服自己占了这么多年本该是毓秀的幸福生活。
以前,别人挖苦嘲笑她吃得太多了,她总是回怼人家。
——吃你家大米了!
但后来,她才知道,她还真的就是吃了毓秀家的大米。
毓秀可以选择不回来不认亲,作为纯粹的受害一方,毓秀有着天然的优势,但甄珠不行。她无论选择了哪一方,在另外一方看来,都是错。
横竖都是错,她还不如错到底。
所以,她才会在愤怒之下报了警。
再然后,就彻底断送了回家的可能。
家是回不去了的,那么前面哪怕是万丈深渊,她都不能选择后退了。
咬牙努力吧。
日子总归会越过越好的,不是吗?
说真的,几年之后再看当年的那些经历,只剩下了无限唏嘘感概,但在当时,苦难是真的没办法这么轻易熬过去的。
幸好,最苦最难的日子过去了。
数年后,盼娣和甄珠总算在鹏城安顿了下来,用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钱,做起来服装倒卖生意。因为国家政策不断的放开,做生意虽苦虽累,但好歹是挣到了钱的。
挣钱之后,俩人陆续往各自的家里汇了钱。
那时候,毓秀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了自己的孩子。
再往后一段时间,甄美去了京市,从那之前,两边的沟通就多了起来,甄美会跟盼娣说一些京市这边的事情,而盼娣也会提一嘴南方的事儿,不过因为甄美不爱听关于甄珠的事儿,盼娣提的也就不多了。
事实上,盼娣知道的事情,不止是关于甄珠他们家的,还有甄美曾经的家。
就在毓秀大学毕业的第二年七月里,来弟参加了高考,并且在一个月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
不过,来弟没去京市,她选择的是南方的沪市。
这个选择,其他人其实不一定理解的,因为甄卓凡和毓秀都考到了京市的缘故,再加上京市还是首都,村里人包括甄家人都认为考到首都才是最好的。
但来弟是自己填的志愿,家里人一开始对她能否考上大学并不确定,因此也没管过她填了什么。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来弟是在苗家长大的,回到甄家也就五年时间,所以甄家人不是很敢下手管她。
一直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来,甄家人才知道来弟报考的是沪市的大学。
也行吧。
横竖都已经考上了,又不能再改变了,甄家人惊讶归惊讶,但也没说什么。能考上大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去哪儿上大学,反而不是那么重要的了。
况且,对甄家人来说,沪市起码比京市离家里略近一些。
再就是,离鹏城也近。
那个时候,其他人或许不知道盼娣和甄珠去了哪儿,但甄家人肯定是知道的,最起码他们知道甄珠人在鹏城。
事实上,为了小堂妹考上大学一事,甄珠和盼娣还特地回了一趟家,没直接到村里,俩人是在县城里等着来弟的。
甄珠是不想回去面对村里人,盼娣则是怕甄家人知道她也在后,会引起反感。毕竟,自从换孩子一事曝光后,甄家人就一直在防备着苗家人。
盼娣都不敢说自己这些年一直都跟甄珠混在一起。
当然,甄珠也不敢说。
甄家和苗家就仿佛真的成了累世仇人,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万幸的是,来弟并不是很在意这些事儿。
她一贯就看得开。
都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事儿是看不开的?
跟俩姐姐汇合后,她顺顺利利的到了沪市,她的老地盘。
是啊,她上辈子其实就是沪市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沪市的那种。在沪市出生,在沪市长大,考上大学以后,甚至毕业后都是待在沪市上班的。这里才是她最为熟悉的地方,也是她为什么不选择京市的原因。
京市很好,首都嘛,但她更想回家。
哪怕那个家早已不复存在……
从穿越后意识到是在一本小说里时,她就知道她回不去自己的家了。当然,她也没彻底死心,以前是没有机会,但等她考上了大学后,踩上了那片熟悉的土地后,她再度燃起了希望。
大学报道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她的自理能力非常之强,两个姐姐也是担心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拐卖了怎么办?等把人送到大学里了,互相记下了地址和电话号码后,俩人就离开了。
盼娣和甄珠不是郝新明,她俩真没那种耐心和细心,事实上连帮着收拾宿舍都没干,就是把人往大学里一丢,地址收好门头认熟,这俩就头也不回的跑了。
来弟也不介意,自己安顿好一切后,赶在学校尚且正式上课之前,坐上公交车,去了自己曾经的家。
没有。
什么都没有。
小区还在,却不是熟悉的人了。
她甚至跑到了自己曾经的奶奶家,那个熟悉的胡同里,但还是没有。哪怕景致跟她记忆里的相差不多,但就是没有那些个熟悉的人。
物是人非。
这个词其实很残忍。
好在,来弟已经有所预感了,虽然心情非常低落,但总归还是选择了面对现实。
她还活着,她考上了扩招之前的大学,她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还有什么不满呢?
花了两天时间调整心情,来弟很快就给自己规划了一番。
她上辈子是参加工作了的,但那是属于社畜,其实她对于社会的经验不算太多的。本地人,又有父母家人庇护,一直不曾离家远行过,要说社会经验,搞不好她还没盼娣和甄珠来得多。因此,她很快就放弃了传统的年代文里最常用的致富方法,做买卖。
人呀,一定要有自知之明。
她就不是那个料!
反正她已经占了优势了,九十年代初期的大学生啊,只要她不做死,在沪市安家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到时候,好好工作,多打几份零工,积攒了第一桶金后……
她要买房!
沪市的房价啊,在上辈子连她这个本地小康人家的独生女儿都吓到麻木的存在,所以要致富当然是买房了,这是最适合小傻子的致富方法。
总得来说,来弟的大学生活还是很顺利的。
边上学边打零工,这年头的大学生一般都只会找家教工作,来弟也是,不过她选择的却是英语家教。
并非学校安排的勤工俭学,而是跑去了尚未成型的留学机构里当英语老师。
道理很简单,论其他功课她不一定比这年头的大学生好,但论英语水准,她当初可是过了大学六级,并且雅思考出八分的好成绩。
咳咳,雅思八分还是挺可以的了,反正搁在这会儿应该是够用了,再说她这些年一直很努力呀!
偶尔,学习上课之余,来弟还会跟人在鹏城的两个姐姐通信。
电话就算了,虽说沪市这边满大街的公用电话,连她的学校里都有不少投币电话了,但是吧……
她心疼钱,有这个钱打电话,攒起来买房子多好呢?
别说电话费舍不得了,她恨不得连邮票钱都省下来。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她每次多找那种薄薄的纸张,正反两面都写上字,在不超重的情况下,给俩姐姐写信。
很快,盼娣就明白了曾经属于她妹妹的秃头小傻子在顾虑啥。
盼娣找了甄珠,问甄家就那么缺钱吗?是不是不给来弟生活费。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甄珠也没说的那么肯定,她选择了打电话回去,把甄伟骂了个狗血淋头。
甄伟:……
就很烦。
为什么讨厌的堂妹就没回去呢?送回去得了!
话是这么说的,早就已经成家立业赚钱养家的甄伟,还是抠出了烟钱,给妹妹寄生活费。
来弟她来者不拒。
爹妈的钱她要了,俩哥哥,不止甄伟,还有甄俊也有给她钱,包括爷奶的那份,她都收了。暗地里,甄珠和盼娣还会塞她一些钱,她全要。
钱啊,现在那是钱,以后那能叫钱吗?
不是她贪心,她每次都有记账的,以后会还给家里人的,加倍、超级加倍的还!
终于,在来弟不懈的努力下,她买下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别的就不讲究了,反正只要地段好就成了,破旧一些也无妨。
来弟特别高兴,一面给俩姐姐写信,让她俩也努力攒钱买房子,要知道后世鹏城的房价啊,那可是仅次于沪市的!
再然后,一贯跟同学们疏于来往只忙着打工挣钱的来弟,破天荒的接受了同学的邀请。
她同学都惊呆了好吗?
跟当年毓秀不同,来弟是活脱脱的乡下妹子啊,她长得没毓秀好看,就是普通人的长相,身材倒还不错,那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加上她这人不爱打扮,主要是在她眼中,所谓的洋气和土鳖……
这不是土得一样一样的吗?
反正,来弟在同学们眼中,就是出生于贫困家庭的农村娃儿。甚至班长还主动替她申请了农村困难补助,来弟……
她收了呀。
为啥不收呢?虽说她是不缺钱,但她缺无私奉献的思想教育。反正她确实是农村娃儿,国家补助为啥不要?不光补助她要了,奖学金也要了,只要能挣钱,她就不怕苦不怕累。毕竟,困难是一时的,姐将来一定能成为房姐。
终于,在有了自己的房子后,来弟接受了同学的邀请,去逛街外加看电影。
值得一提的是,来弟虽然不太跟同学们来往,但她的人缘还不坏。
毓秀会给人一种清高的感觉,有种仿佛她不愿意放下架子跟同学来往的感觉。但来弟不是,她会给人一种穷到了极点,没钱跟你们逛街玩耍,忙着打工赚学费的错觉,甚至有同学会脑补,她是不是因为穷而自卑,所以才不愿意跟大家一起出去。
如果说,同样的疏于跟同学来往,毓秀得到的是清高的评价,那么来弟得到的就全部都是同情了。
同情这孩子咋就这么穷呢?
是有个别人看不起来弟这个农村娃儿,但此时的大学生,普遍素质还是十分高的,都会顾忌到来弟的自尊心。
可惜的是,来弟啊,她连被人叫秃头小傻子都不在乎,还会在乎被人喊穷逼?
你喊呗。
唯一的一次接受邀请,同学们当中比较富裕的班长,她是个本地人,双职工家庭出身的,为人热情又大方。本来,大家一起出去玩,肯定是要吃吃喝喝的,她暗中阻止了大家,选了个午后在学校食堂吃过饭后的时间点,一起出门逛街。
没去那些高大上的地方,去的是批发市场,但来弟还是啥都没买。
买个鬼哟,她是差衣服穿吗?要知道,九十年代初期的物价很吓人的,怎么形容呢?
就是那种,买个大哥大万把块,甚至一两万。但买套房子,也就这个价格。
衣服的话,稍微像样一点的就要十块二十块一件,好点儿的,百来块都是有的,像羽绒服,他娘的居然要买两百块!
疯球了!!
来弟啊,她一点儿不嫌弃两三万块一套的房子贵,这哪儿能算是贵呢?一套房子两三万算贵吗?二三十万都不贵!但是吧,她就是嫌弃十块钱一件的衣服贵。
十块钱一件的衣服啊!
她妈给扯布做衣裳,十块钱买的布,都能做五六身衣裳了!
你说不好看?土气?
来弟深以为,一百块一件的衣服不也土得掉渣吗?
只这般,逛街对她来说,就是单纯的逛街,她什么都不想买,姐除了房子,啥都不稀罕!
班长一看,这么下去不行呢,一眼瞥到了正在放映的电影院,顿时有了主意:“我请大家看电影吧!我请客!”
哦,请客就去吧。
来弟没当回事儿,因为她穷得都出名了,就经常被请客。她高高兴兴的跟着班长等人进了电影院,一看这电影名,没看诶!
“回家过年?嘿嘿,这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进电影院看电影呢!”来弟很是乐呵的说道。
她不知道,这句话一出,又得到了好多人同情的目光。
都九十年代了,还是沪大的学生,居然可怜到第一次进电影院?她们当然忽略了来弟话里的“这辈子”,谁能想到呢?来弟上辈子不知道进了多少次电影院。
就听班长温柔的解释道:“这是一部经典的老片子,曾经的贺岁片,挺好看的。”
“嗯,那我好好看!”来弟美滋滋的看着大银幕,有种怀旧的感觉。
再然后……
看着看着,来弟就觉得不太对劲儿了,她确定自己没看过这个片子,但为什么剧情给她一种特别诡异的熟悉感呢?
有种不祥的预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