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第176章
在计划生育政策来临之前,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不止一个孩子,少的两三个,多的七八个,甚至还有那种生了十几个娃儿的人家。
而孩子一多,当父母长辈的最难做到的事情,只怕就是一碗水端平了。
端不平的。
且不提重男轻女这回事儿,即便都是男娃或者都是女娃,那也没办法完完全全的做到一视同仁。
何小花的娘家就是如此,她家三姐妹,最出息的应该是二姐何小梅,但事实上她爹妈最疼爱的闺女却是她这个幺女。
疼老幺还算比较常见的情况,尤其是在兄弟姐妹年岁差得多的情况下,偏爱最小的那个孩子,也不算什么多过分的事儿。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偏爱“懂事”的孩子。
所谓的懂事,更浅白一些说,其实就是听话。
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在很大程度上虽然会让父母下意识的忽略,但其实还是非常讨人喜欢的。
像上辈子的毓秀,还有就是来弟。
如果说毓秀是因为所谓的救命之恩,才让李桂芳另眼相看的,但不得不说,这只是个开端,真正让李桂芳将她疼到心坎上的,还是因为毓秀的听话顺从。
谁不喜欢乖乖听话的孩子呢?尤其像李桂芳这种霸道脾性的人,她才不会喜欢跟自己一样霸道的人,喜欢的只能是愿意听她的人,甚至乐意将她的话当成圣旨一般去执行的人。
巧合的是,毓秀天生就是个软性子,再加上从小就受到了李桂芳的影响,逐渐变成了胆小怯弱的性子,事事都以李桂芳的意志为主。
甚至说拿李桂芳当成自己的天,都丝毫不夸张。
上辈子的毓秀就如同是第二个苗解放,可她比苗解放天赋好,非但越长越好看,关键是到了上学的年龄后,她的聪明被激发了出来。更凑巧的是,七十年代末高考就恢复了。
高考是什么?
鱼跃龙门。
一个只听自己的话,拿自己当成头顶的天,乖巧顺从长得漂亮,还聪明会读书的孩子……
李桂芳会喜欢毓秀,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再说来弟,她其实样样都不如毓秀的,典型的低配版毓秀,但胜在她不搞事,安静到几乎没这个人的存在,带她特别省心省力,到了读书的年纪,她也能回回考第一。
她其实也是李桂芳钟爱的那种孩子,只是因为前头已经有了毓秀,她才没办法成为家里的千金小姐。可即便如此,来弟在家里也没吃什么苦头,何小红不敢使唤毓秀,也一样不敢使唤她。
偏爱这种事儿,是属于潜意识的行为,兴许李桂芳都不知道自己偏爱哪种孩子,毕竟她只有独一个儿子苗解放,无论苗解放如何,她都是疼爱的。
等到有孙辈的时候,因为盼着有个大孙子,她对前头两个孙女都没什么感觉,算是不疼爱但也没太讨厌的感觉。
说白了,在这个家里面,她最讨厌的就是何小红。
如果是上辈子的,大概后来的甄美也会被她列入讨人厌的名单里。
可惜,这个时候,甄美尚未出生,倒是甄珠……
应该是苗要弟小朋友,首先刷新了李桂芳的认知。
哪怕此时的李桂芳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哪一类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清楚的知道,她讨厌自家三孙女。
苗要弟太烦了!
真的太烦太烦了!
从她会开口说话以后,她就在不停的要吃要喝,别的字说不清楚,饿这个字倒是嚷嚷的比雷还响。等她学会走路以后,就不断的闯祸,看到什么都往嘴里塞这个行为,简直让李桂芳头皮发麻。
乡下地头很多东西是不能吃的,倒不是说吃了就会被毒死,而是会闹肚子,严重了还要送卫生所。甚至很多小孩子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小毛病,而早早的夭折了。
李桂芳是刻薄,但不是歹毒,哪怕再怎么盼着孙子,她也不会出手害了孙女。
再又一次,苗要弟不知道吃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而发烧拉肚子后,她是真的烦了。
等病情稍微一好,李桂芳狠下心来,毒打了苗要弟一顿。
然而完全没用。
这孩子满脑子都是吃,也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怎么回事儿,她的胃口就是比一般的孩子要大。不让她吃饱,她就会忍不住到处乱跑,看见一样东西就往嘴里塞。
偏生,孩子还小,跟她讲道理是肯定讲不通的,骂一顿她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打一顿……
还能咋地呢?好了伤疤忘了疼呗!
老苗家就住在村口,但凡要出生产队,都必须从他家门口经过的。就算不出生产队,门口小道上来来回回的人也特别多。
反正,只要从苗家门口经过,必能听到苗要弟的哭喊声。
大声的哭叫,大声的喊饿。
再又一次目睹了李桂芳把苗要弟打得哇哇大哭后,何小花心情很是沉重。
很多时候,人是没办法预料到后续发展的。
何小花本来就不聪明,要不然也不会两辈子都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上辈子就不说了,单说重生以后吧,她压根就连个计划安排都没有,完全是想一出是一出。
觉得大姐二姐丧尽天良,就冲出去一通老拳……
她就是那种最典型的,做事完全不顾后果,往往头脑一热就做出了后悔一辈子事情的人。
本来,她是寻思着上辈子的种种不幸都是来源自她的大姐二姐,就连何家洗不掉的黑点,全都是来自于那俩混账玩意儿。就算最终那俩混蛋是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很多人看来,既然罪魁祸首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就不应该再继续揪着以前的事情不放了。
这是与此事毫无关系的路人的想法。
换言之,雷劈不到你身上,你当然可以笑着说原谅。
但与此事息息相关的那些人呢?
何小花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事儿,就算她懒她馋她还拜金,可这算什么错?她从未干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别说她了,她弟弟何小军又做错了什么?凭什么要何家其他人为何小花、何小梅的过错买单?又不是他们唆使那俩混账做出犯法的事情。
然而,旁人不会理解的,他们甚至宁可去理解犯错后接受法律严惩的何小红,也不愿意宽容对待罪犯的家人。
就因为家里出了两个罪犯,何家人在那些年里受尽了白眼和唾弃,连带那些到了岁数的孩子没办法说亲,年岁还小的孩子甚至都没办法继续在学校念书。
重生归来的何小花坚定的认为,这一切的一切,起因都是那一夜两个孩子被何小梅调包了。
所以,本就不聪明的何小花,粗暴简单的阻止了调包这件事儿,为此甚至搞得自家提前走上了被人唾弃的路。
结果呢?
何小花倒是不在乎两个姐姐的夫家跟自家断亲,甚至她巴不得如此。可她也真的没料到,自己会被学校退学,都还没开始相亲就绝了嫁人的路,还有家里人屡遭旁人白眼的事儿。
她想不到的。
事先完全没想到,事后也没那个意识,直到一桩又一桩的事情摆在了她的眼前,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事情的发展完全脱离了她早先的预料。
在她原先的想法中,阻止两个孩子的调包,就是让一切都导入正轨。
毓秀去了她亲生父母身边,虽然会失去来自于奶奶的疼爱,但有父母和哥哥的疼爱也够了。
甄珠也会回到老苗家,她会跟她上辈子最好的朋友胖弟一起长大,成为真正的好姐妹。兴许不会读到高中,但因为烈士后代读书免费的缘故,念完初中总归是没问题的。再说了,如果不考大学的话,初中文凭跟高中文凭其实差距也没那么大。
可现实并非如此。
毓秀在甄家过得如何,何小花不是很清楚,主要两家本来就没什么往来。但何小花还是很相信甄家俩口子的人品,没的说对甄珠那么好,却反过来对毓秀不好的。毕竟,毓秀是出了名的乖巧听话讨人喜欢。
然而甄珠……
何小花不止一次的偷偷去看望甄珠,其实也谈不上是偷偷的,她大可以光明正大的前往苗家。因为何小红是要下地挣工分的,多半都不在家里,而李桂芳其实并不介意何小花来家里,甚至巴不得她多来两趟,只因每次何小花都会帮忙看着点儿那倒霉孩子。
在又一次,李桂芳以要去溪边洗衣裳为由,毫不在意的将苗要弟推给了何小花,随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完全没有任何的担忧。
换个在意孩子的,是不会这么做的,毕竟距离何小花发疯只过去了两年多时间。队上其他社员都还记得此事,没道理李桂芳会忘记。
说白了,不过是不在意罢了。
因为毫不在意,所以谁来带孩子都无所谓。要是换做上辈子,李桂芳可不放心将毓秀交给任何人,苗解放和何小红都不放心,她只放心她自个儿。
何小花看着已经哭成了个泪人的苗要弟。
是苗要弟,不是甄珠。
都到了这会儿了,这倒霉孩子身上是真的看不出上辈子的痕迹了。又干又瘦,脸上身上全是脏兮兮的,衣裤看起来不知道多久没洗了,头发也都脏得结了块。
倒不是说李桂芳疼惜别的孙女不疼这个最小的,而是招娣和盼娣相对而言乖上许多,从不到底乱爬乱跑,身上自然不会那么脏。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苗要弟身上的衣裤本来就是破旧的。
招娣穿过的旧衣裳给了盼娣,盼娣穿不下了才给要弟,她的衣裤能好才叫怪了。
隐隐约约的,何小花觉得以后的来弟会更惨吧?不是上辈子那个,而是苗家真正的小闺女,曾经的甄美后来的苗美丽。
可以肯定的是,这辈子她叫不了美丽了,只能是苗来弟。
“小姨,我饿我好饿!”苗要弟仰着头看何小花,满脸的眼泪鼻涕。
何小花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犹豫了一下后,她拉着这孩子往何家去了,想着给她弄点儿吃的应该会好点儿吧?
结果才刚出门,她就看到了从外头回来的甄兴华。
此时的甄兴华还非常年轻,远没有上辈子真相曝光后,那种憔悴颓废的感觉。他看起来风尘仆仆的,结合眼下的时间算来,应该是在外头跑完长途刚回来。
看到何小花,甄兴华微微一愣,随即冲她点了点头,就继续抬腿往村里头走去。
至始至终,甄兴华的目光都不曾落到过何小花身边的要弟身上。
要弟啥都不知道的,她就惦记着吃,眼见何小花说要走又不动了,她一个没忍住又大哭了起来。
何小花赶紧领她走,目光却忍不住落在已经走远了的甄兴华身上,脑海里全都是上辈子被甄兴华捧在手心里疼爱的小胖子甄珠。
她还是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可以说,何家姐妹共同的特质就是从不认错,何小花当然也不例外。可就算她坚定的认为自己没错,心里还是十分的不舒服,有一种酸酸涩涩的感觉。
“要吃!我饿!饿饿饿……”要弟再度大哭起来。
好在,等吃的进到了嘴里,她总算不哭了,哪怕那个吃的仅仅是一个烤红薯。
她也不怕烫,也不用人喂,就自己拿衣裳下摆垫着,捧起烤红薯就吃,连吃到了焦黑的地方都不肯吐出来。
饿啊饿啊,饿到了极致谁管那些东西,别说个小孩子了,灾荒年间多的是大人饿极了吃土的。
要弟吃得喷香,何小花却陷入了沉思之中。
其实对何小花来说,脑子这玩意儿真的单纯只是个摆件罢了,哪怕她很努力的苦思冥想,依旧想不出有什么能解决问题的办法。
指望李桂芳改掉性子是绝对不可能的,想起上辈子真相曝光的时候,铁头娃甄美闹得那么厉害,最终李桂芳倒是稍稍妥协了一些,不过就是将明面上的事情改到了暗地里,糊弄糊弄小孩子罢了。
而如今,要弟虚岁也才三岁,有什么用呢?
何小花感觉吧,在要弟长大之后,恐怕就要被饿死了。
还有就是,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知道吗?何小红还要继续生,下一胎还是闺女,要一直到最后一个,才能生出儿子来。可一则,生了儿子跟要弟也没太大关系,二则,她都不清楚这倒霉孩子能不能捱到有弟弟的时候。
甚至要想吃饱,可能都要等大包干以后了,也就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可饶是何小花上辈子并不关心外界的是非,大概的发展还是知道的。
譬如,应该是先恢复了高考,再是改革开放,最后才轮到大包干。况且,跟高考全国一刀切不同,包干到户本来就不是一下子推广到全国各地的。事实上,根据何小花的记忆,他们这一带真正推行包干到户,那都是八十年代的事情了。
何小花满脸怜惜的看着埋头猛吃烤红薯的要弟。
这样的要弟,就算已经见过很多次了,她依旧感到无比陌生。
其实,有一件事儿谁也不知道,别说这辈子了,搁在上辈子也是个秘密。
在上辈子,何小花是见过发迹后的甄珠的。
……
……
那时候,何小花已经离婚单过了。一个女人孤身带着个孩子,就算当时已经改革开放很久了,她的日子仍然不好过。如果儿子争气的话,她那些付出还有点儿意义,偏生她那个儿子,简直跟孩子爹一个德行!
陈家安啊,红太阳公社出了名的二流子、小混混。
他后来是靠着做小生意发了财,可发财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抛弃了她。当然,她也可以选择死赖着不走的,因为并未领证,陈家安完全可以在城里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她则要带着儿子继续生活在老陈家,吃得比猪还差,干得比牛还多,还得牢记陈家的恩情,毕竟她那时已经被她男人抛弃了。
可她凭什么呢?!
她就这么犯贱吗?
于是,她咬牙带着儿子离开了那混蛋,含辛茹苦的将唯一的儿子拉扯长大,生怕再找一个对儿子不好,她都没再嫁。当然,这里头也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她已经对男人失望了。
可谁能想到呢?
当她一个人辛辛苦苦的将儿子养大后,等待她的不是儿子的回报,而是更大的伤害。
她的儿子,书念不好,干活不肯卖力,倒是跟一帮子小混混喝酒抽烟混迹歌舞厅。
九十年代的歌舞厅,零零年代的洗浴中心,反正哪里乱就去哪里。
如果只是混日子倒还罢了,偏生儿子每次缺钱了都找她这个当妈的要。假如她有钱给了也就算了,没的说当妈的日子过得好却看着儿子落魄的,可问题就是,她没钱啊!
她也是靠出卖体力赚几个辛苦钱的,吃饭倒是够了。毕竟后世那个物价就算再高,米面还是很便宜的,蔬菜只要拣当季的吃也贵不到哪里去。
实在不行还能去菜市场捡人家剩下不要的,反正单纯的吃饱还是可以的。
严格来说,后世就算日子过得再糟糕,也比六七十年代要强。起码,不用担心会饿肚子。
可老天爷就好像跟她作对一样,就在她辛苦捱日子时,又给了她致命一击。
她儿子借了好大一笔钱,没办法还了。
那是民间借贷,还不属于高利贷的范畴,去告是没用的,人家是合法的小额借贷公司。哪怕退一步说,真的去告了,法院也受理了,那本金肯定还是要还的,能少的也不过是利息罢了。
可事实上,她连本金都还不上。
看到唯一的儿子哭着跪在自己跟前,求她救命时,何小花真的心都碎了。
她能怎么办呢?那是她唯一的儿子啊!
况且,人家虽然是正规的公司,不兴毒打这一套,可人家能把人告了,实在要是还不出来钱,她儿子就要蹲监狱了。
绝!对!不!行!
因为何小红和何小梅入狱一事,直接导致何小花对监狱特别敏感,几乎是深恶痛绝。这跟她痛恨两个姐姐无关,哪怕她觉得两个姐姐被枪.毙都是合该的,也不妨碍她恨监狱。
无论如何,她都不能看着自己唯一的儿子就这样被抓起来判刑。
于是,她打听到了那个借贷公司的所在。
她想找老板求情,想说自己愿意承担儿子所有的债务,只是求老板允许分期,哪怕她卖血卖肾也会还的。
怎么哭怎么求她都想好了,唯一没料到的是,她压根就没见到老板。
没奈何,她只能跪在人家公司门口,想用这种方式见到老板。
还是没用,倒是有人看不过眼告诉她,老板压根就不在公司里,因为这家小额借贷公司压根就只是老板名下的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项目,老板忙着呢,才没心思管这些破事儿。甚至就连威胁要告上法院,那都是集团法务部发的函,老板只怕连这事儿都没听说过。
何小花太绝望了。
有时候知道的越多越绝望,她都想好了要怎么哭怎么求,怎么跟老板说自己这苦命的半辈子,结果呢?
就在她浑浑噩噩的打算离开先吃点儿东西再过来继续跪时,就看到一辆车从自己身边驶过。
本来,这就不叫个事儿,在车如流水的后世,身边没车才叫稀罕,再说何小花也不认识豪车牌子,她甚至都没看一眼那辆车。
好巧不巧的是,就在她和那辆车擦身而过的时候,车后座里传来了一声几乎活见鬼一般的叫声。
“何小花??????”
何小花浑身一震,下意识看向车后座,通过半开的车窗,她跟里面一个穿着体面的女子对上了眼睛。
对方两眼瞪得滚圆,完全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说是被雷劈了都不为过。
可何小花不认识她。
不是不确定,而是非常之确定。何小花的记性不错,可对方那个模样那个身段,最重要的是身上那独属于有钱人的气息……
她可以肯定自己不认识对方。
可摆在面前的事实却是,对方只一个照面就认出了她,还一口就叫破了她的名字。
何小花呆呆的看着对方。
大概是回过神来了,那女人赶紧拍前头司机:“走走,赶紧走!”
不多会儿,车子就飞驰离开了,却并非原先的目的地地下车库,而是直接扭头就走。那速度之快,就跟后头有鬼在撵着一般。
何小花满脸茫然。
还是先前看她来这边打卡式下跪的保安师傅看不过去,让她赶紧走吧,继续跪下去没意义的,还免费附赠她一个消息,公司大老板去美国了,不知道啥时候才会回来。
“师傅你说的是真的?可这么大一家公司,没有老板咋办?人家能放心?”
“对你来说是大,对他……再说了,这不是还有他老婆在吗?俩口子倒是各管各的开公司,可那也是两口子,这边真要有事儿了,人家还能撂开手不管?”保安师傅顿了顿,忽的一拍脑门,“对哟,我说刚才那辆车咋那么眼熟,这不就是老板娘的车嘛!”
所以,刚才一口叫破她名字的女人,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娘?
何小花脑海里有着千头万绪,下意识的抓紧了保安师傅的手,忙不迭的问道:“刚才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老板娘她叫啥?”
名字其实不算什么秘密,保安师傅犹豫了一下,就告诉了她。
他说,老板娘叫贾玲。
贾总。
人家不光是老板娘,自己还开了好几个厂子,还有贸易公司,对外出口赚外汇的那一种!
何小花满脑子浆糊的离开了。
直到她回了自己暂住的合租房里,还是没有想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她不认识姓贾的女人啊!
那人不光模样身段陌生得很,就连姓名对她而言都是全然陌生的存在。
贾这个姓氏不常见,如果是姓王姓张的,那何小花还不一定这般肯定。然而,她确信自己从小到大压根就不认识任何一个姓贾的人。
可事实就是,对方一口叫破了她的身份。
不光叫对了她的名字,还是在那种擦身而过的一瞬间,就认出了她并且立刻想到了她的名字……
何小花开始认真的回想,什么人才能做到这般准确的认出她并且牢记她的名字。
不可能是她带着儿子出来打工以后,因为在工作期间,很少有人会连名带姓的喊她的名字,早先人家喊她何姐,后来是何姨,再不就是直接喂喂的叫她。
所以应该是她早年认识的人。
也不能太早了,因为如果是她很年轻的时候,那么模样变化就太大了。估摸着应该是二十岁以后,甚至二十五岁以后,模样都定型了,又跟她朝夕相处,起码认识她十年以上的人。
何小花啊,她一辈子都没这么绞尽脑汁思考过问题。
所以说,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她根本就无力还清儿子欠下的债务,所谓的祈求哭诉分期还款,无非就是拖延。她甚至想要把自己这条命给人家,可又觉得对方可能压根就不稀罕自己这条命。
而现在,只要想通了那个坐在小车里的女人是谁,有针对性的去哭求……
儿子就有救了!!
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反正最终,何小花是想到了。
她是不认识姓贾的,可她认识姓甄的啊!以前村里姓甄的有不少人,但跟老何家有关系的,只有甄珠和甄美这对姐妹俩。
不可能是甄美,因为在调包孩子的真相曝光之时,甄美就回到了老苗家,何小花当时还未曾离婚,可她也会回到娘家的,见过好多次甄美,包括长大以后的甄美,她可以确定那人不是。
那就是甄珠了。
甄珠,贾珠,贾玲?
何小花努力的回忆着甄珠的模样。
还真别说,调包事件对甄珠的打击太重大了,紧接着又是甄兴华出事,甄珠被退亲等等,这里头还包括了甄卓凡的初恋无疾而终。
在连番打击之下,原本胖成球的甄珠,在短时间内瘦了下来。当然离瘦脱相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但细细想来,那个时候的甄珠跟她今个儿见到的那个女人,眉眼之间确实有不少相似之处。
之所以第一时间没能想起来,主要还是因为甄珠在后来甄兴华痊愈康复之后,就离开了村子,去南边打工了。
打工很辛苦的,在连吃着好几年苦头后,甄珠早已不是原先那个白白胖胖的肉团子了。
何小花反复思考,最终确定了那人就是甄珠没错。
之后几天,她发了疯一般的打听,好在因为贾玲贾总在这个城市属于名人,典型的成功人士,真要打听起来还是挺容易的。
她见到甄珠了吗?
不,在这之前,她先见到了苗解放。
在贾总名下的一家服装厂门口,她看到了她曾经的姐夫。之所以说曾经,也是因为苗解放很早以前就跟何小红离婚了,但因为苗解放的模样变化不大,她轻而易举就认出来了。
只迟疑了一下,何小花就走到了苗解放跟前,假装偶遇跟他聊了几句。
苗解放那人没心眼的,乍一看曾经的小姨子,惊讶之余也不免有些愧疚,毕竟一直待在乡下的苗解放很清楚何家之后的遭遇。
也因此,何小花问他什么他都老实回答。
他告诉何小花,因为来弟考上了大学,甄家扬眉吐气,大办流水宴,小闺女苗美丽跑去吃席,结果闹了笑话,被人嘲讽还打了脸,一气之下苗美丽掀了人家的桌子。
甄家不依不饶,村里人此时又完全偏帮了甄家人,将矛头对准了他们老苗家。之后,已经离婚带娃的苗美丽就跑了,带着孩子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自己和苗飞跃也在村里待不下去了,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儿,最终就是父子俩都外出打工了。
这是苗解放知道的部分。
其实,他不知道苗美丽带着儿子北上找毓秀去了,苗飞跃后来也带着妻女跟着北上了。唯独只有他一人,老老实实的在外打工。
何小花没纠结其他人如何了,她也不关心这些事儿,只问苗解放为什么会在这家厂子里打工。
她的意思是,苗解放是否知晓大老板就是甄珠。
但事实上,苗解放一无所知,他只说自己来这个城市时,被人骗了,后来碰上了好心人给他介绍了这个工作,来这家服装厂看仓库,包吃包住又有工资拿,他就一直待在了这里。
何小花满脸复杂的离开了,她到最后也没告诉苗解放,厂子的大老板是他的亲生女儿。
倒是意外的从苗解放口中得到了另外一个消息,就是大老板贾总有个贸易公司,就在开发区那边。
于是,何小花又找到了贸易公司。
那是贾总自个儿的公司,据说隔三差五的就会过来。只这般,何小花再度发挥了她执着的精神,耐心的蹲守在了贸易公司门口,打算见不到甄珠绝不回去。
然后,她见到了甄兴华。
没问题了,那天那个女人绝对是甄珠!
甄兴华仍然是司机,不过听说是给大老板开专车,但何小花盯了几天,愣是没发现他有什么活儿,基本上他就是满大街的乱窜,所谓的专车司机都跟个笑话似的。
有次特别凑巧的,甄兴华在外头馆子里吃饭,何小花悄悄的跟在他身后,坐到了另外一边。
她有心隐藏自己,又是戴帽子又是围巾的,甄兴华再闲得慌,也不会盯着陌生人看的,自然没认出她来。
在等饭菜上桌时,甄兴华摸出大哥大打了个电话,语气十分不客气但又带着亲昵的对电话那头说:“你咋的一天天的都不出去呢?你都不出门你要什么专车司机?咋的,今个儿又没事儿?又不出去啊?”
也不知道电话那头是怎么说的,甄兴华无奈的摇了摇头,接了一句:“我看你就是故意借着让我当司机的由头,把我骗出来的!算了算了,一家四口待三个地方也不对,行了,爸没生气,爸吃完饭溜自个儿去!”
何小花低着头偷偷的掉眼泪。
她不是伤心,她就是不甘心!
凭什么呢?李桂芳跟着毓秀去京市享福了,苗解放啥都没付出过,甄珠还是愿意给他个闲职养着他,甄兴华就不说了,养育之恩确实不能忘。
可她呢?她又做错了什么?
万幸的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又过了几天后,还真叫她堵住了甄珠。
以前的甄珠,现在的贾总。
何小花看着她过来,一个箭步飞窜上去。
“珠珠啊!珠珠我是你小姨啊!珠珠!小姨好想你啊!”
甄珠:……
就很绝望。
可这能怪谁呢?本来何小花都没认出她来,这还不是因为她只自爆了吗?
从这一点上来看,她还真就是何小红亲生的。
甄珠深呼吸一口气,假装没听到这话,径直进了贸易公司里,还让保安请她出去。
“珠珠!!!!!!!!”
何小花发出了一声格外惨烈的叫声,就仿佛那种眼睁睁的看着最后的希望离自己而去,那种悲呛的绝望的,甚至孤注一掷的惨叫声。
甄珠被吓得一个哆嗦。
行吧,她认输。
请何小花到办公室说话,当然甄珠也不是软柿子,假如何小花真的想要敲竹杠,也不可能依着她。说白了,何小花最多只是个小姨,如果是亲妈何小红过来,那兴许会麻烦一点儿,小姨?
小姨算个屁啊!
不想,何小花一进办公室就给甄珠跪下了。
“珠珠,就当小姨求你了,你救救你弟吧!求求你救救他吧!”
甄珠一脸茫然,她下意识的以为何小花说的弟是苗飞跃。但那是不可能的,跟何小花完全不知道苗家的情况不同,她跟盼娣一直保持着联系,并不曾听说苗飞跃出了事。况且,毓秀过得很好,理论上来说是不会丢下苗飞跃不管的。
不过很快,她就被解惑了。
何小花说的是她的儿子,也就是甄珠的表弟。
然而甄珠连亲弟弟都不想管,还指望她管表弟?
可何小花哭得极为凄惨,连声说她的日子有多难,又说她儿子欠了甄珠老公一大笔钱……
“停!我还没结婚,哪里来的老公?”
“就是那个借贷公司啊!那天,就是那天珠珠你跟我碰面的地方!”
甄珠露出了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那是我的合作伙伴,我跟他连男女朋友都不是,我还是单身。”
“你年纪一大把了还没嫁出去???”何小花非常吃惊。
甄珠面上的笑容无比狰狞,看了一眼窗外:“你信不信我给你丢下去?”
形势比人强,再说还要靠甄珠救命呢,何小花从善如流的改了口,也不求甄珠帮着还债,只求她帮着拖延一下,千万不要把人告到监狱里去。
问清楚了数额后,甄珠摆手让她滚蛋,说自己会帮着调解一下的。
何小花心知这就是答应了的意思,顿时笑开了花,临走前还十分真诚的对甄珠建议道:“我觉得那家公司的老总挺好的,不然珠珠你就嫁给他吧!好歹人家有钱,你又喜欢钱,这不就是现在年轻人所说的三观一致吗?”
甄珠:……???
虽然很迷惑,但这话其实也是有点儿道理的。
不过眼下,她还是希望何小花赶紧滚蛋,别再出现在她面前了。
……
……
从回忆中挣脱出来,何小花眼带迷茫的看着此时啃红薯啃得满脸脏兮兮的要弟。
是要弟,不是甄珠。
何小花忽的感到了无比的愧疚,她上辈子直到死掉的那一天,还是不曾将那笔债务还上,她知道甄珠没跟对方商量,而是直接拿钱替她还了那笔钱。
她欠了甄珠一份恩情啊!
“吃光了!”满脸脏兮兮的要弟及至吃光了,还颇为恋恋不舍的舔着手指头。不光如此,她还冲着何小花露出了一个傻乎乎的笑。
何小花忽的心中一动,嘴巴比脑子动得快,张嘴就说:“不然你干脆给小姨当闺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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