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第29章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诗经》

黑压压的乌云徘徊在原本湛蓝无垠的天空中,久久不肯退散。火红的太阳如同掉进了墨中,与乌云融为一体,消失不见。

狂风充斥在每一处干涸的田地,仿佛是在告诉它们,大雨将至,它们可以有新的一番新的面貌了。

山花烂漫,漫山遍野的林木郁郁葱葱,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散落在无边无际的田野上。

李义阳和他的兄弟们已经离开留挽居三天了,按照王贤丰给他的地图显示,和亲整治的地方就在博阳,那是一个在两国交汇的地方,虽不算特别富庶,也不算特别偏僻,和泾阳有些相似。

听王贤丰说,按照蛮夷人的习俗,和亲之人都是要在两国交汇处,举行成婚大礼,必要先入洞房,才可回蛮夷。

婚礼,便定在七月初七乞巧节,乞巧,乞巧,向织女乞巧,为的就是求一个“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心愿。听说密国民间的女子,在成婚之前都是有这样的一种习俗。而密国皇帝偏爱妹妹——卿瑶,是出了名的。为了希望自己妹妹以后的幸福着想,所以,便综合蛮夷的习俗,将婚礼定在这一天。

李义阳算了算,距离现在还有不到一个月。如果加紧行程的话还是能够赶在婚礼之前到达的。也有希望可以将卿瑶救出来。

李义阳一想到这里,就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继续骑着马赶路。

因为时间的关系。李义阳不得不买了几匹快马,带上他的兄弟们日夜兼程。

本来按照他的计划,今天是要经过两个镇子的,快马兼程,加上他们不停歇,总会在晚上之前,到达第三个镇子,并投宿一晚的。

可天有不测风云,老天爷总是愿意捉弄人。不一会天上就下起了一阵淅淅沥沥的小雨,李义阳也顾不得什么赶路了,毕竟,身体要紧,还是要先找地方休息的。

可令他失望的是,这附近并没有什么可以投诉的店家,也没有落脚歇息的地方。

无奈之下,他只好继续寻找。天无绝人之路,终于他在不懈的努力下,找到了一个山洞。于是,他们便急忙向山洞跑去。

山洞很大,他们将马拴在了洞口的石头上,然后就进洞休息了。本来以为山洞之内,什么都没有。只能将就一下了。没想到山洞之内还有很多干草,这下子马和人都有了着落了。

李义阳让宋清风拿点干草去喂马,然后自己整理了一些干草干柴,弄了一个火堆。

宋清风就是之前那些人的领头人,也就是之前那个对李义阳说豪言壮语的那个人。

因为这层缘故,所以,李义阳最先认识他。

他一共带了十二个人,都是之前留挽居店主派给他的。听他们说,他们都是自小家中贫寒,是店主救了他们,赏了他们一口饭吃,而他们自从那个时候也便全心全意地跟着店主,保护店主。

他们从来不会对店主有二心,因为,店主对他们很好,只是因为任何地方,任何人都有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所以,留挽居的规矩就是生死不在己,在于店主安排。店主让干什么不能犹豫。而且,多年来的训练,也让他们更加坚定了这个规矩。其实,与其说是规矩,倒不如说是他们的信念。

李义阳对于他们的经历和信念十分同情和感动。所以,和他们的关系也就更加深了一步。

不一会儿,火堆就成了,熊熊的火焰照亮了整个洞口,也照亮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脸庞。

李义阳这是第一次这么清楚地看到他们每一个人的样子,之前因为留挽居的一些事情,在加上这三天的奔波,他甚至只认识一个宋清风,还是因为之前有过交集,才认识的。

他们每一个人都很是高大,也很清秀。有棱有角的脸庞,深邃的五官,随便挑出来一个,走在大街上都能令无数人回头。不得不说这个店主还挺有眼光的。

李义阳拿出自己包袱里面那些金条,给每个人都分了几根。起初,大家还不肯要。但是,李义阳对他们说。

“记住,这个不是白给你们的,这是兄弟我对你们的心意。不能不收,你们如果不收下的话,就是不拿我当兄弟,那我们就没什么话好说了,从此天涯陌路人。”

李义阳说完这个以后,大家才缓缓收下这所谓的心意。

“大哥,请受兄弟们一拜。”

说着,宋清风便带头向李义阳跪了下去,其次,便是其余十一个人跪地的声音。他们跪地的声音很响,从声音中就能感受到他们的真诚。

李义阳将他们都一一扶起来,对他们说。

“不必多礼,都是兄弟。”

“大哥,既然之前店主将我们几人派给了你。你便是我们的大哥,请再受兄弟们一拜。”

说着,宋清风又跪了下去,其余几人也是紧跟其步伐,跪了下去。这样的情况,搞得李义阳很是感动,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

于是,他再次将他们搀扶了起来,和他们每一个人都拥抱了一下。

“兄弟们,既然你们都愿意认我为大哥。我也就勉为其难的当这个大哥了。放心,只要有大哥一口饭吃。就绝对不会让你们挨饿的。”

李义阳有些情到深处,所以,说话也有些颤抖,但是,足见其真诚。

“兄弟们,既然我们都是兄弟了,那么就让我认识一下你们吧!之前因为赶路,不曾认识你们,现在我们就认识一下吧!”

李义阳看着他们说道。

“好!”

“好!”

“好!”

……

十二声之后,紧接着便是自报姓名。

“我叫宋清风。”

“我叫刘尘星。”

“我叫赵旭航。”

……

简单的自报了姓名以后,轮到了李义阳。

“你们好,我叫李义阳,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好。”

“好。”

“好。”

……

又是简简单单地十二声“好”,只不过这十二声“好”,相对于之前的十二声,更豪迈,更真诚。

可是正在他们开心的时候,山洞深处却传来一阵嘹亮的吼声。

其实,这个山洞不仅大,而且很深。只是因为之前一些原因,他们并没有往山洞深处走,也没有在意。

没想到,里面竟然传出了一阵滔天吼声,这可把众人吓了一跳。不过,他们后来就立刻反应过来,先将李义阳团团围在身后,保护他。

众人的神经几乎如绷着的弦一般,不敢放松,也不能放松。因为,他们都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下一刻从洞里跑出来的会是一个什么怪物。

大家唯一想的一点就是,保护好这个大哥,保护好他们刚刚结拜,十二个人共同的大哥。

黑漆漆的洞穴深处,传来一阵树枝折断的声音,伴随着干草的“擦擦”声,让人有些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突然,一双像是会发光的巨大眼睛露了出来,然后,接着是粗壮的爪子,巨大的头,最后出现的就是一条如钢鞭粗的尾巴。

巨大的头上印刻着像是用墨染上去的“王”字,黑黄相间的皮毛,仿佛展现着它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王者风范。锋利的牙齿和爪子,闪现着凛冽刺骨的寒光,像是在告诉侵略者,世间万物都能被它轻易咬碎一般。

通过火光,李义阳发现这就是传说中的森林之王——一只巨大的老虎。

只是这只老虎相对于平常老虎来说,体型更为壮硕,也更为危险。

“小心,这只老虎与平常的不一样,怕是更为危险。大家都注意点。”

其实,这只老虎是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老虎,刚刚产下幼崽不久。本来居住在山洞深处,哺育还未睁眼的小老虎。可谁知却被李义阳他们吵到,所以,由于作为母亲的天性,又因为身为森林之王的缘故。它不得不出来将这些侵略者赶走。

众人还未准备好,就只见凶猛异常的老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他们扑过来。

其实,大家也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所以作战经验和素质也很丰富,见老虎一扑过来,他们就立刻将李义阳推到了洞外。

为了不伤害到李义阳,也为了不让他们分神,这是最好的方法。

只一眨眼间,众人手里便多了一把寒光凛凛的匕首。这是他们每个人都随身携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在最后一刻可以全身而退。

李义阳担心众人,也想进去帮忙,可是,他自己的那些三脚猫功夫,相对于他这十二个经过专业训练的兄弟来说就有些业余了。所以,他只能在外面担心他兄弟们的安危。

……

洞内,

猛兽本来就不容易对付,更何况是一只身体超过寻常猛兽,又是刚刚产崽的森林之王。母性是最无私的,为了保护它的孩子,这只母老虎一定会以死相拼,种种因素叠加,其危险可想而知。

纵然宋清风他们人数上占了很大的优势,他们的功夫和配合也很优秀,可对于这样一只暴躁的母老虎来说,还是危险重重。

只见他们配合得当,与这只老虎进行周旋,不一会儿的功夫,老虎身上就多了好几道伤痕,而众人身上也留下了大小深浅不一的伤痕,有几个人都奄奄一息了,只剩下以宋清风为首的六个人还有一战之力。

幸好,李义阳没有不管他们,一直在关注着洞里的一举一动。所以,那几个身受重伤的人没有什么危险,而宋清风他们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仍在与这只森林之王进行殊死搏斗。

可是,就在那么一瞬间,就在李义阳转移第六个人的时候,那只母老虎像是突然明白李义阳可能才是最简单解决的人,所以,竟不再去管宋清风他们,全力去追杀李义阳。

可是,也就在那么一瞬间,就是那么短短的一个眨眼,一个呼吸之间。

爪落,血流。

一个人就这样倒在了血泊之中,没有呻吟,没有任何声音。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静地可怕,静地让人想发疯。

李义阳不禁怔住了,他没想到就在那么一瞬间,宋清风就以迅雷之速,帮自己裆下了那本该自己受的致命一击。

那个时候,他对宋清风,对其余的十一个人,再没有什么猜疑。如果说之前他和这十二个人结拜成兄弟,只是因为同情的话,那么这一刻他觉得和他们之间再没有任何的阻隔。他是真的已经将宋清风和其他的十一个人当做了兄弟,而且,是哪种生死与共,不离不弃的兄弟。

李义阳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和力气,他拿着宋清风手里的那把匕首和火堆里的火把,就朝着那只老虎跑去。

也不知道是因为老虎被宋清风的这突然一档给惊到了,还是被李义阳这突如其来,视死如归的举动吓到了。它竟然没有做出任何的防护措施,也没有躲开。

瞬间,手起,刀落。

一只巨大的身影像之前那个身影一样,同样倒在了血泊一种,没有呻吟,亦没有了回音。

一只森林之王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样的快,又是这样的意外。

只可惜,老虎虽然死了,可宋清风却回不来了,是的,他死了。是为了李义阳死的。

愤怒过后,剩下的就只有悲凉,无尽的悲凉。

外面雨声淅淅沥沥,洞内血声滴滴咚咚。不自觉,竟有一种异曲同工之妙。

李义阳跪在宋清风的身旁,沉默不语。而剩下的五个人也同样跪在他的身后,一言不发。

他们都觉得是他们害死了宋清风,害死了这个曾经和他们并肩作战,把他们当做亲弟弟的大哥。

山洞里的气氛,从之前的激情高昂,变成现在的沉闷悲凉。时间很快,同时,又很慢。仿佛有些人,有些事,上一秒还在,下一秒就已经物是人非了。

时光匆匆,流水潺潺,有些人,有些事,像是一抬头,一眨眼间,便已擦肩而过千百遍

……

“咳咳……”

就在李义阳他们心如死灰,悲痛万分的时候,突然,一声痛苦而又虚弱的咳嗽声,从一个很近很近的地方传来,近的就像是在眼前一般。

以李义阳为首的几个人一开始都以为是幻觉,并没有在意。可是,相同的声音却再次传来,依旧是痛苦而又虚弱的几声咳嗽声。

“咳咳咳……”

只不过这几声相比上几声咳嗽声来说,变得更为清晰,更为熟悉。

众人包括李义阳,都不约而同地向那个听起来很近,很近的地方看去。

激动,兴奋,喜悦……

一时间,两行泪水不由自主地从李义阳脸上滑落,很轻,很轻,轻的没有一点声音,轻的就像是花开花落的声音。

“太好了,你没死,太好了。”

李义阳立刻抱住了宋清风,原来,宋清风没有死,他没有死。

“大哥,你轻一点……咳咳……你要是再这么用力的话,我可能就真的要和那老虎的下场一样了。”

“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一时间欣喜之情溢满心田,无法言喻。

“你刚才怎么回事,吓死我们了,我们都以为你死了?”

说着,他还不忘轻轻锤了宋清风一下,也不管宋清风疼不疼。

“其实,一开始为了救大哥,我也以为我会死,没想到就是这几根金条救了我一命。”

说着,宋清风便缓缓将胸口处的金条拿出来,说完还不忘笑了一笑。

“还是要谢谢大哥了,如果不是大哥的金条,可能小弟就真的要一命呜呼了。哈哈哈,咳咳咳……”

“那你为什么会突然断气啊?”

李义阳不禁感到奇怪。

“我听说过老虎和熊这种动物是不吃死人的,所以,刚才怕他再趁我虚弱的时候,吃了我,所以,狠了一下心,装死,看看能不能逃过一劫。没想到,大哥竟为了我杀了老虎,真是感动,哈哈哈……咳咳咳……”

说完宋清风又兴奋又虚弱地咳嗽了好几声。

“清风。”

“嗯?怎么了,大哥?”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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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无味,却也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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