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兔子
在江洲以南曾有声名显赫的剑派——重剑派,但是因为此剑派的佩剑极重,很难练成。先不说练成有多困难,单单是能将这剑拎起来就很困难,更何况还要日日将剑背在身上,所以能学习此门派武功的人少之又少,此门派弟子也少之又少,门第极为萧条,在重剑宗师重峰去世后,更是没落地在江湖上数年都没再听过重剑的名号了。
但是这重峰的嫡传弟子叶满塘在三年前曾剑走江湖,要将重剑传承下去,却因为一些原因,留在了时迁身边做事。
此时又到了夜幕时分,阴云蔽月,黑风高啸,一片黑压压,煞气腾腾的人骑着统一的黑色骏马浩浩荡荡的集结在了山匪的寨门前。
“什么人?报上名来!”守寨门的山匪看着这阵仗不由愣了一下,一人例常询问着,另有人悄悄的跑进寨中通风报信。
近日不曾听闻官府派兵剿匪,也不曾听闻朝廷之中有哪个军在此借道,这一群人煞气腾腾的出现在寨门前,让着山匪着实震着了。
闻言,一女子轻夹马腹,缓缓上前,她身后背着一个阔剑,一身暗红血衣,红唇勾起,说起话来江湖味十足,“你姑奶奶叶满塘是也。”
“叶,叶满塘?”那守山门的一听,说话都开始不利索了,“你,你不是死了吗?”叶满塘三年前闯荡江湖,重振门派,却是在一段时间后,销声匿迹再无音讯,江湖皆传言叶满塘已死,江湖再无重剑。
“姑奶奶我活的好好的,死什么死?”叶满塘气的翻了个白眼,心里暗骂着。
“叶少侠!许久未见,一如往年呐!”这时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众山匪头头儿朗笑着从寨中走出,这人便是山匪最大的头头儿。
中年男子一扫叶满塘的阵仗,心中不由一惊,本以为是守山门的没见过世面,在那里鼓吹叶满塘的排面,此时一见,总觉得心惊肉跳。
更何况,两人昔日有过节,此时那中年男子心中不由又警惕了几分。叶满塘虽然年轻,不过二十岁出头,但是实力也是不容小觑,毕竟这姑奶奶曾经徒手拆了他的山寨门。一个人,一把重剑,以一人之力战他寨中百号人还不带喘气的。
“你牙都还没掉呢,我怎么能变?”叶满塘笑着故意道,那男子说的是叶满塘的性格,叶满塘故意扯到年纪上。
“叶少侠搞这么大排面是干什么?”中年男子笑了一声,“莫不是想当我寨寨主?”
“我叶满塘师承名门正派,岂会和山匪搅合在一块儿?”叶满塘满脸的不屑,这小小山寨她还不放在眼里,“明日有官家借道,那人于姑奶奶有恩,你若放行相安,那今日我叶某人就当来找老朋友叙旧了,如若不......”后面的话不必再说,大家都懂。
中年男子思索了片刻,觉得直接放行未免有损颜面,“如果叶少侠能接下我三招,那便借道放行,如若接不下,是否得给兄弟们些口食?”
“好!”叶满塘答应的爽快,这男子讨要好处也在情理之中,也是人之常情。
中年男子看着叶满塘利落翻身下马,取下身后的重剑,交给一旁的一个冷面女子,心中泛起冷笑。
还真是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连重剑都不用,未免太看不起我了!
中年男子不由沉了脸,习重剑者向来以力气大而著称,但是内力并不算出彩。看着叶满塘一脸的云淡风轻,男人冷嗤一声,快步袭地奔走,化拳为掌,叶满塘双目一凝,双脚微微分开,一手负后,一手成掌与那中年男子相碰,叶满塘噔噔倒退了数步,不过也无伤大雅,并没有受伤。
中年男子脸色这才稍缓,脸上甚至还隐隐有了喜色,却不料叶满塘在稍稍有过诧色之后,目中也是稍稍一喜。
中年男子意欲乘胜追击,再次逼近叶满塘时,接连两掌,想要把叶满塘一次打倒。叶满塘见状也不慌,脚尖划地,两脚分开,稳扎稳打,双膝微弯。双手变幻成掌,硬生生的接下了那中年男子的两掌,叶满塘仅仅后移了半只脚......显然,叶满塘赢了。
——
次日临近午时,霁初回来复命,一行人再次整顿出发。白连鹤不知让人从何处弄了辆马车,让白缘秋坐在马车里面。
经过与山匪一战,时迁身边的护城军已经少了大半,身边监视的人少了,顿时觉得浑身都轻松自在,时迁脸上也时常挂着淡淡的笑。
又行了数日,时迁他们进入了秋门城,白连鹤入住官衙府邸,时迁则是说不喜欢人多的地方,自己带人入住了客栈。白连鹤一行人也只是微笑无奈的摇摇头,默许了时迁住客栈。
“王爷,目前有三个人在伺机出逃,有一人藏匿在城内,尚不知下落。现在我们应该如何?”霁初放下行李,给坐在桌旁的时迁倒了杯茶,这茶也就是客栈普通的茶水,不过用的杯子却是极其精致的。
时迁摩挲着茶盏的花纹,沉吟片刻,嗜血一笑,“等。”
等,等他们谁先逃跑,谁先出城谁先死。
午饭过后,身心疲惫的众人都有些犯困,都开始了午间小憩。时迁却兴致盎然的出了客栈,身边带了四个护卫,临走前还问了店小二,哪里有好玩的地方。
看样子时迁是要出去玩一番,但时迁却让人牵了马,取了弓箭,去了城郊荒野。时迁出示令牌,城门兵也不敢拦他,很快便放行了,不过与此同时,有人即刻飞鸽传书,将此事传回了太华京。
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荒野,遥遥望去,荒野无尽。阳光太过晃眼,让人情不禁的皱起了眉头。远处几颗葱郁的孤树下成了一片凉荫之地,一位骑着红棕烈马的人看着那几颗孤树,就想策马去歇歇脚,他心里又怕又紧张,他已经数日没有休息好了,此时又乏又渴。
他扬鞭抽向马的屁股,马儿撒开蹄子就往前跑,不过就在快要临近之时,马儿忽然被东西绊倒了,由于惯性,那人狠狠向前摔去。他连忙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因为他心里蓦然升起了一种生死危机之感,可还没站起来,眼前就出现了一双黑色的锦绣云靴。
他认得这双靴子。
他连头也不敢抬,慌忙地就要起身逃跑。
可身后站的是霁初,霁初带着两名护卫,怀里抱着剑站着,似乎早就知道他会逃跑,笑道,“王爷都亲自来了,大人还想逃啊?”
不等他说话,两名护卫上前就把他押在了时迁面前。
“真是不识好歹。”时迁居高临下地看着被押在地上的男人,薄唇轻吐几字就给男人判了死刑。
两名护卫干净利落的给那男人一剑封喉,而后撒上了化尸粉,又清理了一番,掩盖了一下现场。
干完这些事,还不到一刻钟。几人骑马,四处寻找着猎物,弯弓射箭,打了几只野兔。随后时迁一副兴致缺缺地回了城,在城门处还略带失望地说了句,“南疆荒地,什么都没有。”
猎回来的兔子被霁初放在了客栈门前拴着的马鞍上,想着晚上吃顿好的。反正都绑起来了,还都受了伤,也跑不了,霁初就没让人管。
“王爷,剩下的只怕打草惊蛇了。”霁初捏了一块桌上的糕点,觉得干吧的不行,连忙给自己倒了杯水,一饮而下,“王爷,要不然让着客栈准备些能吃的,给您端上来?”
“南疆荒地,什么都没有。”时迁淡淡的说了一句,言外之意是让霁初也不要为难人家。
“那今晚属下把那几只兔子收拾一下,给王爷改善改善伙食。”霁初正想着红烧好还是碳烤的好,就听见门外侍卫喊道,“王爷!白小姐刚刚把兔子放了!”由于侍卫认识白缘秋,所以白缘秋放走兔子的时候他们也都没敢拦着。
霁初一脸懵,他刚刚畅想的都化为了虚影。时迁也抬眸看他,他也看着时迁。
“兔子怎么了?”霁初舔了舔嘴唇。
“......”时迁只看他不说话。
“属下觉得还能挽救一下。”说着霁初就要出去,看样子似乎是要再把兔子抢回来。
“跟一个小姑娘抢兔子,羞不羞?”时迁轻飘飘的说了一句,霁初便站在了原地,虽然觉得这句话有些耳熟,但是还是晚饭重要,于是就没多想,哭丧着一张脸说道,“那我们的晚饭怎么办?”
“正好,让你们也体验一次民间疾苦。”时迁觉得这些食物虽然难以下咽,却还能凑合着吃上些果腹,他虽然从小锦衣玉食,但并不认为自己娇贵。
而另一处,白缘秋抱着几只受了伤的兔子小跑进了官衙府邸,又让人备了治伤的药,仔细地给那几只兔子上药。
“真是的,怎么有人会想着吃兔子呢?毛茸茸的多可爱啊?”白缘秋还贴心的给兔子们包扎了一下。
包扎完突然想起来那好像那是时迁住的客栈,“这兔子该不会是凌王的吧?”
“他不会派人把兔子再要回去吧?”传言时迁可是睚眦必报,心胸小的狠,虽说是个俊美男子,但是心胸一点儿都不开阔。想到这里,白缘秋不由泛起了愁。
“万一他找到我爹那去,我岂不是要完?”白缘秋心里犯嘀咕,“要不把兔子还回去吧?那兔子岂不是白救了?不对,要是凌王的兔子,门口的那些个侍卫怎么不拦我?”
白缘秋忐忑不安的等了半天,也没听说凌王找兔子,便安心的照顾起了小兔子。
待天色渐暗,路上行人渐少之时,时迁一人趁着夜色运着轻功出了客栈,霁初不多时也不见了踪影。在月色下,一个身影在房顶上形似鬼魅,似乎在找什么人。与此同时一个身形富态的中年男子不要命的在小巷中逃着,似乎只要他一停下来,就会有什么凶恶的东西会将他扑食。
“怎么?给太子告密,太子没有派人保护你们安危吗?”中年男子慌不择路下逃进了一个死胡同,前方的矮墙上,赫然立着一个人,此人声音淡漠,听在中年男子的耳中,如啸腊月寒风。
“凌,凌王殿下......”中年男子额头密出豆大的汗,紧张地说话都开始结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