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灭南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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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兵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隋文帝杨坚称得上中国历史少有的好皇帝之一,他明白要统一中国,不知要打多少硬仗,历史上很多战争,不是输给敌人,而是输给了自己,征战之前,有些事情是必须做好的。
《隋书》对隋文帝有这样的评价:“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宴如也”,一句话,这个隋文帝是个好皇帝,并且是古往今来少有的好皇帝,《隋书》是由魏征主编的,就是瓦岗英雄里面的那个魏征,也是后来唐太宗主要的谏臣,算是隋朝的敌人,隋文帝能得到敌人如此评价,应当是真的不错,他的行为也为魏征的评语作了最好的佐证。
这个杨坚,在征伐南陈之前做了几件大事:
第一,他广纳人才。早在杨坚为北周权臣时,就注重网络人才,高颎是杨坚老丈人独孤信的家臣,曾被赐姓独孤。前面说过,当时是一个很讲究身份地位的时代,高颎出身低贱,但杨坚看出他很有才干,把他留在身边,加以重用。高颎不负杨坚知遇之恩,处处为杨坚出谋划策,高颎还有一个优良的品德,胸怀广阔,正因他有广阔的胸怀,不怕别人超过自己,推荐了不少人才给杨坚,包括杨素、贺若弼、韩擒虎、王世积、苏威等,后来都成了一代名臣。《隋书》对高颎有很高的评价“颎有文武大略,明达世务。及蒙任寄之后,竭诚尽节,进引贞良,以天下为己任……当朝执政将二十年,朝野推服,物无异议。治致升平,颎之力也,论者以为真宰相。”对高颎如此高的评价也从侧面肯定了杨坚选人用人之道。对北周的旧臣,杨坚也驾驭麾下,前面所说的李德林,得到北周政权的如此优待,仍快马加鞭投入杨坚的隋王朝,说明杨坚在拢络人才方面,确实很有一套。在隋朝建立之初,用人主要是北周旧贵族。北齐、梁的士族只能保持传统的社会声望,却失去了政治上的特殊权利。杨坚明白其中也有很多俊才能人,为了安抚这一类人,同时为自己选拔人才,杨坚采用了考试法,这就逐渐形成形响至今的科举制度,使读书人有了当官的途径。写这段时,正值公元2008年高考成绩查询期间,不知我们参加高考的学生对这一制度的创始人—杨坚,是爱还是恨。
第二,他统一了钱币。这个事情,秦始皇曾经做过一次,但后人不怎么买始皇帝的帐,到了隋朝这个时候,始皇帝做的事基本白做了,《资治通鉴》对此有如下描述:“初(指隋朝初),周、齐所铸钱凡四等,及民间私钱,名品甚众,轻重不等”。杨坚同志看不下去了,“隋主患之,更铸五铢钱……。自是钱币始一,民间便之”。我不是经济学家,对统一钱币产生的诸多好处一无所知,但从美帝国主义对美元的态度、欧盟劳命伤财使用欧元看出,统一钱币对经济发展还是有很多益处,杨坚同志高瞻远瞩,非我辈凡夫俗子所能理解,美帝和欧盟倒是他的知已。
第三,他修定了刑律,用现代话来说,进行了法制建设,制订了刑法。公元五八一年也是开皇元年,杨坚同志登上皇帝宝座的第一年,他命高颎、杨素、裴政等十余人修定刑律。裴政为主要修定人,相当于主编,“上采魏、晋旧律,下及齐、梁,沿革轻重,务取平允。”,把曹丕的老底子都翻出来了,只要是能用的,管他朋友的敌人的,全都拿来用。废除前世枭刑,所谓枭刑,就是犯人被斩首后把脑袋挂在柱子供大家观赏,让犯人死后也不得安生,死不能得全尸而葬,对中国古人来说是最大的悲哀,脑袋挂在柱子上供大家观赏,估计其家属也不会认为是有面子的事。杨坚同志把这些事都考虑到了,可以说是很尊重人权,现在有些帝国主义,指手划脚,说我们不讲人权,那是对中国历史太不了解,早在1500年以前,我们对犯了死刑的囚犯都如此尊重,能说我们不讲人权吗,下面的一些事例还能说明,1500年前的杨坚同志就非常注重人权了。他废除了车裂、鞭等惨刑,除了犯谋叛以上罪,一概不用灭族刑。死刑分绞、斩二等(手段多简化啊,现在一些西方国家还在喋喋不休争论的死刑,我们1500年前就由杨坚同志做了),流刑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三等;徒刑分一年至五年五等,服刑最多不超过五年(比现在还轻松,现在除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也有二十年的);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凡五等;笞刑分十至五十五等。废前世审囚酷法,规定了不能刑讯逼供,不知我们现在的有些公安办案人员看见了有什么感想,是不是要退回杨坚同志以前去做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民有枉屈,得依次上告到朝廷。上述规定,生在现在的我们都感觉非常好了,但杨坚仍不满足,他真正奉行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办事精神,公元五八三年,得到刑部报告,每年断狱数还多至一万件,刑事案件在全国达到了一万件,他认为犯罪人数这么多,是由于刑法太严密所引起的,于是命苏威、牛弘等再制定新的刑法,删去了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一千多条,剩留五百条,制定法律,共十二卷,简明实用,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大理寺设律博士八人,讨论疑狱,全国死罪囚,都得经大理寺复按,有点现代的公检法分制的味道,自此刑律简要,基本上为唐、宋至清各朝所沿用,就算现在,许多东西我们仍在使用。秦始皇制订的法律,隋朝以前,都是当政者使用的范本。杨坚同志推陈革新,本着处罚只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的立法态度(史称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尊惜生命、尊重人权,比起始皇帝,确有很大的改进,得到了老百姓真心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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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兵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隋文帝杨坚称得上中国历史少有的好皇帝之一,他明白要统一中国,不知要打多少硬仗,历史上很多战争,不是输给敌人,而是输给了自己,征战之前,有些事情是必须做好的。
《隋书》对隋文帝有这样的评价:“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宴如也”,一句话,这个隋文帝是个好皇帝,并且是古往今来少有的好皇帝,《隋书》是由魏征主编的,就是瓦岗英雄里面的那个魏征,也是后来唐太宗主要的谏臣,算是隋朝的敌人,隋文帝能得到敌人如此评价,应当是真的不错,他的行为也为魏征的评语作了最好的佐证。
这个杨坚,在征伐南陈之前做了几件大事:
第一,他广纳人才。早在杨坚为北周权臣时,就注重网络人才,高颎是杨坚老丈人独孤信的家臣,曾被赐姓独孤。前面说过,当时是一个很讲究身份地位的时代,高颎出身低贱,但杨坚看出他很有才干,把他留在身边,加以重用。高颎不负杨坚知遇之恩,处处为杨坚出谋划策,高颎还有一个优良的品德,胸怀广阔,正因他有广阔的胸怀,不怕别人超过自己,推荐了不少人才给杨坚,包括杨素、贺若弼、韩擒虎、王世积、苏威等,后来都成了一代名臣。《隋书》对高颎有很高的评价“颎有文武大略,明达世务。及蒙任寄之后,竭诚尽节,进引贞良,以天下为己任……当朝执政将二十年,朝野推服,物无异议。治致升平,颎之力也,论者以为真宰相。”对高颎如此高的评价也从侧面肯定了杨坚选人用人之道。对北周的旧臣,杨坚也驾驭麾下,前面所说的李德林,得到北周政权的如此优待,仍快马加鞭投入杨坚的隋王朝,说明杨坚在拢络人才方面,确实很有一套。在隋朝建立之初,用人主要是北周旧贵族。北齐、梁的士族只能保持传统的社会声望,却失去了政治上的特殊权利。杨坚明白其中也有很多俊才能人,为了安抚这一类人,同时为自己选拔人才,杨坚采用了考试法,这就逐渐形成形响至今的科举制度,使读书人有了当官的途径。写这段时,正值公元2008年高考成绩查询期间,不知我们参加高考的学生对这一制度的创始人—杨坚,是爱还是恨。
第二,他统一了钱币。这个事情,秦始皇曾经做过一次,但后人不怎么买始皇帝的帐,到了隋朝这个时候,始皇帝做的事基本白做了,《资治通鉴》对此有如下描述:“初(指隋朝初),周、齐所铸钱凡四等,及民间私钱,名品甚众,轻重不等”。杨坚同志看不下去了,“隋主患之,更铸五铢钱……。自是钱币始一,民间便之”。我不是经济学家,对统一钱币产生的诸多好处一无所知,但从美帝国主义对美元的态度、欧盟劳命伤财使用欧元看出,统一钱币对经济发展还是有很多益处,杨坚同志高瞻远瞩,非我辈凡夫俗子所能理解,美帝和欧盟倒是他的知已。
第三,他修定了刑律,用现代话来说,进行了法制建设,制订了刑法。公元五八一年也是开皇元年,杨坚同志登上皇帝宝座的第一年,他命高颎、杨素、裴政等十余人修定刑律。裴政为主要修定人,相当于主编,“上采魏、晋旧律,下及齐、梁,沿革轻重,务取平允。”,把曹丕的老底子都翻出来了,只要是能用的,管他朋友的敌人的,全都拿来用。废除前世枭刑,所谓枭刑,就是犯人被斩首后把脑袋挂在柱子供大家观赏,让犯人死后也不得安生,死不能得全尸而葬,对中国古人来说是最大的悲哀,脑袋挂在柱子上供大家观赏,估计其家属也不会认为是有面子的事。杨坚同志把这些事都考虑到了,可以说是很尊重人权,现在有些帝国主义,指手划脚,说我们不讲人权,那是对中国历史太不了解,早在1500年以前,我们对犯了死刑的囚犯都如此尊重,能说我们不讲人权吗,下面的一些事例还能说明,1500年前的杨坚同志就非常注重人权了。他废除了车裂、鞭等惨刑,除了犯谋叛以上罪,一概不用灭族刑。死刑分绞、斩二等(手段多简化啊,现在一些西方国家还在喋喋不休争论的死刑,我们1500年前就由杨坚同志做了),流刑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三等;徒刑分一年至五年五等,服刑最多不超过五年(比现在还轻松,现在除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也有二十年的);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凡五等;笞刑分十至五十五等。废前世审囚酷法,规定了不能刑讯逼供,不知我们现在的有些公安办案人员看见了有什么感想,是不是要退回杨坚同志以前去做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民有枉屈,得依次上告到朝廷。上述规定,生在现在的我们都感觉非常好了,但杨坚仍不满足,他真正奉行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办事精神,公元五八三年,得到刑部报告,每年断狱数还多至一万件,刑事案件在全国达到了一万件,他认为犯罪人数这么多,是由于刑法太严密所引起的,于是命苏威、牛弘等再制定新的刑法,删去了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一千多条,剩留五百条,制定法律,共十二卷,简明实用,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大理寺设律博士八人,讨论疑狱,全国死罪囚,都得经大理寺复按,有点现代的公检法分制的味道,自此刑律简要,基本上为唐、宋至清各朝所沿用,就算现在,许多东西我们仍在使用。秦始皇制订的法律,隋朝以前,都是当政者使用的范本。杨坚同志推陈革新,本着处罚只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的立法态度(史称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尊惜生命、尊重人权,比起始皇帝,确有很大的改进,得到了老百姓真心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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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对隋文帝有这样的评价:“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宴如也”,一句话,这个隋文帝是个好皇帝,并且是古往今来少有的好皇帝,《隋书》是由魏征主编的,就是瓦岗英雄里面的那个魏征,也是后来唐太宗主要的谏臣,算是隋朝的敌人,隋文帝能得到敌人如此评价,应当是真的不错,他的行为也为魏征的评语作了最好的佐证。
这个杨坚,在征伐南陈之前做了几件大事:
第一,他广纳人才。早在杨坚为北周权臣时,就注重网络人才,高颎是杨坚老丈人独孤信的家臣,曾被赐姓独孤。前面说过,当时是一个很讲究身份地位的时代,高颎出身低贱,但杨坚看出他很有才干,把他留在身边,加以重用。高颎不负杨坚知遇之恩,处处为杨坚出谋划策,高颎还有一个优良的品德,胸怀广阔,正因他有广阔的胸怀,不怕别人超过自己,推荐了不少人才给杨坚,包括杨素、贺若弼、韩擒虎、王世积、苏威等,后来都成了一代名臣。《隋书》对高颎有很高的评价“颎有文武大略,明达世务。及蒙任寄之后,竭诚尽节,进引贞良,以天下为己任……当朝执政将二十年,朝野推服,物无异议。治致升平,颎之力也,论者以为真宰相。”对高颎如此高的评价也从侧面肯定了杨坚选人用人之道。对北周的旧臣,杨坚也驾驭麾下,前面所说的李德林,得到北周政权的如此优待,仍快马加鞭投入杨坚的隋王朝,说明杨坚在拢络人才方面,确实很有一套。在隋朝建立之初,用人主要是北周旧贵族。北齐、梁的士族只能保持传统的社会声望,却失去了政治上的特殊权利。杨坚明白其中也有很多俊才能人,为了安抚这一类人,同时为自己选拔人才,杨坚采用了考试法,这就逐渐形成形响至今的科举制度,使读书人有了当官的途径。写这段时,正值公元2008年高考成绩查询期间,不知我们参加高考的学生对这一制度的创始人—杨坚,是爱还是恨。
第二,他统一了钱币。这个事情,秦始皇曾经做过一次,但后人不怎么买始皇帝的帐,到了隋朝这个时候,始皇帝做的事基本白做了,《资治通鉴》对此有如下描述:“初(指隋朝初),周、齐所铸钱凡四等,及民间私钱,名品甚众,轻重不等”。杨坚同志看不下去了,“隋主患之,更铸五铢钱……。自是钱币始一,民间便之”。我不是经济学家,对统一钱币产生的诸多好处一无所知,但从美帝国主义对美元的态度、欧盟劳命伤财使用欧元看出,统一钱币对经济发展还是有很多益处,杨坚同志高瞻远瞩,非我辈凡夫俗子所能理解,美帝和欧盟倒是他的知已。
第三,他修定了刑律,用现代话来说,进行了法制建设,制订了刑法。公元五八一年也是开皇元年,杨坚同志登上皇帝宝座的第一年,他命高颎、杨素、裴政等十余人修定刑律。裴政为主要修定人,相当于主编,“上采魏、晋旧律,下及齐、梁,沿革轻重,务取平允。”,把曹丕的老底子都翻出来了,只要是能用的,管他朋友的敌人的,全都拿来用。废除前世枭刑,所谓枭刑,就是犯人被斩首后把脑袋挂在柱子供大家观赏,让犯人死后也不得安生,死不能得全尸而葬,对中国古人来说是最大的悲哀,脑袋挂在柱子上供大家观赏,估计其家属也不会认为是有面子的事。杨坚同志把这些事都考虑到了,可以说是很尊重人权,现在有些帝国主义,指手划脚,说我们不讲人权,那是对中国历史太不了解,早在1500年以前,我们对犯了死刑的囚犯都如此尊重,能说我们不讲人权吗,下面的一些事例还能说明,1500年前的杨坚同志就非常注重人权了。他废除了车裂、鞭等惨刑,除了犯谋叛以上罪,一概不用灭族刑。死刑分绞、斩二等(手段多简化啊,现在一些西方国家还在喋喋不休争论的死刑,我们1500年前就由杨坚同志做了),流刑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三等;徒刑分一年至五年五等,服刑最多不超过五年(比现在还轻松,现在除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也有二十年的);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凡五等;笞刑分十至五十五等。废前世审囚酷法,规定了不能刑讯逼供,不知我们现在的有些公安办案人员看见了有什么感想,是不是要退回杨坚同志以前去做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民有枉屈,得依次上告到朝廷。上述规定,生在现在的我们都感觉非常好了,但杨坚仍不满足,他真正奉行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办事精神,公元五八三年,得到刑部报告,每年断狱数还多至一万件,刑事案件在全国达到了一万件,他认为犯罪人数这么多,是由于刑法太严密所引起的,于是命苏威、牛弘等再制定新的刑法,删去了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一千多条,剩留五百条,制定法律,共十二卷,简明实用,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大理寺设律博士八人,讨论疑狱,全国死罪囚,都得经大理寺复按,有点现代的公检法分制的味道,自此刑律简要,基本上为唐、宋至清各朝所沿用,就算现在,许多东西我们仍在使用。秦始皇制订的法律,隋朝以前,都是当政者使用的范本。杨坚同志推陈革新,本着处罚只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的立法态度(史称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尊惜生命、尊重人权,比起始皇帝,确有很大的改进,得到了老百姓真心拥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