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你想干什么
逃出宫城,李富贵发现此时的长安已经乱了套。商人、官员、外国使节、普通百姓,全都混在了一条延绵数十里的队伍里,四处一片哀嚎。
有失散找不到孩子的妇人,有受伤倒地不起的老妪,还有丢了鞋子正哭闹的娃子。只是和自己先前所想的不同,整支队伍中除了那些有脸有面的,竟没有几个成年男子。
所有女人都花容失色,所有老妪都悲愤难当。在这乱世之中,最不值钱的就是百姓,百姓中最不值钱的便是这些女人。
李富贵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这大唐的男人都哪去了?这大唐的军队都哪去了?老子家乡发水灾都有军队来救援,此刻大难临头却见不到享誉历史上享誉盛名的大唐军队,任由叛军蹂躏长安的百姓。
男人们跑了,连皇帝老子都跑了,她们还能指望谁?
想到这里,李富贵突然觉得自己很不配。当初腰缠万贯,也没见自己多拿出点钱,去抚恤在矿难中遭难的矿工家属,怎么现在反倒大发慈悲起来?
李富贵,你快得了吧。你现在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哪来的闲心思去管别人?
眼见着那些身后的地平线腾起浓浓尘土,叛军在掠夺的盆满钵满之后,正成群结队地向这逃难的队伍掩杀过来。半天之前,李富贵亲眼看到这些畜生在宫城之内所施的兽行,知道一场难以避免的屠杀近在眼前。
人群沿着官道曲折而缓慢的前行,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追上。
我要活下去!
求生的本能告诉李富贵,此时如果再混在人群中,只能遭受和那些太监一样的下场。李富贵感到浑身发烫,潜意识里催促着自己尽快逃亡,于是他脚底抹油般迅速逃离人群,一溜烟便钻进了道路两旁的树林中。
没跑多远,便听见身后传来呛天哭地的求救声,显然是发生了比先前在宫里还要惨烈的屠杀。李富贵不敢去听这些凄惨的声音,更不敢停下来。
虽说树林之中灌木丛生,不利于叛军骑兵的追赶,但如果不再加快步伐,早晚也会被追上。
此时正值盛夏,李富贵一身的麻布薄衫早就被荆棘撕破,皮肤上被划出深浅不一的伤口,加身上的衣衫不断摩擦,汗水渍进去后更是又疼又痒难以忍受,李富贵把衣服系在腰间,只穿着裤子在树林里穿行。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身后此起彼落的叫喊声开始渐渐变弱,李富贵不知道是已经摆脱了叛军的滋扰,还是说那几十万的长安难民全部惨遭毒手。尤其是想到第二种可能,更让李富贵心惊胆战。
他本是一个唯利是图并且胆大至极的人,只要有钱赚,除了打劫放火几乎没有他不敢做的事情。可当他第一次遇见冷兵器时代的血腥屠杀时,才知道自己那点破胆量毛都算不上。
李富贵觉得自己以前那套行不通了。在那个好人占绝大多数的时代,他可以用自己的狡诈当一个坏人。而在坏人恶人甚至杀人魔鬼的时代,他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反而想从良了。
虽然重生在一个壮年小伙的身上,并且给了他一身发达的肌肉和充沛的体能,长时间的奔跑还是让他体力透支,再加上麻药的副作用,胃里一阵连着一阵的翻江倒海。
不过,从一个大字不识的矿工,到一个腰缠万贯,光在北京就有好几座豪宅的李富贵多少还是有些本事,尤其是那种处在逆境种的争强好胜,反而激起了他求生的**。
李富贵啊李富贵,既然你能白手起家,当真也可以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在这个信念的支持下,李富贵几乎不做停息地在树林里穿行。饿了就找点野果充饥,渴了就添一点树叶上的露水,当太阳第三次出现在头顶时,他终于来到了一块平地上。
贼兵固然甩开了,他也终于有时间去想一想自己下一步去哪里。
皇帝身边是万万去不得的,李富贵宁可去做那种滚刀尖的苦差事,也不愿整日提心吊胆,过着那种伴君如伴虎的日子,更何况周围还有那么多太监,那么多恶心的阴阳人。
想到逃亡蜀地的唐玄宗,他的心里突然一阵难受:那有名的杨贵妃恐怕已经香消玉殒,自己好不容易重生在唐代,却没机会亲眼看看这传说中的美女。
遗憾,天大的遗憾!
眼下只能先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算命先生北方是他的发家之地,后来他也是靠在山西北部一个小县城承包下一个濒临破产的煤矿,才踏上自己的亿万富翁之旅的。
现在虽然重生了,但他相信算命的对自己的预言肯定还有效。对,去北方,那地方他更熟悉。
即使相隔1000多年,以他之前带着手下翻山越岭寻找矿产所积累的经验,他估计自己的位置正处在以前的铜川附近。按照自己从评书得到的知识,应该扔属于京兆郡,虽然还没脱离长安的范围,但由此往北便是荒凉之地,最少会安全很多。
于是,又顶着烈日在荒凉贫瘠的平地上走了几日,一路上幸好没再遇到叛乱的贼兵,只是偶尔遇到几具腐烂的尸殍,臭气哄哄的让他犯呕。幸好他带了不少从树林里采摘的野果,既能吃饱又能解渴,才不至于在这片荒凉之地倒毙。
李富贵原以为用不了几天就会找到一个落脚之地,可是直到他把野果快吃完了才感到事情不对劲,向前向后望去,竟全是茫茫黄土,甚至想找一个遮阳的地方都没有。
掉头回去显然不可行,他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心里暗暗念叨:李富贵啊李富贵,你福大命大,既然都能刀下救**,此行一路向北一定会化险为夷。
走了五天,当他才真的感到绝望。最后一个野果已经在三天前的早上当做最后一顿大餐吃完了,身边没有壶,最后一口水也是前天早上喝的。
现在,纵使他有一副好身骨,体力也已完全透支,好几次都在眼前出现幻觉。
他看到自己正躺在沙发上啃着冰镇西瓜,身下的沙发竟如此舒坦。
他看见矿上那个女会计正蹲坐在他身边,给他捶腿按摩,娇嗔着说:“富贵老总,人家看上一对金镯子,估计也就一斤多重,你给人家买了吧。
买!老子给你买!老子给你买个屁!
他还看见自己新发掘了一座老大老大的矿,挖出来的全是又脆又甜的大西瓜,他正泡在西瓜汁里享福呢。
可惜,当他还想看看矿洞里有没有什么美食饮料时,一个硕大无比的西瓜从头顶掉下来,又准又狠地压在自己身上。
李富贵终于到了极限,整个人轰然倒在地上,溅起一阵黄土。
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旭日东升中,李富贵睁开眼睛,看见阳光洒在黄土地边缘碧绿草野上,呈现一片生机无穷的气象。
不远处有个大湖,当热风吹过时,水纹荡漾,湖旁树木的倒影变化出五彩缤纷和扭曲了的图案,
延展无尽的草地和沼泽中的野生植物,把如若一面明镜的大湖围在其中,实是人间胜景。
这些看得李富贵更是心旷神怡,浑然忘记了逃难之事。
直到干裂的嘴唇再次传来难忍的疼痛,他才反应过来。
水!水!老子的水!
这些水是老子的,都给我滚开!
没吃没喝走了几天,李富贵此刻居然以豹子的速度向着湖边冲去。
只见李富贵冲到湖边,昂首挺胸,用手指向天空,声音沙哑地喊道:老子宣布,此湖以后就叫‘富贵胡’!
正当他得意洋洋准备跳入湖中痛饮自己的洗澡水时,“嗖”地一声,一支白羽狼牙箭插在自己脚边,他低头看的时候,那箭翎还在“嗡嗡”的颤抖着。
李富贵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又遇到贼兵,下意识把手摸往腰间,拔出阉割专用切刀后转身冲着羽箭射来的方向。
接下来更让李富贵吃惊的是,“袭击”他的竟然是一队骑着高大驳马的女子,各个手弯一把长弓。领头的是一位身着红色束腰戎衣,脚踏绛红马靴的妙龄女子,年纪看着约摸十七八岁。
原来是个小娘们,不管她。
李富贵撇了一眼便蹲下,捧了些许清澈的湖水正要饮下,却听有人娇斥一声:“不能喝!”
这是老子命名的富贵湖,老子想怎么喝就怎么喝,管得着吗?
李富贵理都不理,干脆把头直接埋进湖水里大口大口地痛饮起来。
没过一会,就见李富贵绿着脸,“哇”地一口便呕吐起来!
“草,又咸又苦,跟尿一样!”李富贵在哪骂道,可转念一想,老子又没喝过尿,怎么知道尿是咸是苦?
李富贵觉得自己倒霉透顶,好不容易遇到这么漂亮的湖水,居然还是个咸水湖!真是天绝我李富贵,什么富贵湖,明明就是穷苦湖。
李富贵也不管那帮女子,耷拉个脑袋,沮丧着正要离开。
“嗖!”
又一支白羽箭插在自己脚前一寸的地方。
“涮老子呢?”
李富贵转头白了那射箭的红衣女子一眼,然后倔着脾气掉头就走。
突然觉得身后一阵马蹄声,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便发现在即身上被套上了绳索,紧跟着就是第二道,第三道。可怜的李富贵瞬间就被捆得结结实实。
“臭娘们,你们要干什么?”
李富贵嘴里骂骂咧咧的对着红衣女子怒目而视。
“啪!”
红衣女子一脸怒色,扬手一鞭子抽到李富贵脸上,顿时留下一道血印。
我草,老子居然被娘们打!老子跟你们拼了!
只见李富贵低下脑袋,冲着红衣女子的方向冲过去。可是还没跑出两步,就见那女子扬手又是一鞭子。
这一鞭子没有抽李富贵的脸,而是缠住了李富贵的脚踝。红衣女子手握皮鞭轻轻一拉,冲刺中的李富贵一下失去平衡,直接在地上摔了一个标准的狗吃屎!
李富贵趴在地上根本抬不起头,就听见一帮女子如银铃般“咯咯咯”地娇笑。
“不识好歹,带走!”
红衣女子一声令下,李富贵便感觉身子一轻,被绳索拉到了马背上。随后便是李富贵在马背上不断地哀嚎:“老子只想喝口水!老子只想喝口水!”
只可惜无论李富贵怎么喊叫,却没有一个人搭理他。刚出虎穴,又入狼口。好不容易逃出长安的李富贵,此刻就这样成了别人的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