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要懂得珍惜
回到学校之后,马宇轩的脑海里始终萦绕着陈景山的话,虽然他不赞同陈景山的做法,但是陈景山说了一句“趁热打铁”的话,还是说到了马宇轩的心坎上。也是,和筱兰的关系再进一步总归是好的,没有人会介意自己和情人关系越来越好的。
想到这里,马宇轩决定采取行动,他拨通了林筱兰的电话,试探着说:“筱兰,今天有空么?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嘻嘻!这么巧?我也想带你去一个地方哦!”电话那头传来了林筱兰甜美的娇笑声。
马宇轩心中一阵激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连忙追问道:“筱兰,你要带我去哪里?”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嘻嘻!快来哦,老地方见!”林筱兰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自恋爱以来林筱兰还从未主动约过自己,今天可算是个突破。一会要去的地方,不用想也知道必定十分特别,马宇轩于是赶紧收拾了一番,飞也似地下楼去了。
见面之后,林筱兰二话不说,拉着马宇轩跑出了学校。
马宇轩从来没看见过林筱兰如此匆忙的样子,不由得大感好奇,偏偏问了好几次林筱兰就是不说,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更是让马宇轩心中多了三分期待。
两人兜兜转转,径直来到了天河客运站,林筱兰买了两张前往花都的车票,牵着马宇轩的手,轻车熟路地找到了乘车卡位,一起上了长途大巴。
马宇轩颇感意外,没想到林筱兰居然带自己去花都区,不解地问:“筱兰,我们今天去花都玩么?”
林筱兰坐了下来,轻轻地舒了一口气,说:“是呀!我带你去见两个人,两个在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你愿意跟我去么?”
两个很重要的人?难道是筱兰的父母?马宇轩的第一反应就是见家长,然后立刻本能地产生一丝紧张。林筱兰的这一出安排来得太突然了,让他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非但没有精心打扮一番,更连水果都没有买一点,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去,这像什么话啊。
“愿意…..嘿…..愿意!”马宇轩有些语无伦次,心念电转,绞尽脑汁想着应对之策。
林筱兰当然不知道他此刻的紧张心情,疲惫地伸了伸懒腰,语气慵懒地说:“我困了,要补一觉。一会到了你就叫醒我吧。”
说完轻轻地依偎在马宇轩肩膀上,合上眼睛,呼吸均匀地沉沉睡去。
花都区也是隶属于省城G市,只是有些偏远,从天河过去大约要一个小时。马宇轩心中有事,一路也没有合眼,望着窗外不断向后的风景,思绪飞扬,恍然出神。
沿着广花一级公路不断向北,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城乡之间的过渡,虽说花都区过去也曾经是地级市编制,但和市区比起来可就相去甚远了。路上出现越来越多的摩托车,道路破破烂烂,大货车来来往往,秩序混乱,街边工厂林立,废气乱排,让马宇轩产生一种奇怪的错觉,仿佛这里不是省城,倒更像是粤北山区N市。
到了花都之后,林筱兰醒了过来,带着马宇轩快走几步,很快就来到一个幽静的小区,左兜右转上了24幢的2楼,路线熟悉得就像回自己的家一样。
“筱兰,我们来得太匆忙了,水果都没买!”马宇轩一路被动地跟随,根本没有时间说话,直到此时才有些忧愁地说出口。
林筱兰若无其事地笑着说:“没事,家里有水果,我们只管吃好了!”
一听到家里这两个字,马宇轩更加肯定自己的想法了,不由得更是懊恼,但事到如今懊恼也没有用了,只得硬着头皮上了。
门开了,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迎了出来,她和林筱兰年纪相仿,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水灵灵的,只是肤色有些苍白,予人一种常年不见天日的幽居感觉,面无血色,像一张白纸一样。
屋里还有一个年轻的男子,穿着一身休闲西装,手上戴着金表,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就像电影里描述的那种成功人士一样。他听到敲门声,礼貌地站了起来,跟随那美丽女子一起到门口迎接,冲着林筱兰和马宇轩微微一笑,良好的修养顿时展露无遗。
“你们来了!”那美丽女子热情地牵着林筱兰的手,举止亲昵地进了屋,林筱兰微笑不止,叽叽喳喳地和那美丽女子寒暄个不停,熟络得就像亲姐妹一样。
那男人也热情地招呼马宇轩,掏出中华问马宇轩抽不抽烟,得知马宇轩不抽烟之后,他还竖起大拇指夸奖马宇轩是新时代的好男人。
马宇轩心不在焉地干笑一声,眼睛和注意力都放在别处,悄悄地打量着这间两室一厅的小屋子,发现屋中只有这四个人,并没有看到预想中的林筱兰父母。
屋子布置得温馨雅致,桌椅收拾得干净整洁,书籍和物品都堆放整齐,窗户擦得一尘不染,清晰透明,几可鉴人眉宇。墙上挂了几幅艺术照,多数是关于这一对青年男女的,照片中的两人神态亲密,看样子应该是一对情侣。
看现在的情形,林筱兰说的两个非常重要的人应该就是这一对青年男女了,而不是她的父母,这让马宇轩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见家长,要不然就难搞了。
虽然不是见家长,但林筱兰肯将自己介绍给她的好朋友,正说明两人的感情已经稳定,所以她才会不介意公开。
同时又有些好奇,到底这一对男女是什么人,竟会对林筱兰如此重要,以至于不惜长途跋涉过来花都看望这两人?
这个疑问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林筱兰就公布了答案,她笑容可掬地说:“当当当当!下面让我来为大家引介一下。这位就是我最最最最好的好姐妹云珍,旁边这位帅锅就是珍的未婚夫简华。”
她说完又走到马宇轩身边,脸上泛起淡淡的绯红,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声音还是很清越地介绍道:“这位,就是我的Mrright,马宇轩,马同学!”
“啊!”云珍极不淑女地尖叫一声,和她刚才的文静完全判若两人,然后就看见她拉着林筱兰的手,蹦蹦跳跳地说,“我们的筱兰恋爱了!太好了!谢天谢地,这个挑剔的丫头总算有喜欢的人!”
林筱兰娇嗔地说:“人家哪有挑剔嘛!”
云珍兴奋未过,煞有介事地说:“你别不承认!从小到大不知有多少男生追你,可是你总是像一座冰山似的,正眼都不瞧人家一眼,害得多少男生伤心欲绝啊!我还以为你这个冰美人不喜欢男人呢,差点要担心你以后做尼姑!”
“人家哪有这么冷淡嘛!是他们自己不够优秀,打动不了人家嘛!”林筱兰又羞又急道。
云珍心情大好,踱步绕着马宇轩走了一圈,眼神像是在看着一个怪物似的,片刻才神秘地一笑,说:“马同学,可不可以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把冰美人林筱兰追到手的呀?”
简华也是微笑着说:“是啊!连我都非常好奇,到底你是用什么攻破筱兰坚固的堡垒?要知道你的前辈们可都是全军覆没,战死沙场,铩羽而归,你能抱得美人归,足见你有很多过人之处。”
“可不就是!筱兰号称最挑剔的完美主义者,你能俘虏她的芳心,可见你一定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云珍边说边对着林筱兰挤眉弄眼地笑道。
被两人这一唱一和,搞得自己好像战绩辉煌似的,马宇轩一时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说:“其实也没这么夸张,我并不是什么完美的男人,之所以能打动筱兰的芳心,大概是因为我们是青梅竹马的小学同学吧。”
云珍和简华相视对望,颇感意外地说:“就这么简单?我们还以为你也是经过了千辛万苦才把筱兰追到手呢,没想到你这么顺利就得手了!看来你们是早就郎情妾意了,怪不得筱兰一直守身如玉,原来就是为了等你呀!”
马宇轩现在回想一下,也觉得自己得到林筱兰的过程非常简单,似乎有些顺利得出乎意料,完全没有遇到任何挑战,更不是像云珍猜想的那样历尽千辛万苦。这或许是因为两人当年就有感情基础,现在只不过进一步升华罢了。试想一下,如果两人不是青梅竹马,以现在马宇轩的泡妞水平,只怕很难追到完美的林筱兰。
想到这里,不由得大为感慨,果然自己唯一的优势就是最早认识林筱兰。
“呵呵,是啊,我也觉得很顺利,可能我比较幸运吧,相隔多年之后还能遇到自己的初恋!”马宇轩现在说这种话,好像倒有点炫耀的意思了,眼中含笑,温柔地望着娇羞的女神。
云珍看着两人四目相对的甜蜜样,欣慰地说:“看到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和简华都很高兴。衷心地祝福你们,希望你们相爱一生,白头偕老!”
说完又很认真地嘱咐马宇轩,说:“宇轩,人们对轻易得到的东西,总是不懂得珍惜。你太轻易就得到筱兰了,我希望你以后好好珍惜,筱兰是个好女孩,值得你用一生去珍爱。”
林筱兰也深有同感地点点头,努了努嘴,做个鬼脸看着马宇轩,好像在说,小子,让你捡到宝了,以后你可不许朝三暮四。
马宇轩当然要第一时间表示自己的忠诚和立场,肃然说道:“筱兰,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我会把你捧在手心里,呵护你,照顾你,温暖你,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我发誓!”
他的目光深沉而坚定,一如他爱林筱兰的心,坚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