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初遇顾瑾之

第7章 初遇顾瑾之

祝孤笙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顾瑾之是在半年前。

她出生在乡下,童年的时光也在乡下度过,时至今日她依旧记得乡下桂花糕的味道。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对乡镇有一种独特的亲切感。那年夏天,她一如既往去乡下放松心情。

暑假的白天几乎没有人,放假的孩子都待在屋子里吹空调吃冰棍,大街上即便有人,也是来去匆匆,恨不得插上翅膀躲到阴凉处去。

祝孤笙戴着一顶遮阳帽走在马路上,突然懊恼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把这地方买下来。

去年她来这里度假的时候,这个地方还没有拆迁,村子还保持着原来的南方古村落的样貌,小桥流水,泉水叮咚,现在却只剩下了挖掘机的轰鸣。乡间的小路也变成了柏油路,沿着柏油路往前走,就是她家的方向。

高跟鞋踩在故乡的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一边走一边打电话,语气不怎么好:“爸!别人都把咱家拆了,您也不管管!”

手机那头传来低沉的男声:“乖女儿啊,你还不知道吧,咱家那地方,老爸早就把它卖给别人了,那地皮不是老爸的,人家想做什么,也用不着向我汇报吧?”

“连老家都卖,老爸您很缺钱么?”

“死丫头,什么时候轮到你教训我了?”

“就凭你给我取的名字忒不吉利!”

老爸:“……”

祝孤笙愤愤挂了电话,这时候她刚好走到路的尽头。马路尽头是老家的方向,老家门前有一棵老榕树,老榕树生在一条小河旁,不知活了多少年,十几人合抱粗,她小时候还曾经在树上睡过一觉。

连树旁的小河都快被填平了,照道理这样挡路的树是无论如何都留不住的,可她依然远远见到了老榕树的高大树冠。

走近一看,她才发现,宽大的柏油路线条笔直,却在老榕树前绕了一个弯成了马蹄形。

村子里的老人说,老榕树是村子的神树,有灵性,树上挂满了老人们的许愿牌,远远望去,整棵树都事金灿灿的,拆迁的指令下来的时候,村子里的老人们联名上书,留下了老榕树。

祝孤笙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描述那种感觉,好像有人从你手中夺走了一样重要的东西,可某一天你回头一看,那东西还跟在你的身后。

门前的老榕树依旧枝繁叶茂,祝孤笙提着的一颗心忽然放下,连老爸的事都不想再追究了。

刚走到榕树前,头发花白的老人就围了上来。

老李头捋着胡子说:“小祝可算回来了,可算是盼到你了!你可是不知道,过几天咱们这屋子就得拆了!”

“就是,前几天为了修路就把咱们的河给填了,要是等屋子都拆了,我们可要住什么地方呦……”

“小祝啊,我们都知道你有本事,能不能帮帮我们,别让他们拆了咱们的房子?那屋子好几百年了,可不是几座楼比得上的!”

“……”

祝孤笙被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搅得脑袋疼,只好妥协道:“各位,大体情况我了解了,我会尽力的。”老人们这才离开。

当天下午,祝孤笙让人把地皮买主的消息调了出来。

“S?”祝孤笙看着面前站得笔直的秘书,挑了挑眉,“这就是买主的名字?”

秘书低头说:“地皮是三十几年前被买走的,老爷把买主的消息都封锁了起来,我们只能查到S与寒家有关系。”

寒家,那不是他们祝家的死对头么。

祝孤笙想了想,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递给秘书说:“你把这个交给寒家那边的人,让他们把这块地皮给我。”

秘书拿着盒子走了。果不其然,第二天传来了拆迁队连夜搬走的消息。

祝孤笙心情大好地想,寒家跟祝家斗了这么多年,她老爸跟寒家的家主隔几年就得聚一聚斗斗嘴,吹吹牛,寒家的软肋简直不要太好抓。

心情好了,人就喜欢多活动。祝孤笙拿起桌子上的遮阳帽就走了出去。

炎炎夏日,老人们喜欢坐在门前的树下拿着扇子侃大山。犹记得那时候,她还是爱笑的孩子,老人们都夸她笑得好看。

祝孤笙想到这里,低下头,照着镜子扯了扯嘴角,却品不出镜中人的半分甜美来。

老人说她小时候很爱笑,那些记忆她还有印象,却早已模糊,模糊到她甚至怀疑小时候的她到底是不是她。

祝孤笙拿着镜子发了一会儿呆,忽然一阵风吹来,榕树上的木牌叮铃作响,煞是好听。

祝孤笙盯着头顶的许愿牌,忽然注意到了什么。只见树影斑驳间,无数木牌之上正夹着一片金色的叶子。

祝孤笙心神微动,从树上取下那片金叶子,看到上面用有些青涩的字迹写着一个名字。

祝孤笙。

她捏着那片金叶子,没怎么太在意。

她已经在这里看到了三个写着她名字的木牌,唯独这片最为特别,写在金叶子上,只是写这字的似乎是个孩子,笔力不足,下笔却很认真。

突兀一阵风吹来,吹落了她手中的叶子。祝孤笙弯腰去捡,叶子却已经飞到了榕树的另一侧。

她转到榕树另一边,捡起落在地上的金叶子,抬头一看,却看到一个穿着白T恤的青年。

祝孤笙拿起金叶子抬头看,忽然愣住了。

那青年生得非常好看,五官立体,高鼻梁,眼窝有些深,阳光透过树叶在她脸上投下出斑驳的光影,光芒射入他的眼中,好像被那双如墨的瞳孔吸了进去。

他孤孤单单地站在那里,两手静静垂在身侧,抬头望着树上的木牌,出神在想着什么。

那人察觉到了什么,脑袋微微偏了偏,朝祝孤笙的方向看了过来——

祝孤笙看到了他眼底别样的光彩,像是从银河掉落的星子,即使落入泥沼依然熠熠生辉。

那是祝孤笙第一次见到顾瑾之。

有的人,你命中注定会遇到。

有的人,从你见到他的第一眼的时候开始,你就知道,你会栽在他手里。一天也好,一辈子也罢,你一定会栽。

就像祝孤笙第一次见到顾瑾之。

在过去生活的28年间,祝孤笙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的心脏会因为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而加速跳动,直到那天,顾瑾之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祝孤笙很庆幸,那样的感觉一直持续到了她第二次见到顾瑾之的时候。

祝孤笙第二次见到顾瑾之是一个月前在医院。

那时她正在医院听着院长的报告,身旁一辆担架车带着一个人擦身而过,顾瑾之就跟在那担架车旁,急得满头大汗。

冷不丁见到祝孤笙,他突然愣了一下,等到担架车走远了,他才后知后觉地赶上去。

祝孤笙望着顾瑾之消失的方向,异常清醒地想,既然缘分如此,不抓住才是真傻。

心随意动,她跟着顾瑾之就追了上去。

不得不说,有钱有势对追人还是有帮助的,作为医院最大的股东,从医院得消息简直再简单不过。

顾瑾之本人是A市一家娱乐公司的小演员,今年28岁,父母在他小时候出车祸身亡,与爷爷相依为命。

顾瑾之的爷爷患有抑郁症,身体多处器官也存在衰竭的现象,身体状态每况愈下,来到京都,突然就发了病,送去急救,刚刚转危为安。

祝孤笙听着,心想,这简直就是灰姑娘的标配。

她想了想,问:“现在他们被安排在哪里?”

院长看了一眼,回答说:“在三楼,302房间。”

“转到顶楼。”祝孤笙说。

第二天,顾瑾之不出意外地找到了她。

第三次见面,顾瑾之似乎有些拘谨,他站在她面前,低着头不敢看她。

沉默了许久,顾瑾之才开口说:“你把我爷爷转到了顶级病房?”

祝孤笙倚在沙发上,慢条斯理地摇晃着高脚杯,说出了几乎是半年以来她说过的最长的一段话:“我已经请了更好的医生,但你爷爷的病情已经严重到了一定地步,神仙难救。半个小时前,我粗略算了一下,这两天,请医生花了六百万,顶级病房每天的花销是十万,用药至少三十万。”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顾瑾之一直以一种奇怪的复杂的表情看着她,直到她说完这些,顾瑾之才像反应过来似的,低低问道:“所以呢?”

祝孤笙微微一笑,拿出一张卡放在了桌子上:“我替你付钱,你听我的话。”

顾瑾之说:“我要把我爷爷转移到普通病房。”

“……”她低头喝了一口红酒,“想不到顾先生如此不顾念老人的安危。这样的病情,老人时时刻刻都是在痛苦中度过的,只有最好的药才能减轻他的痛苦。”

顾瑾之紧盯着那张卡,攥着衣角好像在思考什么重大的决定。良久,他说:“我考虑一下……”

祝孤笙不慌不忙地站起身,走到顾瑾之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忽然展颜一笑,眼底的光芒熠熠生辉:“相信我,你会同意的。”

祝孤笙走后,顾瑾之盯着桌子上那张卡,再次陷入了沉默。

祝孤笙是真的相信,他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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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有点甜:顾少宠妻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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