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若是有缘,江湖再见
从面馆出来,李惊云本想送胡灵回家,可胡灵却支支吾吾,说先带他去附近铺子换身衣服,不然太扎眼。
李惊云见她不着急,只好任由她拉着胳膊,来到附近一家卖衣服的铺子。
店铺老板是个体态臃肿的中年胖子,心思活络,见两人肩并肩走进来,赶紧凑上前说道:“两位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想添置些什么衣物,本店虽小,却应有尽有……”
北儒国一向以儒学治国,儒家思想里的男女授受不亲,几乎刻进了每个人的骨子里。
哪怕是两情相悦的情侣,像李惊云和胡灵这样敢在大街上手牵手的,也是屈指可数。
店铺老板虽是好意,可胡灵听起来却觉得格外刺耳,赶紧甩开了李惊云的手。
她心中一阵嘀咕,何时竟被他牵住了手,自己怎么并未察觉?
李惊云却毫不在意,大咧咧问道:“老板,你们这里有运动装吗?”
他身上的休闲装还未干透,下山的时候又被灌木荆棘刮破了好几道口子,所以打算换身轻便简洁的衣服。
不料,店铺老板面露难色,摸摸下巴的胡茬,反问:“请问公子……何谓运动装?”
他在梁山县开店十几年,还从未听说过‘运动装’这种款式,心中不由得有些诧异。
“呃……”李惊云这才意识到,这里的人,身上穿的全都是古代服饰,肯定不会有这么前卫的衣服。
胡灵出面解围道:“我这位朋友来自东海岛,跟咱们北儒国的服饰有很大差异,老板不曾听闻也很正常。”
店铺老板点点头,指着店里琳琅满目的服饰,对李惊云介绍道:“本店有儒士穿的儒装,有道士穿的道装,也有僧人穿的僧装,当然,更少不了世家子弟穿的丝绸华服,公子相中哪一款了,尽管挑便是。”
李惊云看着这些种类繁多的服饰,顿时傻了眼。
他还从来没有穿过古装,要不是担心自己这套装束太过扎眼,肯定打死都不换。
李惊云在店铺里挑来选去,觉得哪个款式都好,又觉得哪个款式都不好,逛了好几个来回,一直犹豫不决。
店铺老板早已磨光了耐心,脸上有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心想这位客人怎么如此磨叽,该不会是身上没钱吧。
胡灵倒是善解人意,指着一套青衫儒装,说道:“李公子,北儒国一向尊儒,三州之地儒风盛行,公子穿上这身装束,不管走到哪里都会畅行无阻。”
“那好,就它了。”李惊云这才做出了决定。
店铺老板立马收起不耐烦的神色,满脸堆笑地将儒衫取下,在李惊云身上比划了一下,说道:“尺寸刚好,公子可以试穿一下,不合适再换不迟。”
说完,老板引着李惊云去了换试衣服的地方。
片刻之后,李惊云换上一身青衫儒装,扯着宽大的衣袖,表情十分不自然地走出来。
他这是第一次穿古装,总觉得衣服太过宽松,尤其是这双宽敞的招风长袖,要是在袖口处扎个绳子,就跟装米面的尼龙袋差不多,别扭至极。
见李惊云表情古怪,店铺老板爽朗大笑道:“公子应该是第一次穿咱们北儒国的儒装吧,刚开始肯定会觉得过于宽松,不过穿久了就会觉得非常轻便,尤其是……”
店铺老板凑到李惊云的耳边,刻意避开胡灵,悄声说道:“尤其是当公子行床笫之欢的时候,更会觉得这套装饰非常方便。”
说完,他背对胡灵,朝李惊云做了个你懂得的眼神。
李惊云看了看胡灵那两瓣好生养的挺翘浑圆,悄悄朝店铺老板竖了个大拇指,回道:“大善!”
此时的胡灵,并未注意到两人的小动作。
她从李惊云换好衣服走出来的时候,就已经看呆了,站在店铺里一动不动,就像个花痴一般。
李惊云大袖飘摇,走过来拍拍胡灵的香肩,大咧咧问道:“胡姑娘,你觉得如何?”
胡灵猛地回过神来,脸上飞起一抹红霞,赶紧回道:“公子换上这身儒装,就跟变了个人似的,都快让小女子认不出了。”
“哈哈,那是,本公子当年在北京城叱咤风云,靠的可不光是家里有钱,更重要的是咱这张帅气的脸蛋。想当年,我这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样子,不知道征服了多少美女的心呐。”
此时的李惊云,已经习惯了身上的儒装,大手一挥道:“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本少!”
他那大袖飘摇的样子,还真的有一些儒士风采。
“好诗,好诗啊。”店铺老板竖起大拇指,夸赞道。
胡灵皱皱眉,跟李惊云相处大半天,最受不了的就是他得意忘形的样子。
她转身问道:“老板,这套儒装多少钱?”
店铺老板伸出两根手指,媚笑道:“只需二两银子。”
胡灵二话没说,直接掏出一锭银子丢在老板手中,扯着李惊云的衣袖就往外面走。
店铺老板将碎银放在嘴里咬了咬,差点把一颗蛀牙硌下来,赶紧对着他俩的背影挥手道:“二位客官慢走,欢迎以后常来。”
两人来到大街上,李惊云忽然停下脚步说道:“胡姑娘为何帮我垫付银两,我身上有钱的,不信你看。”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袋银子,在胡灵眼前晃了晃。
不料,胡灵白了他一眼,瞥了一眼钱袋,问道:“哦,这些钱是从哪儿来的,公子可敢说给小女子听?”
“呃,这……”
李惊云忽然想起,这袋银子,是在梁山上的一个贼窝里摸来的,当时他还偷了一本才子佳人小说,刚才换衣服的时候,一并藏在了怀中。
胡灵也不戳破他,声音清冷地说道:“公子不必愧疚,这身衣服就当是我赠与公子的临别礼物,谢谢公子一路将我护送到县城,以后若是有缘……”
说到这里,胡灵不禁想起昨夜跟他相处的那段美好时光,心中忽然有些不舍。
李惊云十分诧异,问道:“胡姑娘是在跟我道别吗?好歹也要让我把你送到家门口吧。”
“不必了,谢谢公子。”胡灵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
其实,她的家并不在梁山县,而她的真实身份,自然也不是梁山县富家千金小姐。
这个名叫胡灵的女子,正是那天夜里站在枝梢上,看着李惊云仓皇下山的女大王。
当她得知,是李惊云偷了自己的钱袋和才子佳人小说后,本想将他抓回来揍成猪头,然后再扒光了衣服,丢到山下。
可当她看完画作上多出来的那两句诗,立马打消了先前的念头,打算下山去单独‘会会’这个富有才气的年轻公子。
纵使她做了好多年的梁山贼首,而且平日里过惯了打打杀杀的日子,可正处在大好年华的她,又何尝不向往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就如那本才子佳人小说里写的一般,某位待嫁闺中的少女,有一天偶然邂逅青衫儒装的书生,从此两人江湖结伴,琴瑟和鸣。
可现实终归是现实,胡灵再怎么伪装,还是摆脱不了自己的身份。
此刻,她选择离去,就算无法跟这位公子在一起,终归还能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
想到这些,胡灵背过身去,语气清冷地说道:“李公子,若是有缘,江湖再见,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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