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成功日记
所以光环者到底有多强,金福娃比谁都清楚,昨晚半夜时分,他接到了探子加急密报。
华岩镇出现群体奇遇。
顿时金福娃的睡意全无,连下十二道行军令,调动周边最近的军队前往屠杀花岩镇。
凡是喘气的一个不留!
对于金福娃屠杀传承者的事情,在别的国家也是众所周知的,不过这种行为虽然遭受到强烈的谴责,但是却也没做出过激讨伐的行为。
昊天大陆是个很残酷的世界,本质上是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昊天神殿更是睁只眼闭只眼,每年死在各种奇遇中,争斗中的传承者和光环者不计其数。
死掉的光环者,根本不配拥有光环,因为代表着他们没有这个运气,没有那个实力,更没有资格走向主角的道路。
这话昊天大陆的人也默认了。
说的没错,谁见过传说中的主角半路就挂了?一般领盒饭的都是跑龙套的路人甲,真主角就是不管碰到什么都是不死的存在。
昊天神殿都不打算问,别的国家势力更是懒得问。
而此刻逃亡的混乱三人组两个带着仇恨的重生者,一个变成傻逼的穿越者,已经提前踏上了逃亡之路,四匹马不停歇的奔跑着。
一路上张浩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仅仅是一晚上的时间,智商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下降。
李晓华最为郁闷,本来打算一路上将张浩当做狗一样使唤,结果他却傻成屎尿不知,有些后悔是不是自己下手太重了点,李晓华要的是一条精明的狗腿子,不是一条傻狗。
目前张浩已经嚷嚷了一晚上,要吃肯德基老爷爷。
李晓华心惊胆颤,他什么时候染上了吃人的毛病?
这个姓肯名德基的老爷爷是谁?他可真是有点惨,张浩都傻成这样了还记得他。
“我要吃奶奶!”
钱明雨捂住胸部,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微红,“滚!”
嗯,还不算太傻,至少知道该找谁吃奶。
随后李晓华大怒,她的奶只有自己能吃,这小子不治一下,不知道谁才是主人。
于是伸出手就想给他一巴掌,手抬起了很久,还是没有落下,不是舍不下手,而是怕。
经过一路上的时间,他发现张浩的运气非常的诡异,毕竟张浩闹腾了一晚上,以李晓华对他的恨意,早就动过手了。
只要李晓华一抬起手,必定抽筋。
一抬起脚,脚下必定有果皮。
一张嘴辱骂,口中必进鸟屎。
李晓华痛了,恶心了,同时也悟了,张浩目前是个不能碰的刺猬,仿佛昊天都在帮他。
这见鬼的情况,让他心生疑惑,是不是张浩在奇遇中也获得了传承?
可是从来没有听说过如此诡异的传承。
“就算这小子获得传承,也没用了,傻子一个何足畏惧。”
此刻花岩镇的居民一脸懵逼,吃个饭溜了个弯,小镇就被人给围了。
护卫队队长被强行推了出去询问情况,他端了一盘黄瓜。
“这位军爷,来尝尝花岩镇特产黄瓜,此瓜鲜嫩多汁,果肉富有活力,含在口中会不停的发热跳动,可以按摩口部肌肉缓解压力。”
一位大胡子军爷听后尝试了一下,世间竟有如此奇物,便不动声色的将剩下的黄瓜收了起来,准备拿回去给自己刚收的五夫人尝尝鲜。
“军爷,你们这是....”
大胡子脸色一正,“你是花岩镇护卫队的?”
“正是。”
“将所有居民集合起来,军爷我要点名,速度快一点,不要耽误了军情。”
花岩镇的居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架势,一个个慌张无比。
“报告将军,花岩镇花名册两千三百一十三人,一共缺席五人,昊天速报上的三人均不在镇内。”
大胡子叼着一根黄瓜,大手一挥,“全部杀掉,毁尸灭迹,不允许任何消息走漏,至于跑掉的五人一天之内也走不远,先锋队沿途前去拦截。”
李晓华的计划,是按照前世逃亡的路线进行了优化,在提前逃亡的路上省去了多余的绕路,只要到达帝国边缘的地区,一切都好办。
朝阳帝国比较落后,和外面的世界根本没法比,正是因为经济和科技的不发达,在帝国边缘衍生了许多其他国家前来的走私者。
走私黄金白银,用低廉的粮食、生活用品交换,到时候李晓华只要找到他们,利用自己传承者的身份,完全可以得到他们的尊重和帮助,乘坐走私大巴离开这里。
然而计划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逃亡的第三天,感觉不大好!伟大的主角很迷茫,不过我理解,这是昊天对我考验。”—李晓华成功日记。
写下这行字后,李晓华合上了笔记本,作为一个即将成为主角的男人,一定要养成写日记的好习惯。
天才刚亮没多久,一旁的傻逼和女神还在马车里睡觉。
在逃亡的第二天的时候,先锋部队就已经追了上来。
这让他很慌张,完全和计划中的不一样。
这群人是狗么?
明明已经提前走了,还能找到,狗鼻子都没有这么灵吧。
幸运的因为军队人数众多,行军比较笨重,先赶来的只是先锋部队,第二天赶来的只是十多人斥候队。
即便是如此,李晓华也手忙脚乱,虽然这辈子如愿以偿的获得了传承,但是他前世只是张浩的司机、保洁、保安、秘书,可以说对于战斗一无所知。
不过传承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可是天壤之别,太祖长拳纵然是不入流级别的传承,在李晓华手中施展出来,依然虎虎生风。
经过一番苦战,勉强摆平这十几个斥候。
“要加快速度,人在多就搞不定了。”
前世能逃出去,靠的是张浩丙级传承降龙十八掌,和李晓华的太祖长拳根本不是一个档次,那时候也算幸运,张浩气运正是爆棚的时候,一路上没有停歇杀到了边境。
“距离边境最少还有两天的路程,以我们的速度,负重而行的军队应该追不上。”
信心满满的李晓华刚这么想着,地面就有些微微振动,身后传来了轰隆隆的马蹄声音。
flag定律和真香定律至今无人能打破。
“妈的!”
李晓华先是一惊,为了避免暴露目标,他专门挑选人迹稀少的地方行走,结果还是被侦查到。
“驾!驾!四匹马十六条腿跑不过别人的四条腿的马,我要你们何用!”
拉着马车的几匹马仿佛有些人性,不满的回头看了一眼。
有本事你自己跑啊,你丫是不是聋啊,身后那是两条腿嘛,几千条腿都有。
车厢内的二人被动静吵醒,张浩哇哇直哭,“不好了地震了,快跑啊,呜呜呜,我要找妈妈!”
李晓华心烦意乱,一边架势马车,一边怒吼道:“在哭我就把你的嘴给撕烂!”
张浩顿时闭上了嘴,一副想哭又不敢哭的样子。
钱明雨将他拉进怀里安慰着,“我发现你越来越不像个男人,你有本事冲着追兵发火,你冲一个傻子吼什么吼。”
她心中十分不满,前世的时候张浩面临的追兵场面比这还要凶险,但是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话,尽管后来他变了,在逃亡的路上,可是不停的安慰、保护着二人,那时候张浩就像是天,是一个盖世英雄。
面前的李晓华只是抢了他的传承,却没有他的胸怀气盖。
追兵越来越近,马车慌不择路,不知道来到了什么地方,眼看路开始窄了起来,周围树木也多了不少。
“下车步行,进小树林,这里马进不来!”
李晓华灵机一动,决定弃马,他对小树林好像有些特殊的情感。
张浩这个时候却不哭了,反而兴奋了起来,“真赤鸡!比躲猫猫好玩。”
三人一路狂奔,没多久就感觉到体力不支,李晓华脸色铁青,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蠢的决定,有马为什么不骑?和训练有素的军人比耐力,就算逃了的一时,后面应该怎么办?
这该死的小树林情结!
果不其然,向后望去已经隐隐的能看到追兵都人影。
“完了,完了,怎么会这样,这……这和想象的不一样。”李晓华有些失神,难道传奇之路还未开始就要结束?
钱明雨冷眼旁观的看着这一切,内心毫无慌乱,本就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反而没什么好怕的,倒是挣扎的李晓华像极了一个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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