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有店开于咸阳
第一章有店开于咸阳
咸阳城,大秦帝国的都城,占地方圆百二十里,乃权力之心、富贵之乡、迷醉之所、**之窟。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带着美好梦想而来,又有多少人怀着破碎的梦而去;有多少人在这里功成名就,又有多少人在这里黄沙埋骨。
不过,在这灯红酒绿之间,你能总能找到最符合你胃口的逍遥快活之地。比如周庄,他就开了一个书画店,名为妙笔斋。
妙笔斋坐落于咸阳城的仪凤街,仪凤街原意是“凤仪天下”之意,可现在却实实在在的成为了青楼一条街。千丈长的街道上,零零散散的分布了二十八家青楼,莺莺燕燕的也成为咸阳城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线。
妙笔斋却孤零零、硬生生的插了进去,与这靡靡之地极不协调。门可罗雀的一丈来宽的门面,像是张开大嘴的丑角,有几分滑稽,也有几分炎凉。
妙笔能生花,既然敢叫“妙笔斋”,自然有几分底气。周庄的字画,虽比不上那些胡须鬓白的老夫子,但他也是饱读诗书,笔墨之间自有芳华之气。故而,妙笔斋里的字画可不便宜。
“少爷,你能不能把价钱降一点,这个月我们连一副字、一张画都没有卖出去!”十岁左右的丫鬟千喜,一边用鹅毛掸子扫着一排排书架,一边嘟着嘴的说道。那鹅毛掸子重重的落在一本本古色古香的书籍上,表示着她在说这话时的认真。
书桌之后,周庄四平八稳的坐着,紧盯手中的书页,头也不抬的道:“价钱是不能降的,少爷我苦读诗书十余载,磨穿砚台无数,用去纸笔几多。写出来的字、画出来的画,总得让买它的人也心痛一把才是。”
“我知道少爷这些年的不容易,可别人不知道少爷的辛苦啊。”千喜小心的擦拭着一本黄皮古籍,道:“再说,每个字卖到八百文钱,少爷真当自己的辛苦值这些银子么?”
周庄将手中的书籍放下,拿起书桌上的磨砂壶,仔细的噿了一口茶水,道:“难道少爷的字画不好么?古人云‘一字千金’,我卖八百文钱一字,已经是贱卖了。”
“哼。”千喜放下鹅毛掸子,眯着眼睛郑重其事的道:“我看少爷的字,还没有街对角‘宜春院’的牌坊好看呢!”
“咳、咳,”周庄被茶水呛了一下,道:“千喜讨打!怎么能把少爷我的字,与那青楼牌坊相提并论?”被自己的丫鬟瞧不上,周安童感觉形势有点严峻。
“字画的好坏我说不上,可人家宜春院每天都是车水马龙,连门槛都快踩破了,而我们妙笔斋都半个月没有人进来了。”
周庄严肃的道:“那是青楼,去那的人都是满足皮囊之需,我们这是书画店,来这的人是追求修身养性。所以,我们妙笔斋在人生境界上,要高过宜春院不知凡几。”
“修身养性能顶饿么?人生境界能吃么?”千喜瞥了周庄一眼,道:“现在家里还剩下一百四十二文钱,如果这个月再没有生意,我们下个月就得喝风饮水了。”
“啊?”周庄一呆,如果说他刚刚对于千喜的挤兑感到有些严峻的话,现在这件事就比较严重了。民以食为天,吃不饱穿不暖,境界修养就全是屁话了。
周庄试探的道:“真得降价?”
千喜肯定的点点头。
周庄往门外一看,街道之中行人寥寥无几,明净蔚蓝的天空里,太阳正努力的从云层后露着笑脸,向大地上张望。阳光并不怎么耀眼,但夹着露水气息的轻风却已微带暧意。
这样轻快明朗的天气,无疑使人心情大好。周庄手指一捏,煞有介事的来回掐算几下,道:“罢!今日午时三刻,乃瑞气东来之兆,本店特降价七百文钱。”
闻言,千喜眉开眼笑的道:“少爷掐算从来不准,我看现在就得降。”
“不行,午时三刻!”周庄站起身斩钉截铁的道。
“现在!”千喜走到周庄对面,毫不退让的道。
两人大眼对小眼,眼睛里都是倔强与认真。周庄有些头大,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丫鬟呢,小时候还对他言听计从,现在越来越不听话了。
这时,书店门口光影忽然一暗。
这样的暗影是千喜最为喜闻乐见的,因为这表示有人要进来店了。有人进来,那么便有生意了。
立刻,周庄坐下,手持古卷又开始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而千喜则拿着周庄的磨砂茶壶,续着温水,其和睦的模样,根本看不出来前一刻两人还大眼瞪小眼。
门帘挑开,走进一位三十余岁的汉子,此人一身青衫,身无长物,扫了周庄两人一眼,便自顾自的看着墙上案头摆放的字画。
见此,千喜微微有些失望。出入仪凤街的大都是一些富贵人家,或刀口舔血的江湖汉子,也有如周庄一般的“文人骚客”。但不论是那种人,要么三五成群,要么奴仆成堆。而现在这青衫客却孑然一身,想来也没有多少银两,如何买得起这八百文一字的“修身养性”的字画。
青衫p
$正正,两袖清风。往墙下一站,便神态专注的看着一幅幅字画。
周庄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这年头生得堂堂正正的人不多,而真心观看他字画的人更不多,周庄发现此人要比那些寻欢作乐的达官贵人顺眼多了。
片刻之后,青衫客淡淡的道:“字是好字,画是好画!”
至此一句话,周庄便觉着春风扑面,精神一振,道:“阁下也是好眼光!”千喜微微撇了一下嘴,周庄这句话也不知道在夸谁呢。
“呵呵,”青衫客转身道:“小哥,这些字画可是为你所作?”
周庄微微一笑,道:“胡乱写画一下,混口饭吃。”
青衫客指着墙上那幅p
$:“行笔之间,力透纸张却不破,入木三分却不漏,劲蕴墨间却不发。这样的字画如果还是胡乱写画的话,世间就没有几幅仔细的字画了。”
闻言,周庄眼神微微一凝,道:“前辈真的好眼光!”
千喜闻得青衫客之言,道:“此字画可抵得上八百文钱一字?”
“这可是已经达到‘入木三分’的字画,当然值得!”青衫客落地有声的道。
所谓入木三分,便是在一张木板上写字,墨水要能够浸透木板三分之厚。写字之时,不能运用身体之力,甚至手指手腕也不能蕴含太大的力道,单凭运笔之间的力量,将墨水浸透木板三分之厚。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多修炼者都能使一滴墨水轻易贯穿几米厚的木板,但是却写不出入木三分的字画。这就好比一个大汉能够抬动千斤的重量,却不一定能够拿线穿过一枚绣花针。
书法是一个技术活,要想写出入木三分的字画,需要作者对所写的字、所画的画有极深的感悟,也需要在书写之道上有极深的造诣。这也是周庄将价钱定得如此之高的原因所在。
“那客官要哪一副字画?”千喜期盼的道。
青衫客指着墙上的字画,缓缓移动着手指,道:“从这到这,全要!”
千喜一呆,想起之前周庄的话语,愣愣的道:“这位客官的人生境界,真的好高、好高!”
第二章有剑藏于客身
“恩?”青衫客有些不明所以。
千喜也不解释,急忙道:“四幅字两幅画,一共六十四两八钱三十二文银子,去掉尾数,承惠六十四两八钱三十文。”
“这尾数去得也挺妙。”青衫客俞越的一笑。
千喜恰到好处的点点头,道:“我学问比不上少爷,但这算术可是精通了,客官放心,绝对不会算错的。”说完,便转身便去取那六福字画。
青衫客对着周庄道:“那幅画,雪山古松之内,有点点暗藏之光;飞鸟振翅之时,有烈马奔腾之音。小哥可是到了煅体练髓境界了?”
周庄缓缓站起身,平稳的放下古卷,道:“前辈端的好眼光!”
“我观小哥双手,小拇指、食指、拇指的指纹歪曲的痕迹,中间厚、左右薄,想必小哥是以剑术为修。古人云;‘文人风流、剑客潇洒’,小哥倒是两不相误。”
周庄心头一震,这样细微的痕迹都能被此人察觉,当真慧眼如炬。而能够通过手指之上的痕迹,便猜出自己修炼剑术,此人更是心细如发。
周庄拿捏不定的道。“我习圣人之道,君子六艺当不可少,所学剑术书法,不过附属风雅罢了,哪谈得上‘文人剑客’四字。”
千喜将字画取下,闻言微微一怔。自家的少爷向来都是臭屁的很,一个劲的自己夸自己,今儿个好不容易有客人夸奖于他,他竟然谦虚起来了,奇怪、奇怪!
千喜将字画放于案桌之上,道:“客官,你的字画。”两眼盯向青衫客的腰间,其意不言自喻。
青衫客却没有拿出银两,而是双手一翻,一柄无鞘短剑便出现在手中。此剑一出,青衫客的气势浑然一变,好像由一个落魄公子化作了一名绝世剑客,一股嗜杀之意也扑面而来。
周庄没动,因为他知道能够从字画上便看出他修为境界的人,如果想对他有什么企图的话,他动了也没有半点用处。
千喜也没动,那些往来仪凤街的江湖人士,动不动就背着百十斤的巨斧,拿着一人来高的斩马刀,相比起来,这一尺来长的短剑,实在是没有什么震撼力。
青衫客身上的气势瞬间消失不见,轻轻的抚摸短剑,道:“此剑名为‘鱼肠’,长一尺三寸,净重八十八斤,削铁如泥,可破世间所有护体罡气,价值连城。用它来做抵押,换这几幅字画,不知小哥意下如何?”
“鱼肠剑?”看着那柄黑不溜秋的短剑,千喜嘴角又是一撇。
鱼肠剑乃是天下十大名剑之一,怎么可能出现在青楼之间?怎么可能出现在妙笔斋之内?又怎么可能被用来抵押几幅字画!不用说,这又是一个骗子。前几日,一人还在宜春院用武学宝典《九库真经》来抵押花酒钱呢,结果被打断了腿。
而且,人家的《九库真经》看起来还是精装的,而这把“鱼肠剑”毫不起眼,连个剑鞘都没有,作假都舍不舍下点本钱!
周庄目光挣扎的道:“相传此剑在燕国太子丹手上!”
“现在在我手中。”青衫客将抚剑的左手放下。
“为什么是我?”周庄双手缩回袖内。
青衫客平静的道:“路过,我赶时间。”
千喜听不明白两人在说什么,但是听周庄的语气,他好像真有换这把剑的意思。千喜心中不由一急,却不敢打断两人的谈话,只好频频的给周庄递眼色。
周庄双眼假寐,胸膛起伏几下,随即睁开双眼,道:“换!”
“真换?小哥可要想清楚。”这时候,青衫客反而有些犹豫。
周庄不再说话,将已经捆绑好的字画拿起来,递给青衫客。
“哈哈哈哈!”青衫客一笑,道:“倒是我有些扭扭捏捏了,给!”说完,青衫客便将手中的短剑递于周庄,拿着字画便向门口走去。
千喜面色一暗,不要看她平日与周安童说话随意,但是一旦周安童做了某个决定,就算是亏本,她也绝对的支持。
青衫客边走边道:“今日你我以字画换剑,便已结下因缘,他日如有相见,此剑可换任何事物。”话音落下,人影已消失在门帘之后。
千喜叹道:“原本以为来了一个傻子,原来少爷才是傻子。”
周庄微微一笑,将手中的短剑轻轻在案桌上一划,短剑轻飘飘的在案桌上一闪而过,剑尖明明距离案桌还有半尺长,但案桌上却出现一道细如发丝的痕迹,将案桌一透而过。
千喜一呆,道:“真是鱼肠剑?”
“真是鱼肠剑!”周庄感叹的道。
千喜望着还在摇摆的门帘,道:“到底谁傻?”
周庄看着剑柄上细小的“鱼肠”两字,道:“这世道可没有傻子,这柄鱼肠剑来得蹊跷,看来咸阳城内又要起风波了。”顿了顿,周庄接着道:“或者已经风起浪涌了。”
“既然这样,我们把这柄剑卖掉吧?应该值不少银子呢,一百两还是两百两?”千喜对于鱼肠剑的定价还有些犹豫。
周庄赶紧将鱼肠剑放于手腕之后,道:“这柄剑是给黎叔的。”
千喜犹不死心,道:“这是讨论呢,还是结论?”
“结论。”
“哦。”千喜应了一声,便转身收拾早已纤尘不染的妙笔斋了。对千喜而言,一柄剑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真金白银好,如果不能换成钱财,自然就没有她什么事了。
看着其貌不扬的鱼肠剑,周庄眉头微微皱起。在秦国都城,收藏名属于燕国太子丹的兵刃,弄不好也是杀头的大罪。不过,周庄却担心的却不是这一点,这些年,他在咸阳城犯下的罪行,按照大秦国的律法,早就够砍头数十遍了。
燕国太子丹的兵刃,现在却出现在咸阳城,这事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其荒谬程度不亚于秦国皇后出现在宜春院。
刚刚那位青衫客言谈举止不像是蛮勇之夫,但在评论周庄的字画时,却闭口不谈字体画风,单单只说运笔的力道。在这样的人眼中,绝对是以武力至上。而让一个武力至上的人,不得不放弃鱼肠剑这样的名器,说明这柄鱼肠剑现在肯定是烫手山芋。
周庄要做的就是,怎么样在不烫伤自己的情况下,将这鱼肠剑留下来。
保留鱼肠剑,需要冒极大的风险,可周庄这些年,哪天又不是头顶惊雷的活着?说不定某一天这道惊雷便会落下来,死无全尸,多不多这一柄剑,其实无关紧要。
“等等,刚刚青衫客说什么来着?”周庄目光一闪,道:“我赶时间!”
周庄眉头一跳,快步行到后院,来到中堂祭台之前。
祭台之上只有孤零零的一个牌位,其上书写“摇光破军星君神位”八个篆字。大秦帝国以摇光破军星君为信仰,这样的牌位在大秦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也是属于绝对不能亵渎的存在,至少大秦帝国的子民是不会随意动这块牌位的。
周庄在牌位上拨弄几下,祭台桌下立刻出现一道暗门。暗门之上雕刻着奇怪的符文,隐隐可见光华流转。将鱼肠剑放于暗门之后,再将暗门复原,将牌位摆正。周安童拍拍手,左右打量一番,这才向前堂行去。
而就在周庄将鱼肠剑放进暗门之时,皇城之内传来一声暴喝之声,传遍整个宫廷。一时间,皇宫之内鸦雀无声,就连河阳公主正在逗弄的那只金丝雀,也合上了细长的尖嘴,任凭河阳公主如何逗弄,也不敢再发出丝毫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