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我把她弄丢了
宋云锦在宋城嵩和江兰眼中,一直都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乖乖女,为了不让自己的人设崩塌,刚刚引产的宋云锦便将我的房产霸占了,说她要住在这里调养身子,等身子养好了就会将房子还给我。
我知道,宋云锦说的这些都是屁话,以我对宋云锦的了解,她会把房子还给我,那简直比六月飞雪还要来的让人震惊。
宋云锦不仅将我赶出了月亮湾的公寓,还让她手下的保镖把我狠狠地打了一顿,接着又将我扔去了红灯区。皇城最著名的销魂窟‘天上人间’会所。
还好‘天上人间’的老板,与我的母亲有过几次合作,所以老板念及过往与母亲的交情,把我放了,并且还给了我一笔钱,一笔足以让我衣食无忧的度过下半辈子的钱,可是我没接。
我向‘天上人间’的老板借了三千块钱,在皇城最外围,环境脏乱差的贫民窟租住了一间只有二十来平米的小房子,又去建材市场买了一些木板,将房间隔出了厨房和洗手间。
就这样,我在这间二十平都不到的小房子里住了下来。
买了锅碗瓢盆和柴米油盐后,我借的三千块钱就剩的不多了。
今天大概是我过得最糟糕,最狼狈的一天了。
今天,我真的很想慕慕,如果她在,她一定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吃亏的。
真的好想她…….
可是,我把她弄丢了……】
【三月十五日,天气晴。
今天的太阳很暖和,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让人不受控制的想要打瞌睡。
吐血的毛病越来越严重了,我能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生命的流逝。
但我还不能死,因为我要办的事情全部都还没有办,我不能就这么抱憾而终,否则,我有何颜面面对九泉之下的母亲和外公。
明天就是母亲的生日和祭日了,我翻了翻干瘪的钱包,还剩下来一百三十块钱,母亲生前最喜康乃馨,这些钱,应该够给她买一束小小的康乃馨了吧。
明日去墓园看完母亲后,我想再去看看慕慕,一眼就好。
因为,经此一别,往后余生,天上地上,我和慕慕,我们之间恐是再难相遇了……
只是不知,她是否还愿意看见我?
我的出现,会不会给她带去困扰?
毕竟,如今的我,和乞丐没什么两样。
她应该不会嫌弃我的吧?
只是,我还是没有信心呢。
心里,既忐忑,又激动,真的好希望明天能够早点到来,半月多的时间未曾相见,也不知那个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小姑娘,是胖了还是瘦了……】
黑色的迈巴赫静静的停靠在急诊科门口,韩烁侧头透过车窗看了眼窗外的景色,又回头看了眼眼神空洞呆滞的唐慕晚,眉宇间的担忧之色快要溢出。
“小郡主,我们到了。”
唐慕晚没应。
抬手按了按太阳穴,压下心中的忧虑,韩烁再次出声,“小郡主,我们到医院了。”
唐慕晚眨眨眼,睁着红肿的双眸愣愣的看着韩烁,不发一言。
韩烁对比无奈的轻叹一声,:“小郡主,医院到了。”
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唐慕晚依旧没反应过来,韩烁又耐着性子再次说了一遍。
这一次,反射弧已经飞出天际的小姑娘终于回神,晃了晃混沌不堪的大脑,轻轻的点了点头。
吸了吸鼻子,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唐慕晚低头看着手中被泪水晕染,很多字迹都已经被泪水糊成一团的文字,眼中划过一抹懊恼。
厚厚的一本日记,前面的她只是大致的看了一遍,后面的几篇,她是认认真真的看完了的。
寥寥数语,写尽了夏晨曦心中的恨,以及对她的不舍和不放心。
唐慕晚感动的一塌糊涂。
夏晨曦越好,为她做的越多,她就越是讨厌从前那个不识好歹,不辨是非的自己。
这本日记本上所记载的事件,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夏晨曦的心血。
每一篇日记上面,都有干涸的血迹,唐慕晚只要稍稍的闭闭眼睛,就能想象出夏晨曦在写这些日记时,她被剧痛折磨的鼻血横流的画面。
纸张上的字迹都被鲜血染红,由此可见,她在记录这些事情的时候,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磨难。
当得知自己患了血癌的那一刻,曦曦她一定害怕极了,也绝望极了。
可是,她却没有陪在她的身边,安慰她,鼓励她,她真的太坏了……
推开车门下车,不顾被扭得脱臼的脚踝,唐慕晚强忍着钻心的疼痛,惨白着小脸一瘸一拐的往抢救室的方向跑去。
“小郡主,你慢点,你的脚扭伤了,不能剧烈运动的,否则拉伤了经脉和韧带,会很难恢复的。”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韩烁焦急的大喊出声。
回应他的是周遭轻拂而过的风声,以及景观树被吹的簌簌作响的声音。
望着唐慕晚渐行渐远的背影,韩烁无奈,从裤兜里掏出手机,迅速的拨通了夜九霄的电话。
……
此时,唐王府。
装修低调奢华的客厅中,一身藏青色中山装,领口处用粉白两色绣着樱花的唐振华,精神抖擞的坐在沙发上。
懒懒的掀了掀眼皮,淡淡的扫了眼对面的夜九霄,接着便慢条斯理的端起一杯还在冒着热气的茶,放在嘴边轻轻的吹了吹,然后小口小口的嘬着。
在他的左右两侧,分别坐着一个年轻俊美,容貌冠绝天下的男子。
这两人,一个是唐慕晚的大哥,富甲天下的唐璟修。
一个是唐慕晚的三哥,列土封疆的唐璟泽。
唐璟修今年二十四岁,长相温文尔雅,脸上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气质卓然,嘴角无论何时何地都挂着一抹浅浅的笑弧。
心思深沉狡诈,腹黑至极,是典型的笑面虎。
唯一的弱点:唐慕晚。
唐璟泽的容貌相较于唐璟修要弱上几分,但也是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因为常年驻守边关的原因,他的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俊脸常年冰封,不见一丝笑弧,周身散发着浓郁的凛然肃杀之气。
在沙场上,唐景泽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疯批’,素有‘索命修罗’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