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春至江南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桌面上,上好的黄纸被斜着摊开,微微的黄柏清香里夹杂着淡淡的苦味,令人醒目却不刺鼻。
诗句上还有些墨痕尚未干涸,笔法清劲又活泼跳荡,能看得出来,笔法熟练又落笔极快,全然没有思索,一气呵成。
‘啪嗒’一声,王凝之把笔头丢在一边,往后一靠,打了声哈欠。
今年是永和七年,王凝之十七岁,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七个年头了。
北方战火纷飞,冉闵灭后赵。苻健以后赵新亡,取关中,长安,僣称天王、大单于,建元皇始,建宗庙,置百官,建都长安,国号秦。
南方倒是歌舞升平,士大夫们在朝堂上慷慨陈词,要一雪前耻,过江去拿回晋朝的一半疆土,却被各种各样的理由裹挟不前。
南渡的世族们要求勿忘国耻,拯救天下黎民,南方原守的世族却无动于衷,朝廷上争执不休,民间安然度日。
就在前些天,王凝之的老爹,著名人士王羲之大笔一挥,《初月帖》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
在老爹饱受赞誉的同时,王凝之也被禁足了。
“不学无术!不学无术!”这就是老爹在看见王凝之创造的极其简陋,行走困难的自行车之后,给出的评价,然后就把王凝之锁在书房里了。
王家有七子一女,除了王献之和王孟姜还小,剩下的都是有名的才子,不过和兄弟们不同,王凝之除了没有才子的名头,还担着个祸害的名声。
不过王凝之也不在意,自己都能从一个考古学家,莫名其妙穿越回来成为一件古董,还有什么不能的?
虽然是晋朝,却和自己印象中有些不同。
著名的八王之乱里,晋惠帝并没有像传言中那样傻,而是在太子被害后,在皇宫里设下埋伏,亲手诛杀了贾南风,只可惜当时杨骏,王亮都已经被害死,西晋依然落没。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回到晋朝,还是王羲之的儿子,这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魏晋时期啊,贵族的天堂,九品中正制,王凝之只需要等着家里给安排一个小官,一辈子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就好了。
沉浸在未来美好幻想中的王凝之,没注意到门被打开,一个身形单薄的年轻人疾步而入。
“二弟,快些起来,父亲要来看你,”一个有些孱弱的声音响起,王凝之抬头一看,急忙站了起来,把裹在毛皮大衣里面的王玄之拉过来,又走过去关上了门。
“大哥,你身子弱,就不要出来了,冬寒还没过去呢。”
“我没事的,”一边说着话,还没忘了把王凝之的领口紧了紧,王玄之有些紧张。
“爹和娘已经用过早餐,要来考较你的功课,你还是赶紧准备。”
“准备啥呀,我肚子里有几点墨水,难道爹还不清楚吗?他可没那么好糊弄,比起这个,小妹不是说会给我偷点米粥过来吗?怎么还不到?”
王凝之揉着肚子,有些怨念,家里都是兄弟,就一个小妹王孟姜,深得全家喜爱,也是相当古灵精怪。
虽然母亲总说小妹是被自己带坏的,不过两人感情也是最好,现在自己落难了,她怎么能不管呢?
“哼,糊弄不了爹娘,就想糊弄兄妹?王凝之,好大的胆子!”
外头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兄弟两抬起头一看,窗外,那个留着小胡子,
一张标准国字脸的,不是王羲之,又是谁?
而在他身边,不满地瞪了一眼王凝之,又心疼地看着大儿子的郗璿,是个微微有些发福的妇人,不过从她的眉眼之间,依然能看出年轻时的风采,一边推开门,一边说道:“玄之,快些回暖房,这儿冷。”
“玄之既然来了,那就留着吧,”王羲之走进来,打量了几眼,看到大儿子还算精神,就把注意力放在了王凝之身上。
“凝之,这几日在书房研习,可有收获?”
坐在书桌前的王羲之,在面对儿女的时候,和在外头喝大酒的时候判若两人,没有了肆意纵情,多了些认真威严。
王凝之耸耸肩,回答:“爹,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整天闷在家里,哪儿有什么灵感?”
“哼,让你出门去,除了四处撒野,败坏我王家名声,还有什么用,我问你,让你以春为题,做首诗,可有了?”
“父亲啊,凭咱们王家的势力,随便给我个官当当,横行霸道就是了,读书干嘛?多累啊?”
王凝之下意识地来了这么一句,马上察觉到气氛不对,想改口已经迟了。
只见兄长下意识走远一步,一副跟我没关系的样子,而老爹王羲之气的小胡子乱抖,目光四射,正在寻找屋子里趁手的工具。
“别,别,爹,我读好书了!文采斐然!”急忙改口,顺便往后头一缩。
王羲之伸向砚台的手停在半空,眯着眼睛,问道:“文采斐然?”
王羲之的脸上露出一个让王凝之胆战心惊的笑容,“如若不是,那就等下一个春天,你再出门吧。”
咽了口唾沫,王凝之脑子乱转,自己都做好准备出去潇洒了,悦来楼里的美酒还在等着自己呢,怎么能被锁在家里?
两三步走到桌面前,把黄纸递了过去。
王羲之拿起来,读了两次,眼里闪过一点喜意,微微点头,说道:“虽然文辞简约,不过还算应景,也有朗朗上口的清脆之乐,可惜立意略浅。”
“那我再加几句。”王凝之只能把后半首也拿出来,没法子,一家子读书人,要求过于高了。
两两归鸿欲破群,依依还似北归人。
遥知朔漠多风雪,更待江南半月春。
“嗯,不错,这下子就有了劝南之意,不过你要知道,虽然北方如今纷乱,但那毕竟是我们晋朝之地,将来自是要取回的,故此句只可言于民,不可言于堂。”
看着微微点头,还算满意的王羲之,王凝之才算是放心下来,试探着问:“爹,娘,我是不是能出去了?”
“能,我打算让你去行万里路了。”王羲之一句话,就把王凝之刚迈出去的脚给收了回来。
“爹,那个,我就是随口一说,咱们别当真啊。”搓搓手,王凝之尴尬地找补。
王羲之却没搭理他,而是看向郗璿,两人对视一眼,郗璿开口了。
“凝之,现在朝廷上,蔡大人和司马大人还在为北伐做准备,可是南方世族们却诸多推诿,我们王家暂时要隐忍一些,你兄长必须要在家,弟妹们还小,也不会引人注目,可是你这个性子,继续留在山阴,整日里闯祸,势必会被有心人利用,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你去钱塘。”
“去钱塘?干啥?”王凝之下意识地问道。
“去读书!万松书院已经准备今年的招生了,你去那里养养性子。”王羲之回答。
王凝之瞪大了眼睛,“咱这家世,还用读书?不能引人注目,那让我当个小官也行啊?”
“你是不是找打?我教你这么多年,读书以明理,情致以山水,你的功利心,怎么就这么重?败坏家风,败坏家风!”
看着老父亲的手又一次伸向砚台,王凝之急忙举手投降:“别别,我去还不行吗?”
郗璿叹了口气,说道:“凝之,不是爹娘要把你往出去赶,王家做官的人太多了,已经让很多人不满,玄之是长子,自然要留在家中,你必须去钱塘才行。”
王凝之还想说什么,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咕咕’两声,郗璿笑了起来,说道:“算了,先去后堂吃饭吧,你妹子还想着给你送吃的呢,被我扣下,估计还在生闷气。去劝劝。”
“大哥,你别这样,这年头,人人都以隐逸为傲,咱家当然不能落在人后,我都明白你的性格稳重谦和,留在朝堂上,也不会出岔子,我就不一样了,要是真做了官,估计没两天就要被抄家。”
走在花园里,看着王玄之有些羞愧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的样子,王凝之只能开口劝慰,同时在心里咒骂这个可恶的时代。
自魏以来,隐士之风盛行,魏晋时期名士们所具有的那种率直任诞、清俊通脱的行为风格被人传诵。
饮酒、服药、清谈和纵情山水是魏晋时期名士所普遍崇尚的生活方式。同时其人格思想行为又极为自信风流潇洒、不滞于物、不拘礼节。
士人们多独立特行,又颇喜雅集。魏晋风流,本就是在崇尚隐逸,以游山玩水为雅,只是苦了自己啊。
我可没有那么高的心性,也不想吃那些要命的丹药,只想快乐地混一辈子,都投胎到王家了,难道还要努力?
劝说了一顿,又把王玄之送回房,摸着肚子,王凝之几步就冲向了后堂。
“二哥!”
刚进入后堂,就看见两个小孩正在那里大眼瞪小眼,正是王献之和王孟姜,虽然比王孟姜大点,可是王献之明显不是妹妹的对手,盘子里最后一块桃酥也被抢走了。
见到王凝之,王献之就像见到了救星,一溜烟儿就冲了过来,还没来得及哭诉,就被王凝之一把推到墙根儿,傻傻地看着他把自己的包子塞进嘴里。
“二哥,都怪七哥跑得慢,害得我被娘逮住了,”王孟姜头上扎着两个小包,恶人先告状。
王献之已经顾不上反驳了,急忙冲过来,护住自己最后的一点小米粥。
说来也是奇怪,小孩子在吃饭上头,总是不乐意的,可是遇到有人争抢,马上就会食欲大开。
“小妹,你要记住,有的人就是猪队友,不堪大用,以后要躲远点,免得被他带害。”
这边王献之还在急赤白脸地证明自己不是猪队友,郗璿走了进来,坐在那儿给小儿子擦着嘴,开口吩咐。
“凝之,我已经安排人去给你收拾行装了。等你大哥婚礼之后,你就去钱塘。”
“这么快啊?我还没见过何家嫂子几次呢,他家那几个小子也有趣的很,有这么着急吗?”王凝之有些不满。
郗璿眼睛一瞪,说道:“何充大人家里的子侄们,你都捉弄过几次了?这次是你哥哥的大事,你要是敢胡来,我就让你去建安,跟着家里的船队出海算了。”
“好了,娘,儿子知道了。”王凝之耸耸肩,冲着王孟姜做了个鬼脸,把小丫头逗笑了,这才去查看自己的出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