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些搏击类的专业知识(一)
1.1拳台规格要求
比赛时使用国际标准拳台。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1.1尺寸:拳台宽度为7米,呈正方形。拳台围绳从内侧量为6米,呈正方形。台面应高出地面至少90厘米,但不超过122厘米。
1.1.2台与角垫:拳台的建筑应坚固。围绳以外要有50厘米左右的空余部分。四根围绳柱应对称,四角要有软垫装置,以防止伤害运动员。裁判长席的左近侧为袖方,其对角为黑方。其余两角为立角。
1.1.3台面覆盖物:台面要铺上毛毡、橡胶或其他具有弹性的适当材料,厚度应合适,并用帆布或其他适当材料覆盖。毛毡、橡胶或其他适当材料及帆布必须盖住全部台面。
1.1.4围绳:应设有直径3-5厘米的四根围绳拉紧于围绳柱上。
1.1.5台梯:拳台应设有三处台梯。两处台梯在拳台的袖、黑方,供运动员及教练和助手使用。另一处台梯设在左远侧的立角,供场上裁判员和医生使用。
1.1.6塑料卫生袋:两立角外侧应安放两个塑料卫生袋,供医务人员放置使用过的医用棉纸等废弃物。
1.2拳套
1.2.1运动员应使用竞赛组织者规定的拳套。拳套规格由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争霸赛管委会)制定。
1.2.2体重在60公斤以下(含60公斤,以下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所指公斤级)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的重量为每只230克;体重在65公斤以上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的重量为每只280克。
1.3护手绷带
1.3.1运动员使用的绷带为外科用绷带或竞赛专用绷带,每条绷带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5厘米。禁止使用任何带有药物成份的绷带。
1.4服装护具
1.4.1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织者指定的短裤、护裆和护齿。短裤的颜色为袖色和黑色,袖方运动员穿袖色短裤、黑方运动员穿黑色短裤。
1.4.2除穿戴短裤、拳套、护裆和护齿外,运动员不得穿戴任何其他服装和护具,也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经现场医务监督认可使用的除外)。
1.5竞赛应准备的其他设备
1.5.1劝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黄色板12块,板上写“劝告”二字。
1.5.2警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袖色板6块,板上写“警告”二字。
1.5.3读秒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蓝色板6块,板上写“读秒”二字。
1.5.4放牌架:长60厘米、高15厘米,袖色和黑色各1个。
1.5.5秒表两块。
1.5.6单、双音哨子各一个。
1.5.7一套带话筒(麦克风)的扩音设备。
1.5.8扩音喇叭3个。
1.5.9铜铃、锤和铃架一副。
1.5.10计数器12块。(最少8块)
1.5.11体重秤2台。
1.5.12供运动员使用的两套水杯、水瓶和水桶。
1.5.13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用的必要的桌子和椅子。
1.5.14一套急救装备。
1.5.15救护车1辆或2辆。
1.5.16各种记分表及必要的工作用纸张和办公用品。
第二章运动员、教练员与助理人员
2.1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2.1.1下列运动员可参加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
2.1.1.1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心注册的散打运动员;
2.1.1.2国武术协会邀请的国外散打队的运动员;
2.1.1.3经争霸赛管委会认可具有相应参赛水平的运动员
2.1.2每年参加比赛运动员的资格由争霸赛管委会制定并另行公布。
2.2体检要求:参赛运动员赛前必须向争霸赛管委会提交15天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2.3年龄限制:运动员的年龄限制在18--35周岁。
2.4运动员保险
2.4.1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2.5体重
2.5.1体重分级
2.5.1.148公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