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爱情导师
童桐凭借自己过人的意志力撑过那个用机器分离玉米和玉米芯的下午,然后得知那些玉米还需要继续晾晒两到三个日头,最后还要用一种叫做风簸的农具把玉米粒再过滤一次,将上面附着的毛絮和玉米粒分离,最后再收到仓库里储存……
农民伯伯真的好辛苦啊……
童桐感叹一声,然后把自己昨儿去街上买的二十一件的长袖花衬衣穿上,戴上草帽,毅然决然加入了收玉米的“大军”中。
“童桐……”肖洋正握着风簸的把手搅啊搅,一扭头看到童桐朝自己这边跑过来,顿时觉得童桐这身装扮简直辣眼睛,“要不你还是别来帮忙了。我感觉我的身心都遭到了重创!”
“老娘流血流汗的时候你没说自己身心遭受了重创,穿个花衬衣怎么啦!”童桐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
“不是,你能解释一下你是怎么让自己的穿衣品味达到《乡村爱情》那种程度的吗?”雷飞伦一百个不解。
“因为这件衣服便宜。”
“大姐你一天工资一千啊!”
“哦,可是我得还债啊!”童桐真的是个穷人,虽说拿着高年薪,但是其实银行卡上的存款就没有超过四位数的时候。
没办法,谁让她有个专给家人添麻烦的爹?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不是。
童桐很少说起自己的事情,几个保镖也只知道她似乎欠了很多钱,日子虽然算不上是特别紧巴巴,但是那生活质量绝对对不起她那40万的年薪,现在又听到童桐这么说,夏磊特别义气的开口道:“明儿boss要是还让我们上街,我出钱给你买几件好的。”
农村里有赶集这一活动,自从许彻来了这里之后,几个保镖就成了每次沈家去赶集的时候专门拎包的人。小城镇自然比不上大城市的繁华,不过有些东西还是挺有趣的。
他们昨天去吃了五块钱一碗的牛肉面,牛肉还特别大一坨!又软又糯特别美味!要知道在首都那边,素面都要七块啊!
“别了吧。”童桐特别擅长顺杆儿爬,“这小地方也没什么好的衣服。不然等咱们下周回去了,你请我逛商场?”
“那你怕是要让我破产。”夏磊咬牙。
“别这样啊,咱们好歹也共事一年多了,种有点同事情谊吧?”童桐眨眼,弯腰,将一担玉米粒直接挑在肩上,起身,打算送去仓库。
她的力气比一般男人还大,所以做事儿的时候也没人把她当女的还想着什么怜香惜玉之类的。童桐自己也没那概念,步伐沉稳,一步一个脚印。
“童桐!”沈菀正好从山上回来,怀里还抱着刚摘的新鲜蔬菜,见童桐竟然在挑担子,立刻皱眉了,“那么多男人,你一个女孩子干嘛要做这些事情!”
“哎?”童桐眨眨眼,“我是保镖……”这些事儿不是应该做得么?
“现在又不是让你保护阿彻!那么多个男人在长,这担子这么重,凭什么要你来挑!”沈菀说着,提高嗓音叫着正在院子里和闻人如初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许彻,“许彻!你给我过来!”
“沈小姐我真的没事!我力气特别大!我挑这个一点都不吃力真的!”沈菀要真为了她和许彻翻脸,童桐保证等回城了许彻那小心眼儿的男人指不定怎么折腾她呢!她就是一个小小的可怜的保镖,可不能成为boss和boss夫人吵架的*啊!
趁着许彻还没走到两人面前,童桐赶紧脚底抹油朝仓库飞奔。
闻人如初目瞪口呆的看着童桐。
挑着这么重的担子还能健步如飞,真的是女人?!
“许彻,你别老实觉得童桐力气很大很厉害就什么都不管啊。”沈菀腮帮子鼓了起来,“在场那么多保镖呢,怎么就偏偏是童桐来挑担子啊?你知道这一担有多重么!”
“菀菀,我让她呆在我身边是来做事的,不是享福的。”许彻也很无奈,“再说了,其实他们几个感情不错,要是童桐真的很吃力的话,夏磊他们不会让童桐做这件事的。”
沈菀其实也知道童桐真的很厉害,不比那些男人差什么,甚至很多时候童桐比那些男人还要优秀。但是她就是……心疼呀。
明明是和她差不多大年纪的女孩子……
“好啦菀菀。”许彻将沈菀脸颊边上的碎发勾到耳后,低声道,“你也别老是心疼别人,好歹也看看我啊。”
“你是来享福的,我心疼你做什么?”沈菀哼了一声扭头就走了。
许彻:……他又做错了什么???
“兄弟,你说说,你这不是自找苦吃么。”闻人如初看不下去了,摇摇头。
许彻真的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心疼沈菀要回家帮忙做农活,所以特意放下手里的工作赶来这里,让自己的保镖将那些农活全部都包了,不让沈菀动一下手指!他甚至还打算让首都那边派几位女佣和厨师过来,可惜他这个想法被沈菀知道之后就被阻止了。
他在这里呆了快一周,起码少赚了一个亿。这要是放在以前,根本不可能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
所以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兄弟,你用你最不缺少的东西来敷衍沈家,然后想让他们感受到你的诚意,人家又不是傻子。”闻人如初叹气,。
“我怎么敷衍他们了?我最值钱的就是时间,现在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候来陪菀菀,这也叫敷衍?”许彻嗤笑一声。
“这就是你表达方式的错误了。在你的角度看来你是花了时间,但是在沈家的人看来就只是花了钱。”讨好女孩子是需要技巧的好吗,“你看看啊,你都花了那么多时间浪费在这个小山村里了,但是你仔细想想你的行为。什么事都让保镖做了,你的空闲时间大把大把的,但是几乎都是在一边休息,或者是跟着沈小姐后面打转,对她的父母并不上心,对这个地方的接受程度也不高。”
“准确来说你是始终把自己摆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俯视别人,你这样也叫讨好女孩子?你知道什么叫得不偿失吗?花了大把的时间,最后却让别人觉得你不过是在敷衍,兄弟,这不像是你这样精明的商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啊!你得融入这个地方,让沈家的长辈知道你是真的接受他们,接受沈小姐的出身,不会因为这里的一切而看低沈小姐,你得让他们能够放心的把沈小姐交给你,觉得你是沈小姐的良人,懂?”
“追女孩子,一直高高在上的怎么能行呢,人家除了没你有钱,别的不都一样么!”
将担子里的玉米倒进仓库又迅速回程却因为不好打扰两个男人之间交流心得体会而不得不站在门口进退两难的童桐:……
说实话女人会喜欢花花公子真的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少花花公子对女人心的掌控,可比那些钢铁直男强多了。闻人如初和许彻摆在一起,两人家世差不多,性格一个内敛一个慵懒,颜值也皆是上上,但是两人之中,闻人如初肯定是更受欢迎的那个。
哪怕知道闻人如初表现出来的那种体贴温柔不过都是因为他经验丰富而展现出来的假象呢,相信依旧会有不少女人愿意飞蛾扑火的。
“童小姐,不知你听壁角听够了吗?”闻人如初突然回头。
童桐先是一惊,随即很快收敛好自己脸上的表情:“很抱歉,我不是有意想打扰二位的。”
“没关系,反正丢脸的人又不是我。”闻人如初笑得很欠扁。
许扯盯着童桐,表情不算太愉快。
童桐死死垂着脑袋,心中默默祈祷大boss千万不要吧气撒在她身上啊!
“童桐!”许彻沉声开口。
“是!”童桐立刻应道。
“你也是女人,那你告诉我,闻人如初刚刚说的话……都是真的?”许彻还是有点不确定。
没办法,要彻底改变一个人最根本的认知,不是那么容易的。许彻生活了27年,沈菀是唯一一个让他心甘情愿放下身段去小心呵护的女人。别的人事物,统统都不值得他这样做!
但是现在闻人居然告诉他——你要和沈菀在一起,不仅要对沈菀放下身段,还要对她的父母也放下身段?!
凭什么!
“嗯……这个吧……”童桐偏头思索了一下,“我觉得boss是很优秀的人。”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先夸奖两句再说,“不管是家世,身材,颜值,您都是人群中的佼佼者。您和沈小姐在一起这件事,只要你自己愿意,那么不管是谁,都无法阻止您和她在一起。”
就是嘛!
许彻赞同的点点头。
“您的权势和地位决定了不管你做什么,都不太可能有人有能力阻止你。”童桐开口道,“所以沈小姐心里的纠结,不安,委屈,您也可以不在意的。我看那些情感文章上总是说,爱情只是两个人的事,和别人无关。”
“不过根据我的观察,沈小姐并不仅仅只有爱情。她还有亲情和友情。如果有一天沈小姐需要在之间中抉择,她应该会很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