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卿本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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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飞,东安科技大学信息科学系三年级学生。不过他并不住在宿舍内,而是单独搬了出去。
东安科技大学,是东安古城里面的一座二流大学,旁边就是著名的一流学府东安大学了。就在两座大学中间,夹杂着一片繁杂的住宅区。
这是一处老社区了,房屋也显得有些老旧。曾经早有传闻,要在年底前后就要拆迁了,但始终却不见丝毫动静。不过在这混杂的住宅区内,生活上却是十分的便利。菜市场内虽然有些污浊,但胜在物美价廉,摊贩众多。
不少大学生都贪图这里的租金便宜,生活便利,都选择在这里经营自己的小天地。而李云飞,自然也不例外,就在这个嘈杂的住宅区内,拥有一个小小的住所。
穿过一处弄堂,眼前的破旧楼房就是他的栖身之所了。看着顶楼黑咕隆咚的,李云飞心中暗道:“怪了,都这个点了,这女人貌似还没回来,看来生意还真的不错啊。”
半年前,初恋情人马丽珍出国留学,他为了练功方便,就租到了这座顶楼上的一个房间。房间倒不是很大,仅仅够他一人睡觉。但好就好在它身处顶楼,有一个大大的露台。
回到房中,李云飞觉得身上有些黏稠,抓起毛巾就去了旁边的浴室。
这浴室却是个公用场所,顶楼的住客都有权享用。不过现在的顶楼却只有两名住客,另外一人是个女子,两人生物钟有些不一样,倒不用担心没地方洗澡。
“靠,又***的不收拾,真是不讲究!想当初平白无故的喊我色狼,现在却这么不拘小节,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勾引我这个帅哥?”
李云飞看着那铁丝上悬挂的粉红色内裤,却没有一丝躁动。皱着眉头将那件内裤拈到一边,这才脱掉衣裤,准备洗浴。对着镜子这才发觉,自己身上竟是渗出了不少黑色黏稠状的东西。
“诶,这次怎么这么多?比以前多出了好多啊。呵呵,现在好歹也是修真者了,这些东西以后应该不会出现了吧?”
李云飞口中念念叨叨,手上用力,已是将那些排出的渣滓擦洗干净。不一会功夫,已是全部搞定,觉得浑身上下,竟是无比的畅快,这周身肌肤,貌似也比之前细腻了许多,心中得意,自不用言表。
这栋旧楼共有六层高度,在附近的楼群当中算是比较高的。顶楼上有个面积颇大的露台,除了角落处放着两张旧沙发和一个方桌之外,其它地方空空荡荡的,只有几根粗大的铁丝系在当空,是用来晾晒衣服被褥的。
此时已是到了子时,夜深人静,暴雨后的弯月更是皎洁动人。在淡淡的月色下,只有寥寥的几盏灯光还亮着,勉强抵抗着沉寂的夜色。其余的地方都已是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露台中央,李云飞盘坐在地上,五心朝天,双眼微闭,正在做每日的功课。
但今日却与往日有所不同,心法才一运转,就觉得整个身体好似沐浴在星光当中,浑身上下毛孔放松,往日半天也感觉不到的灵气,今日却是转瞬间已是感觉到了。
这天地间虽然灵气已经不多,但对于李云飞来说,已经是足够用了。这点点滴滴的灵气吸入体内,经过经脉炼化之后,又进入了泥丸宫内。
那元神吸收到了点滴灵气,身躯也在不断的壮大。尽管其速度异常缓慢,但在李云飞看来,已是欣喜若狂了。只是短短一个时辰的修炼,已是顶的上往日修炼一个月的效果。
一个时辰很快过去。这子时一过,李云飞立即感觉到了这天地间的灵气浓度又在缓缓消退。心中不由感叹:果然正如忘情心经所说,这每日的子时,是阴极转阳的时刻,灵气也最为浓厚。
可惜的是,这天地间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变化,灵气浓度大不如从前。按照桃花仙子残余的神念中得知,远古时候那灵气入体的速度,比之现在而言,又何止强了百倍?
收功完毕,正准备回房睡觉。耳边就听得踢踏脚步声响,随即左侧面那房间的灯光亮了起来,正是他的邻居回来了。
他们两人的房间毗邻而居,从露台这边望过去,正好能看到那窗帘后面的倩影。那窗帘稍显透明,往日只是能依稀看个模糊身影。今晚的李云飞,却是才突破了练气期,这眼力已是今非昔比,竟是看的分外真切。
女邻居显然在更换衣服,浑然不知已经被看个精光。
“乖乖,真没看出来,还真有货色。蜂腰肥臀,那胸前两团凸起,真是绝代凶器啊。”
李云飞啧啧赞叹,语言近乎猥亵,可眼神清澈,绝没有那股淫邪的味道。欣赏了一会后,那倩影已是被笼罩在宽大的睡袍之中,再也看不着了。
“诶,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感叹了两声后,李云飞蹑手蹑脚回到了自己房间,一跃上床,会见周公去了。
次日清晨,七点钟,一分不差。李云飞已是从床上蹦起,不急不慢的洗漱完毕。拿着一个半新不旧的背包出了门,路过旁边房间时,隐隐还能听到很有节奏的细细鼾声。女邻居显然还在梦乡之中,也不知几点才能起来了。
距离大四开学还有一个来月,他来的如此之早,自然是因为前女友马丽珍的缘故了。不过经过昨晚,他已经想通了。或许这情感两字,只有伤了痛了才能真的明白。如今的李云飞,虽然说不上大彻大悟,也算得上过来人了。
此时的他,却是要上班了。
不错,就是上班。这么长时间的假期,他自然不会轻易浪费。早在几天前,他已经应聘到了一家广告公司,去做文案设计,也顺便挣点学杂费。与别人不同,他的学杂费完全要靠自己的双手挣出来,还要时不时的接济孤儿院的一帮孩子。这就是孤儿院出来的的独有特性了。
还好,他还有个好友胡大同,整日倒卖破砖烂瓦,是个地地道道的文物贩子。吹得牛皮比天还高,自诩是永乐狐,一双眼睛堪比狐仙。但说到底不过是个混混,在古玩行当里面挣扎的混混。
当日若不是胡大同的一巴掌,李云飞还真未必能痛下决心,一举考上这东安科技大学了。尽管是二流大学,但在这西平省也算是小有名气了,日后工作是不用发愁的。
平时寒暑假,李云飞都是跟着胡大同在一起厮混,对这古玩的行当也是玩的门清。说起他的眼力,有时候比胡大同来的还要准一些。这几年来,还真淘了几样宝贝,赚了一些钱。不过都让他送到了孤儿院,自己却住着一个小房子,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除了与马丽珍在一起时的欢愉外,也就是学习加修炼了。除了原来宿舍的几人之外,其余的同学都很少接触,也落下了一个不近人情的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