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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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思倾对洛则笑笑,走到沈时久身边,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半嗔道:“说好四点过后来学校接我,等你半天不见人影,我只好自己过来了……咦,”她忽然指着他下巴轮廓处的一方淤青问:“这是怎么了?”

“什么?”沈时久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仿佛没听明白她说的话。

霍思倾先是一怔,眸光微微黯下来。这样的表情如同在宣告她霍思倾并没有关心他的资格,她想起了无殊,那天的偶遇,她也是这样笑着,一颗心却拒人于千里之外。

沈时久对她的反应不以为意,手指绕过她的鬓发,看着她像是在看一件瓷器:“你今天很漂亮。”

小巧精致的脸上一双黑澈的凤眼,配上天生的浓密卷翘的长睫,再经过一番精心的修饰后更显得明艳动人。

她不像宁无殊,无论什么时候都像个野丫头,从不懂得打扮自己,头发乱了随随便便往后一捋,看人时不是熟视无睹便是生人勿近,原本秀气的眼睛也因此变得锐利,唯独她的唇形无可挑剔,自然饱满、润泽圆滑,倔强的轮廓带着野性难驯的味道,似乎总在肆意挑衅男人的底线,偏偏又毫无自觉……

男人眼中变幻的神采对霍思倾来说陌生而遥远,纵然不甘却不得不承认,只有那个人才能让他失控和失神,而他留给自己的不过是被理智控制得完美的表面。

原本以为得到了他的承诺,便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让这个人爱上自己,而今才知道,无论她怎样努力,哪怕是赌上自己的性命,也敌不过一个被她视若禁忌的名字。

沈时久并不知道,无殊的那颗子弹只会和他擦肩而过,她却是鬼迷心窍似地扑上去推开了他。因为她很清楚,如果不这样,他总有一天会回去找无殊。子弹穿过自己身体的那一刹那,她终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那一刻是多么的欣慰,然而她也发现了,他的怀抱是那样的冷,根本无法给予她想要的温度。

医生说子弹穿过了她的左心室,几番抢救才将她从死神手里拉回来,她为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而开心得差点再次昏厥过去,可是他剪掉了她喜欢的长发,他的手还是像那时候一样冰冷,他对她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她却流了一脸的眼泪,她宁可他说你终于醒了。因为那一刻,他脑子里想到的人,仍是无殊。

她受枪击的消息一直被封锁,就连家里人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而那个时候,无殊已经离开了南汀,不知去向。她只能自欺欺人地想,他这么做只是不想将事情闹得满城皆知而已。

姐姐思绮始终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卑微地用性命去换取一份可能得不到回报的感情。她也深过爱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为什么呢,只是她不像她这么傻罢了。

二十五年的光阴,与众多人相遇,大部分不过转身便忘却,唯独一次让一生刻骨铭心。

那天她们喝了许多酒,无殊中途落跑,她和思绮等到过了酒劲才在路边拦车准备回家。当时她的脚步仍有些不稳,一边晃着竟往路上栽去。未想一辆车子疾驰而过,灯罩勾住了她脖子上的丝巾,她自然而然地跌倒在地,思绮在一旁大骂车主有眼无珠,那车子却迅速地退回来停在她们跟前。

车窗摇下,坐在驾驶位的他偏过头来,狭长黑目,眸光斜飞,像是黑羽划过水面,最后落在她的身上。她竟傻傻地愣住了,恍惚觉得这一幕曾在梦里出现过。

直到后来她知道了无殊和他的关系,才明白那种熟悉原来如此。他们在一起十年,十年的时间竟让这两个人的一言一行渗入彼此。

可她要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十年?

她总会这样胡思乱想,于是背叛了朋友,辜负了父母,丢失了自己,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可是她应该满足了不是吗?至少这几年,站在他身边的人是她。至于其它的,不如深埋在心里,不要去挖掘,那样才会活得开心一点。

霍思倾缓缓挤出一个笑容,看起来仍是那样的轻松愉快,“时久,试完礼服我们去五爱路喝桑家的骨头汤吧。”

他不经意地问:“怎么想到吃那个?”

她吐吐舌头,“其实是我一学生家开的店,他老在我面前馋我,说那汤是用秘制的香料加上好的野猪骨熬出来的,保管人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沈时久倒是笑了:“你做老师的,才被学生忽悠两下子就晕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霍思倾晃了晃他的胳膊,“去嘛~我想看你吃。”回头又冲一旁的洛则说,“洛则也去吧,把徐露他们一起叫上,人多热闹些。”

洛则说:“行啊,不过老顾去不了,他今天有饭局。”

“改天吧。”冷不丁,霍思倾听到沈时久如此说,笑意慢慢凝在嘴角,“……那礼服呢?我们已经和JOY预约了。”

“那就打电话让他改约,有些文件我需要今天处理完。”他不动声色地抽离胳膊,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一份资料低头翻看,而后头也不回地说:“洛则,你替我送思倾回家。”

霍思倾像木人一样僵在那里,掌心被修得整齐的指甲掐出了道道红印,见他始终无动于衷,缓缓深吸一口气,低下眼睫,轻声说:“那我回去了,你也别忙得太晚。”

沈时久点了点头,视线仍落在资料上,再无其它表示。

霍思倾看看洛则,苦笑了下,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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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思倾对洛则笑笑,走到沈时久身边,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半嗔道:“说好四点过后来学校接我,等你半天不见人影,我只好自己过来了……咦,”她忽然指着他下巴轮廓处的一方淤青问:“这是怎么了?”

“什么?”沈时久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仿佛没听明白她说的话。

霍思倾先是一怔,眸光微微黯下来。这样的表情如同在宣告她霍思倾并没有关心他的资格,她想起了无殊,那天的偶遇,她也是这样笑着,一颗心却拒人于千里之外。

沈时久对她的反应不以为意,手指绕过她的鬓发,看着她像是在看一件瓷器:“你今天很漂亮。”

小巧精致的脸上一双黑澈的凤眼,配上天生的浓密卷翘的长睫,再经过一番精心的修饰后更显得明艳动人。

她不像宁无殊,无论什么时候都像个野丫头,从不懂得打扮自己,头发乱了随随便便往后一捋,看人时不是熟视无睹便是生人勿近,原本秀气的眼睛也因此变得锐利,唯独她的唇形无可挑剔,自然饱满、润泽圆滑,倔强的轮廓带着野性难驯的味道,似乎总在肆意挑衅男人的底线,偏偏又毫无自觉……

男人眼中变幻的神采对霍思倾来说陌生而遥远,纵然不甘却不得不承认,只有那个人才能让他失控和失神,而他留给自己的不过是被理智控制得完美的表面。

原本以为得到了他的承诺,便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让这个人爱上自己,而今才知道,无论她怎样努力,哪怕是赌上自己的性命,也敌不过一个被她视若禁忌的名字。

沈时久并不知道,无殊的那颗子弹只会和他擦肩而过,她却是鬼迷心窍似地扑上去推开了他。因为她很清楚,如果不这样,他总有一天会回去找无殊。子弹穿过自己身体的那一刹那,她终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那一刻是多么的欣慰,然而她也发现了,他的怀抱是那样的冷,根本无法给予她想要的温度。

医生说子弹穿过了她的左心室,几番抢救才将她从死神手里拉回来,她为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而开心得差点再次昏厥过去,可是他剪掉了她喜欢的长发,他的手还是像那时候一样冰冷,他对她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她却流了一脸的眼泪,她宁可他说你终于醒了。因为那一刻,他脑子里想到的人,仍是无殊。

她受枪击的消息一直被封锁,就连家里人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而那个时候,无殊已经离开了南汀,不知去向。她只能自欺欺人地想,他这么做只是不想将事情闹得满城皆知而已。

姐姐思绮始终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卑微地用性命去换取一份可能得不到回报的感情。她也深过爱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为什么呢,只是她不像她这么傻罢了。

二十五年的光阴,与众多人相遇,大部分不过转身便忘却,唯独一次让一生刻骨铭心。

那天她们喝了许多酒,无殊中途落跑,她和思绮等到过了酒劲才在路边拦车准备回家。当时她的脚步仍有些不稳,一边晃着竟往路上栽去。未想一辆车子疾驰而过,灯罩勾住了她脖子上的丝巾,她自然而然地跌倒在地,思绮在一旁大骂车主有眼无珠,那车子却迅速地退回来停在她们跟前。

车窗摇下,坐在驾驶位的他偏过头来,狭长黑目,眸光斜飞,像是黑羽划过水面,最后落在她的身上。她竟傻傻地愣住了,恍惚觉得这一幕曾在梦里出现过。

直到后来她知道了无殊和他的关系,才明白那种熟悉原来如此。他们在一起十年,十年的时间竟让这两个人的一言一行渗入彼此。

可她要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十年?

她总会这样胡思乱想,于是背叛了朋友,辜负了父母,丢失了自己,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可是她应该满足了不是吗?至少这几年,站在他身边的人是她。至于其它的,不如深埋在心里,不要去挖掘,那样才会活得开心一点。

霍思倾缓缓挤出一个笑容,看起来仍是那样的轻松愉快,“时久,试完礼服我们去五爱路喝桑家的骨头汤吧。”

他不经意地问:“怎么想到吃那个?”

她吐吐舌头,“其实是我一学生家开的店,他老在我面前馋我,说那汤是用秘制的香料加上好的野猪骨熬出来的,保管人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沈时久倒是笑了:“你做老师的,才被学生忽悠两下子就晕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霍思倾晃了晃他的胳膊,“去嘛~我想看你吃。”回头又冲一旁的洛则说,“洛则也去吧,把徐露他们一起叫上,人多热闹些。”

洛则说:“行啊,不过老顾去不了,他今天有饭局。”

“改天吧。”冷不丁,霍思倾听到沈时久如此说,笑意慢慢凝在嘴角,“……那礼服呢?我们已经和JOY预约了。”

“那就打电话让他改约,有些文件我需要今天处理完。”他不动声色地抽离胳膊,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一份资料低头翻看,而后头也不回地说:“洛则,你替我送思倾回家。”

霍思倾像木人一样僵在那里,掌心被修得整齐的指甲掐出了道道红印,见他始终无动于衷,缓缓深吸一口气,低下眼睫,轻声说:“那我回去了,你也别忙得太晚。”

沈时久点了点头,视线仍落在资料上,再无其它表示。

霍思倾看看洛则,苦笑了下,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笔下文学Www.bxwx.net]

霍思倾对洛则笑笑,走到沈时久身边,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半嗔道:“说好四点过后来学校接我,等你半天不见人影,我只好自己过来了……咦,”她忽然指着他下巴轮廓处的一方淤青问:“这是怎么了?”

“什么?”沈时久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仿佛没听明白她说的话。

霍思倾先是一怔,眸光微微黯下来。这样的表情如同在宣告她霍思倾并没有关心他的资格,她想起了无殊,那天的偶遇,她也是这样笑着,一颗心却拒人于千里之外。

沈时久对她的反应不以为意,手指绕过她的鬓发,看着她像是在看一件瓷器:“你今天很漂亮。”

小巧精致的脸上一双黑澈的凤眼,配上天生的浓密卷翘的长睫,再经过一番精心的修饰后更显得明艳动人。

她不像宁无殊,无论什么时候都像个野丫头,从不懂得打扮自己,头发乱了随随便便往后一捋,看人时不是熟视无睹便是生人勿近,原本秀气的眼睛也因此变得锐利,唯独她的唇形无可挑剔,自然饱满、润泽圆滑,倔强的轮廓带着野性难驯的味道,似乎总在肆意挑衅男人的底线,偏偏又毫无自觉……

男人眼中变幻的神采对霍思倾来说陌生而遥远,纵然不甘却不得不承认,只有那个人才能让他失控和失神,而他留给自己的不过是被理智控制得完美的表面。

原本以为得到了他的承诺,便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让这个人爱上自己,而今才知道,无论她怎样努力,哪怕是赌上自己的性命,也敌不过一个被她视若禁忌的名字。

沈时久并不知道,无殊的那颗子弹只会和他擦肩而过,她却是鬼迷心窍似地扑上去推开了他。因为她很清楚,如果不这样,他总有一天会回去找无殊。子弹穿过自己身体的那一刹那,她终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自己,那一刻是多么的欣慰,然而她也发现了,他的怀抱是那样的冷,根本无法给予她想要的温度。

医生说子弹穿过了她的左心室,几番抢救才将她从死神手里拉回来,她为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而开心得差点再次昏厥过去,可是他剪掉了她喜欢的长发,他的手还是像那时候一样冰冷,他对她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她却流了一脸的眼泪,她宁可他说你终于醒了。因为那一刻,他脑子里想到的人,仍是无殊。

她受枪击的消息一直被封锁,就连家里人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件事,而那个时候,无殊已经离开了南汀,不知去向。她只能自欺欺人地想,他这么做只是不想将事情闹得满城皆知而已。

姐姐思绮始终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要卑微地用性命去换取一份可能得不到回报的感情。她也深过爱一个人,怎么会不知道为什么呢,只是她不像她这么傻罢了。

二十五年的光阴,与众多人相遇,大部分不过转身便忘却,唯独一次让一生刻骨铭心。

那天她们喝了许多酒,无殊中途落跑,她和思绮等到过了酒劲才在路边拦车准备回家。当时她的脚步仍有些不稳,一边晃着竟往路上栽去。未想一辆车子疾驰而过,灯罩勾住了她脖子上的丝巾,她自然而然地跌倒在地,思绮在一旁大骂车主有眼无珠,那车子却迅速地退回来停在她们跟前。

车窗摇下,坐在驾驶位的他偏过头来,狭长黑目,眸光斜飞,像是黑羽划过水面,最后落在她的身上。她竟傻傻地愣住了,恍惚觉得这一幕曾在梦里出现过。

直到后来她知道了无殊和他的关系,才明白那种熟悉原来如此。他们在一起十年,十年的时间竟让这两个人的一言一行渗入彼此。

可她要怎样才能得到这样的十年?

她总会这样胡思乱想,于是背叛了朋友,辜负了父母,丢失了自己,却始终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可是她应该满足了不是吗?至少这几年,站在他身边的人是她。至于其它的,不如深埋在心里,不要去挖掘,那样才会活得开心一点。

霍思倾缓缓挤出一个笑容,看起来仍是那样的轻松愉快,“时久,试完礼服我们去五爱路喝桑家的骨头汤吧。”

他不经意地问:“怎么想到吃那个?”

她吐吐舌头,“其实是我一学生家开的店,他老在我面前馋我,说那汤是用秘制的香料加上好的野猪骨熬出来的,保管人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沈时久倒是笑了:“你做老师的,才被学生忽悠两下子就晕得不知东南西北了。”

霍思倾晃了晃他的胳膊,“去嘛~我想看你吃。”回头又冲一旁的洛则说,“洛则也去吧,把徐露他们一起叫上,人多热闹些。”

洛则说:“行啊,不过老顾去不了,他今天有饭局。”

“改天吧。”冷不丁,霍思倾听到沈时久如此说,笑意慢慢凝在嘴角,“……那礼服呢?我们已经和JOY预约了。”

“那就打电话让他改约,有些文件我需要今天处理完。”他不动声色地抽离胳膊,走到办公桌前,拿起一份资料低头翻看,而后头也不回地说:“洛则,你替我送思倾回家。”

霍思倾像木人一样僵在那里,掌心被修得整齐的指甲掐出了道道红印,见他始终无动于衷,缓缓深吸一口气,低下眼睫,轻声说:“那我回去了,你也别忙得太晚。”

沈时久点了点头,视线仍落在资料上,再无其它表示。

霍思倾看看洛则,苦笑了下,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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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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