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外内兼治

第二百五十三章外内兼治

第二百五十三章外内兼治

镇压了“三一朝鲜起义”后,于之高被调任云南了。袁世凯也改变统治方式,将“武断政治”改为“文治主义”。

取消以现役驻军军官担任朝鲜总督的规定,扩大录用朝鲜人充当官吏,虚伪地宣称允许朝鲜人享有言论、集会、出版等自由。起义被镇压后,朝鲜资产阶级分化瓦解。一部分上层分子成为亲华的民族改良主义者;另一部分人逃亡国外。在日本的东京组织了一个以李承哲为临时大总统的“高丽国临时政府”,他们企图依靠日本的支持获得独立。还有一些民族主义者组织“独立军”,在朝鲜进行**斗争。

而袁世凯也开始了吞并朝鲜的步伐,驻朝总督府颁布“土地调查令”、“森林令”、“矿业令”等法令,占有朝鲜的土地、森林和矿产资源,压制朝鲜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占有了朝鲜的绝大部分工厂企业和矿山,把朝鲜变为中国粮食、原料的供应地和中国商品的市场。

同时,在文化教育方面实行汉化政策。他们禁止朝鲜人学习和使用朝鲜语,用汉语取代。在学校中不准开设朝鲜历史和地理课程,并宣扬朝鲜人是“劣等民族”,只有融入中国才能使朝鲜人生存下去。宣扬中国对朝鲜的“恩德”,推行“汉化运动”,消灭朝鲜的民族文化,消灭朝鲜民族。

仅在1909年,针对朝鲜历史地理书籍进行了一次全面性搜查,有二三十万册书籍被没收烧毁。查禁的书籍包括古代朝鲜民族英雄传记,有关独立、国家的诞生、**等外国书籍的朝文译本。

袁世凯下令禁止一切有关于朝鲜的历史与语言,对朝鲜人实施了民族文化灭绝政策。驻朝总督府在1908年9月颁布新的教育法令,除许可设立的公立学校进行汉化教育外,对原有私立学校严加控制和裁减。从1908年到1910年,私立学校由2000多所锐减为100多所。

绝大部分学龄儿童在学校里不再允许说朝鲜语,驻朝总督府还加紧了对传统学校的控制。到1914年,朝鲜的中学课程取消了朝鲜语教学。从1918年起,朝鲜的学校完全采用中国学校的课程。随后,公共场合不许再说朝鲜语了,只能讲汉语,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总督府还制定了“思想矫正法”,对稍有爱国意识的朝鲜人,均以“思想犯”论处,进行无情打击。路人如果交头接耳或大声欢笑,都可能被带到警察所审问,如果审问时态度不好或有反抗情绪,将被遣送到铁矿或煤矿强制劳动,很多人从此再也没能重见光明。

从1909年开始,袁世凯开始执行迁其民政策。在经济上,很多朝鲜人在朝鲜难以生存,他们被迫离开朝鲜到中国谋生。同时,刘飞扬也安排朝鲜人去东北、内蒙、外蒙、新疆以及分散到中国的各城市。从1909年至1918年就有七百多万的朝鲜进入中国,最终也消散在中国。而国内也鼓励百姓移民朝鲜,到1918年有四百多万人去朝鲜,他们有政府安排的房屋、田地或工作。这形成了第一波移民朝鲜的浪潮。

1910年8月22日,中国政府通过一系列的努力,使朝鲜王国与中华共和国签订《中朝合并条约》。条约宣布,朝鲜国王“自愿”将统治权、领土交给中国政府,成为中国的一员。同时,刘飞扬宣布把朝鲜按北纬38度分成两个省,北部为慕华省,南部为立汉省。自此,朝鲜国家彻底消失。

就在吞并朝鲜的同时,刘飞扬在国内政治上也在进行着探索。

全国很快就将举行议会改选,按议会章程,每个省有固定的名额3个,再按人口分派名额。准备工作一直紧张但有条不紊的进行,但国内的百姓大多对选举不懂,所以政府在选举前的一个月下令所有的中学学生暂停上课,到各个地方去宣传选举。

虽然还有很多地方不尽人意,但时间很快就到了1908年4月11日。这一日,全国开始对参与选举的侯选议员同时进行投票。

18日,投票结果公布,人民力量党获得四百三十一席中的,二百七十六席;国民党获得了八十八席,民主党获得了二十九席,其它党派和无党派获三十八席。

人民力量党的大获全胜,除了人民力量党的实力外,很多原来的民主党的人投入了人民力量党当中。而原先的第一大党民主党却兵败如山,其党首康有为还坚持着君主立宪理论,固执的认为中国不适合共和制度。民主党发生了严重的分岐,大多数的党员改换门庭。包括梁启超、张赛、杨度等民主党的重要人物都离开了民主党,加入了人民力量党。

此后,在议会的选举中,刘飞扬当选为第一任中华共和国总统,梁启超当选为第一任议会议长。

刘飞扬领导的政府和议会开始对在共和体制下的中国政治制度进行探索和改革。

但是,共和几个月了但对内地的百姓而言,除剪掉头上的辨子,不用再下跪叫那些当官的大人外,其它的没有什么变化。

刘飞扬从东风社搜集的民间情况上看,中国的多数地方还在用着人治。国内法律不健全,绝大多数的百姓也不懂得新时代的法律致上的原则,依旧以官员为青天大老爷。而原来的清朝的官吏,也大多转为共和国的官员,他或也不明了新法,或不愿触及他们自己的利益,仍然按老一套我行我素。刘飞扬可不想辛苦建立的共和国,只不过是一个换汤不换药、明不符实的又一个“王朝”。

刘飞扬与陈其昌、孙中山、梁启超等不同党派的共和国缔造者商议后,决定先成立国家廉政署。国家廉政署不在政府序列,而是隶属于议会之下,廉政署的人员不能加入党派,署长和副署长由议会选举产生,可以有党派但不能是执政党的。

1908年5月20日,议会宣布成立国家廉政署,并选举国民党的宋教仁为第一任国家廉政署署长,廖仲凯为副署长。国家廉政署的人员一部分由清朝的御史、给事中等遴选出公正廉洁、有清誉的官员,一部分为新军中退役的官兵,大部分为刚从大中学毕业的学生。

国家廉政署成立以后,立即在各省进行人员培训。9月1日,各省的廉政司开始一边继续培训,一边办公。

国家廉政署一开始办公立即掀起一场廉政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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