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改善
第11章改善
陈王庄四周的山脉叫乌云山,曾多年乌云盖顶,雷雨天气很频繁,一直到建国后才慢慢好转。
整个县城被乌云山围在中央,曾经的县城名字就以乌云来命名。
后来在五十年代才把乌云改成了凌云。
陈凌来到山脚下,很容易就找到那一大片的不毛之地。
石灰厂的断壁残垣倒是早已看不出来,毕竟已经过去了近十年时间。
但废弃的砖块,石头仍然到处都是。
放眼望去,连枯草都没有几根,光秃秃的一片。
还有横七竖八的一道道深沟。
是夏季雨量充足的时候,被山上的水流冲刷出来的。
总之,满眼的废弃、荒芜。
这跟眼下的季节没有多大关系。
一块土地有没有生命力,就跟一个人是精神饱满还是精神萎靡一样,还是比较好分辨的。
尤其是这块地,足有三十亩,这么大的地方,全都不好好长东西。
是个人就知道有问题。
陈凌从洞天取出锄头,随便刨了两下。
抓了把土在手里,表层土料分散严重,没有丝毫水分在里面。
但是越往下,土壤越坚硬,一锄头刨下去跟砸在石头上似的。
刨了没几下,就震得陈凌手腕发麻。
“我靠,这也太硬了吧!”
陈凌一阵瞠目结舌,他本来打算找个犁耙,把这块地犁上两遍呢。
现在看来,是不用想了。
根本犁不动。
主要原因就是地下埋着巨量石灰,当年地震突发,好多地方出现塌陷,石灰厂内的几百口石灰池,包括已经装袋的,全部塌进了地底下。
在如此巨量的石灰作用下,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根本留存不住。
经年日久的,近十年没人管,就导致土壤表层松散,下层严重固化。
盖房建厂还好说。
要是用来种地,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废田。
“若是没有日月洞天……”
“在这样的地方,搞个养殖场,似乎也不错。”
陈凌扛着锄头环顾四周。
然后绕着田埂转了转,把里面的废弃砖块,乱石稍微收拾了一下,又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用锄头挖出一个个小坑,抓出一把花生挨个撒了进去,把土埋好。
再从洞天打了一桶溪水出来,用瓢舀上一瓢,随便泼洒两遍。
反正两碗之后没效果,也不用担心浪费掉。
很快就见一株株花生苗破土而出。
没过几分钟,就已经长到成熟了。
陈凌拔了一棵,剥开品尝了一下味道。
比一般花生稍微好吃点。
但要是拿这个和在洞天内部种植的花生来对比的话,那差距就不是一星半点了。
原因很简单:
一是洞天溪水用得少。
二是这地方的土壤太差劲。
“不过,也没有白费功夫。”
陈凌蹲下身子抓了抓土,露出满意的笑容。
“跟我预料的差不多,有溪水搭配着种植一遍作物,土壤也会改善不少。”
“我之前的想法还是可行的。”
“今天种一片,明天种一片,花点时间就能把这块地种个遍,完成土壤的初步改善。”
“而且还能收获三十亩花生。”
“到时候,在县城找人家一卖……”
“正好这两年推广大棚种植,就说是大棚里的刚刨下来的新鲜花生,嗯,以后有东西卖都能用这个借口。”
其实呢,大棚种植基本上是没有种花生的。
从反季蔬菜,到反季水果,都能挣钱,但种粮食的相当少。
但谁让现在的人们对大棚不熟悉呢?
这么一想,陈凌立马有了干劲,站起身继续刨坑种花生。
不得不说,一个不常干农活的人,突然下地干活,生疏就不说了,关键是累。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比如说翻地吧,别看人家在田里,一锄头一锄头的刨地翻土,看上去挺轻松,挺有意思,还很好玩的样子,要是换成自己,当真是不干不知道,一干吓一跳。
除了身体累,心里也累。
不常干下地干农活,不会巧劲儿,往往把活儿干得一塌糊涂,速度慢,效率还低。
自己都越干越气闷,就别说把活儿干好了。
当然了。
这也就是现在陈凌不一样了。
曾经在另一个时空也读过大学,服过兵役,在部队养过猪种过菜,算是有点经验。
虽然庄稼活的把式不算多好,但当他熟悉起来之后,干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越干越顺手。
这个季节没人上山,也没人来这偏僻地方。
他埋头种着花生,刨坑、放种、浇水,省略了正常的犁地、翻地、盖土、垄沟等步骤。
居然只花了三小时左右,就把一亩地花生种完了。
要换成其他人种花生,一亩地起码也要忙活一天。
……
初春微凉的山风下,大片的花生郁郁葱葱随风晃动,让人心生喜意。
让陈凌的心间也充满希望。
“我好像预估错了啊,种一亩地花的时间并不太久,而且我也不算太累。”
“难道是洞天溪水改善了我的体质?”
陈凌握了握拳头,只觉得身上好似有使不完的力气。
虽然是冒了汗,但身上浑身发热,充满了干劲。
仿佛一台刚烧开的机器,正要准备发力呢。
“这家伙,以后套上犁耙能当牛使唤了。”
陈凌晃了晃拳头,自我调侃了一句。
然后舞动着锄头,把已经长至成熟的花生刨下来。
种花生容易,收花生就难了点。
到了中午,才把这一亩地花生收入洞天。
“啊,还是这种生活好啊,简单、充实又快乐。”
陈凌擦了擦额头的汗,伸着懒腰笑道。
换做以前的他可能觉得农村生活枯燥无味,不如在家躺着,或者找个赚钱快的路子,天天享受,那样才滋润。
现在在另一时空经过数十年人生的洗礼。
才知道这样的生活有多珍贵。
那时候他也想过回老家种种地,养养鸟,但很可惜,当时的田园生活早就变了味道。
回去也会被村民私底下指指点点,仿佛觉得他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回来逃难似的。
实在是没意思。
而现在正好,他很幸运的拥有一座神奇的洞天福地。
不用为吃喝发愁。
也不需为生计奔波。
没有任何顾虑,就能安心过他想过的生活。
多好。
对于一个经历过快节奏社会,在越来越大的压力下喘不过气的男人来说。
眼下的这种生活才是最好的,舒适安逸,给多少钱也不换。
“我这花生每亩地产量大概能达到六百斤左右,下午有空再来种它一亩地的,明天就去县城卖。”
陈凌喜滋滋的合计着。
多年不干农活了,现在下地体验了一把,心里满足极了,就觉得非常过瘾。
尤其洞天的神奇,让他很快就能尝到收获的喜悦。
也能够自己切切实实的拉到城里去卖。
手动去变现。
那感觉比在后世玩种田游戏还要上瘾啊。
陈凌心情舒畅,回家的路上还胡乱哼着小曲儿。
“花生好啊,花生妙,花生榨油呱呱叫。”
不得不说,花生确实是好东西。
本身就能改善土壤。
虽不起眼,但却是用来榨油的必需品。
在这个年代的粮食作物里面,价格属于偏高的。
他们这里山多农田少还不明显。
在外面有很多地方,尤其平原地区,这个年代很多农村花生和黄豆都是家里的大头收入。
……
陈凌回到家的时候,都下午一点多了。
一黑一黄两只小狗崽被他抱在怀里,正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四处乱看。
这两个小家伙在洞天里算是待舒服了,茅屋里睡了大半天,陈凌折腾花生那么大动静,都没把它们吵醒。
现在精神得很,被陈凌抱在怀里也不老实。
不停地扭动身子,想往陈凌肩膀上爬。
“饭好了吗素素。”
陈凌喊了一声,走进院门。
“好了,锅还没端,就等你回来哩。”
这时,王素素正坐在院子里纳鞋底。
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听到陈凌的声音,一抬头就看到他抱着两只小狗崽走了进来。
“呀,小狗?”
本来被耕地搞得心绪不宁的王素素,顿时眼睛一亮,忙起身小跑过来。
“阿凌你不是不喜欢狗吗?咋突然抱回来两只小狗?”
轻轻的摸了摸陈凌怀里的两只小家伙,王素素有点好奇。
“土地庙那边捡的,这两只小狗还没断奶呢,母狗就死掉了。”
“扔在外边不管的话,迟早饿死,我看着怪可怜的,就抱了回来。”
“你要是不喜欢,养大些我们再送人。”
陈凌笑了笑,说道。
“别,不要送人。”
“我很喜欢的……”
王素素一听养大送人就紧张了,急忙把两只小狗抱到自己怀里,轻轻抚摸着。
她是很喜欢狗的,可惜之前陈凌不让养,嫌到处拉尿太脏,另外也容易滋生虱子和跳蚤。
现在好不容易陈凌主动抱回来两只,她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肯送人。
“对了,交换耕地的事办好了,办好后我去荒地那边看了看,情况没想的那么糟糕。”
陈凌主动告知上午的情况,免得王素素担心,又不敢问。
把这事儿一直压在心里,憋出问题就不好了。
“我挖了点土回来,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