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和尚小乞丐
整个肃宁城冷冷清清,唯有东市这条主街热闹非凡,整条街上到处张灯结彩,工匠们赶制着牌楼、石坊等点景的收尾工程,店铺的门廊下面挂着红灯笼,柱子也用红绫子包裹的严严实实,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肃宁城里又给魏忠贤新建了一座生祠,后天就要举办落成典礼,同时后天也是魏钊六十六岁的寿诞。几年之前,他还是个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破落户,有个贱名叫做魏青蚂螂。不料想,这几年托弟弟魏忠贤的福气,居然在耄耋之年成了钦点的锦衣卫千户,而且天启皇帝御笔赐名:魏钊,意思是“一手攥钱,一手拿刀”。
今年的年初,魏钊的儿子魏良卿更是被封为肃宁伯,钦赐诰券,并赏良河间府皇庄良田一千顷,据说这是因为在宁远大战的时候功勋卓著···至于他是如何在北京城运筹帷幄的,为宁远的战斗做出何等贡献,那只有老天爷知道。
在一个月之前,耗时两年之久花费国帑五百七十八万两之巨的皇极、中极、建极三大殿工程告成,亲自督造的魏忠贤自然是居首功,封上公之爵,魏良卿也封宁国公,加太师衔。
魏氏一门的显赫至此可谓达到了顶峰,此次魏钊做大寿,各地官员自然是不敢怠慢,而且听说魏忠贤和兵部尚书崔呈秀要亲自前来祝寿。
和东市的热闹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满街的衣衫褴褛的叫花子伸出枯瘦如柴的手臂,拖家带口的乞讨,眼睛都是浑浊、灰暗,看不出一点的神采。孩子吸着母亲干瘪的**,却没有一滴的乳汁,急的哭闹不停。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方翔从最初的震惊不忍直至司空见惯,可怜人实在太多哪怕同情心再泛滥的人,久了都会熟视无睹。方翔每当想到崇祯上台之后,自己一家人就要被当做阉党余孽被清洗,就头大如斗···这可是迫在眉睫前的祸事,即使侥幸过了这一关,紧接着就是匪患连连天下大乱,神州处处烽烟四起,匪来如梳兵来如篦,直至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吊死煤山,满清入关大明覆灭,神州陆沉几近三百年。
自己家的事情都顾不过来,哪里有闲心管别人?
操,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先填饱肚子才是正经!
方翔一向神经大条,对于无法解决的事情就暂时当它不存在,下意识的甩甩头似乎所有的烦恼都被摇出脑海之外。
突然,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从方翔身边飞速跑过,手里还拿着一张热气腾腾的葱油饼。小乞丐边跑边往油饼上吐口水。
前面不远就是一条胡同,里面交织着许多条窄巷,四通八达如同蛛网,只要跑到那里就能逃的无影无踪,随手眼看小乞丐就要消失在胡同口,却猛的脚下一打滑摔了个四仰八叉,顿时磕的口鼻出血,但是他依然死死的攥住葱油饼不松手。一滴滴殷红的鲜血落在冰雪覆盖的石板路上,瞬间就变成一颗颗晶莹的血珠。
“好个小贼,当街抢东西!”
如同一阵狂风刮过,一个身材足有六尺(明朝一尺三十四厘米,六尺已超过两米)的巨汉从方翔身边掠过,带着劲风快逾奔马。小乞丐强忍着剧痛,挣扎着要从地上爬起,却被巨汉从后面扽住破袄,一把将他举到半空中。只听得巨汉怒喝一声:“好大胆的小贼,抢到佛爷头上来了!”
现在正是严寒彻骨的季节,这个人居然是裸着上半身,一条黑布直缀围在腰上,古铜色的皮肤,手臂和腿都比平常人粗大一倍,肩膀更是宽的惊人,脖子很粗和头几乎连在一起,一块块凸起的肌肉铜浇铁铸一般,很难猜测他熊虎似的身体里到底蕴藏着多大的力量。他光头上戒疤非常的清晰,一看就知道,他是个和尚,只是腰间系着一个硕大的酒葫芦显得格外突兀。
方翔心中一惊,这巨汉正是方家的家庙铁佛寺的智信和尚。这贼秃是出了名的小气,钱又是天生神力,别说是瘦弱的小乞丐,就算是身材还算健硕的方翔,智信也能单手从北京二环路扔到河北燕郊···当然前提条件是,如果此时有二环!
在离他们三四丈的墙根上,蹲着三个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乞丐,一个男乞丐的瘸腿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拧在身体后面,女人则抱着一个哇哇大哭的孩子。
“爹,给娘和弟弟吃!”小乞丐在空中挣扎着将沾满口水的葱油饼扔给路边一个瘸腿乞丐。
小乞丐的声音稚嫩清脆,虽然脸脏的看不出模样,但是听声音是个女孩子。
“智信,不要伤·····”方翔大喊一声。
伤人的人字尚未出口,就看见智信像狗熊扔布娃娃一样随手将小乞丐甩了出去,方翔无奈的闭上了双眼。
以智信的气力,小乞丐即使不死也是重伤,在这天寒地冻的时候,缺医少药腹中空空的乞丐,只要一点不起眼的轻伤就能丢了性命。这个年头,死个乞丐和死条狗没多大的区别,人命轻如草芥!
“好!”
方翔耳边爆起莫小栓的欢呼声,他睁眼一看,只见小乞丐好端端的站在女乞丐的身边,只是双眼满是困惑。
方翔是亲眼看见她被丢出去的,居然毫发无伤,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智信用的是巧劲儿。看到这里,方翔的心总算是松快了些,这和尚虽然平日吃醉了酒喜欢打人,但也不是凶蛮没有人性的那种人。
“你这小贼倒还有些孝悌之心,拿着这些钱买些吃食!”智信从怀里掏出几个铜钱,数了几遍又揣回去一多半,背过身子满眼不舍的丢给小乞丐三个铜子,然后一摇三晃的走开。
突然,小乞丐“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从后面死死抱住智信铁杠子般的大腿。
“快松开,佛爷的衣裳脏了没人浆洗!”智信回头看到袈裟上两个乌黑的手掌印,哭丧着脸举起醋钵般大小的拳头,作势要打。
“大叔,你买了我吧!我给你做饭洗衣,我吃的少能干活,只要十贯钱!”小乞丐被智信吓的一缩脖,但是依然不肯松手,一边被智信拖着走一边苦苦哀求。
“佛爷是出家人,买的什么奴婢?你这小贼不要胡缠!”智信腿一抖,小乞丐如同中电般全身颤抖着从地上滑了出去。
“和尚,你的钱都栓在肋巴骨上啦,用钢钳子扽一个下来都带着血丝··你没儿没女,攒那么多钱做什么,倒不如买了她给你洗衣做饭,你死之后还有个顶盆打幡的!”莫小栓生性唯恐天下不乱,抽着鼻涕凑上去起哄。
“莫小栓你这小鬼头,你爹是不是三天没打你,熬的皮痒了?佛爷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死了一把火烧了干净,要甚顶盆打幡?再说家庙里多个女娃娃,岂不羞煞了人?纵然佛爷心中坦荡,但是传扬出去对府里的名声也不好···不和你们胡扯了,佛爷吃酒去!”智信笆斗大的秃头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大摇大摆的朝酒馆走去,方向正是刚才传出吵闹声的那家“秦家老店”。
小乞丐眼见无望,悻悻的走回去,女乞丐怀里的小孩子肯定是饿坏了,三口两口就吞了半张,噎的不停打嗝。女乞丐把剩下的小半张饼撕成小块递给小乞丐,她吞咽着口水却只挑出最小的一块填进口里,慢慢的小口咀嚼,几乎是在嘴里抿。
“这贼秃,偷吃酒肉还吃的这么光明正大!”莫小栓被智信抢白了几句,啐了一口道。
方翔淡淡的笑了笑,没有做声。“方大少爷”四岁的时候,随母亲逛庙会被人潮挤散,方翔被拍花子的拐走,关在一所破庙里。方家人几乎急疯了,母亲高氏又急又悔当时就昏厥了过去。万幸的是,游方僧人智信正好就寄居在那所破庙,他打跑了匪人救了年幼的方翔。当智信把方翔送回家中的时候,一家人感恩戴德不知道该如何酬谢才好,可巧的是家庙里的老主持圆寂,方家人就请智信到铁佛寺做了主持,受方家人的供养。
智信抢先一步走进“秦家老店”,店小二显然和他非常熟悉,高声叫道:“大和尚里面请,二楼雅座伺候!”
“佛爷不耐烦呆在鸽子笼里,气闷的很,就坐大堂!”
“得嘞···到这里和到家一样,您觉得哪里舒坦就坐哪里,您要是喜欢坐柜台里头,咱就让掌柜的给您腾地方!把葫芦给我,我先给您打满,这帐还记在府里?”
“不记在府里,难不成记在你账上?你这厮好多的废话,快把酒菜摆上来才是正经!”智信解下腰间的葫芦递过去,瞪眼道。
掌柜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亲自端出一大瓦盆热气腾腾的牛肉,满脸笑容的端到智信的桌前,瓮声瓮气的道:“大师尝尝新酱出来的牛肉,块块都带着尖儿!”
智信满意的笑道:“好肉,佛爷吃的顺口有赏!”
掌柜的笑逐颜开道:“只要您多来几趟,就是照顾小的草料了,哪里还敢讨您的赏?嗨,其实您哪里在乎那几个赏钱,只要在账上添上两笔,就什么都有了!”突然,他的笑意敛住了,瞪着眼珠子看着门口,惊叫道:“哎呦,是那股香风把大少爷吹来了,您可是稀客,怪不得今天早上喜鹊在门口叫了半晌,原来是贵客来了!”
方翔笑了笑,这年月的酒店小二、掌柜真是会伺候,话说的令人极为享受,似乎每个汗毛孔都开了。他母亲的,这才叫做顾客就是上帝啊!不像二十一世纪的酒店,就知道找一群美女站在门口,逢人就是一句话:“您好!欢迎光临”,还不如养个八哥放门口,连工钱都不用发。
店里很冷清,大堂里只有三桌客人,其中之一还是智信和尚。
“二毛子,快把二楼雅座再拾掇拾掇,茶碗、酒杯都用新的,炭火盆都用块子炭,带面子的一星半点儿都不能用,莫让炭灰脏了少爷的衣裳!二毛子,你是死人啊?就不能快着点!少爷是贵人,咋能让他干等着?”掌柜的跳着脚骂道。
方翔笑道:“不必费事儿,我就在大堂吃,这里还通透些!随便弄点热乎的就行,这天还真是冷!”
“啪!”
一声巨大的声响吓了方翔一跳。
“你个瓜怂,刚才社(说)个啥?你不丝(是)社(说)木(没)荤菜咧?这牛肉是素的?这牛肉,那贼秃吃得,额(我)就吃不得?”
旁边的桌子上,一个黄脸黄须的年轻人怕案而起,怒目而视冲着掌柜的道。
智信和尚慢慢的从椅子上站起来,瞪着一双牛眼,一字一顿道:“哪个不知死的,敢骂你祖宗?”
莫小栓等人眼中顿时放光···有热闹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