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作陪

第十七章 作陪

“首先,她是位美人。”明襄笃定说道,“在她出生之前,余尤之接连夭折三子,只有这位女儿活了下来,自幼年起,便备受宠爱,被余府上下捧在手心长大,年岁稍长,她想学习礼法才艺,余尤之就遍访名师入府教导,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更是被誉为南邱第一美人。”

“哎,你说他们怎么这么喜欢给别人安什么第一的名头。”

叶云起道,“目光浅显罢了。”

“也不全是,你这个禹国第一美男,我觉得还是挺符合的。”明襄瞧着叶云起精致流畅的颚线,也是越来越分不清自己是真心想夸还是求生欲使然了,

“咳咳,继续说她。”明襄道,“你说的目光浅显是有道理的,不过若是藏得太好,也怪不得普通人看不出。”

“师兄在最高处看过众生相,应该知道这世上善恶不分男女,有恶贯满盈的男子,也有笑里藏刀,心狠手辣的女子。就拿余家父女来说,在作恶这件事上,余仪倾不遑多让啊。”

明襄感叹道,“哎呀,不过人长得漂亮一点,犯了错,人们也总是更加包容,你看上次茶馆斗殴,明明是因为韩越的美色闹出来的,可偏偏抓了我,长得丑又不是我的错。”

叶云起忽然站定,问道,“他有美色?”

语气明显与之前不同,带了些嘲讽冷意,不过明襄没察觉,还在惊讶,

“肯定啊,你不知道吗?我们茶馆生意那么好,有大半功劳都是因为他,不然你以为那些小姐姑娘是过来干啥的,磕着瓜子交朋友吗?”

提起韩越,明襄忽然想到,自她走水路以后,两人还未曾联系过,不过照他的性格,应该也跟着风一来南邱了吧。

“呵。”叶云起忽地冷笑一声,“上次没抓,不代表下次不抓,明老板知道他在哪吗?”

“不知道,我哪知道,开什么玩笑。走走走,等会人都吃完了,我们还没到。”

叶云起一旦阴阳怪气说话,明襄就会头皮发麻,连对视都不敢,扯住他的袖子快步走起来。

宝烩楼是仪昌最有名的酒楼,倒不是菜做的有多好吃,而是因为讲究高端雅致,非常符合文人墨客以及清贵们的胃口。

当然他们的价格也非常对得起他们的定位,小二把菜谱拿上来,明襄看都不看,随口就点了一道最便宜的素菜小炒和两碗米饭。

那小二脸色难看还想再推荐,被明襄三言两语打发走了,

明襄手掌捂嘴,偏头小声说道,

“真不是我小气,老实说虽然我也是做生意的,但有时候就是钻研不透无奸不商四个字,就这一道小炒的钱,够在我茶馆喝上好几日的茶了,倚水楼的价格高是物有所值,这里,就是把人当冤大头,你看那墙上提的什么字,看都看不懂,狗爬似的,还搞什么风雅。”

为了能近距离听到余仪倾和丞相大人的话,还得多花几十两进雅间。明襄犹豫了一下,问道,“大人,那啥,这钱……”

“是你要跟来的。”

叶云起从刚刚开始就冷着脸,明襄哄了几句不见好,也不想自讨没趣了,竖起耳朵专心致志偷听。

另一边的雅间桌上就丰盛多了,风一和余仪倾站着,只有丞相大人独自落座。

“余小姐也坐吧。”

余仪倾行了礼,隔了几个位置坐下,

“听闻余小姐在仪昌女子中地位颇高,今日一见,所言非虚。”

“大人谬赞,只是姐妹们抬爱,仪倾受之有愧。”

余仪倾一直微低着头,不敢正视面前这位丞相大人,他来仪昌那日,爹爹便一夜未眠,将她叫到房间再三嘱咐,要礼数周到,更要谨慎防备。她以前听过不少关于这位大人的盛名,只当世人夸大,但亲眼见到那刻,只觉得皎月光辉不能比拟,世人描述太过浅薄。

“此番来南邱,虽是借了巡察的由头,但朝廷皆知,余大人为政事操劳,宵衣旰食,也没什么好查的。倒是听说后日仪昌有一登高节,赏花喝酒观潮,自在得很。”

“大人若去,仪倾回府便安排。”

“那就多谢余小姐了。风一,你也坐下吧。”

明襄这边厢门被推开,小二放下一碟菜,两碗饭,碗底和桌子碰得一阵响,叶云起脸色更黑了。

明襄赶忙按住他的腿,张嘴示意道,“与小人置气。”

小二没捞着油水,来去如风,明襄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在叶云起碗里,“你要去登高干什么?”

那替身所言所为皆是受了叶云起指示,那这个登高肯定是要有动作的,明襄想了半天没想到,“对了,余仪倾陪同,是你让的还是余尤之让的?还要她陪着登高,你们不会是想绑架她来威胁她爹吧?”

叶云起任由她在那胡乱猜测,也不解释,饭菜也没动,明襄给他夹了几筷子,发现他不吃,无奈道,“确实寒酸了些。”

咬了咬牙,把怀里的奶白枣宝拿出来,“你先垫吧垫吧,晚上我带你去吃好的。”

叶云起看着她一脸不舍,手指紧握的样子,缓缓开口道,“既然知道是我吩咐的,何必要跟着他们。”

“那不是因为他顶着你的脸嘛。”

还有问你你也不说。

说完这话,两人都没有再开口,等着隔壁用完午饭,明襄还是拉着叶云起跟了他们一下午,直到日落之时,目送马车回到余府。

明襄心中感叹,余仪倾还是挺辛苦的,那腰直得跟贴了根尺子似的。

“看完了,带你去吃点好的。”

带着叶云起七拐八绕,到了一个没挂牌子的小作坊面前。

“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叶云起不由得想起上次的客栈,“这作坊老板又是你什么人?”

“什么人都不是啊。”明襄对着里面喊了一声,“来三碗蹄花”,便有一个苍老有力的声音回应道,“自己找地方坐。”

明襄拉过一根长凳,用自己衣服擦了擦,才让给叶云起,

“这蹄花可卖了二十多年,比宝烩楼的时间久多了。”

等了一会,一位老妇人佝偻着身子端着蹄花上来,明襄掏钱放在她手心,那老妇人盯着她看了几眼,又看了叶云起几眼,沙哑开口道,

“这次把相公也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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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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