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眼千年
时光如梭,时间一晃一年过去了,小学的最后阶段,古凌云没有跳级,对于智商只是正常的她来说,虽然内容学过一遍,想要名列前茅,还是要付出不少努力。
也许一般人看来,在不到十岁的年纪,就即将要进入初中,已经是神童,但她却不这么想,自己的每一分成绩,都是拼尽全力换来的。
快要小考了,每天下了晚自习到了家,她还要再做一个半小时的题。每个夜晚,温暖的黄色台灯下,爸爸都在旁边陪伴着,他的侧影那么英俊,当然,岁月的痕迹也慢慢爬上了他的面庞。岁月催人老,时光如梭,虽然上一次的记忆已经恍如隔世,但是那份情感依然深深埋于心中,我一定让爸爸的命运改写,她想道,那首先就要改写自己的命运。
和上一世每天“继续睡,继续废,发奋图强我不配”的人生完全不同,现在她每天好像打了鸡血一样,每天恨不得有二十五个小时的时间,不舍得浪费每一分钟,生怕到头来南柯一梦。
一天晚上古凌云从学校回到家,就看到爸爸兴高采烈地说:“云云,等你小考完,要不要去京城转转?作为你这么长时间努力学习的奖励。”
“哇,太好啦,但是爸爸你为什么会去京城?”古凌云给爸爸按着肩膀问道。
“暑假爸爸要去教育局培训几天,然后可以带你和妈妈到处转转,带你爬长城,逛大街,吃好吃的!”爸爸闭着眼睛享受着女儿的按摩说道。
“我同桌去年寒假去过,他说北京的马路特别宽,特别直,涮羊肉也可好吃了!”古凌云开心地拍起手来,当然,她内心最渴望的还是希望能尽早熟悉以后学习和生活的地方,为带爸爸去京城看病做点准备,“对了爸爸,我还想去清大京大看看呢!”
其实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古爸爸也去北京培训了一段时间,可惜那时候古凌云实在年龄太小了,爸爸怕照顾不好,就没有带去。
考完小考这一天,古凌云回到家里,蹬掉鞋子,拆开头发,在床上摊成大字。每天早起练功,晚上还要挑灯夜读,三年来的辛苦只有自己知道。好在中考发挥不错,感觉应该能进市一中尖子班。
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到京城的这天,她坐了十个小时的硬座,但是却感觉一点也不累,满心都是兴奋。
到了爸爸的招待所,爸爸去学习还没有回来,古凌云就和妈妈在附近转转。上一次人生,她也曾来过一次京城,那时候在公司里打杂,一次订货会人手不够,就让她这个文员也一起去了,做一些零碎的工作。为了节省费用,员工住宿安排在五环外的一个七天酒店,去会场要坐快一个小时的地铁。
她还依稀记得是十一月的时节,寒风瑟瑟,虽然带了一件大衣,依然在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秋日路边的红叶黄叶煞是好看,她听闻香山秋色最为闻名,只可惜一忙完工作就要赶回去宜市工作,并没有时间去观赏。
她看着,想起上一辈子那依稀记忆中的京城,和眼前的有很大的差别,现在虽然没有高楼大厦,路上也没太多车来来往往。但却有着爸爸妈妈的陪伴,内心是温暖的。
古爸爸完成学习后,一只手拉着妈妈,一只手拉着古凌云,在前门大街上走着,远处就是紫禁城,红墙黄瓦,她想着,古代的皇帝也没有我们幸福呢!
第二天,古爸爸带着他们坐了两个小时车前往八达岭,长城陡峭的台阶,在长期练武的她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不过爸爸有些气喘,但是还是坚持爬上了八达岭长城最高的烽火台。
踏上去那一刻,关外风光,一览无余。今天是难得的蓝天白云,绿色的草原衬托古妈妈米白色的长裙和飘飘长发,让她心醉。那时古凌云已经一米五了,她把头靠在爸爸的肩膀上,享受着。
“看来云儿真的长大了呢”,爸爸感叹道。
就这样,一家三口相互依偎的站了很久很久,那一刻,她真希望时间能慢点走,能永远不要长大。
还有一天就要回宜市了,古凌云还真的舍不得,早上古爸爸如约带她们去了清大和京大,在清大饭堂里吃了午饭。
“你要是以后能来这里读书就好了呀”爸爸一边把鸡腿往女儿碗里夹,一边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来呀?”古凌云吐了吐舌头,俏皮回应。
“我们云云可是小文曲星呢,说不定以后要考去外国挣外币呢是不是?”妈妈也打趣道。
“我哪里都不去,以后就要来京城读书”古凌云傲娇的说,这颗种子已经埋下太久了。
饭后,古爸爸说去天坛看看,那里是古代皇帝祭天的地方,有什么愿望也可以祈求,沾沾吉祥气,说不定上天能听到,小考女儿能顺利如愿考上市一中初中的尖子班。
中午时分,骄阳似火,空旷的天坛里,古树苍天,和故宫人头攒动的境况对比起来,这里可以说是十分清幽了。
天坛非常的大,他们走累了,坐在长椅上休息,爸爸在小贩那里买了一根奶油冰棍,递给女儿:“慢点吃,小心不要滴到新衣服上,还有就是吃完冰棍一定不要乱丢棍子,你看到前边那个戴红袖章的大妈没?专门罚款乱丢垃圾的。要找个垃圾桶丢了,知道了吗云云?”
古凌云吐了吐舌头,接过冰棒,觉得自己都初中毕业了,感觉爸爸还把自己一直当成BABY呢。不过也是,今天穿着妈妈前两天刚在王府井刚给我买的连衣裙,可不能弄脏了。
她坐在长椅上小心翼翼地吃完冰棒,环顾四周,没有找到垃圾桶,于是走过了金水桥,是一个院落,于是好奇地走了进去。刚绕过云墙,只见一个黑衣少年,站在青砖铺成的院落中央,目光便不由得被他吸引住了。
他全身黑衣黑裤黑鞋,和游客们花枝招展的打扮截然不同,修长的双手,抱着一个白瓷坛子,全身散发出阴郁而悲伤的气息。宛如玉石雕琢出来的俊美脸庞上,一双深邃的眼眸噙满泪水,一动不动。
古凌云远远地望着他,时间仿佛静止了,有的时候,心里有场海啸,可你静静站着,没有任何人知道。
她的心像被揪住一样,呼吸不了,不由自主地默默转身回去,在小贩那里又买了一支冰棍,慢慢走到少年身后:“小哥哥,吃个冰棒吧,吃了甜的东西,就不难过了。”
他缓缓转过头来,那眼睛,像是一潭幽静清澈却又深不见底的潭水,俊美少年的目光,让她沉没。
古凌云看得恍了神,也不知过了许久,突然听见远处传来:“古凌云,古凌云,你在哪儿呀?”
是妈妈的呼唤声,她收回了意识,突然觉得看他那么久实在有点不好意思,好在还只是个十岁的小女孩,不过脸也咻一下红了,忙把手中的冰棍塞进少年手中:
“小哥哥,快吃吧,要不然冰棍就化了。虽然不知道你遇到什么事情那么难过,但是相信我,现在一切的苦难,都是为了将来变得更好。”说完就扭头跑了回去。
“云云,你跑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半天,吓死我了呢,还以为遇到人贩子。”妈妈一边嘴上责怪我,一边却抱住飞奔过来的我,从包里掏出手帕,擦了擦我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
“没什么呀,刚去扔垃圾,看见个哥哥在哭,我用零花钱给他买了一支冰棍。”
古凌云不由得回头向金水桥那边望去,想着自己这么唐突,不知有没有吓到他,也不知道他吃了冰棍没有。
他刚才那样的悲恸,和上一次人生在亲人病床前的自己,是那么的相似。他怀里的坛子,古凌云一眼就认出是骨灰罐,上一世,她亲手捧过三次,那种揪心的痛,依然挥之不去。
冥冥中,她感到他似乎与自己有着某种联结,才有这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就像某禅师说的,如果你必将遇到命中注定的缘分,那会不早也不晚,不急也不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