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动情
“好了好了,不哭了,一会儿眼睛要哭肿了……”
这个世界的民风比起现代社会来,还是相当保守的,而且保守得不是一星半点,虽然不至于有什么丈夫死了不许改嫁,要以死守节之类的,相反,女子在自己的婚恋上,还是有一定的自主权的,可即便如此,男女大防还是有的。
大街上男女搂搂抱抱,绝对是悖逆伦常之举。
搁正常的这个年代的男子,若在大街上,便是有心仪的女子投怀送抱,也要吓得赶紧推开、躲开才是——不只是为了女子名节考虑,便他自己也是受不住世俗的目光审视与道德攻击的。
但陆洵显然不可能办出这样的事情来。
他先是稳稳地接下了小娘子这一扑,然后听这小娘子在自己怀里放声大哭,就轻轻地拍她后背,柔声呵哄。
不过即便是他,被一大圈人目瞪口呆地盯着看,也是实在难熬。
关键人家老爹在那边气得转圈圈,让陆洵也是实在有点不好意思——便他都不曾想到,一个这时代的女子,竟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当街强抱!
好不容易哄得小娘子哭得没那么凶了,虽还啜泣着,陆洵已经拉起她的手,快步先离开这热闹——几十双眼睛,一个个都瞪大了瞧着你,目光里满满的都是道德审判的神采、都是好奇与震惊,实在扛不住。
然而大街上到处都是人,也实在是无处可躲。
最终只好躲进了马车里。
小娘子任由陆洵拉着一路疾走,除了啜泣外一声不吭,等上了马车,陆洵急命马车先走起来,她就又毫不避忌地扎进陆洵怀里。
“……奴、奴担心的不行,都已经打听清楚相公家中住址,几次想要过去看看相公,爹爹却说什么都拦着不让,只说是,我一个未出阁的小娘子,恁地跑去看你,白白坏了名声……奴却不想要什么名声不名声,到底是偷偷跑去了,却根本就进不得门,你家门口有好多公人来回巡视,只要是生面孔,便一再盘问,说不得还要直接拿下,是以奴等了半晌,见实在进不去,便只好又跑回来,却落了奴家爹爹好一通埋怨,却好的是,后来就听说相公并没有受伤……”
一见钟情也好,见色起意也罢,这丫头竟是见得如此一往而情深,倒是让陆洵不由得心生怜惜——下意识地就又想起了上辈子的那个自己。
谁又不是一往而情深呢?
谁又好说,若是自己家里有矿,那一见钟情不会变成一段美满的婚姻呢?
不过命也运也罢了。
“呶,本来是要来给你爹爹送些节礼的,先套套近乎,东西倒是应该没被你挤坏,不过刚才我看见令尊的脸色,可是难看得紧。”
又安抚片刻,见她的情绪基本稳定下来,陆洵就拿出了一直抓在手里的端午节小礼包,亮给她看。
听他这么一说,那小娘子脸上倒是忽然有了些羞色,略有些不好意思地从陆洵怀里直起身来,把那小礼包看了一眼,脸色羞红地垂下了头去,“爹爹……爹爹倒是没有明说不愿意,只是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相公太过光彩照人,又听人说,相公的大才,在当今整个天下,都是要排前十几名的,说是什么四星大诗人什么的,日后怕不是要出将入相的……奴一贫贱人家女子,又是自小便在街头抛头露面的,便是给相公提鞋也不配……”
说到这里,她似乎是终于从刚才的激动情绪中清醒过来了,脸上露出一抹伤怀神色,默默地往一边挪动身子,悄悄离开了陆洵的怀抱。
若说半个月之前鼓起勇气送荷包那时候,虽说仍要高攀了些,但她心里觉得,还是有机会嫁过去,常伴情郎身边的。
但时至今日,这些日子里耳听得食肆里众多食客的各种讨论,她哪里还会不知,眼下的自己,便是给这位俊相公做个丫鬟,都已经是高攀了。
或许也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失落感觉,当她忽然看到陆洵竟站在不远处笑吟吟地看着自己的时候,便忽然间什么都顾不得了,竟是连当街扑进一男子怀中这等惊世骇俗的事情,都做出来了。
只是现在经过一场大哭,又诉了衷肠之后,她的情绪已经发泄出来,才又渐渐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多么的鲁莽。
“提鞋也不配?谁说的?”
这时候,陆洵竟是主动伸手,强势地一把便将她揽入怀中,“简直一派胡言!”
小娘子顾红莲被他搂在怀里,这时候倒是不见了刚才主动投怀送抱的勇气,脸上又羞又喜,心里也是有若装了十几只兔子一般,砰砰乱蹦,“可是……可是相公现在的确早已……”
“那是别人看来,我自己可没觉得自己真成了什么人物了!”
陆洵大喇喇地搂着她,俯身看一眼,小姑娘家羞羞怯怯却又喜不敢露的样子着实是馋煞人,他一个没忍住,捉住小姑娘下巴,抬起她脸来,就亲了下去。
“唔……”
小娘子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她再热烈的想要追求爱情,却毕竟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娘子,却哪里见识过这个?
良久,陆洵松开她,直起身子来,笑吟吟地看着她。
小娘子早已被他给吻得浑身烘热、周身酥软,甚而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陆洵是真的很喜欢她这份大胆与热烈,如果不考虑别的,是真的打算直接把她娶过门——两人也算相识于寒微了,半个月之前,姑娘主动大胆地送荷包那时候,人家可不知道他陆洵将来会有什么光明的前途,那时候的陆洵,在大家眼中、口中,还是个有名的“憨郎君”。
然而,陆洵毕竟是清醒的。
他知道,以自己的优势而言,想要小富即安的抱着几个美娇娘过日子,却是大概率不现实的,不止是因为要保护自己和家人,就不得不继续地往上走,关键是他自己心里很清楚,虽说很想要过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一直被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一点野心,却已经被唤醒了——说没有野心,只是没有机会罢了,只要有机会,谁能忍住不想做一番事业?
那么,若是自己继续往上走,要面对的情况,就只会越来越复杂,而作为自己的妻子,要负责和处理的事情,显然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即便是现在,自己很愿意明媒正娶地娶了这小娘子,婚后也应该能过得几年舒畅日子,但将来呢?
这小娘子单纯而热烈,却显然不是那种能够驾驭大场面和复杂情况的材料!
娶她做妻子,怕是将来反而会害了她。
在将来,要做自己的妻子,很可能就等于是日日坐在火炉上烘烤!
她必须得能够镇得住这火炉才行。
镇不住的话,纵是自己千般怜爱万般照顾,她也很可能会被烘烤得整日不自在——真要说这一点,娶了小寡妇田小翠,可能都比她好。
这与爱情与否不相干,这牵涉到能力和智慧。
“我可能无法娶你为妻,但若是你愿意的话……”
“奴愿意。”
“呃……我是说……”
“哪怕给相公做丫鬟,奴都乐意!相公派人去找奴的爹爹说,奴情愿卖身,你拿些银子给奴的爹爹,毕竟他把奴养到那么大,也是不易……”
陆洵笑了笑,爱怜地摸摸她滚烫的脸颊。
小娘子虽满脸通红,但眼睛却明亮,眼神亦是坚定。
“我纳你为妾可好?”
“相公说话算话?”
“自然说话算话!”
“那相公打算什么时候去寻奴的爹爹提这件事?”
“节后如何?”
“那……奴回去便告诉爹爹,今日起,奴便已经是相公的人了,就不出来抛头露面的照看食肆了,单等相公登门来接奴!”
“我一定去!”
小娘子羞羞喜喜,转首看见陆洵头上簪子,抬手,轻轻抽出。
木头的,不值什么钱。
“这个给奴,来日璧还!郎若不来,有它在,亦足以赐奴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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