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这本书我看不懂!
曾以为时间过的很慢,日子很缓,然而岁月骛过,山陵浸远,朝朝暮暮,尔尔年年
蓦然间回首,却发现原来年轻已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情了。
这是刚迈过三十五岁大关,一个中年男人所发出的感触,崔子维望着窗外的秋风瑟瑟,没由的想起了两句诗。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念出这两句诗,崔子维就想到了弘文,因为这出自《弘文诗歌集》,是上届图书馆典藏活动中官方推荐的书籍。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成为弘文广大书迷中的一员,算算时间,距离今日已经过去好几年了。
崔子健算是比较“悲催”的书迷,因为自从弘文参加完图书馆典藏活动后,就没有新作了,仅在婚礼当天留下一首诗词,说是准备新书,而这一准备就是三年。
三年期间,崔子健把弘文的作品,除了网文之外来回看了N多遍了,他最喜欢的是《边城》还有诗歌集。
崔子健是一个喜好文字艺术的读者,骨子里还有点文人的感性情怀,从刚才看到秋风吟诗就是证明。
用他的话说,即使生活的重担压倒了肩膀,也要在文字里找寻到人生的乐趣。
崔子健观赏了一会秋景后,便收回目光回到床上休息去了,只可惜因心情太过兴奋,翻来覆去折腾了好久愣是没睡着,弄得正在敷面膜的老婆十分不满。
明天是周末,这天都没黑就要睡觉了,还是字面意思的睡觉,不是交公粮的那种,老婆越想越气不过,狠狠的踹了几脚。
谁知这一踹让崔子健更来了精神,他突然想起来运动是可以帮助睡眠的,于是好好的消耗了一番,这才沉沉睡去。
他兴奋和早睡是有原因的,明天弘文准备三年之久的新书就要正式发售了,他要早起去书店排队。
一夜无话.
清晨,藏在枕头下的手机传来震动声,闹钟响了。
崔子健从睡梦中惊醒,懵了几秒后,首先将闹钟关掉,偷偷的看了眼身旁的老婆。
见她睡得香甜,这才舒了口气,同时又自得起来,看样子昨晚自己的发挥不错。
翻身下床,临出门前他很有经验的多穿了件外套,又拿了个随身包,静悄悄的出了门。
此时月明星稀,银河皎皎,大地还在沉睡,等崔子健到了附近的一家书店,他看到了早已排成长队的人群。
他们的妆束大都和自己差不多,有男有女,甚至还能看到一些十七八岁的孩子。
崔子健瞬间感觉自己草率了,他以为自己来的很早了,没想到比他疯狂的书迷多的多。
“看来弘文准备新书的这三年,大家都憋坏了,弘文啊,弘文,希望你的这本新书能给我们带来惊喜,不然,你可就辜负我们的等待了。”
崔子健自语了一声,随即又情不自禁的吟起了两句诗。
“纵是红楼归一梦,富贵如烟转眼空.”
在三年中,经过无数书迷还有作家圈内的权威人士推断,弘文新书的名字已经不再是秘密,就是故事的情节众所纷纭,至今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连上个星期做新书预售时,弘文本人也未透露太多,仅对女性粉丝说了句,新书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华夏女性美的小说。
令许多女粉丝兴奋不已,认为弘文自从结婚后人变得越来越尊重女性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期待,兴奋,焦灼多重情绪反复轮换了许久后,书店的正门终于开始了。
好在并未出现插队争抢的画面,毕竟喜欢看书的人,基本的素质还是有的。
等轮到崔子健已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他走进书店还未开口说话,书店的柜员直接来了句。
“精装版上下两册88元,普通版上下两册48元,要哪个?”
崔子健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能这个点来买书的,肯定为了弘文的新书二来,柜员懒得讯问很正常。
他开口道,“要精装版。”
精装版贵是贵了些,但纸好,印刷质量好,外包装也更好,里边还有彩图以及特别的彩蛋,并且这是第一版首发,是有收藏价值的。
书店工作人员的手法娴熟,很快就将两册包装精美的书递给了崔子健,那特别的油墨书香气令他十分享受,也让他放弃了等会买豆浆油条的想法。
来时如风,去时如风,崔子健很快回到了家中,也没有去卧室,直接在客厅中找了个沙发坐下,然后迫不及待的掏出了书籍。
两册书的封面皆是呈暗红色,在中间位置书写着三个大字,正是书名《红楼梦》!
除此之外还有一副精美的彩妆人物画,是纯古典的画风,人物皆是女子,崔子健仔细数了数,一共有十二位女子,看上去风姿绰约,个个是绝妙人儿。
欣赏了一会美图,崔子健这才翻开第一页,首先映入是一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序言诗?什么意思,意思书里全是荒唐言嘛?呵呵,弘文,你要真是耗费了三年写出一本荒唐书,那就真滑天下之大稽了。”
不过他知道这是自谦的话,文人一向喜欢如此,就算写出一本好书,也会写几句类似的话语,无论古代还是现在的文人,均喜欢这个调调。
崔子健没有去深究序言诗,他继续往下翻去,直至翻到第一章,确切的说是第一回。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好家伙,果然是古典小说啊!这章名太有感觉了。”
他刚称赞了一句,在看到正文内容后,整个人都懵了。
【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方使阅者了然不惑。
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便弃在此山青埂峰下.】
连续看了三大段,数百字,崔子健才知道原来写的是特么神话,用弘文的话说,《红楼梦》不是“人”写的,是从天而降的,来源于一块女娲娘娘遗弃在青埂峰下的补天石。
说是某天一个和尚与一个道士山下见这块石头竟然通灵了,便想让它到人间的富贵温柔乡里体验一下,后来不知过了多少万年,有个空空道人来到这里,看到一块巨石上刻着许多字,记录着补天石投胎人世间的一番经历。
这就是《红楼梦》的由来,还有个别称叫《石头记》,掺杂了一段简短的神仙爱情故事,即木石前盟。
总之看的崔子健不知该如何评价,甚至觉得弘文有点飘了。
这有自吹自擂之嫌啊,天降神书,意思《红楼梦》是神书嘛?
不过,别的不说文笔绝对是一流,颇具古风,看的他十分的舒适。
所以崔子健暂且按下了diss弘文的念头,选择继续往下看。
而接下来就是第一回的正文了,说是有个叫甄士隐的人不小心丢了女儿,一场大火又把居住的家给烧了,去投靠岳父,结果这位势利的老丈人仅给了他一些薄地。
甄士隐是个读书人,根本不懂得下地侍弄庄稼,过得越来越穷,周边的人也说他好吃懒做,贫困交加下,他抑郁了,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这时,他遇到了一个跛道人,听到道人嘴里喊着。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今何在?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这七八句吟唱的诗,听的甄士隐心中戚戚然,他急忙追上道士求解,道士却哈哈大笑的说教了一番。
至此他彻底大彻大悟,跟随道士出家了,临行前还注解了一下,这个注解又是一首诗词。
而这首诗词崔子健记忆尤新,因为正是弘文三年前说的那首。
“原来诗名叫《好了歌》啊,世上万般事,好就是了,了就是好。要不了,就不好,想要好,就是了呵呵,很有意思,这下能证明他们的猜测错了。”
看完这一段,崔子健露出了怡然自得的笑容。
这首《好了歌》抛去注解,全诗用语十分的浅显,甚至可以说是大白话,很俗,但加上甄士隐的注解词后,那可就是大俗之中见大雅了。
其意思也几近明了了,是在隐喻批评社会现象,批评世人的贪欲追求。
近三年有许多书友在分析这首注解词,产生了很多的分歧,比如崔子健就倾向于是在讽刺封建社会人们的贪欲心,也有警示世人的作用,有点人生哲理。
刚露出笑容,崔子健又暗骂一声,说什么讽刺封建社会啊,当今社会有些现象不也如此嘛?
自己号称有“文人”傲骨,不也每天去追求那“碎银几两”嘛!
迅速略过这一段,他继续往下看去。
其实甄士隐的故事还是前言,接下里的故事才是真正的小说内容。
从甄士隐资助的穷酸书生贾雨村说起,到他当了官贪污,又被免了职,闲游到淮扬遇到了巡盐御史林如海,两人一见如故。
林如海请贾雨村到府中教授自己的女儿,林黛玉。
不得不说,这个贾雨村自带灭家光环,他才教授了一年,黛玉的母亲就去世了。
他则又去闲游,遇到了一位昔日好友,好友为他讲述了豪门世家宁国府,荣国府,说起了几代人的人员组成情况。
还提到了一件奇事,说荣府里生下来一个小公子,刚生下来嘴上衔着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周岁时抓取脂粉釵环,七八岁聪明乖觉,见到女孩感到清爽.
正聊着忽然喜事传来,有之前的同僚过来说,贾雨村的上司想要启用旧人,意味着他有机会官复原职了,但需要有官场上的人推荐。
贾雨村立即找到林如海帮忙,正巧黛玉的外婆因为担心外孙女无人照顾,派了侍女过来接黛玉进首都金陵,也就是荣国府。
林如海便请贾雨村同行,并写信给黛玉的舅舅,荣国府的最高掌权者贾政为他谋求复职。
到了这里就来到第三回了,这一回崔子健看的很慢,内容写了黛玉进府见了好多亲戚。
关于这些亲戚的段落描写很多,包括人物的形态,穿着,性格,乃至荣国府的建筑,装饰等等。
写的非常详细,刻画的也十分生动,甚至可以说精彩,尤其是看到描写那位衔玉而生的世子,贾宝玉的穿着容貌,让崔子健连续称赞了好几声,声声再夸弘文的文笔。
【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眼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
这是黛玉眼中的表哥,再下面就轮到贾宝玉眼中的表妹了,几行内容更是令人拍案叫绝。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
寥寥数十字,刻画出了两人的与众不同,描绘出了何谓古典的帅哥俊女。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
崔子健情不自禁的重复读着关于林黛玉的描写,正沉浸其中的时候,忽然一声“虎啸”传来。
“崔子健,大周末的都不让我睡个安稳觉吗,你鬼叫什么好?嘴里在叨叨什么?”
却是他的老婆,家庭实质地位第一人。
“我再说林黛玉啊!”,崔子健下意识的回了句。
“林黛玉,林黛玉是谁?好啊,你现在胆子大了,竟然敢背着我找别的女人”
“没有啊!老婆大人,我说的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就是弘文的新书《红楼梦》啊!”
崔子健连忙解释,这个锅他可背不动啊!真要背,那就让弘文来吧。
“《红楼梦》?名字还挺好听的,我看看。”
老婆丢下刚顺手抄起的板凳,弘文她是知道的,还看过他写的青春小说,但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粉丝。
崔子健不敢多说,他乖乖的将手中的书送上。
老婆接过,“唰唰”开始翻阅,她对序言诗不敢兴趣,直接翻到了第一回。
仅用了三分钟,翻阅下一回,然后两分钟,继续下一回,再然后就是一分钟,直至她将《红楼梦》重新丢回崔子健的手里。
同时伴随着的还有一句话,“确定这是弘文写的嘛?写的这是啥玩意啊,和文言文一样,根本看不懂!”
ps:《红楼梦》就不详细写了啊!也没有专家的水平,两章过度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