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带你来看冬天的海
沈采薇想着罗洛澄有钱却不骄,性情温和,积极地面对生活,哪哪都是优点,她跟他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要向他学习,要继续加油啊。
而她在这样的情绪下,仍然盯着手机,盼着何枫淇来跟她说句“对不起”,他口头上的关心,便是她想要的全部了。
照例期望落空,全部等于全部没有,倒是罗洛澄来了。
他下午时分才来找沈采薇,深思熟虑了半晌,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个合适的问候语,最终考虑的结果是还是要去看看她,不放心。
沈采薇正捧着本法律书,怏怏不乐的,她自己看不明白,别人一眼洞穿,她现在的样子已不是心情不好能囊括的了,而是长年累月的被折磨,形成了一种精神颓废。
“谢谢你的午饭,很好吃。”沈采薇看到他,首先开了口。
罗洛澄悲伤的心里融进去一阵柔软,她笑起来真的特别可爱:“多吃点,你这两天瘦了。”
“额?又瘦了?”沈采薇不矫情,再瘦下去,她确实皮包骨头了。
“别一心扑在工作上,没事的话早点回家看看。”他到底还是想引着她尽快发现真相,她今天穿着橘红色的马海毛毛衣,毛衣上的絮絮像春天的柳絮到处乱飞,而娇小的她却像初冬时孤零零地挂在树梢上的柿子,美得像一件艺术品。
“咦?”沈采薇疑惑着,他总时不时说一些她无法理解的内容。
“律所又不是我家开的,哪能说走就走。”她把头埋在书后面悄悄地说道,同办公室的律师们在呢。
“你想早点走的话,我可以帮你啊。”他压低声音,同像个恶作剧的孩子。
“居心叵测啊你。”沈采薇扑哧笑了。
罗洛澄一脸严肃:“你这么聪明,别被蒙在鼓里。”
“什么鬼?”
“反正,下午你最好早点回家。”
“我不想回去。”
沈采薇盯着罗洛澄的眼睛,她说的是实话,虽然这实话违背常理,按理说就算何枫淇打了她,她也会屁颠屁颠地跑回家的。但哭得太累了吧,也因为是在罗洛澄面前吧,他是那么一个无比值得依赖的朋友,此时此刻,沈采薇想允许自己小小地任性一下。
罗洛澄轻轻地叹口气:“这样啊,那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呃?”
“你等我一下。”他去找了她的指导老师,借口让她去会计事务所帮个忙,沈采薇挺惊讶的,她这个指导老师平时不大好讲话的,这回居然一口答应了。
“你带我去哪?”两人坐到了车上时,沈采薇问道。
“上次我们一起吃早饭时,你说抬头看了云,现在我们去看海,怎么样?”
“看海?”
这座城市里有海?沈采薇很迷茫,但这座城里有的,她知道几样呢,她只知道有个何枫淇。
随他坐上了他的车,汽车驶上高速,进入省道,出了隧道,路两边的蒲苇和水光相映成辉,仿佛路和水之间隔着一个画卷般的梦境,如幻似影,这是沈采薇第一次认真打量这座城市郊外的美景,原来这座城市里美的,也不止一个何枫淇。
她瞥了一眼貌似心无旁骛开车的罗洛澄,随着交往的深入,他们已熟到沉默时并不觉尴尬了,反而倒像是彼此在安静中倾听来自友谊的陪伴的声音。何曾想到呢,竟是他领着她感知大千世界的美轮美奂,在枯燥乏味的油盐酱醋中埋下一粒粒爱的种子,何曾想到呢,这个人竟不是何枫淇。
“到了。”他轻声道。
沈采薇正偏着头望向大地之光,没有听到,罗洛澄看看她可爱又傻气的模样,想笑,却又是苦笑,过了一会,沈采薇问道:“额,为什么要把车停在这?”
“我们到了。”罗洛澄笑着道,不过笑容很快消失,她是那么惹人怜爱。
“到了?”沈采薇不自觉从车窗探出头去找大海:“哪呢?”
罗洛澄一笑,一个女孩天性中的可爱装是装不出的,他下车为她打开车门:“走下这条坡才能看到呢。”
“啊!”她朝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脚刚粘地,鼻尖即冻得通红,罗洛澄觉得这个红点特别有意思,如同是过年时在白馒头上镶的红点,朝气蓬勃的,充满了对未来的展望气息,他的精神支柱热气腾腾的。
热气腾腾的沈采薇忙不迭地去下坡,罗洛澄急忙跟上她,不适合牵着她的手,那就护她左右,以防她一个不小心会摔下去,他给了她一条围巾:“今天风大,系上吧。”
是条白色的绞花围巾,缝着几排黄豆大小的珍珠,丝线光滑,针脚密实,有种朴素的惊艳感,围巾上没有吊牌,他也不说是新的,倒像是担心她受凉,随手翻出的。
她昨天戴的围巾上破了一个洞,并试图用小别针掩饰住,但还是被他看到了,他不会去戳穿的,小心翼翼地维护着她的自尊。而且他觉得不管她穿成什么样都没有关系,他喜欢的是沈采薇的灵魂,那他为什么还要为她买新衣物呢,因为他知道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
他用心,用情,用细致入微揣摩着她需要和想要的,而他想给她的,才不仅仅是那些不值钱的小玩意。
沈采薇接过围巾,不适合由他来为她戴,她就自己戴上了,一缕发丝垂了下来。冬天的野花星星点点,成簇成簇的,沈采薇看到一大片粉色白色相间的花,赞叹道:“这是什么花呀,好美啊。”
“蓼花,诗人笔下最美的花。”
沈采薇诧异地朝他一笑:“你懂得好多。”
“公园里到处都是呢。”
沈采薇神色顿时凄楚,老家的亲戚朋友来游玩,把她当作半个“土著”,毕竟在这学习工作了十多年了,但她陪玩时也要上网查当地的名胜古迹,做攻略,一路导航,公园更是难得去的。
“那长在水边的是什么?你也知道的,对吗?”沈采薇问道,她觉得罗洛澄真是无所不知。
“是香蒲。”
沈采薇点点头,很惭愧,不过还没看到海,已经低头看了大地了。
“我们小时候把香蒲叫作香肠草,因为长得像香肠嘛,夏天的时候在院子里点上几根,可以驱蚊。”
“我老家的河很少,我没见过这种植物。”
“你老家有什么好玩的?能跟我说说吗?”
“我老家不是东北,但司机也都是活雷锋,有一次我下了公交车,才发现新买的衣服落在车上了,这时又来了一辆车,我就跟司机说我有东西丢前面那车了,司机让我别急,他帮我去追,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开太快,一直追到司机们休息吃饭的地方,司机说来都来了,那就一起吃饭吧,于是我不仅拿到了失而复得的衣服,还蹭了一顿饭,吃到了超级好吃的回锅肉。”
罗洛澄不禁笑了:“说的我都想去你的家乡看看了。”
“额?我的家乡吗?就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县城,比这差远了。”
“那我更想去了,我还没去过县城呢,县城有什么特征?”
“特征嘛?热闹,淳朴,人情社会,大家爱八卦,一家发生了什么大事,没两天,全县城就传遍了。”
“你们那有什么美食吗?”
“美食多了去了,卤牛肉,狮子头,甜口的酱菜......”
“把酱菜做成甜的?”
“其实也不是刻意做成甜的,就是吃起来是甜的,回味后呢,酸甜苦辣五味都有。”
“就像人生五味杂陈。”
“你真会总结。”
“是你描述的好。”
“我是客观陈述,还有吧”,联想到年少时无忧无虑,对爱情充满憧憬的时光,沈采薇的眼睛里掺杂进泪水:“我们县城里虽然没有海,但是那会《听海》风靡的时候,县城的大街小巷里都放着这首歌,不管走到哪里,整个人都被熟悉的旋律包围着,特别有......”
“有安全感。”罗洛澄接话道。
沈采薇静了一分钟,他说到了她的心坎上,但这样的“心有灵犀”让她很没有安全感,怎么可以.......
她转换话题,说起家乡的其它事,越说越起劲,简直要滔滔不绝了,从来没有一个和她不是来自一个地方的同学或者朋友对她的家乡如此感兴趣,她也从来没有过像眼下这般健谈,但当一个人在异乡生活不如意的时候,是格外想同别人说一说生养了自己,给予了自己慰藉的故土的。
罗洛澄都明白,他也爱听她说,不管她说什么,他都爱听。
他明白倾听,同样是对她的一种守护。
他们并肩行走在花草环绕的小道上,罗洛澄用余光偷偷收纳眼中的沈采薇,不再是一只孤零零的柿子了,她戴着白色的围巾,映着她橘红色的毛衣,仿佛是大雪纷飞的天气里,从遥远的远方朝他奔赴而来的一团火,将他因家庭的寒冷而冰封的心烘得滚烫滚烫的。
他们一起漫步在雪中,一不小心就走到了白头。
哪怕是以友情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