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卖书
“子渊,大清早便来寻我,是写书遇到什么问题了?”
陶大郎现身。
平日他和孟川除了讨论话本小说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多余的交集。
“我已经把你想要的志异杂文写好了。”
孟川淡淡说了句。
“哦?”
陶大郎正亲自给他倒茶,突然惊讶道:“写好了?这么快?”
言语间,热水溢出杯子,连忙回神,这时已有小厮拿起一块抹布走过来。
他挥了挥手,示意无恙,不耐烦道:“你们也曾见过孟郎君,怎么连杯茶都不给人家倒?平时教给你们的待客之道呢?”
“东家,是我们疏忽了。”
“下不为例!”
...
见到这一幕,孟川笑了笑,以前也没见你这般招待我啊!
顿了顿,直言道:“好了,我不渴,还是说正事吧。”
一桩小事,若非陶谦提及,他根本就不会注意。
“好,说正事,子渊,你真将稿子写好了?以往让你写篇稿子,可至少都得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这次怎么这么快?”
陶谦不由怀疑起稿子的质量。
“你被关进牢里的这段时间,我曾外出取材,结识了一位老儒生,听他说了不少的奇闻异事,令我茅塞顿开,所以写书自然就快些了。”
孟川先是将‘煞鬼篇’的稿子递给对方,至于‘聂小倩’,则不用这么急。
凡事要留一手,好坐地起价。
陶谦可是个奸商。
他接过稿子,认真审查。
只是看了第一句话,便由衷的点头称赞道:“子渊,看来你确实改变不少,终于尝试着写通俗话本了。”
此前,他让孟川写的稿子,都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故事情节也不行,可现在写成了通俗话本,一些细节以及故事的逻辑性,都能得到良好的展开。
不至于让平凡老百姓看不下去了。
“称不上改变,只是写书这事,总得要经历成长才行。”
在孟川眼里看来,前身的写作手法,极为幼稚,明明写书多年了,可是一些新手常见的问题,他还是犯个不停。
比如,为了衬托出自己的文采,通篇采用文言文的写作方式,还滥用词语堆砌,让人根本看不下去。
小说,最重要的是故事情节。
当然,这也是他写了多年网文,才悟出的一个粗浅道理。
若用文言文写作,也不是不可以,但最起码,得将故事写出来,人家祖师爷蒲松龄写的就是文言文,就很有故事感,逻辑也不差,所以《聊斋志异》这部作品,得以大火,流芳百世。
但是有些人不仅连故事都写不出来,甚至为了让自己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文学性’,还滥用词汇堆砌,一些地方,根本就是词不达意。
当然,更有甚者,为了让自己的小说看起来‘高大上’,不会用文言文,还偏用,这就导致全篇陷入了不文不白的尴尬境地,这是一部小说作品最大的忌讳。
孟川尽量避免这些新手容易犯的问题,直接将自己的作品定义为通俗话本,换句话说,就是生前写给人看的,不是死后让人拿来怀念的。
前世一些作家,做不到改变,执拗的性格使其无法迎合市场,还偏说编辑不识才,读者文化水平太低,看不懂自己的著作...都是写文字拿来卖钱的,说这么高尚作甚?
这岂不就是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
真要是一心只求文学性,就别靠书赚钱,想靠写书赚钱,就放下身段,多去学习。
这是孟川总结的经验。
无论前世今生,他都认为,真正的有才之士,是不会被埋没的,当然,除了那些自诩不凡的‘天命作家’,这种人一向偏执的认为,自己作品不火,不能怪自己,要怪就怪编辑不给推荐,读者不给打赏。
殊不知,不懂得‘应时思变’的作家,肚子里恰恰是没有多少墨水的,不仅无才无德,整日还无病呻吟。
孟川不想做这种人,所以他必须要结合当前世界的文化,突出自己的写作手法,来思变图强。
所以,就有了改良版的‘煞鬼篇’出现在陶大郎的手里。
他从不觉得,自己写书是为了文学,也从不认为,自己是一名读书人或者文人,他只是一个俗人,靠写书谋生,仅此而已。
先历世俗,后知大雅。
只有卸下伪装的俗不可耐,才是最为尊贵的‘雅’。
“好!好!好!写得好啊!一眼就透,无需细细揣摩,不料孟兄你初写通俗话本,便就达到如此境界,当真妙哉!这煞鬼外貌、怕网和避煞方法,写得也是神乎其神,当真确有其事?”
陶谦看完整篇故事,赞不绝口。
孟川不假思索道:“假假真真,真真假假,有人信便为真,不信便为假,这东西,哪儿说得清楚?”
故事里都已经交代了,切勿按照书中所写,捕捉煞鬼...要是有人真信了,那他也没办法。
“甚好,不知这些方法,子渊兄是从何处知晓的?”陶谦好奇询问。
孟川回应道:“此前游历,见到过一位老前辈...”
“停!这不重要!”
陶谦道:“说实话,我读过这么多年的杂文异事,这篇故事,足以称得上是佳作,只是...这与我拜托你写的内容,好像没有太大关联吧?”
孟川挑了挑眉头,“别傻了陶大郎,方与县的事情能写?即使你把县衙吹到天上去,一旦引起任何不好的事情,你我都会首当其罪。”
“说的也是...”
陶大郎思虑再三,开口道:“这篇话本我很满意,等我一下,我去给你拿银子,但是要提前说好,这篇杂文,你不得在贩卖给任何人!而且你以后有了任何的新稿子,第一时间得卖给我!”
孟川点了点头,当作回应。
‘煞鬼篇’的结尾,他稍稍改动,将妇人的死,归咎于煞气之上。
大概故事情节就是,妇人的丈夫死了,到了回煞之日当天,有煞神来代替地府,暂时将死者魂魄关押,防止在这一天,死者魂魄融入尸体当中,成为煞鬼。
可惜,煞神喜食,看到死者的无数贡品,心中犯了贪吃的念头,在吃饱喝足之后,被许多人的‘生气’赶跑,然后死者丈夫融入尸体中化为了煞鬼,基本与常人无异,只是不能久驻阳光下。
煞神因为没有将死者魂魄关押,受到了惩罚,被当地城隍刑拘二十年。
后来,妇人前去城隍庙烧香,恰巧城隍神外出办事,又无意间看到了即将被释放的煞神,它为了报二十年牢狱之苦,将煞气侵入妇人体内。
这妇人回到家中,煞气便已蔓延到心脏,然后死了。
煞神也因为用煞气害人,被城隍知晓,又关了数十年…
既然那妇人是被煞气害死的,那么陶大郎就有足够的文章可以做。
当然,宣传方面的事情,跟孟川就没什么关系了。
接过陶谦手中的三两银子后,他当即揣在怀里,又趁机拿出了‘聂小倩’的稿子,笑道:“你拜托我写的文章,我已经给你了,只是前不久我这里还写了一篇杂文,你且看看,值多少银子。”
“之前写的?咦...也是通俗话本?”
陶谦接过稿子,开始认真的看了起来。
而且还是逐字逐句的看。
显然,利用网文黄金三章定律写法去改善聂小倩故事的孟川,成功做到了开篇引人入胜的目的。
当全部看完之后,陶谦方才呼出一口浊气,故作摇头道:“这篇话本,写的不如煞鬼篇好看啊!”
我信你个鬼,你个奸商...孟川嘴角微微上扬,淡淡笑道:“好不好无所谓,因为这篇聂小倩的故事,我并不打算以买断的方式卖给你,而是分成,咱俩定个契约。”
如果聂小倩的故事得到良好的宣传,那么很有可能会成为像前世‘白蛇传’那种经典的民间传说。
所以,这篇故事的价值,远超煞鬼篇。
孟川一开始就做好了打算,不能以买断的形式直接卖给陶大郎。
分成是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分成?”
陶谦看过无数杂文,自然是清楚这篇文章的重要性,于是他心中打起了鬼主意,“子渊,以你的名气,现在还不足以达到与我们书铺签订分成契约啊...而且,我给你的那三两银子...”
话还未说完,便被孟川抢言道:“那三两是煞鬼篇的价格,与聂小倩毫不相关。”
他将聂小倩的稿子从陶谦手里夺了回来,重新揣在怀里。
即使对方看了全文也没关系,他若是敢抄袭,那么今后就别想在方与县境内收到任何杂文。
县学虽然不及县衙,但是也有一定的份量。
陶谦也不会傻到触犯行业的忌讳。
因为一旦这样做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得罪了全县的小说家以及县学所有秀才,他不敢冒这样的风险。
且不说今后孟川能在科举一道上走多远,即使不走科举,也保不齐他有什么同窗或者师长有着通天背景。
总之,拥有着秀才功名的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商人能够得罪的,即使有时候身无分文的秀才还要看商人的脸色行事。
与其花大价钱行贿官员,形成官商勾结的利益链向孟川施压,倒不如将行贿的部分钱给孟川,省了事也解决了麻烦。
所以,说一千道一万,陶谦是个商人,不会做出得罪人的事情来,尤其是还想将书铺做大做强的前提下。
他尽管可以去做倒打一耙的事情,即告孟川抄袭,只不过,这样的做法,不会让孟川臭名远扬,而是他会受到所有读书人的唾弃。
至于有些书生,也千万不要想着碰瓷,就是所谓的,这篇故事不是他所写,但他偏说是他写的,如果这样做的话,会让他同时得罪原作者与书铺掌柜...
然则,无论前世今生,这样的事情,都是有发生过的,在原作者不追究的情况下,很难制止,使抄袭成风,内容同质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