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亡象牙白

兴亡象牙白

1

中国传统文学中最大的抒情主题,不是爱,不是死,而是怀古之情、兴亡之叹。这个特征,不仅表现在作品的数量上,更是颤动于每位作者的思维习惯、寻访敏感和表述模式间。某个地方,如果曾经留下过王侯钟鼎、将军营寨或名士茶座,此刻却只剩颓垣碎瓦、荒草冷月,中国文人一旦知道大多会找去,而且产生着魔般的感动。这种感动常常连心理程序、凭借词汇也完全相同,可见是一种集体症候。

怀古之情、兴亡之叹表明,中国文人在整体上倾向于历史体验,既迷醉于感同身受的历史幻想,又迷醉于匹夫有责的历史责任,只可惜历史太长,步子太慢,循环太多,经常同义反复,不能不满心徒叹无奈,满嘴陈词滥调。

欧洲的历史演进方式与中国很不一样,慢步循环的圆圈不多,同义反复的机会不大,因此虽然也有怀古之作,却未曾形成表述模式、集体症候。

见到罗马城里颓然挺立的千年建筑,尤其是见到市中心古罗马广场区的废墟,我原以为早已抹去的兴亡感慨勃然冒出。心里明白身在欧洲而重蹈青衫书剑式的吟咏老套很不合时宜,几次丢开却未能如愿,只得静下心来想想为什么罗马比欧洲其他城市更能让一个中国人产生兴亡感慨。

世间有些废墟很壮观,但我对它们以前的功业知之甚少;有些名人故居很亲切,但主人与王朝的兴亡关系不大。惟有在罗马,是废墟而直通历史主脉,是帝王而早就为大家熟知,于是一阶一柱都会激发出深远而浩大的叹息。

但是我又相信,产生于罗马的兴亡感慨不会重蹈中国文人的吟咏老套,不会终结于白发渔樵、废殿碧苔、老月青山。其原因,在距离,在空间,在对象的转换和我们本身的转换。

2

你看,一见到元老院的废墟,我就想起恺撒——他在这里遇刺。那天他好像在演讲吧?被刺了二十三刀,最后伤痕累累地倒在庞培塑像面前。

我低头细看脚下,猜测他流血倒下的地方。这地方一定很小,一个倒下的男人的躯体,再也不可能伟岸,黯然蜷曲房舍一角。但是当他未倒之时,实在是气吞万里,不仅统治现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比利时,而且波及德国莱茵河流域和英国南部。他还为追杀政敌庞培赶到埃及,与埃及女王生有一子,然后又横扫地中海沿岸。英雄世界的收纵开阖,实在无可限量。强大生命对于空间的挥洒,简直匪夷所思。

但是,放纵的结果只能是收敛,挥洒的结果只能是服从。就连恺撒,也不能例外。当他以死亡完成最彻底的收敛和服从之后,他的继承者、养子屋大维又来了一次大放纵、大挥洒,罗马帝国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当作了内湖。

我有幸几乎走遍了恺撒和屋大维的庞大罗马帝国属地,不管是在欧洲、亚洲还是非洲。在那里,经常可以看到早已残损的古罗马遗迹,一看就气势非凡,精雅而又恢宏,甚至直到今天还足以睥睨周围一切其他建筑。我相信,当茫茫大地还处于蒙昧和野蛮阶段的时候,罗马的征服,虽然也总是以残酷为先导,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文明的征服。

站在那些地方,我总是一次次对罗马进行重新解读。一种洁净的象牙白那么自信地随着铁蹄和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交通网络撒遍如此辽阔的空间,等铁蹄和大道早已成为遗迹,这些象牙白依然在各地自信着,于是它也就牢牢地占据了时间。

一切伟大从外面看是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从里面看则是一种无比智慧的秩序。秩序对于周边的无序有一种强大的吸附能力和整合能力,但是无序对于秩序也有一种不小的消解能力和颠覆能力,谁胜谁负,主要是看秩序能包含什么样的智慧浓度。罗马的智慧浓度集中体现在它的法制精神上,因此当我看到埃米利亚会堂遗迹又站住了。这座建筑的功用考古学家们历来都有争论,有的说是法庭,有的说是商业会所,我希望它是法庭,因为古罗马的法制精神需要有一些像样的遗物让人纪念。

说起来古希腊也有不错的法律观念,可惜羼进了太多伦理学和美学的成分,不纯粹了。罗马法力图按照最简单、最朴素的自然法则来协调人间事务,划出明确的戒律,建立正义的基础。当然由于奴隶主特权的膨胀,罗马每天发生的残暴事件也骇人听闻,使得这种法制精神带有很大的褊狭性或理想性,但即便这样,从罗马历代帝王到大批开创性的法学大师,出于帝国大统和社会有序的目的,为法制建设做出了极广泛的贡献。尤其是立足古典人本思想而建立的私法几大体系,简直可以跳过中世纪直接为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所用。甚至直到今天,可说全世界每个法庭的诉讼现场,都或多或少地反射着古代罗马的经典幽光。

伟大见胜于空间,是气势;伟大见胜于时间,是韵味。古罗马除气势外还有足够的韵味,使它的气势也沁水笼雾,千年不燥。你看那个纵横万里的恺撒,居然留下了八卷《高卢战记》,其中七卷是他亲自所写,最后一卷由部将补撰。这部著作为统帅等级的文学写作开了个好头,直到二十世纪人们读到丘吉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时还能远远记起。

恺撒让我们看到,那些连最大胆文人的想像力也无法抵达的艰险传奇,由于亲历亲为而叙述得平静流畅;那些在残酷搏斗中无奈缺失、在长途军旅中苦苦盼望的风范,因由营帐炬火下的笔画来弥补,变得加倍优雅。

伟大的史实一旦被朴素叙述本已大气磅礴,更何况添加这番迷人的流畅和优雅!我认为,欧洲最优秀散文背后隐藏的骑士风度实由恺撒的散文演变过来。与人们平常误会的相反,起源于“统帅文学”的这一支脉,并不表现为夸张、豪迈和狂躁。伟业既已铸就,功臣就是本人,笔端必然是举重若轻,恬淡安详。

这便是罗马的韵味。

罗马的韵味倾倒过无数远远近近的后代。例如莎士比亚就写了《尤利乌斯·恺撒》、《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等历史剧,把古罗马黄金时代的一些重要人物一一刻画,令人难忘。尤其是后一部,几乎写出了天地间最有空间跨度、最具历史重量的爱情悲剧,冰冷的铁血功罪拌入了荒诞的艳丽人性,连废墟都具有了永久的生命质感。

既然提到了安东尼,那么我要说,这位在舞台上见过多次的痴情将军,有一件事令人不快,那就是他对西塞罗太残忍了。西塞罗是他的政敌,发表过不少反对他的演讲,自己也有过残忍的主张,后来遭逮捕并被杀害,这算是政治恩怨,我们可以搁置不论;但西塞罗毕竟是古罗马最优秀的散文家,他把古希腊各位散文大师的精粹汇聚于自己行云流水般的文笔之间,安东尼怎忍心,割了他的头颅带回家欣赏,然后又长久悬挂在他平日演讲的场所,让众人参观。正因为这个举动,我对安东尼后来失去爱情、失去朋友、失去战争而不得不自刎的结局,没有太多的惋惜。

3

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的皇帝总是有好有坏,不必刻意美化和遮掩,但也有极少数皇帝,坏到人们不愿再提起。

尼禄(Ne

oCla

diusCaesa

)这个名字,我早有关注,但一到罗马就被一种好心情所裹卷,生怕被这个名字破坏掉,因此一直避讳着。今天去斗兽场,听说前面就是尼禄“金宫”遗址,心想终于没有避开。

我以前关注他,与讲课有关。我讲授的《观众心理学》里有一个艰深的课题:尼禄在日常生活中杀人不眨眼,一到剧场里看悲剧却感动得流泪不止,这是为什么?人们很容易猜测是以虚情假意欺骗民众,但他的至高地位和行为轨迹否定了他有欺骗的必要。这个课题关及人类深层心理结构的探索,我的历届学生都不会忘记。

说尼禄杀人不眨眼,实在是说轻了,因为这会把他混同于一般的暴君。他杀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妻子、弟弟和老师,听起来简直毛骨悚然。当然这种杀戮与宫闱阴谋有关,例如他的母亲确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且不去细论;让我愤怒的是,公元六十四年一场连续多日的大火把罗马城大半烧掉,这个皇帝居然欣喜地观赏,还对着大火放声高唱。火灾过后为了抑制民愤,胡乱捕了一些“嫌疑犯”处死,而处死的手段又残忍得让人不知如何转述。例如把那些“嫌疑犯”当作“活火炬”慢慢点燃,或蒙上兽皮让群犬一点点撕裂。

这样一个人,居然迷醉希腊文化,亲自登台表演。甚至,当他发现罗马人对他的表演不够推崇,居然花了一年时间在希腊从事专业演出!这个现象,真要让我们对艺术文化与人品人格的对应关系打上大大的问号。

我注意到,欧洲史学界早就有人发现了尼禄身上的某些积极面,也有学者试图寻找他种种恶行怪状的遗传学原因和后天教育原因。我感兴趣的问题要大一些,那就是:尼禄的出现对于罗马是必然的吗?他的来去对于罗马的历史命运,没有多大影响还是正恰相反?

如果说,一个国家最大的灾难莫过于人格灾难,那么,尼禄十余年的统治也像那年在他眼前燃烧的大火,对罗马的损害非常严重。人们由此产生的对于罗马的幻灭感、碎裂感、虚假感,无异于局部的国破家亡。惊人的光辉和惊人的无耻同根而生,浓烈的芬芳和浓烈的恶臭相邻而居,尼禄使罗马有了自己的阴影,从而变得更加立体,更加质感。所幸的是,不是尼禄消化了罗马,而是罗马消化了尼禄。

4

罗马帝国最终灭亡于公元四七六年,最后一位皇帝叫罗慕洛斯·奥古斯都。当代瑞士出生的剧作家迪伦马特写过一部《罗慕洛斯大帝》,可谓精彩纷呈。几年前曾有一些记者要我评点二十世纪最优秀的剧作,我点了它。

迪伦马特把这个剧作称之为“非历史的历史剧”,说明剧情与历史事实相去甚远,但在基本精神上,他却写出了罗马帝国覆亡的必然性,并由此引出了普遍哲理。

在迪伦马特笔下,罗慕洛斯面对日尔曼人的兵临城下,毫不惊慌,悠然养鸡。他容忍大臣们裹卷国库财物逃奔,容忍无耻之徒诱骗自己家人,简直没有半点人格力量,令人生厌。但越看到后来越明白,他其实是一位洞悉历史的智者。如果大车必然要倒,妄图去扶持反而是一种骚扰;如果历史已无意于罗马,励精图治反而是一种反动。于是,他以促成罗马帝国的败亡来顺应历史,而且让自己的生活形态和人格结构一起败亡。他之所以坚守王位,就是怕别人按照一般逻辑来挽狂澜于既倒。他太了解罗马,知道一切均已无救。拼命抢救于无救,是人间最大的悲剧。

但是,作为战胜者的日耳曼国王更有苦衷。他来攻打罗马是为了摆脱自己的困境:他没有儿子,按传统规矩只能让侄子接班,但这个侄子是一个年轻的野心家和伪君子。国王既已看穿又别无良策,只能靠攻打罗马来投靠罗慕洛斯,看看有没有另一种传位的办法。

于是,罗马必败无疑,日耳曼必胜无疑,但在这两重必然性背后却另有相反的文章。败亡者因知道必败而成了世界的审判者,胜利者因别有原因而浑身无奈。由此联想到人类历史上的多少胜败,掩盖了大量深刻的内涵。

我认为这是最高层次的喜剧,也是最高层次的历史剧。

跳开艺术,回到真实,我又低头俯视脚下。

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的市中心十分凄凉。

本来市中心的罗马市场是与自由政体一起繁荣的,奥古斯都独裁时期曾一度衰落,后因罗马帝国征战所占领的土地越来越大,财富超常汇集,罗马市场重新热闹。罗马帝国一灭亡,这里立即荒凉,不久甚至连人影也看不到了,成了一个彻底的废墟,只有野草冷月与断柱残石相伴,除了遗忘还是遗忘。

文艺复兴时大家对希腊、罗马又产生兴趣,但对希腊、罗马的实址又不以为然,当时还没有实证意识和缅怀心绪。文艺复兴需要兴建各种建筑,缺少建筑材料,这里堆积着大量古代的象牙白石材,于是一次次搬运和挖掘,没有倒塌的建筑则为了取材而拆毁。其实这里早已是一片放牧牛羊的野地,要挖掘石材时,把牛羊赶一赶,挖完,再让牛羊去咬食野草。

考古发掘,是十八世纪以后的事。

难得这片废墟,经历如此磨难,至今还豪气夺人、威势犹在。

可见,在一千多年与野草冷月的夜夜秘语中,它们没有把自己的身份降低,没有把自己的故事说歪。

5

今天的罗马,仍然是大片的象牙白。只不过象牙白已经苍老,不再纯净,斑斑驳驳地透露着自己吓人的辈分。后代的新建筑当然不少,却都恭恭敬敬地退过一边,努力在体态上与前辈保持一致。旁人一眼就可看出它们筋骨强健,但它们却把全部尊荣让给了年岁。结果在静寂无声间对峙出一种让人不敢小觑的传代强势,这便是今日罗马的气氛。

就在写这篇笔记的三小时前,傍晚时分,我坐在一个长满亭亭罗马松的缓坡上俯瞰全城。应该是掌灯时分了,但罗马城灯光不多,有些黯淡。正想寻找原因,左边走来一位散步的长者。

正像巴黎的女性在整体气度上胜过男性,罗马男人在总体上比罗马女人更有风范,尤其是头发灰白却尚未衰老的男人,简直如雕塑一般。更喜欢他们无遮无拦的热情,连与陌生人打招呼都像老友重逢,爽爽朗朗。此刻我就与这位长者聊上了,我立即问他,罗马夜间,为什么不能稍稍明亮一点?

“先生平常住在哪个城市?”他问。

“上海。”我说。

他一听就笑了,似乎找到了我问题的由来。他说:“哈,我刚去过。上海这些年的变化之大,举世少有,但是……”他略略迟疑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不要太美国。”

细问之下,才知他主要是指新建筑的风格和夜间灯光,那么,也算回答了我的问题。

他把头转向灯光黯淡的罗马,说:“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我并不完全同意,但心里也承认这种说法非常大气。不幸的是,正是这种说法,消解了他刚刚对美国和上海的批评,变成了自相矛盾。因为在罗马面前,美国和上海都没有历史,它们不能怀抱着几千年的安详,在黑暗中入梦,必须点亮灯光,夜以继日地书写今天的历史。

说上海没有历史我又于心不甘,脑中浮现出外滩的一溜象牙白和灰褐色。那是欧洲文明登陆华夏的百年印记,由于两种宏大文明的擦撞和交汇,另有一番戏剧性的欢悦和悲哀。那个年代意大利已经不是擦撞和交汇的先锋,尽管它早早地派出过马可·波罗和利玛窦。作为擦撞先锋的英国、法国,以及跟随其后的美国、德国,追根溯源,其文明的共同根子还是离不开罗马的象牙白。那整片整片、既老旧又经典的色彩分出了一小溜来车拉船装,镶到了太平洋西岸,镶到了上海。与它对峙的东方色彩满地都是,但要论定足以与罗马大致对等的源头,好像应该是昔日的长安。

这么说来,上海是两部悠久历史的擦撞处。擦撞迟早会发生,擦撞于何时何地却有点偶然。但既然擦撞到了也就构成一截短短的历史,尽管与两个擦撞主体所理解的历史相比,那只是烟光一闪。十年前我发现人们过于鄙视上海这个擦撞处,甚至连当地人也产生了自卑,为此曾去粗粗梳理了一下那截短短的历史,写了一点文章。怎料几年下来一看,对那截历史的沉湎似乎已经不浅。沉湎于纷飞战火夹缝间的零星时日,沉湎于贫困大地边缘那一层薄薄的象牙白,越说越玄地把这一点时日夸张成一个重要年代,把这一个薄层夸张成一个独立世界,好像真有多少高贵的情调、幽怨的灵魂在那里旋转。其实当一些西方流浪者和东方逃难者相遇在江边海滩总会有一些故事,却也不会有多少可供长期挖掘的潜藏。幸好上海人多数不作这种沉湎,他们这些年来评价最高的新建筑是上海博物馆,那里展出的文物横贯数千年,完全不受这座城市的局限。这些上海人如果到罗马一看更会明白,自己城市的早年遗留究竟处于什么地位。欧洲造一座教堂都要花费好几百年,上海其实是投入了一场延续百年的兴建工程,重头土木完成在最近几年。上海人如果没有这样的时间认知,以后还怎么到西安去,到罗马来?

那么,罗马的象牙白已经变成了一种古老的启示、无声的告诫。一个悠久的文明之邦总有太多的细微末节值得摩挲,但不能在这种摩挲中丧失整体气韵。整体气韵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承载,最能割碎它的,不是灾祸,而是地域性的兴奋和时段性的迷醉。一旦割碎,就很难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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