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第二次会见
离“分尸”案开庭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苏了了终于幸运的在开庭前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刷到了一间会见室,在堪比春运抢票的看守所网上预约活动中可谓脱颖而出。
这次会见,解忧没有打算让赵鑫过多的释放他的表达欲。这些天她看了案卷,结合赵鑫在上次会见中的种种表现,觉得过失致人死亡的确还是有点牵强,所以已经放弃了这个方向,今天打算跟嫌疑人把辩护思路落实一下。同时最主要的是她怕赵鑫庭审中出现翻供这种意外事件,如果翻供被怀疑是律师教唆的,那对律师来讲就很麻烦了,所以这次会见要把翻供的危害性再给嫌疑人灌输一下。虽然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赵鑫已经承认人是他杀的,多次撞击受害人系故意行为,但为了防止赵鑫这种喜怒无常的嫌疑人当庭翻供而殃及到律师,还是要给他再做一份笔录。
“下周一开庭接到通知了吧?”解忧按照惯例询问一下嫌疑人对案件进展情况的了解。
“接到了。没想到你们又来一趟。”赵鑫看到律师又有点激动,似乎在说你们两个女人竟然没被我吓着。
“我看了咱们这个案子的全部卷宗,发现你从第一次接受警方讯问的开始就已经承认了受害人是你杀的,并且认可了警方说的多次撞击受害人头部是出于故意,而不是有什么外界因素导致的不得不这么做,这一点你现在还有什么异议吗?”解忧边问,边示意苏了了可以开始记录了。
“是的,人是我杀的,多次撞击是怕她醒过来,怕她还吵着要走。”赵鑫机械的回答。
“嗯,作为律师,我们要在庭前提示你,希望你跟我讲的,跟警方坦白的,以及之后在庭上叙述的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尽量保持前后一致,如果出现当庭翻供的情形,且翻供后又没有有利的证据支持你的翻供行为,那将会迎来严重的后果,并且之后的辩护中关于坦白,认罪态度良好这些可能会减轻刑罚的辩护点,就都不会被认可。这个你清楚了吗?”解忧继续问。
“这个坦白能不死刑吗?”赵鑫问。
“我刚刚说的你听清楚了吗?听清楚了,在这一页给我们签个字,后面我会给你讲咱们的辩护思路和关于减刑的问题。”解忧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且让他先把最关键的笔录签字确认一下。
赵鑫稍微看了看苏了了递过来的笔录,然后签字按手印,又顺着铁窗递了出来。
字一签完,解忧今天的任务就完成的一大半。她吐了一口气,开始娓娓道来辩护思路:“目前这个情况,警方证据和你自己的口供契合度很高,能够互相印证,想摆脱故意杀人这个罪名的几率很低,我们的辩护重点还是从一些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上入手,也就是刚才说的坦白,激情杀人主观恶性小,不是累犯,过往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害人也有一部分过错在先,等等。但是这些都不是一定会达到减刑目的的情节。在这些情节的作用下,减刑就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必然导致减刑。能听阴白吗?”解忧小心翼翼的解释。
“懂了,那我要是到时候不承认是故意杀人,就说是不小心把她推到墙角的,你们还能帮我辩吗?”赵鑫似乎想到了些什么。
“这个我刚才我也说的挺清楚的,想摆脱故意杀人光靠口供是不可能的。”解忧示意苏了了这个问题可以不用记录,然后继续给赵鑫做解释“刑罚这件事不是看你承不承认,而是看证据能不能证阴,找到的监控视频,尸块,作案工具,作案场所环境样本,验尸报告,这些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你无论当时主观想法是什么样子,这些客观证据已经可以相互印证。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那尸检报告我相信不会跟现在一样。我们呢就是给你分析这个利害关系,无法控制你的心理活动,不过你自己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为自己辩护的思路,我们双方的思路可以不同,法庭允许我们不同,比方说律师说故意杀人有从轻减轻情节,你可以自己辩护过失致人死亡,这都是可以的。当然你也可以提出不需要律师,由你本人自辩。
“就是说可以我说我的,你们说你的,是这个意思吧。你们能来给我辩护,是缘分,我不会拒绝的。”赵鑫说。
苏了了听得一身鸡皮疙瘩,内心强烈的反感,脑子里萦绕着“可再也不想有这样的缘分了……”
最后解忧又核对了几个基本信息,然后在管教的监督下让赵鑫在后面的笔录中按页签了字,结束了这次会见。
路上苏了了赶紧问:“主任,像刚才管教不在的情况下,让他签字合规吗?”
“正常情况下签笔录是没问题的,因为笔录都是咱们写的,内容自己能控制。而且签完不是还会拿回来吗。千万不要传递其他东西就行。刚才的笔录我是考虑到这个人阴晴不定的,怕他后面结束会见的时候不给签字,所以着急稳住他,趁他好说话的时候赶紧签,这个因人而异,一般的嫌疑人不会这样,这不是咱碰上了这种变态的了吗。签这个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咱们自己。如果周一他翻供了,说人不是他杀的,搞幺蛾子,那肯定要先找咱们律师了解情况,看看是不是律师教唆的。咱们到时候把笔录拿出来,看我们说的清清楚楚,翻供需要证据支持,没有新证据我们律师不同意你翻供,你要翻供结果很严重你自己承担。我们该提示的提示到了,也劝过他不能翻供,他自己签字确认了的,出现意外不关我们的事。律师执业要长远,必须要先保护好自己。”
苏了了点点头,感叹着刑事案子风险真的很大,心里却暗暗窃喜自己的第一个刑事案子就这么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