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镖师(1)
——瘦马难渡西风道,英雄难敌美人娇。
1.
江湖中有三大镖局,分别是兴隆镖局,会友镖局,长风镖局。
兴隆镖局总镖头名唤张启之,江湖人称“神拳”,早年师从少林,习得一手好拳,之后归俗,与同胞兄弟张合之一起办起了拉挂子的活儿,成立兴隆镖局不过二十余载,便一跃成为了江湖三大镖局之一。
而会友镖局却是江湖中的老字号,开荒人乃是百年前身负盛名的“单刀”郑邑城,而今当家总镖头也正是郑邑城郑老人家的第五世孙,郑冉冉。
最后的长风镖局,成立不过十余年,便成为这三大镖局中实力最强,人脉最广的镖局。实乃长江后浪推前浪,后起之秀,不容小觑。不仅如此,长风镖局总镖头沈长风,也是黑白两道通吃,善于左右逢迎,广交天下豪客。剑法卓绝,颇有当年“剑神”风范,于是短短几年便博得了“玉面柔情剑”这一美名。
花盈便是长风镖局的一名镖师。跟随沈长风数年,颇得沈长风信任。
不管多么重要的走镖任务,沈长风都会想也不想的就全权交给花盈负责。
这次也是一样。
因为他相信花盈,就像相信他自己。
他认为就算世上所有人都会背叛他,花盈也不会。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在花盈心中,沈长风就是神。可望而不可即的神。他崇拜他,钦佩他,仰慕他。他愿意用自己的一生效忠他。
黄昏。
余晖将近。
火一般的红霞燃烧着天际,残阳如血,惊艳而又孤寂落寞。
长街尽头有一间客栈。
这客栈看起来至少已在这里度过了十几年的光阴。门上牌匾共有四个大字“高朋客栈”。
牌匾四周的木头已有些腐朽发烂,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木香。
小院中挑起一展旌旗。
旌旗上面被烟火熏得有些发黑发暗,角上还破了一个拳头一般大小的洞,但好在上面用金线绣成的“酒”字还在,虽然也已有些脱线,看起来些许毛糙,至少它的功能尚存,至少还可以告诉过路人,嗨,这里有酒可饮!
花盈远远就瞧见了那挑起的旌旗,以及旗上的字。
他的确想喝酒了。
他已经走了不知有多远。
他只知道他现在只需要一杯酒,一杯就好。
他太累了,太需要休息了。
他想,他的马也一定累了。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有些对不起他这位忠诚的兄弟。
它陪他走了这么久的路,一路上竟也没吃到什么可口的饲料,只有满天的黄沙。
想着想着,花盈忍不住叹了口气。翻身从马上跳下来,拍了拍马背,说道:“好兄弟,是我对不住你。一路上只想走快一点,再快些,竟忽略了你的感受。”
马低嘶一声,似乎在回应。
花盈又叹息道:“好兄弟,我知道你一定会怪我。但是我保证下次绝对不会这样了。你看,前面便有一间客栈,里面定有上好的饲料与你吃,就算没有,我也会亲自为你寻来。”
马像听懂了花盈的话,哒哒的动了几下马蹄。
花盈见状,面露喜色,牵着缰绳便朝那间高朋客栈走去。
2.
客栈中有人,不多。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笑容中透露着一丝不屑。
他们都是骄傲的高高的昂着头,对所有人都是鼻孔朝天。而眼睛更好像是要长到天上去了。地上的人根本入不了他们的眼,他们的眼神之中也绝不会允许出现其他的任何一个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老人。
那老人佝偻着背,手中拄着一根木制的拐杖。脸上皱纹遍布,好似枯树皮一般。须发皆白。眼神浑浊,看起来昏昏欲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布衫,衣上好几处都打着布丁。衣袖上满是油渍。
没有人注意到他,因为他的模样实在不值得这里的任何人去注意。
老人小心翼翼的往门外不停的张望,像是在等什么人,却又担心被人发现。
花盈已来到门前。
门外透过的日光被花盈高大的身体遮了大半,客栈内瞬间暗了下来。
老人眼睛一亮,然后迅速低下头,慢慢悠悠端起了桌上的那杯酒,轻轻嘬了一口,发出一声“啧”的声音,老人心头一慌,目光左右忽闪。
好在根本没有人注意他。
每个人都在看着花盈。
花盈牵着他的马,想把他的马也带进来,却被那店小二一把拦住。
花盈板着脸,脸上一道寸长的刀疤斜划过他的眉眼。
他的眼睛本来很漂亮,眼神即便不算柔和,倒也不至于显得凶狠,但现在由于这道刀疤的存在,即便他的眼神柔和起来,竟也不显得了。
只有冰冷。无情的冰冷。
店小二见到花盈的模样,显然也有些不寒而栗,只见他扯了扯嘴角,强笑道:“客官,还是让小的帮您把马牵到后院吧。”
花盈顿住脚步,问道:“有上好的马厩吗?”
店小二一愣,又道:“虽不是上好的马厩,但也足以让客官的宝马好好休息一下。”
花盈又问:“那有上好的粮吗?”
店小二闻言,忍不住笑了笑,点头说道:“当然。客官您放宽心就是。”
花盈这才放心的将缰绳交到店小二手中,临走时还和那店小二说道:“记得莫要将我这马同其他马匹栓的太近,它不喜欢。”
店小二又是一怔,连忙点头:“客官放心,小人记得了。”
说完便牵着马绕到了后院。
花盈扫视了一下店中,最后坐到了一个靠窗的位子上。
窗外落日,红的像火。
他喜欢一边喝酒,一边赏落日。
对于他来说,这就是最大的享受。
落日,代表着这一日的终结。当夜幕来临,旭日东升之时,便又是新一天的来临。
而镖师,一个在刀口上舔血的职业。有没有明天谁都说不清,对于他们来说。把每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活,就是他们的常态。
每一天都是冒险,每一天的落日都是最后的享受。
尤其是在走镖的路上。
酒已上了。
花盈为自己斟满一杯酒,举杯象征性的敬了一敬落日,最后一饮而尽。
3.
正对客栈门口位置上坐着五六个年轻人。每个年轻人都穿着一件灰褐色的麻布短衫。看起来像是什么大户人家的下人。但他们的衣服却很干净,就像是新裁出来的一样。
每件衣服都很合身。
桌上有酒。
酒是最烈的烧刀子。
而且也是最便宜的。
坐在最外面的年轻人面色黝黑。一双眼睛又黑又亮,颇有精神,目光炯炯如星。
只见他上下打量了花盈几眼,突然笑道:“那位兄弟这身行头倒是不错,定是要出远门的吧?”
花盈只穿了一件玄色劲装,背上披着一个又破又瘪的褡裢。
他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忍不住笑道:“不瞒兄弟,我的确自远方而来。只是你现在再瞧我这身行头,哪里还像能出远门的样子?只怕是要饿死在半路了。”
那年轻人闻言大笑,说道:“兄弟不出远门,我们哥们儿几个却要出远门了。”
花盈目光一闪:“不知兄弟要去何处?”
年轻人道:“东南西北,天大地大,又有何处不能去,又有何处不能走?”
花盈道:“兄弟要去作甚?”
年轻人继续道:“支挂子?拉挂子?点挂子?作甚也好,作甚也行。左右也不过只为讨生活罢了。”
花盈笑着点头:“不错。诗仙李白曾有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不管去何处,做什么,只要肯吃苦,总会有出头之日的。”
年轻人眸光一闪,嘴角笑意更浓,口中说道:“兄弟此言有理。我崔不文这个人虽不曾读过几年书,不晓得什么大道理,更不明白什么圣人言论,就像我这名字一般,不通文墨。但诗仙李白这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却是烂熟于心。只盼能够早日横渡沧海,完成自己心中所愿。”
花盈连忙抱拳道:“那在下就只能祝愿崔兄弟,以及众位兄弟能够早日完成心中所愿了。”
崔不文赶忙也回了个礼,其他几个年轻人也是连连道谢。
正在这时,那佝偻老人拄着拐杖,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
花盈正与那几个年轻人有说有笑的喝着酒,那老人就站到了他面前看着他。
口中不说话,眼睛却也眨也不眨,就那么瞬也不瞬的盯着花盈的脸。
拄着拐杖的手微微颤抖,双腿也颤颤巍巍的,仿佛一阵风吹过就会摔倒似的。
花盈被看的难受,站起身,狐疑的朝老人家作了个揖,道:“老人家可有何事需要帮忙?”
老人终于开口了。
他努力睁大浑浊的眼睛,眼神凝视着花盈的目光,忽然,泪水涌出眼眶。只见他沙哑着嗓子,哽咽说道:“公子!老奴总算见到你了!自你离家之后,老爷无时无刻不在挂念你,这次特地命老奴前来寻你归家,临走之时还命老奴为您带来一封信。公子你不知道啊,老奴寻找公子踪迹许久,本以为公子早已回家,却不曾想会在此处……”
花盈一怔,口中却道:“我爹的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