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三章、狼妖
一夜未睡,精神抖擞的洪国忠,再次寻觅奇珍异宝。
先天之物随处可见,没有散发光芒的草木,都算得上先天之物。
“总算有一双鞋子了。”
滴血认主,洪国忠的脚上,多了一双运动鞋。
吃下九种颜色的异果,他的身体长高了,也长壮了。
宽松的衣服裤子变短了,脚上鞋子被撑烂了。
捡到阴阳五行宝衣,洪国忠拥有一身合适的衣服。
“踏云靴,下品先天至宝,速度增加十倍,还能让人飞行。”
一念之间,洪国忠踏空而行,快若闪电的急驰而去。
居高临下的他,看见一种种散发光芒的宝物。
先天灵根移植进混沌世界珠,先天灵宝、先天至宝滴血认主。
“十几天时间,都没发现一个人类,还没找到第二件混沌灵宝。”
“这个区域,我好像来过一次了,难道我在四周转圈?”
看着下方的巨石,洪国忠哭笑不已。
“有了踏云靴,能在天上飞,再也不会迷路。”
“那边有块散发光芒的石碑,应该是一件好东西。”
身在外米高空的洪国忠,看了看四周,飞向一块石碑。
天蓝色的石碑,散发着浓烈的玄黄之光,其上只有一个字。
“道?”
看似简单的一个道字,蕴含无数玄奥无比的图案。
看着道字的洪国忠,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
“阴阳五行时空,世界修炼法?”
顿悟状态结束,洪国忠的脑海里,多了一门功法。
观看石碑领悟的鸿蒙宝典,可以拆分成九种属性的修炼功法。
“此物与我有缘,收了。”
滴血认主之后,道碑没入混沌世界珠。
“我是先修练呢?还是先寻宝呢?”
“无主之物,先到先得,白天寻宝,晚上修炼。”
“下面那人似乎是星爷?星爷不是快六十岁了吗?怎么才二十出头?”
放弃下去认识的想法,洪国忠觉得目前寻宝最重要。
“三分归元气?雄霸?”
“降龙十八掌,九根手指,洪七公?”
“那人太像九叔了。”
漫步高空的洪国忠,发现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物。
寻宝途中,他看见不少帅哥美女、男主女主。
“发光的桃树一棵,收了。”
“发光的葫芦藤,长着九个葫芦,收了。”
“发光的旗子一面,收了。”
白天全力寻宝的洪国忠,没有与人结识的想法。
天黑之后,就地修炼鸿蒙宝典。
人只有解决了温饱问题,拥有自保之力后,才会去想别的事。
不趁着现在,多捡一些无主的先天之物,往后想捡都没机会。
“鸿蒙宝典总共四十五层,我已练到第九层。”
“突破一个境界,消耗的时间越来越多。”
驱散脑海里的杂念,洪国忠练了一阵毁灭三式。
踏空而行,快若无影的他,四处寻找发光的先天之物。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似乎都在不断变强。”
“散发光芒的镜子,多半是一件好东西,与我有缘,带走。”
滴血认主之后,洪国忠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
镜子名为天地宝镜,是一件上品先天至宝,拥有能量反弹与寻人寻物的功能。
心中默念需要寻找的人或物的名字,天地宝镜就能显现出来。
“实打实的观看神器,世间少有的绝世宝物。”
一念之间,天地宝镜没入下丹田,振奋一下精神,洪国忠继续寻宝。
“散发光芒的居然是这棵巨树,上面怎么没有果子?”
不知巨树的作用,洪国忠将其移植进混沌世界珠。
等实力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许他就知道巨树有什么用了。
黄昏时分,洪国忠从天而降,盘膝坐在一棵树上,默默修炼鸿蒙宝典。
铺天盖地的阴阳五行时空能量,不断涌入他的身体之中。
随着功法的运转,九种属性的能量,被转化成鸿蒙之力。
天还未亮,他的鸿蒙宝典,就达到了第十一层。
七彩霞光从天而降,笼罩洪国忠全身。
身体灵魂爽到极致的感觉,让他沉醉不已。
“我成仙了?”
如此一个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之中。
“没有天劫就能成仙,这个世界类似天地初开的洪荒世界。”
“只要不被人杀了,我的寿命无穷无尽。”
“前世求而不得的长生梦,如今已经实现了。”
摒弃脑海里的杂念,洪国忠继续吸收炼化九种属性的能量。
呼吸就能变强的环境,修炼效率不言而喻。
纵然如此,随着修为的提升,突破一个境界所需的时间越来越久。
半个小时后,洪国忠踏空而行,瞬移赶路。
此时的他,已经知道自己为什么能修炼鸿蒙宝典了。
吃了九颗红色的异果,他得到了阴阳五行时空天赋。
修炼鸿蒙宝典,能够创造世界,阴阳五行时空之力,都是创造世界的根本。
时间与空间缺一不可,阴阳五行相辅相成。
时间和空间构造世界,阴阳五行演化世界。
“成为至强者,才能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
“没有强大的实力,早晚沦为别人的奴隶。”
半个小时后,洪国忠看见一把逐渐成型的长剑。
陷入顿悟的他,渐渐领悟到炼器的原理。
“天地炼制而成的法宝,为先天灵宝或先天至宝。”
一段段信息,出现在洪国忠的脑海之中。
待造型精美的长剑成型,滴血认主之后,将其收进混沌世界珠。
上品灵宝级别的长剑,对他而言,无异于鸡肋。
没办法,先天至宝都捡到了不少,他已经不在乎先天灵宝了。
之所以将其捡走,不过是为了以后送人。
万一今后开宗立派,怎么也得给徒弟准备一些礼物。
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人心里,重要程度有着天壤之别。
比如,对于拥有百亿存款的人,十万块钱不值一提,但对存款只剩几百的人来说,十万块钱绝对是一笔巨款。
“我是一只辛勤的小蜜蜂......”
心情不错的洪国忠,我行我素的哼着歌。
漫步高空,瞬移而行,搜罗各种散发光芒的奇珍异宝。
时间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过去。
足迹遍布东西南北的洪国忠,捡到不计其数的先天之物。
先天灵根移植进混沌世界珠,先天灵宝、先天至宝滴血认主。
自从捡到混沌世界珠、天地宝镜、道碑之后,他就没有遇到混沌灵宝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捡到先天之物的效率越来越低。
“三年了,都没捡到一件先天之物。”
“三十年了,以我的速度,都没找到一件先天之物。”
“地下,水下,连续搜寻了几百年,一件先天之物都没发现。”
“鸿蒙宝典三十七层,修为媲美九阶玄仙。”
平复一下心情,洪国忠伐木建房,就地修炼鸿蒙宝典。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数万年悄然而逝。
“神王巅峰,突破越来越难了。”
调节一下心态,洪国忠转身离去。
十几分钟后,一头体型堪比大象的红狼,直奔他冲了过来。
“狼妖?妖族?似乎把我当成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