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偷袭3
韩谈是墨家轻功和剑术高手,捉拿那个百将简直是牛刀宰鸡。
很快他就单手提着那百将回到胡亥身边,毫不客气的把那人仍在地上冷声道:“跪下。”
胡亥看着这百将,面沉似水,任他跪了一阵才沉声问道:“给朕说说,函谷关有多少守兵?”
那百将小腿中箭,鲜血长流,在冷风中颤抖的厉害。此时见面前这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竟然张口自称“朕”,心神一阵之下竟然瘫软在地。
胡亥遥望着林外留下打扫战场的秦军,说道:“你看得到,朕的大军已经包围了周文,他败局已定。你若给朕说些有用的信息,朕饶你不死。”
瘫软在地的百将此刻已经知道眼前这人就是在民间传说的穷凶极恶的二世皇帝胡亥。传说这胡亥杀人不眨眼,最喜吃美女心肝儿,就连亲生姐妹都要挖心吃掉。想到这,百将更是心惊胆寒,颤巍巍的叩首道:“小的,小的知无不言,言,言无不尽。”
“还是那句话,函谷关多少守兵?”胡亥盯着百将的双眼。
却见百将急的一脸的汗水,期期艾艾了好半晌才说道:“这个小的不知。”
“哼。”胡亥冷哼一声。
韩谈立刻拉出长剑,作势欲斩。吓得那百将连声求饶道:“小的一直在落水的粮仓听候命令,并未进入函谷关。实在不知函谷关中守军多少。”他情急之下,口齿倒是伶俐起来。
胡亥摆了摆手,韩谈冷哼一声收起长剑。向前探了探身子,胡亥问道:“你们的粮仓在哪里?”
百将眼中露出迟疑之色。
胡亥微微一笑道:“说出来,朕给你个五百主当。”
百将心神一震,五百主可是率领五百人的军官,手中实权已经不小。可他也不是笨人,立刻明白了眼前的形势,忙不顾流血的双腿跪爬几步磕头说道:“小的不求大王五百主的赏赐,只求大王不杀小的便是厚恩。”
胡亥摆手,大气的说道:“你放心,朕答应的一定办到。”
百将早听民间传说秦二世最无信用,只是眼前别无他法,只好实话实说赌一把:“不瞒大王,周将军并没有驻军函谷关,而是绕过函谷关直接在洛水边上的乡村建立了一座粮仓。小的是外地人,不知道那乡村名字,且一直在粮仓听调,对函谷关的确不了解。”
胡亥点了点头,他从百将的眼神中知道这人没有说谎。摆了摆手,让军兵带着这百将下去,且吩咐了军医给他简单包扎一下伤口。
从百将口中的得到的消息表明周文并没有把粮仓安放在函谷关这个战略要地,而是别出心裁的在洛水边上设了一个粮仓。这样如果函谷关被秦军偷袭,粮仓无碍。如果秦军偷袭粮仓,则函谷关立刻可以出兵增援。好个掎角之势,这周文不简单。胡亥眼神中闪过一丝光芒,一个小小的周文已经如此了得,这个时代还真是英雄辈出呢!
若之前不知道粮仓的确切地点,直接偷袭函谷关,一定会遭到沉重的打击。
胡亥和蒙恬展开地图,按照百将提供的信息。周文的粮仓应该是同函谷关、戏水逞一个三角的态势。在这个范围内,蒙恬用手一划,指着一个名为宋乡的地方说道:“陛下,若臣是周文,当把粮仓设在这里。”
“为何?”胡亥等着蒙恬给他分析,毕竟跟这样的历史名将学习的机会几乎空前绝后。
“陛下你看。”蒙恬大手点在宋乡上说道:“这个地方距离函谷关和戏水都不算太远,且只有这里靠近洛水。自古粮仓就怕火攻,这周文把粮仓放在洛水之滨,也有防止火攻这层意思。”
胡亥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下,眼神烁烁的说道:“依朕看,这周文虽然聪明,却未得兵家精髓。”
蒙恬眼神一亮,自从进了军机处之后,经常和二世皇帝见面,他总觉得眼前的皇上并不是当初的胡亥公子。两个人虽然长相一样,但行事风格和气质上都相差太远。尤其是这种帝王的雍容气度,原来的胡亥公子身上是绝对没有的。就是优秀如扶苏,因为尚未登基做皇帝也没有这种帝王家的气度风范。他知机的追问道:“皇上此话怎讲?”
胡亥大有深意的看了蒙恬一眼,笑道:“若是朕带兵,这函谷关和戏水必然选择靠近一个设立粮仓。”沉吟了一下,他接着说道:“朕会选择在函谷关附近设立粮仓,这样虽然远离前线,需要往返运粮,但却可以避免被敌人偷袭。也方便函谷关派兵营救。可现在这周文如此布置,看似一旦粮仓出现状况函谷关和戏水方面都能救援,其实是两方都来不及救援。因为没有一方能提前到达这宋乡,也就是说两路大军没有一路能解燃眉之急的。”
蒙恬满意的点点头,二世皇帝分析的一点不差。这周文虽说号称春申君手下第一知兵门客,却也不过如此。
“老将军,你看我们如何破敌?”胡亥问道。
蒙恬看着胡亥年轻却老练的眼神,微笑道:“想必陛下已有圣裁。”
胡亥摆手微笑道:“带兵打仗,还要看将军的。”
“如此老臣献丑了。”蒙恬俯身看着地图,指指点点的说道:“陛下,我们现在这处山林中,此次突袭只需要一个字,那就是快。”
君臣二人在寒冷的山林中借着微弱的灯火在地图上制定了临时的战略计划。
借着夜色,三万秦兵分成两路在已经掉光了叶子的树林中穿行,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在天明前赶到洛水岸边的宋乡。
当时秦军的最为勇健的士兵都是不穿铠甲的,因为铠甲沉重,临敌战斗之时虽然有防护作用,但也使人身体笨拙。作为大秦最勇猛的士兵,一般都在进攻中保护自己。真正的勇士都只穿布衣,更有甚者毫无遮掩,直接光着膀子上阵。
这次胡亥所带领的三万秦军都只穿不影响身体灵活性和速度的软绵衣,他们的行军速度要比身穿重甲的士兵快上很多。这些士兵每人除了长兵器,都随身配备锋利的短刀。这是一支真正的勇士所组成的队伍,如出鞘的利剑直插周文军队的心脏,宋乡粮仓。
一夜的急行军,前面已经隐隐看到一条不算宽阔的洛水。
借着东方渐明的鱼肚白,能清晰的看到深冬的洛水已然结冰,只有一些水流湍急的地方还隐隐泛起水光。
宋乡就坐落在洛水边上,乡里的少年见张楚大军来到,都纷纷响应,杀了乡里的三老,把这个小乡村建立成了周文大军的粮仓。
此刻在宋乡周围都有站岗放哨的士兵在来回晃动。他们只是例行公事而已,这里距离戏水和函谷关都很近,除非秦军吃了雄心豹子胆,否则绝对不会自找死路。
站岗的就有宋乡本地少年,他们希望周文早日攻破咸阳城,到那时大家都可以到皇帝呆过的地方风光一番,炫耀一番。
只是他们不知道,一场近乎灭绝的战争就要降临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