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四)

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四)

在金庸群侠传里,那倩扮演的是王语嫣,一副娇滴滴的样子,又美丽,又清纯,其实我说她不如扮阿朱,阿朱的活泼和鬼灵精怪才符合她的性格,但她偏不,我本来想要扮演乔锋的,天龙八部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两个人,但因为那倩要扮演王语嫣,于是我去扮演了慕容复,一个又高傲又英俊的小子。在游戏里,总有一个叫段誉的追着那倩团团转,只要有那倩的地方,就必定有他,偏偏那倩似乎对他还并不讨厌,我问向彬在游戏里是什么名字,他总是笑而不答,那样子诡秘得让我非常不爽,所以也懒得再问,后来才发现,原来向彬就是段誉,段誉就是向彬,难怪。

向彬毫不掩饰的向那倩发动了攻势,他摆明车马,似乎就是为了向别人――当然包括我在内――表明,那倩我势在必得,但我跟那倩亲密的关系,他似乎并不忌妒,他总是一脸的笑,无论你是嬉落他,还是冷落他,他却好像根本不在意,好像他早就是你最好的哥们一般。我对于他的追求那倩,心中却有些不舒服,虽然那时候我和那倩关系虽好,却是朋友哥们的关系,从没有想到过爱情,也许毕业时失恋的伤心还让我不敢去触碰爱情的伤口,但对于那倩对向彬的好,却恰如小时候很好的伙伴找了新朋友的那种感觉。有点酸,有点不舒服。我宁可追求那倩的是别的男子,我宁可她爱上的人是别人。

一次周末,我和那倩,向彬,还有那倩的同事,也是好姐妹――宁欣,四个人吃了晚饭后便泡在黑客帝国里,我们玩金庸群侠传,打得昏天黑地,我们吃住都在网吧,一直泡到星期天的下午。那天我非常不爽,因为在游戏里,做为慕容复的我,不断的被段誉痛扁,我玩游戏并不擅长,何况身无分文,也就没钱买装备,而向彬玩得却得心应手,又花钱装上六脉神剑后,更是如虎添翼,我在他面前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只有挨打的份。

王语嫣不断的帮助我,但我的感觉里,就好像金庸笔下的慕容复般不爽,一个男人,却总靠一个女子护卫,纵然这只是游戏,也让人非常不堪,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那倩和向彬玩得兴起,却根本没有感觉。

宁欣叫我换个ID,别做慕容复了,做乔峰吧。而她自己在游戏里是阿朱,这是个令人怦然心动的建议,宁欣长得娇小玲珑,个子大概不到一百六十公分,真正的纤腰一束,我们每次出来吃饭,出来泡吧,出来唱歌跳舞或者去玩别的,她都会跟着那倩一起,于是我常常看到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低胸体恤,一条乳白色的紧身牛仔裤在我面前晃悠,她的鼻子是古典书籍中描写的所谓琼鼻,圆润如玉,连汗珠都不沁,嘴唇向上翘起,好像等着你去吻她,眼睛微微有些小,她的样子是可爱的,她在游戏里是阿朱,于是我的脑海里,常常会把她和阿朱这个人物重合。

虽然这个建议令人怦然心动,但我当然不会因为她是阿朱,我就去做乔峰,我依然是慕容复,高傲如凤凰一般的慕容复,纵然是失败,也绝不愿意认输!无奈技不如人,在我又挨了段誉的一顿重揍,虽然得王语嫣护卫,却听到那倩的格格娇笑之后,我的不爽达到顶峰,我极力的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当场发作,却招呼都没打,便关了电脑,悄然离开,向彬和那倩正沉迷于电脑游戏中,竟没有发现我的离去,只有宁欣追了出来,问我去干什么。

“有人叫我打球,我去看看。”我说,极力让自己的脸色不是那么难看得明显。出来之后我就有些后悔了,**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说起来,只会让人笑话,觉得我心胸狭隘而已。

我信步走到体育馆,魏平平正在打球,他看见我,停下来走到我身边,问我到哪里去了,怎么很长时间没见到了。

我说没去哪里,无聊,天天泡网吧呢。

魏平平笑笑,没说什么,只向我招招手,叫我加入他们打球的行列。我在球场上纵横驰聘,尽情发挥,把玩游戏时所有的郁闷,所有的压抑,所有的不平之气都通过断球、盖帽、投篮而化为青烟,化为乌有。

打完球,魏平平和我站在一杂货店前喝汽水,他对我说,其实找我很久了,但不知道我住哪里,又没电话,到我们公司去过,也没见人。

“你知道,我们那公司,根本不用去上班,你当然找不到我了。”我笑笑说,有些自嘲,有些无奈。当最初的新鲜过去,最初的满足消失,失落和郁闷就悄悄占据了我心灵的角落,我第一个月的工资才两三天就花得精光,后来的工资也是朝不保夕,吃饭都不够,更别说给爸妈还债了,爸妈累死累活供我读书出来,是对我寄予厚望的,难道就只落得个这种结果?何况和那倩、向彬的工作比起来,我不能没有一种自卑,他们那才是真正的好工作,能让人生活得好,能让人活得自信的单位。我天天跟他们泡在一起,吃他们的,玩他们的,虽然那倩也是借花献佛,一般都是那些追求她的小子们买单,但我并不能就吃得心安理得,做为男人,我多希望我能大气的一挥手,说“我请客。”然后掏出皮夹子,刷刷的拿出几张斩新的大红票子,那多潇洒!那多美气!

可是我做不到,我不能打肿脸皮充胖子,我现在已经过的是非常没有节制的生活了,常常领了工资,恨不得一日花光,至于明天――想那么多干嘛?明天再说呗,总不会饿死。

“找我有事吗?”

“有个单位看上你了,想把你调过去。”魏平平淡淡的说。

我看着他,嘴角带着嘲弄,“今天不是四月一日,不是愚人节吧?”

“谁愚你!”他顺手在我的胸口砸了一拳,打得还真有些重。

“哪里?”

“县政府。”

“不是玩笑?”

“当然。我什么时候开过玩笑?”

“为什么?”我说:“我是说,他们为什么看上我?”

“因为你球打得好,县长是一个喜欢打篮球的人,他想组一个篮球队,当然会喜欢球打得好的人。”

“他怎么知道我球打得好?为什么不调你去呢?”

“他看你打过,我不想去。”

哦,看着魏平平认真的样子,我终于明白,天上掉馅饼这事,原来也是有的,我的心里就好像寒冬腊月里有暖流流过一般。幸福的暖流,像电一般刺中了我,但我仍然压抑着兴奋,问他具体情况。

“等我消息吧。”

我不再问,虽然我不了解魏平平,但从他的一举一动,我也知道他必定是一个不凡的人,自身不凡,家庭肯定也不凡,我强压下心痒难搔的感觉,两人喝完气水,然后告别。我一个人独自走在大街上,忽然压抑不住的向前奔跑,恨不得拥抱每一个大街上的人,偶尔还蹦上几蹦,真想大声狂笑。原来我也有走运的时候,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想起这句古老的名言,哈哈,我是金子,终于发光了。

进县政府,那是多么诱人的单位,那大院,代表着全县的最高首脑机关,那里面就算一个扫地的,走出去也是无比荣耀,而我,就要成为里面的一员,我的身份虽然是国家干部,但现在我算什么国家干部?调到那里后,我才真正的是国家干部!

我抽出一根烟,点燃了叼在嘴角,那神气,就像学生时代模仿古惑仔耍酷,我多想向别人分享我的喜悦,我首先想到那倩,我得去告诉她,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开始的不快,这时已经彻底的烟消云散了。等我进了县政府,就什么都会有的!还有什么好郁闷的呢?

接下来的日子,是在欢喜中等待,在等待中消磨,慢慢的,心不再欢喜,却只剩下了焦急,开始我还忍着不去问魏平平,渐渐的,我再也无法忍受等待的煎熬,去问他,他开始还说,正说着呢,我催过了,说要再过段时间。后来,连他也丧失了希望,说可能会黄了。

听了这话,有如一盆冷水从头顶直浇而下,心冷了半截。没有希望的日子并不是最难受的,给你希望,却又让你失望的日子才是最难受的。那一段日子我十分低落,我无可安慰,只有更加疯狂的玩游戏,在游戏里,我是高傲的慕容复,复国无望,比武又输,连爱自己的人也离自己远去,这多么像我现在的心情,我觉得我生来就是慕容复,就是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虽然才华横溢,一生苦苦追求,却注定了要失意的悲剧英雄。难道这就是宿命?有时候玩着玩着,我会突然悲从中来,忍不住想要落泪,但那多么的丢人?我忍,我拼命的忍,可我还是忍不住!

只有那倩给我安慰,那段时间,就连向彬在游戏里也不敢痛扁我,那段日子,在歌厅我没心情唱歌,在舞厅我懒得摇动,只有在餐厅,我会拿着酒杯狂饮。

不是你的,终不是你的,其实我并没有失去什么,为什么我会如此难受?就因为有人画了一个美丽的大饼给我,而我后来发现那饼并不是真的?

是因为,我本来没有调到县政府的**,因为那不真实,可后来这成为可能实现的事实,于是我有了进去的**,拖得越久,这**就越深,而现在,这**,就像刚起飞的小鸟,被生生折断了翅膀,这叫我如何不难受?

人是**的动物,但你的**在可能实现的范围,没有普通人会**当上国家主席,但政治局常委里面会有人有这种**,县长只会**当上市长,如果我只是一个农民,我的**最多是打工时找到一份好点的工作,工作轻松点,工资高一点,可我是国家干部,我就会梦想有一个好的单位,何况,在前段时间,这几乎已经将成为事实,这是多么巨大的挫折。

前段时间,我甚至常常坐着走神,想像里自己在县府大院中,手夹公文包匆匆走过。我将凭着我的才华得到领导的赏识,不久的将来,于是提拔我当乡长,局长,那将多么美妙?

可是这一切,都将成为梦幻,我还是我,一个领着生活费,整日里穷困潦倒的人。所有的美梦,不过是镜中的花,水中的月而已。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着街上高楼林立,人流如潮,车来车往,会非常的迷惘,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光鲜,偏我就如此穷酸?他们住着高楼大厦,而我却住着那黑暗的几平米的破房子里,还是租来的,别人的工作单位都那么好,窗明几净,而我的工作单位,却面临着倒闭的边缘?

为什么我就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可我是金子吗?我算什么金子?不就会打几个球吗?可那算什么?我的球并没有好到可以入国家队的地步。不就是会唱几首歌,会跳几支舞吗?可那又算什么?我成不了明星,水平再高也就那一点点而已,眼高手低,没有真正的本领,凭什么就能成功?

那天晚上我喝得大醉,只有我和那倩两个人,我不想有其他的人打扰,因为我的烦恼,我不想让别人看见。那倩没说什么,她只是陪我喝酒,她当然能够理解我的心情,当大醉之后,那倩送我回家,这时候我头痛欲裂,但灵台却非常清明,我忽然有些羞愧,一个男子汉,不能把失落表现在外表上,表现得越落拓,就显得越窝囊,就越丢人,我为什么要在一个美丽的女孩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失落和忧伤呢?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成熟的男子汉,就应该让人感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那才有担当,才会让人感觉可靠有安全感。我不要在女人面前,软弱得像个孩子,只知道哭泣,只知道撒娇,只知道发脾气。

我于是振作起来,但却无法让脚步不踉跄,我也不好推开那倩,那只会让她感觉我是在撒娇。

到了家中,我叫那倩回去,但她却不放心我,何况到我租住的地方,离闹市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个城市混乱,夜里,常有抢包的事情发生,我又怎么放心让她一个出去?于是就让她留了下来。

此时天气不热,也不冷,一床薄被刚刚合适,我的住处,除了一张床,一个煤气灶,一口锅,两条单登外别无所有,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倒在我的床上,中间一起拥着我那已经有点脏兮兮的棉被,我们互相看着对方,心情美好而自然。于是我们谈起了我们在学校的生活。现代的人,几乎每一个都有着十数年的校园生活,在那里我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无论在学校里时,我们有多少忧伤,多少烦恼,毕业后回想起来,那都是我们一生中最值得珍藏的记忆。

何况那时的无忧无虑,又岂是别的快乐可比的呢?

所以,我们有共同的回忆,共同的朋友,共同的老师和共同的故事,多年同窗的感情,让我们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我睡在里面,头痛渐渐消除,于是用右手撑在脑后,脸朝外躺着,那倩睡在外面,左手撑在脑后,脸朝里侧躺着,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的脸,有时说到兴头处,仰面躺在床上大笑。于是我们又说起在学校里我那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其实用轰轰烈烈来形容我那场恋爱是有些过了,那不过一场学生间的青春萌动,能轰轰烈烈些什么?不过我那场恋爱很出名,连老师都知道了,却是真的。那个女孩是比我们低一级的英语班的一个女生,长得酷似梁咏琪。当初我一看见她,就被她清纯的样子所吸引,当时我们班的教室在二楼,我的座位靠窗,每天去食堂的路都从我们窗下经过,所以我每天都可以看到那女生披着一头黑色柔顺的短发,手中抱着一个饭盆从那里经过,我每天都会默默的注视着她,心中涌出一股美丽的柔情。

后来我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小胖发现了我的秘密,他叫我去追她,当初我们其实都还很胆小,对于那初开的情窦,有种美好的向往,也有种微微的害怕,喜欢一个人,我们喜欢用默默在心里的方式,那时候,我们的感情那么青涩,自尊心那么强烈,未料胜,先虑败,害怕一旦被拒绝,将会多么的丢人,所以我并没打算去追求什么。

小胖也有一个喜欢的女生,于是要和我打赌,看谁先追上自己心仪的女孩。也许我们只是需要一个发动进攻的借口,也许我只是需要用打赌来给自己增添勇气,何况,那时候的我们,自有一番青春的豪迈在心内,世界且不怕,何况追女孩子?谁怕谁呀?于是我们的赌约便定了下来。

赌的是,谁先约到女孩,谁就赢,输家要请赢家到饭馆子里去撮一顿。那时我们都是在食堂吃饭,稍有钱的,或偶尔有欢喜的自己觉得值得庆祝事情,我们也会到校园内的小饭店内改善一下生活,其实也很便宜,一个盒饭,不过三块钱而已,有了烦恼或特别快乐的事,叫一两个知己朋友,点上两三个菜,每人来瓶啤酒,饭后再在嘴中叼上一支香烟,那是我们最大的享受。以为真的很酷,有些女生会笑话我们:是的很酷,可惜是内裤的裤。然后掩嘴而笑。

我当时还是一个十分腼腆的小伙子,和女孩子说话,往往未语脸先红,这时哪里鼓得起勇气去跟那女生表白?我擅长的是写作,还得从这方面下手,于是我花一个晚上的时间,写下了长达十五页的情书,这封情书我非常满意,写得虽长却绝不空洞,里面情话绵绵,妙语如珠,如滔滔江水不绝,似黄河之流倾泻,文辞优美,废话(当然,都是令女孩们听了会耳红心跳心窃喜的废话)连篇,之所以写这么长,就是因为一般人写不了这么长,只有这么长,才能引起轰动效应,才能令女孩子留下印象,并从而感动。果然不错,此信一出,众口传唱,终成我校情书之名篇经典。

我写好后,给小胖看了,封上信封,班级名字他早已经为我打听好,可这时我又犹豫了,两次走到邮筒前,竟徘徊而回,最后一次,小胖看我又想退缩,一把抢过我的信,投进了邮筒。

事无可挽回,我虽然心突突而跳,却也只有佯装镇定了。

第二天,我们班的女生就都知道了此事,纷纷问我是不是给“梁咏琪”写情书了,我一面脸红,一面也不否认,于是她们都兴奋的说起这个情书事件,说是“梁咏琪”的班已经沸腾了,大家纷纷传看,无不夸我才华横溢,情深意切,于是纷纷向我们班女生打听我这个人物,问是不是帅哥,是不是才子。

我问“梁咏琪”的反应,她们也不太清楚,只是问我,怎么就能写那么长的情书?并不熟悉的人,有那么多话好说吗?又说这封经典情书,估计“梁咏琪”是会珍藏一辈子的了。问得我又兴奋又不好意思。

事到此为止,我其实已经不打算再进一步了,我并不认为她会珍藏我的情书,像她那样漂亮的女孩,每天接到的情书也许根本都数不胜数,她能够读我的,正因为写得长才让她稍起好奇之心而已,已经很不错了,很多的女孩收到情书,都是看都不看,就把情书撕碎或者丢进垃圾桶里的,我的得意之作能够不遭遇那种命运,夫复何求?但谁也没有想到,到第三天,我竟收到她的回信了,而且是由我们班的一个女生代为传送的,于是我再一次成为班上的焦点,班上沸腾了。大家都围拢来,要看她写的是什么,我也收敛了害羞,当众撕开信来,是一封全部用英文写的信,小样的,想考我吗?

说实话,我的英语水平虽然不差,但毕竟不是我们的专业,还真不怎么样。不过勉强也就看懂了她的意思,她约我周六的下午在足球场边缘的双杆下相见,这个地址用英文表述,弄得我好不容易才弄明白,而不至于出错。

班上的同学都欢呼起来,尤其是女生,尖叫大笑不止。

那倩说,当时女生们虽然大笑,其实心里都有些酸溜溜的。那几个晚上,女生寝室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和我的情书。那倩说,我跟梁咏琪好上之后,班上的一帮女生在背地里把我骂得狗血淋头,说我是一个有眼无珠的家伙,班上那么多的漂亮女生我不追,却去追一个乳臭未干的低年级小丫头,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还一头短发假装清纯,弄什么十五页的情书呀?真是可恶。

我说是不是她们都骂:怎么就不写给我呢?

“臭美吧你,不过还真有人这么说的。”那倩说。

“你呢?你说了没?”

“眼高于顶的家伙,从来不看我一眼,你管我说没说?说了有用吗?你还不是照样不会写给我?”那倩说着,很生气的样子,在我头上凿了个暴栗。

“哪有啊,其实那封信我本来是写给你的,不敢给你,所以后来为了打赌就把名字改了发出去了。”

“谁信你。骗子!”那倩当然知道这话是假的,但她还是一副高兴的样子,难怪说女子都喜欢甜言蜜语,纵然明知是假的,也会感到欢喜。

我不记得我们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我只记得我第二天醒来,看到那倩依然酣睡的样子,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动人。她侧身睡着,双手拥着被子,头发微微散乱,披在她的额头,遮住她的半张脸,微微的呼吸让她的双睫颤动,我望着这副美人甜睡图,真想在她雪白美丽的额头亲上一口,不是**的想,而是母亲想亲吻孩子的那种冲动。但我忍住了,怕破坏那美丽的场景,怕亵渎了心中的女神,是的,她是我的女神,至少在那一刻,我发现我心中,某处最柔软的所在,悄然产生了某种动人的暖流。

我们依然一如既往,一起玩,一起乐,一起闹,一起哭,依然那么要好,依然那么疯癫无行状,但我们的心里,是否就像某些化学物质一般,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呢?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欲望的传说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欲望的传说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三章 那些绚烂的青春(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