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换装小游戏(误
别说是这篇笔记的当事人诺登斯了,就连姜眠看完这一篇内容后,自己都不由得沉默了。
当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侯,保持沉默是人们唯一的应对手段。
诺登斯就静静的站在书架前,双手还保持着方才拿着笔记的姿势,已然有了德洛姆医生的那股木讷劲儿了。片刻后,他寻了一把椅子缓缓坐了下来,微低着头用右手遮住了自己的下半张脸,像是身在异乡的一位无助旅人。
“......真的是他。”
足足两三分钟过去后,诺登斯才呢喃着开口道。
“你的确认识这个叫......”姜眠又看了一遍笔记,毕竟外国人的名字对于他来说的确有些记忆困难,“艾什-提可瓦的人?”
“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像你这样去而复返的人,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么?”
这句话,顿时勾起了姜眠的某种回忆。他点了点头:“记得,你说那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等等,你说的那个人,不会就是——?”
诺登斯干笑了一声,点了点头:“对,就是他,不过那真的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
如果不是这本笔记又将他的记忆从脑海深处勾了出来,恐怕诺登斯会一直将其压在心底,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继续生存下去。但事实却是,有些事情即便是它已经过去了很久,在未来某个合适的齿轮咬合的那一瞬间,它总会再次显现出自己的价值的。
就像是从深沉的海底重新寻回的宝物。
“很久?有多久?”姜眠问道。
“梦境中没有时间,我也不知道,但是,”诺登斯回忆着,“那时候人类的世界很混乱,战争不断,国王也是后来才加冕的,我记得是叫做......”
他蹙着眉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额头,突然间想起来:“查理七世!”
查理七世?这么说是在法国喽?等等,查理七世......查理七世!?
也许光说查理七世很多人都没什么概念,但是伴随着查理七世存在的,有一个非常有名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即圣女贞德。
虽然贞德最后被判处了火刑而死,这位女孩也仅仅活到了十九岁,却还是在她短暂的人生中达到了他人一辈子难以企及的高度。她的英雄精神,在后世的很多作品中得以传唱,并经久不衰。
在她的帮助下,查理七世登上了王位,并在1453年成功结束了历经多年的英法百年战争。而这个时侯,距离查理七世背叛贞德,贞德被处火刑而死,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多年的时间。
如果说身为教士的艾什曾在六百多年前的某个时间段来过梦境,而诺登斯曾经在查理七世的时期去过法国的话,是不是代表着......
“你认不认识圣女贞德?或者说,你见没见过她?”姜眠有点兴奋的问道。
看着莫名其妙情绪高涨的姜眠,诺登斯的眼神逐渐变得躲闪起来。他磕巴了一下,才迎着姜眠有点过于热切的目光,说道:“不,不认识,也没见过。”
“哦——?”姜眠拉长了尾音,显然是并不相信。
就算是诺登斯可能活了六百多年,但梦境的社会比人类的社会要简单无数倍,作为梦境守护者的诺登斯每天只需要和怪物以及其他猎人战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任何形式的勾心斗角。因此,显而易见的,诺登斯对于撒谎相当的不擅长。
即便是搁个普通人在这,多少也能从银发猎人那飘忽的眼神和神态中,看出来他在撒谎,更别提姜眠这种学刑侦的了。不过他倒是并没打算这么快戳穿他,他相信,诺登斯在这里撒谎一定是有他自己原因的。
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姜眠准备接下来的一小段时间里,就呆在这里静静等待着梦境的苏醒。
诺登斯也察觉到了时间问题。
他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本正经的对姜眠说道:“这次,我和你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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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邢且上次被自己的哥哥逮了个现行后,他就放弃了到处逃窜,乖乖在自己家待着了。因此,姜眠又恢复了自己的独居生活。
据他所说,他的哥哥邢生某种程度上对警察这种职业生理性过敏,因此并不喜欢去警察局找他,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邢且才能钻漏洞在姜眠家住了几晚。
知道这件事的时侯,姜眠深切的感受到了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检察官竟然会对警察过敏......刑警倒还好点,就是不知道和他常常同台工作的法警们对此事怎么看?
不过也正好,邢且离开,诺登斯便能堂而皇之的在姜眠家暂住下来了。
时间指向了早上七点钟。通过共鸣钟,姜眠和诺登斯穿越了拉莱耶的暗海和孤岛,重新回到了现世。
“你这次来,是有什么事情想做么?”
姜眠一边在卫生间中照例洗漱着,一边对着在他房间里走来走去,好奇地打量着周围事物的诺登斯问道。因为嘴里含着牙刷的缘故,他有点口齿不清。
诺登斯闻言走了过来,虽然是在回答问题,视线却不由自主的被姜眠刷牙的动作吸引了:“啊,这个,我听你说起过,那本笔记是你在人类这边找到的,好像还和一个叫做白目的人的死有关。我想重新拿回那本笔记。”
他说的并不是梦境中那本由姜眠潜意识所化的,实际上是虚拟的笔记,而是处于现实之中,真正的已经被不知道谁拿走的原版笔记。
姜眠也想把这件事搞清楚,但显然现在并不是时侯。明天就是司铭以自己为诱饵,帮助警方针对那个连环杀人犯布局、并收网的最后时候。在这个关键点,他必须将全部精力放在这个案子上,而非白目案件。
“这件事的话,最近可能我帮不了你,但之后有时间的话——”姜眠突然一顿,疑惑的视线看向了诺登斯,“你干嘛老看着我?”
“你现在在干嘛?”
“在干嘛......”姜眠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刷牙?”
“为什么?”
“保、保护牙齿?防止虫牙?”
还是头一次有人问他如此常识又透露着点诡异的问题,这对话像是在回答一个小孩子的问题,不过放在诺登斯身上的话,倒奇异的没有什么违和感。
说起来,姜眠一直感到有点奇怪。既然梦境中没有一个系统的人类社会,那么诸如维尔温做衣服的布料,德洛姆治病救人的药物和工具都是从哪里来的?
以及......他们平时洗漱啊洗澡啊什么的,都是如何进行的?毕竟诺登斯他们除了刚战斗结束后,身上并没有什么诡异的味道,显然个人卫生保持的还挺好。
“不刷牙牙会变坏?”
“大概吧,毕竟我没试过。你的——”
诺登斯冲姜眠笑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正好露出了自己前面的几颗白牙。
姜眠被面前的画面晃得愣了一下,才一边笑着一边结束了他的洗漱活动。末了,他一把把诺登斯拉到了自己的卧室中,打开了衣柜。
独居男性的衣柜,通常都不会有什么新花样,姜眠因为工作比较繁忙,根本没时间去太过在意自己的外貌,这衣柜更是重灾区一般的景象。乍一看过去,大多数都是暗色调的衣服,适合春夏穿的上衣满打满算也不超过十件,十件里估计还得有一半是大背心。
他挑了半天,也没挑到什么适合诺登斯气质穿的衣服,头一次对自己的衣柜感到了挫败感。最后,姜眠只能无奈的拿出一件白色的系扣式衬衣和一条黑色牛仔裤,转身递给了诺登斯。
“试试。”
诺登斯有些开心地从他手中把衣服拿了过来。好在他俩体型比较相似,姜眠的衣服他穿上去,应该问题不大。
两分钟后,穿着现代服饰的猎人便出现在了姜眠的眼前。事实证明,有的时候并不是衣服太简单又或者太丑,而纯粹是因为穿衣服的人撑不起来。
诺登斯看上去体格并不是很健壮,但姜眠的白色衬衣穿在他身上,竟然显得略有一点小。单薄的衬衣勾勒出了他好看的肌肉曲线,黑色牛仔裤将他的身材衬托得更为修长。似乎是觉得领口和袖口有些紧,他伸出依然习惯性戴着黑色手套的手,解开了衬衣的第一颗扣子,露出了部分苍白的脖颈。
精致的眉眼、银白的头发、无形的气场......不说话的时侯,诺登斯猎人那高冷的气质显露无疑。即便是姜眠也不得不承认,自己顶多一百来块钱的衣服,穿在这人身上,就跟能上时尚杂志的档次似的。
最后又注意到了诺登斯那双与身上衣服极度不搭的鞋子,姜眠只能忍痛把自己珍藏了很久的黑色皮鞋拿了出来,递给了他。虽然不一定合适,但至少比牛仔裤配靴子要好多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面前穿戴整齐的诺登斯,姜眠总有种自己在玩换装小游戏的既视感......错觉吧。
待一切准备好,时间也差不多后,姜眠方拍了拍诺登斯的肩膀,对他说道:“走,吃早饭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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