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
猛一只手抓着兔子耳朵,将它拎起,为了给程扬看,他还特地将兔子举得高高的。
浑身灰白色的兔子,长势非常好,肥硕的身体在空中不停地扭动挣扎。
看着激烈抗争的兔子,程扬连忙走上去,想要接过它。
他真担心猛一时手松,就将它放跑了。
猛见程扬要抓自己手中的兔子,反而焦急,连忙出声阻止。
“哎,成羊,你这样抓不行……”
他转过身,避开程扬伸过来的手,将兔子拎得离程扬远些,他指着兔子露出的两颗大门牙。
“看见没,它的牙齿厉害着呢,像你这么抓,就要被它给要个正着!”
听着猛的解释,程扬这才留意到,这兔子的门牙的确是格外锋利,寒光闪闪,要真被咬到,肯定不好受。
“那你也要抓牢些,它使劲地蹦跶,万一你没抓住……”
好久没吃过美食的程扬,对猛手中的兔子看得很紧,生怕他不小心给放跑了。
猛却浑然不在意,抓着兔耳朵的手来回甩动。
“嘿嘿,我多晃几下,它就要晕了。”
他脸上满是不怀好意的笑,而且还真将那兔子使劲甩动起来。
可怜的兔子没过一会儿,就无力挣扎了。
见此,程扬方才正色道,“你是怎么抓到这兔子的?”
这兔子身上没伤,又是一副活蹦乱跳的模样,看上去可不像是被武力制服的。
况且用武力也不行,兔子这种动物长得太小,跑得又快,部落里如今用来狩猎的石斧和木叉可是排不上用场。
要是有弓箭就好了,不管是飞禽还是走兽,都可以用弓箭射杀。
想到这儿,他心思一转,或许他应该想法子,将弓箭制造出来。
没等他多想,思绪便被猛打断。
平时一贯憨憨的猛,此刻竟然露出一抹狡黠的笑。
“我这法子,还是从你那里学来的呢?”
他故意卖关子,慢悠悠地说道:“我见你挖坑养羊崽子,便在密林里也挖了许多小坑,还在上面覆盖了枯草……”
“没想到真有傻兔子往里钻……”
猛咧嘴大笑,肉乎乎的脸将眼睛挤成一条细缝。
程扬感到不可思议,这兔子不是会挖洞的吗?
“难道它不挖洞逃走?”
“嘿嘿,它是挖了洞,可惜还没逃走,就被我抓住了!”
“成羊,这兔子咱俩一块吃!”
“行!”
部落里平时都是一起吃饭的,像伤了腿的风雷,就是专门负责部落里的吃食。
但像程扬和猛这样大的孩子,要是自己能额外弄到食物,想要偷偷开个小灶,也没人会说什么。
毕竟部落里一起吃食,是为了节省食物的不得已之举,而程扬和猛单吃,还能省下部落里的食物,族人知道了,高兴都来不及。
程扬想到最近自己准备的一些私货,心情激动,他对猛说道,“你等我一会儿,我去那些好东西过来!”
说完,他便掉头往自己的帐篷处跑去。
“哎,等等,你做什么去?”
猛伸手想要阻止,而程扬早就跑得没人影了,只得放下伸出的手,百无聊赖地等着。
唉,也不知成羊干嘛去了,他现在好饿啊。
猛看着部落中心的位置,那里是风雷叔住的地方,此刻正冒着烟。
风雷叔已经开火了,他们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但一想到要和成羊一起吃饭,想着上次进食的愉快经历,再等一会儿也不算什么。
而一路跑回帐篷里的程扬,则是收拾出自己准备许久的用具。
一个偏平的大石块,几个制造粗糙的木盒,还有两幅餐具。
那大石块是他特地磨制成的,用来煎肉正合适。几个木盒里装的是各种配料,都是他自己在密林里采摘原材料制成的。
部落里的吃食普遍很简单,狩猎得来的肉都是用来烤或者煮汤。
因为盐巴稀有而珍贵,之前吃烤肉时,都是没有放盐的那种,根本没法与后世的相比,只能说是勉强下咽。
程扬之前就想过要自己调制一些配料,天天吃着那些难吃的食物,是真的很让心情抑郁,尤其是享受过曾经的美味,那就是根不能忍受。
密林里的材料很多,有些看上去与后世的一些佐料植物很是相似,但他也没法确定是否一样,更不敢自己贸然去品尝,万一有毒,那真是将小命都弄丢了。
故而,他就只能看着密林里的各种花草望洋兴叹,没有办法。
但自从山雀带回两只羊羔,程扬便多了可以试毒的工具,他常常采集一些奇怪地果实喂给它们,以此来鉴别它们是否有毒。
经过多次试验,他成功地调制出集中可以食用的佐料,分别装在几个木盒里。
如今猛刚好抓了一只兔子,可不正是享受美食的好机会。
想想烤熟的兔肉,轻轻刷上一层酱汁,程扬心里就激动得不行。
他其实也并不是多么的重视口腹之欲,但此刻,却为能吃到美食而心情澎湃。
小心翼翼地捧着这些东西,程扬和猛走到风雷叔帐篷处,虽然他们打算单独吃,但也得过去和人家说一声,免得族人担心。
“叔,你不用准备我和成羊的食物!”
像个小炮弹一样,猛快速地冲到风雷左右,举起手中的兔子。
“看,今天我和成羊吃这个!”
此刻,已经有不少人过来,大家都等着吃食,他们看到猛和程扬两人单独开火,也浑然不在意。
这种事情在部落里并不罕见,运气好的人猎到小动物,有人也会选择单独开火。
但更多的人是将食物交给风雷,嫌单独开火麻烦。
坐着等食物不是很快乐吗,干嘛要自己动手?
所以一群族人,就那么席地而坐,手中一边磨制着各种石器,一边看着成羊和猛这两个小子忙活。
程扬将杀兔的事情交给猛,他则是收拾起灶火。
他挑了几块大小一致的石块,摆成简易的灶台,将扁平石板放在灶台上。
然后在族人惊讶的目光中,程扬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几个果核来。
只见他用一块大石砸开果核,里面调出一个白色圆圆的核仁,程扬砸了几个果核,弄出不少核仁,他将核仁放在石锅上使劲地摩擦,不一会儿,核仁就没了。
“哎,成羊,你这是干嘛?”
“对啊,成羊,你讲什么东西放在石锅里了?”
“是果核吧,我瞧着是果核,怎么砸开后里面还有白白的呢?”
程扬轻笑,他也没有隐瞒,将手中还剩下的核仁递给好奇地族人。
“这是果核里的东西,就做核仁,这种果子的核仁磨成石块上,可以给石锅涂一层油。”
之前程扬也想法子收集过动物油,但很快就和猛两人吃了,而动物油不多,他到现在都没有再存下来。
但除了动物油,植物油也是不错的。
有些果子的核仁里是含油的,不过非常少,程扬发现这种果子密林里也有,便存了不少果核。
将核仁擦在石板上,只能看到石板的颜色变深了一些,并不像动物油那样,能看到很多油珠,但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这油有什么用?”
“我怎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同?那石板上有东西吗?”
几个族人围绕着程扬堆起的灶台看来看去,问出心中的疑惑。
程扬也不多说,此刻,猛已经兔子处理好,程扬接过兔肉,用石刀将它们切成薄薄的片。
“哎,你怎么不用木棍叉起来?”
“对啊,没有木棍,你们待会儿怎么吃?”
不少族人连忙族人,他们吃烤肉时,都是将肉穿在木棍上,然后在火上烤,等肉熟了,就可以抓着木棍吃肉了。
现在程扬将肉切成片,也没有办法穿在木棍上了,肉片太薄,会将木棍烧断,然后肉就会掉到火堆里。
族人看着那兔肉,纷纷露出可惜的神情。
唉,肉掉进火堆里,可就不好吃了。
而吃过一次煎鸡蛋的猛,则是一点都不急,他显摆地告诉身旁人,“我们用筷子吃,不需要木棍,也不用手抓。”
以前也有烤肉时,将木棍烧断的情况,然后族人只得用手抓起掉到火堆里的肉吃。
成羊说了,那样子对身体不好,肚里会长虫。
猛和程扬一起抓过虫子,是为了给雏鸟准备吃食,一想到肚子里会长出那么恶心的虫子,他决定以后都要听程扬的话,绝对不用手!
什么事筷子?
部落里的族人一脸茫然,只见猛献宝般,将程扬准备的餐具取出,是两根细细地木棍。
这不是木棍吗?就是细了很多而已。
经过几天偷偷地练习,猛已经能熟练地使用筷子,他用一直手模拟着夹东西的动作给族人,然而人们并没有觉得很神奇。
他们无法理解猛在骄傲嘚瑟什么。
不就是两根木棍吗?比他们的还细呢,有什么好得意?
猛在坚持不懈地给族人安利筷子的好处,但是人们却是丁点儿也体会不到。
他们在吵吵闹闹时,程扬已经将所有的羊肉切好,一片一片的放到石锅上煎,时不时的还将核仁磨几下,添点油花,等兔肉半熟时,再将之前准备的各种佐料撒上。
空气中渐渐的弥漫起一种奇异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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